登陆注册
1664100000009

第9章 企业法(6)

(2)清偿秩序,必须是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只有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才由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清偿。也就是说,当合伙企业财产能够清偿时,债权人不得向合伙人追索。不过,这里所说的“能够清偿”,是指具有现实的处分可能的财产。

合伙人不能以合伙企业的某些无现实处分可能的财产,如位于境外的财产,无法收回的债权,无人愿意实施的专利权等等不存在为理由拒绝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的所有可执行财产,均可用于清偿。所谓执行财产,是指合伙人所有的个人财产中,除去依法不可执行的财产(例如,合伙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已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后余下的部分。

(4)债权人可以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请求清偿全部债务。例如,合伙企业有三名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他们中的一人或二人清偿全部尚未清偿的债务。这时,被请求的合伙人应当以其可执行财产,满足债权人的清偿请求。

2.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第32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这一规定,在重申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基础上,明确了合伙人分担合伙债务的比例应当如何确定的问题。具体地说,就是应当以合伙企业分担亏损的比例为准。

亏损分担比例的确定,适用《合伙企业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所以,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例如,合伙人甲乙约定平均分担亏损,债权人请求甲支付债款的80%,乙支付20%)。如果合伙人实际支付的债务数额超过了他依照既定比例所应当承担的数额,则他有权就该超过部分,请求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其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给予补偿。《合伙企业法》第40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迫偿。

概括地说,合伙人的这种追偿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须追偿人已经实际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其清偿数额超过了他应当承担数额;

(2)须被迫偿人未实际承担或者未足额承担其应当承担的数额;

(3)追偿的数额不得超过追偿人超额清偿部分的数额和被迫偿人未足清偿部分的数额。

新合伙人如何入伙

1.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入伙,指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新合伙人人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这里包括三项规则:(1)新合伙人入伙,以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为条件;未获一致同意的,不得人伙。

(2)新合伙人入伙,应当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协议应当以原合伙协议为基础,明确新合伙人的出资义务(包括出资形式、数额缴付时间等),新合伙人和入伙后有关事务执行、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等事项的相应变更等。

(3)新合伙人入伙时,原合伙人应当就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履行告知义务和如实陈述义务。

2.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

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但是,如果原合伙人愿意以更优越的条件吸引新合伙人人伙,或者新合伙人愿意以较为不利的条件入伙,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应予允许。所以,人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合伙人人伙条件中,最为重要的是对合伙企业的既往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各国立法规定不一。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采用肯定说。这样规定的好处是有利于现有合伙关系的稳定和保护债权人,缺点是对合伙企业扩大规模有较大的限制作用。

退伙

退伙,即合伙人退出合伙,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按照传统民法,合伙人之一退伙,合伙即告消灭。而现代民商法为维护合伙的团体人格,已抛弃此说,而以合伙人退伙为合伙的变更。

合伙人退伙,可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声明退伙,退伙人通过向其他合伙人做出退伙的正式表示而退伙。

第二法定退伙,即合伙人基于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

1.声明退伙

声明退伙,又称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这种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为事前协议(协议退伙),也可以为届时通知(通知退伙)。

关于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其中,第2项规定意味着,在合伙协议有约定经营期限的情况下,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以单方通知退伙。

关于通知退伙,合伙企业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由此可见,法律以合伙人通知退伙有一定限制,即附有以下几个条件:类:(1)须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2)须该合伙人的退伙不致给合伙企业中途业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合伙人违反前两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法定退伙

法定退伙,是指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这种法定事由可分为两(1)某种客观情况(当然退伙)。

(2)其他合伙人的决议(除名)。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当然退伙的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

关于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在什么情况下退伙受法律承认退伙的效果,指发生退伙时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和民事责任的归属变动。分为两类情况:一种是财产继承,即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和民事责任归属于退伙人的继承人;一种是退伙结算,即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和民事责任归属于退伙人本人。

1.财产继承

这是在合伙人因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就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这里对继承人取得合伙人资格规定了三项条件:(1)有合法继承权;(2)有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3)继承人愿意。在欠缺第(2)项或者第(3)项条件时,继承人取得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但不取得合伙资格,此时应按退伙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2.退伙结算

除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形外,合伙人退伙时,其财产和责任,应按退伙结算的规则办理。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实践中,退伙结算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退还出资。(2)按当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退还出资的方法,应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如果退还实物可能影响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则以评估作价、退还货币为宜。

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出资份额如何转让

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可分为内部转让和对外转让两种。内部转让是其他合伙人为受让人的转让。对外转让是以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受让人的转让。在对外转让的情况下,存在着相当于新合伙人入伙的变更。在合伙人将其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的情况下,则存在着相当于退伙的变更。不同的是,这些变更并不引起合伙财产的增加或减少。

由于对外转让会引起新合伙人的加入,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合伙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第三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受让取得合伙人的出资份额而成为新合伙人时,全体合伙人应当对合伙协议作相应的修改。新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受权利和承担责任。

至于内部转让,由于不影响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不以其他合伙人同意为条件,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此外,由于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可能导致该财产份额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发生权利转移,合伙人将自己在合伙财产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合伙企业的解散

