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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我的学校(2)

我们的老师有一项绝技,那就是写花体字。他先把笔尖修成自己需要的模样,然后根据我们的要求,在纸的顶端写上好看的花体字。在写字的时候,他的手不停地抖动、打转、飞舞,一个个花一样美丽的字从笔尖下流淌出来。这些用红墨水写成的字在我们眼中简直就是一个奇迹,而创造奇迹的只不过是一支普通的笔。

我们当时学的最多的是法文,读的文章都是从《圣经》上摘录下来的段落。为了能够发音准确地唱好赞美诗,我们还拿出很长时间来学习拉丁语。

我们当时没人知道什么“历史”“地理”之类的东西。对于我们来说,地球是方的还是圆的,根本就无所谓。

至于语法,我估计我们老师自己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所以干脆把这门课给删除了。

相对于“数学”来说,我更愿意把我们的那门课叫“算术”。因为我们只学一些加减乘除,还谈不上什么数学。每周最后一节课便是算术课,先是一个成绩优秀的学生起来把一些运算口诀背一遍,然后我们大家一起背一遍。与其说是在背,不如说是在吼,可能是因为这是全周最后一节课的原因吧,大家都很兴奋。如此洪亮的声音突然想起,往往会吓得教室里的鸡和猪迅速地跑出去。

有人说我们老师很勤奋,学校管理得也不错。前者我同意,后者我不敢苟同。他整天非常忙碌,他替别人看门,还有一个大鸽棚需要照顾,收获干草、苹果、栗子和燕麦也都离不开他。他是如此忙,以至于不能拿出时间来好好教学。夏天的时候,他常常让我们帮他干活。那时候我们常常在干草堆上上课,有时候还会停课去帮他打扫鸽笼,清除雨后跑出来的蜗牛,等等。不过,我们并没有不高兴,反而很乐意做这些事情。

我们老师那双灵巧的手不仅会用来写花体字,还会剃头和打钟。我们这里的许多大人物的头都是我们老师剃的,比如市长、公证人,还有牧师等。

在打钟方面,他也颇有造诣。每当他去教堂里面为婚礼或者洗礼打钟的时候,我们就停课一天。暴风雨前也要打钟,为的是驱除雷电和冰雹,我们同样会得到一天假。

他还参加唱诗班,还需要管理教堂顶上的钟,总之是非常忙。去教堂阁楼上的钟房是他最愿意干的事情,除他之外没有人会到那个地方去。钟房里面有一个大匣子,里面装满了齿轮和零件,他非常愿意和这些零件待在一起。

我就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着。这样的老师、这样的教室,它们对我热爱昆虫的兴趣培养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我不得不将昆虫暂时从我脑子中忘掉。但是,对昆虫的热爱早已埋伏在了我的血液里、我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里,它们随时会被唤醒。甚至我看到书的封面上那只不协调的鸽子都会联想到大自然,至于书里面的ABC我则没多大兴趣。那只鸽子的圆眼睛似乎含着笑意,翅膀上的羽毛数量被我数过无数次。这些羽毛带着我的思维飞出了教室、飞向了蓝天、飞向了原野。每天学习累了,我便合上书看着这只小鸽子,它能帮我缓解压力,我真应该好好谢谢它。

在室外活动的时候我便有机会接触到昆虫,所以我特别希望老师带我们出来上课。有一次,老师安排我们去清除黄杨树下的蜗牛。面对着这些小生命,我怎么也下不了手。我把捉到的蜗牛放在手上看,它们是那样的美丽。各种颜色的蜗牛都有,无论是黄色的、白色的、褐色的,还是淡红色的。我把其中漂亮的挑选出来,装进了衣兜里,留着以后慢慢欣赏。

我能够认识青蛙,还要多谢老师安排我们帮他晒干草。这些青蛙为了把虾从巢中引出来,不惜以自己当诱饵;我还在赤杨树上捉到了青甲虫,它的美丽简直无法形容;在帮老师收集胡桃的时候,我认识了蝗虫,它们的翅膀张成一把扇子;我还学会了从水仙花中吸蜜,在花冠的裂缝处有小滴的蜜汁,得用舌尖轻轻地吸,用力过大可能会导致头疼。这种白色的花让人赏心悦目,花朵颈部有一圈红色,看上去像是洁白的玉颈上戴了一串红项链,格外惹眼。

青蛙总之,无论在何处,我骨子里的那种对昆虫、对大自然的热爱都会随时被调动起来,我沉浸在其中自得其乐。对于昆虫,对于大自然的热爱也是越来越深。

这些爱好对我认识字母有很大的帮助。起初我的学习成绩一点都不好,我的课本被我看得最多的便是封面上的那只鸽子。后来,我父亲把我从学校接回家里学习,从此我开始了真正的读书。这一次用的课本很正规,上面的字也印得很大。课本里面的纸五彩斑斓,上面画满了小动物,旁边写着这些动物的名字,图文并茂。我就是靠这本课本学会了字母,比如说,第一个动物画的是驴子,它在法文中的名字是Ane,就这样,我认识了A;第二个图画的是牛,牛在法文中被称为Boeuf,于是,我学会了B;还有,鸭子是Canara,火鸡是Dinod,这样我就认识了C和D。其余的字母我也是通过这种方法学会的。正确的学习方法,让我有了明显的进步。没过多久,就能很轻松地去读那本印着鸽子封面的书了。我的父母都为我的进步感到诧异,其实他们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动物的功劳。是书上的那群动物让我掌握了字母、掌握了语法,对学习产生了兴趣。看来,我和动物还真是有缘分。