合伙企业的解散是指合伙企业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使其民事主体资格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企业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企业的清算

所谓清算,是指依法对宣布解散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最后分配所剩财产和分担债务的行为。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关于清算的程序规则如下:

(1)通知和公告。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2)选任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如果在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执行清算事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应执行以下事务:①清理合伙企业的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③清缴剩余财产。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合伙企业参加民事诉讼。

3.财产清偿顺序

在清算过程中,合伙企业财产应当首先用于支付清算费用。随后,按如下顺序清偿:①合伙企业有招用职工的,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②合伙企业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合伙企业既定的利润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清算结束

在清算期间,如果全体合伙人以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后,仍不足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结束清算程序。对于未能清偿的债务,由合伙人在今后继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享有在清算结束后以原合伙人为连带债务人,继续请求清偿的权利。

但是,如果债权人在连续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则债务人的清偿责任归于消灭。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0日内向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同类推荐
  •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明朝长达二百七十六年,其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历经多次变革,相关史料浩繁,作者认为,。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宜有学术上的分工。部分学者侧重史料校注的上游工作,部分学者侧重史料分析的下游工作,相辅相成,法史学才能进步成长,有利于中国法制史的学术研究。
  • 聪明女人一定要知道的66个法律常识

    聪明女人一定要知道的66个法律常识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最新法律法规为您解答生活中应该了解的法律知识。恋爱中的花销属于债务吗?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判离婚吗?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可随母亲吗?怀孕或刚分娩后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为公婆欠的钱,离婚时也要偿还吗?为什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超过6个月违法吗?企业不签合同可获双倍赔偿吗?业主被盗物业要赔偿损失吗?景点逛少了,旅行社要赔钱吗?产品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不给发票可以不埋单吗?网上证据公证保全才有效吗?婚纱照丢失,可获精神损失赔偿吗?实物与说明书不符可获赔双倍吗?赠品有问题也能获赔吗?
  •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会组织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随着组织形式的多样化,职工就业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随之产生的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越来越多;二是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维权工作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面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突出维权当作工会工作职能的重点已成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一项迫切任务。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项成就都是经理人员的成就,每一项失败也都是经理人员的失败。中外企业的无数案例都证明了一个结论:经理人员的学习能力、知识视野、理想、献身精神和人格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成功。本系列丛书将为广大经理人搭建出走向成功的知识阶梯。本书为该系列丛书中的一本。本书分必备法律知识和合同写作范本与合同管理两篇,主要介绍了法律基本知识、合同法、金融法律知识、会计法、税法基本知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交易秩序法、价格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刑事法律知识、诉讼法、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法律、常用经济合同的概念与写作范本、合同管理等二十章内容。
热门推荐
  • 飞贼遇上兵

    飞贼遇上兵

    一个是聪慧过人,行侠仗义的小飞贼;一个是高大英俊头脑却有点二,终生立志天下无贼的捕快……当这两个人聚在一起——当!好戏开锣喽!一番官与匪的纠缠,到最后,究竟谁输谁赢?亦或是:飞贼遇上兵,爱你说不清?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
  • 妻为夫纲:寡人有喜了

    妻为夫纲:寡人有喜了

    传说中的‘草包废物’女皇VS俊美摄政邪王,谁更技高一筹?她苏倾皇本是一个很低调的,上可飞天捉贼,下可入地可徒手放倒罪犯的年轻有为的人民警察一枚。一生都在走扮猪吃老虎的路线,但是论无耻起来她若是称第二,谁也不敢称第一!若是触及她的底线,她很有必要让人看见她可憎的一面的。奈何,最大的一次可憎的一脸刚刚乍现,没有被强劲的对手放倒,却被一件金缕玉衣给‘放倒’了!再次睁眼竟成了那个女扮男装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却怂到一塌糊涂的大陈草包太子苏倾媓的身上…内有一心想夺寡人权的美貌小皇叔和揽尽皇权、腹黑妖艳的奸相,外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摄政王,还有…眼前这个喊寡人父皇的水晶娃娃是怎么回事?不是要斗吗?和一大群的女人斗来斗去有什么意思?宫斗的最高境界就是和男人斗!女皇大逆天!废物草包大逆转!!夺权,挟寡人以令诸侯的,看寡人以女子之身是如何把你们这群自诩不凡的男人一个个收拾的俯首称臣!当低调扮猪的女警花变身为古代杀人不眨言的暴君,美男来袭,遭遇到一群群心怀叵测的美男诸侯、大臣之时,会迸发出怎样的火花?扛上那目中无人、外表俊美的摄政邪王,龙争凤斗,谁先拜倒在谁的‘衣袍’下?片段一:“来人,开门放狗!”苏倾皇望着从东宫房檐上偷窥她多时的某摄政王大吼道。内侍闻声而来,“陛下,哪里有狗?”苏倾皇指着某男吼道,“听不懂人话、不说人话,还不从人应该走的路上走。这不是一只狗那是什么?开门,放慕昭信!”“是…”某摄政王摇了摇头,脸色阴沉,“不劳烦太子陛下,本王自己走…”邪王VS太子,太子胜!片段二:“寡人要选秀!”某个装男人的皇帝一本正经的说道。“选秀?怎么个选法…男的还是女的?如果陛下硬要选的话,那本王如何?”某位腹黑无耻的摄政王倒贴的靠了进来…某女浑身颤抖,故作镇静:“摄政王请您自重,寡人…寡人不是断袖!”“就因为陛下不是断袖,本王才要和皇上永结于好哇!择日不如撞日,既然陛下春心萌动了,不如成亲加洞房今就一起办了吧?”某王奸笑着望向某皇。“你你你…你挟君!”某女弱弱的大喊道。“什么?陛下等不及要直接洞房?好嘞!”某王奸计得逞直接扑向某皇。邪王VS太子,邪王胜!片段二:“苏倾皇,你臭不要脸,敢抢老娘的男人?”兰陵翁主苏甄挑衅道。“嗯?哪个是您的男人?来!所有的内侍们都站成一溜!知道自个是翁主的男人的赶紧的出来,翁主喊你回家吃饭啦!”某皇翘起二郎腿,放肆喊道。
  • 零失败学烘焙

    零失败学烘焙

    《美食天下(第1辑):零失败学烘焙》集结了营养师的权威营养知识,烹饪大师曹广泉等几十年的烹调经验,讲解烹饪知识,介绍家常食材家常菜。营养保健及食疗部分根据最新的营养学研究成果,本着有助健康和疾病康复的原则选取菜品,对大众的食疗有着较好的指导意义。不同人群的营养保健及食疗部分根据不同年龄段及不同性别的生理特点,本着对特殊人群关爱的原则选取营养知识和菜品,给不同年龄段及性别的人群进行饮食指导。
  • 敬业胜于能力(提升版)

    敬业胜于能力(提升版)

    著名管理培训大师余世维、路长全,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董事长芧理翔,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黄鸣,上海交通大学品牌战略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余阳明推荐读本。
  • 花枝错之萌宠小和尚

    花枝错之萌宠小和尚

    他在山上,她在山下;之前,他们素未谋面;她,是尚未过门便克死新夫的丧门星;他,是面若明月却欺师灭祖的小和尚;萍水相逢,落得一个相依为命;这命定的纠缠,是劫?是缘?佛曰:不可说。她说:不可得。——只是单纯的讲个故事,没大的波澜,看看就好
  • 好习惯:培养孩子学习好习惯88法

    好习惯:培养孩子学习好习惯88法

    习惯对于我们生活有着极大的影响,因为它是一贯的。在不知不觉中,经年累月地影响着我们的品德,暴露出我们的本性,左右着我们的成败。在现代社会中,要想使自己的孩子学习成绩优秀,成为一名成功人士,创造卓越的成就,就必须从培养良好的习惯人手。
  • 妃你莫属:毁容花魁翘皇宫

    妃你莫属:毁容花魁翘皇宫

    文文原名:《皇上,调戏的就是你!》有没有搞错?!在我一线天后的演唱会上居然会闹地震!怎么醒来是在一个老鸨的床上?!!伤疤?!毁容?!当妓院里的四等丫鬟?去你娘的老鸨!我可是娱乐天后,要当也得当花魁!史上第一个不露脸,第一天就入账两万两的花魁,史上第一家高级定制时装店的老板,正当我活得风生水起的时候,居然冒出来个皇上说要带我进宫?进宫就进宫,没想到你这个皇帝,居然是个大色鬼,就欺负我不会武功!翘课、翘工、翘记者,本天后我什么都翘过~!死鬼霸道皇上,敢惹我?看我不翘翻你的皇宫!广告时间:花魁中神秘瞎子太后的传奇大作《七世轮回:寻爱天涯》http://m.pgsk.com/a/131639/转型都市新作,唯美言情《你是我的幸福吗》http://m.pgsk.com/a/241537/希望大家喜欢~~~
  • 再谈国民性

    再谈国民性

    《再谈国民性》主要关注近代中国的君臣、军阀、精英、老百姓等的所作所为。张鸣先生深挖这干人留下的历史碎片,以第三者视角重新审视,既不漂白,也不抹黑,尽可能还原各路历史人物的面貌,再现当时大小事件的实况,让更接近真实的国民性浮现出来。不了解近代中国的国民性,就难以了解现在的中国。张鸣先生所述所论,皆从为人处世常识出发,用意想不到的角度观察,以举重若轻的口吻揭示历史中为人忽略的扭曲之处,说理透彻、思想厚重,让人从中读出一份历史的启示。
  • 我和端端

    我和端端

    冰心图书奖、金麻雀图书奖得主,儿童文学作家于德北讲述了一个真实动人的父爱故事。这是一本叫人动情的书。一个年轻父亲与儿子一同成长的真实记录。与众多的亲子书完全不同的是,它没有一点点说教,通篇都溢满了一个字——爱:初为人父的亲情与柔情、责任与担忧、养家糊口柴米油盐之上的爱情与拳拳真情,普通而又热烈,开卷就扑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