后来,我又遇到一件高兴的事。父亲为了让我学习语法,给我买了一本《拉丹寓言》。尽管这本书非常便宜,纸质非常粗糙,但是,里面有好多有趣的插图。这些图不是太清楚,但我还是从中辨认出了喜鹊、青蛙、猫、兔子、乌鸦、驴子、狗等动物。这些动物在这本书中全部变成了人,不但会走路说话,还有丰富的表情,这都大大刺激了我的阅读欲望。我当时认识的单词很少,但是我慢慢捋顺着,最终知道了全篇的含义。拉丹自然也就成了我的好朋友。

十岁那年,我在路德士书院读书。我的成绩还不错,尤其是作文和翻译,经常会得很高的分数。这所学院的气氛属于那种古典派,很容易听到一些神话传说。这些故事我也很喜欢,但是更令我着迷的是那些野外的事情。比如,莲花和水仙花有没有生长出来;榆树上的那个鸟巢中,有没有正在孵卵的梅花雀;被风吹动摇摆不定的杨树上,是不是有一种金虫在无畏地跳跃,我真正关心的是它们。

好日子没有长久,我们家突然要面临一种很艰难的困境,吃饭都成了问题,更不用说读书了。我只得告别同学,离开学校。那个时期非常难熬,像是突然掉进了地狱。我没有想太多,只希望这种日子快点过去。

按理说,在这种悲惨的日子里,我应该是没有闲心再去观察昆虫了。但是事实不是这样,我心里依然挂念着那些小动物。比如我第一次抓到的那只金虫,现在我还记得它全身都是褐色的,上面点缀着白色的点。这些白色的点多么像穿过黑暗的一束阳光,照得我心里暖暖的。

可能是老天对我偏爱有佳,不久之后我又进入了另外一所学校:伏克罗斯的初级师范学校。那里会提供一些免费的食物,尽管只是一些干栗子和豌豆。这所学校的校长非常开明,他给我们制定的规定是:只要完成学校布置的课程,其余时间随便干什么。当时我的成绩非常好,这也就意味着我有更多的时间随心所欲。那些空余时间基本上都被我拿来观察动植物了。当别人在背书的时候,我就在边上观察金鱼草的种子、夹竹桃的果实,还有一些昆虫的翅膀等。

就这样,我慢慢地培养起了对自然科学的兴趣。那个时候,一般的学者都看不起生物学,学校里面也不开设这门课程。当时,拉丁文、希腊文和数学是必修课。

我在学校里面主要的研究方向是高等数学。没有老师的指导,只能自己硬啃。这种奋斗非常艰苦,我竭尽全力地坚持着,从没有想过要放弃,最终取得了回报。这种方法后来又被我拿来用到学习物理学上面,我自己制作了一些简单的实验仪器,最终也获得了成功。到此为止,我都没有想过要从事生物学。

毕业之后,我被分配到了埃杰克索书院,担任物理教师和化学教师。学校所在地离大海很近,这让我兴奋不已。海洋对我来说是那样的新奇,又是那样的陌生。单是海边的一片贝壳,就能让我钻研上半天。相对那些枯燥的几何定律、化学实验来说,大海这片乐园更有吸引力。我将生活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用来教学,另一部分用来去海边探宝,海边的植物与海里的生物都是我研究的对象。

未来是不可以预测的。比如说我,年轻的时候致力于研究数学、物理学,结果这些东西后来对现在的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相反,我年轻的时候竭力回避生物学,而到了老年,研究动物竟成了我生活中最大的乐趣。

我在埃杰克索书院教书的时候,认识了两位生物学家:瑞昆和莫昆·坦顿。当时因为没有旅馆,所以他们跟我住在一起。在一起相处时间长了,他们知道了我的兴趣爱好。有一天,莫昆·坦顿对我说:“你很喜欢蜗牛,不过,你这样看只能看到表面现象。这些动物的内部结构你也应该有所了解。下面就让我们看一看它们的内部构造,相信你会对它们有新的认识。”

他把蜗牛放在一个盛着水的碟子里,用一把剪刀和两根针将蜗牛解剖。他一边解剖,还一边给我讲解,告诉我各部分器官的名称。这是我一生中的第一堂生物课,也是最难忘的一次。它教会了我观察动物的时候不能局限于外部。

我的故事讲得差不多了。大家可以看出,我从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了对生物的热爱。同时我还会主动去观察它们。这种性格和爱好是谁赋予我的呢?我也搞不清楚。

天赋对于人和动物都是平等的,比如说,有的孩子有音乐天赋,有的孩子有雕塑天赋,还有的孩子可能有算术天赋。昆虫也是如此,有的蜜蜂能剪出圆圆的叶子,有的蜜蜂会筑起漂亮的蜂巢,蟋蟀会唱歌,而蜘蛛会织网。这些天赋都是哪里来的?是天生具备的,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解释。拥有天赋的人被人们称为天才,同样,拥有天赋的昆虫则是动物中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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