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58400000026

第26章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解答(4)

(劳办发[1995]。264号)中规定了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设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所谓专项培训费用,一般是为了让劳动者更好地适应其所从事的职业而进行。专项职业培训的培训费用的承担规则必须具体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为了更好地使劳动者从事其所要求的劳动,而使用专项职业培训资金对劳动者进行专项职业培训的,那么该培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因为劳动者通过专项职业培训,可以提高劳动技能,这样有利于用人单位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而用人单位承担了专项培训费用,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但是,对于服务期的约定并不是针对所有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滥用服务期的约定。

如果是劳动者为了提升自己的自身水平,而自行出资通过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时间所进行的专项培训来提升其劳动技能和职业水平,那么该培训费用就应该由劳动者自行来承担。

如果在工作期间被外派的性质仅为参展、访问之类的事由,并无实质性的培训内容,则不需赔偿企业为此支付的费用,即认定此类费用不属于培训费用。

如果单位“出资”送职工培训了,但没有约定服务期限,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间辞职,是否也不能要求其赔偿培训费呢?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的责任,并明确规定了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录用该职工所支付的费用;为职工支付的培训费用;该职工单方辞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这些损失均有可以计量的标准,且单位提出索赔时需提供具体损失的证据。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即使没有约定服务期限,用人单位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但是,用人单位应将所支付的费用明确为“培训费用”,并在发放条件和时间上给予严格规定。用人单位对相关的发票、收据等要进行规范管理、界定清楚、标注明白。

28、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原劳动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在现实中,用人单位经常发生法人代表变更、用人单位合并和分立的情形。这种情形也是劳动争议的多发地带。很多企业和劳动者都希望明确,当发生以上情形时,原劳动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针对这一情形,《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一)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9、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不能解除?

在什么情况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终止?

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事实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并不等于捧到了“铁饭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在以上第1-6种情形下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第7-1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0、对于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企业辞退员工是否须支付双倍补偿金?

无论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只要法定的解除条件出现,企业都可以依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或《劳动法》

第25条解除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有一点,不能认为只要给了经济补偿金,企业就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理由的合同解除只有一种,就是协商解除。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与合同期限无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只有企业违法辞退员工,而劳动者又不要求继续留职的,企业须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如果没有法定的解除条件,劳动合同就要持续履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

3。1、合同到期,员工既不离职,也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视为自动延续劳动合同?

在现实中,这种案例并不少见。员工出于不同的目的,作出这种选择,其直接目的无非是希望形成事实的劳动合同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法律关系实际上是没有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要求员工续签合同,同时保留员工收到续签劳动合同通知的证据。如果员工不续签的,公司可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32、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按照现行《劳动法》的规定,只有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则不用支付补偿金(个别地区规定须支付生活补助费或补偿金)。目前劳动合同短期化的原因,主要就是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降低解雇成本,将合同期限缩短使之到期自然终止,以避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从总体上看,《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成本。《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7.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8.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9.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愿与劳动者继续签订合同,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原因不愿意继续再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无须经济赔偿。

3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如何确定?何时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若劳动者收入没有高于本条规定的三倍,则补偿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那么,用人单位应在何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呢?《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劳动者按照约定与用人单位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4、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有何规定?

合同双方分别有何权利义务?

随着商业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来越激烈,有些商业秘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目前,掌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跳槽”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侵犯原单位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给相关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

竞业禁止又称同业竞止,是指特定地位的人或掌握原从业公司(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在解除雇佣、劳动关系后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出现与其原所服务的企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为。1996年12月,劳动部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中若干问题的通知》中,首次对竞业禁止作了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规定,掌握经营信息、秘密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契约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直接或者间接任职,并不得泄露原单位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应当向受到此种就业限制的雇员支付合理的补偿。

保密和竞业禁止条款的变化。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是用人单位用来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与现行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在于:

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由三年变为了两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竞业禁止年限不得超过两年,而之前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关于竞业禁止年限的规定,因与本法相悖,故自行废止。

明确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时间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并且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明确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及违约金的标准均按双方约定执行。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草案的审议过程中,有些委员提出,竞业限制的规定要在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与限制劳动者就业权利之间取得平衡,因此适用范围不宜过宽。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禁止以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为前提。对某些掌握本单位经营技术秘密的关键岗位的技术骨干和重要管理人员,用人单位可与其协商,签订“竞业禁止”条款。凡有此约定,用人单位应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以给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为前提,用来保证有关人员在择业受限制期间维持正常的生活。

本法对竞业限制作出的明确具体的规定,较为清晰合理,对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都会起到制约和保护的双重作用。

35、经济性裁员必须具备哪些要件?企业较大规模的裁员有何限制条件?

同类推荐
  •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法律文书的含义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处理各种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依据事实。本书详细介绍了法律文书的种类及写作方法。
  • 法学思与辩

    法学思与辩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本书收录了作者关于法学思辨文集。
  •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该如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农民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有哪些途径?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精神病人杀人要负法律责任吗?“父债子还”这句话对吗?借钱不还怎么办?由赌博引起的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吗?纳税是怎么回事?农民要交哪些税?我们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他欠的债我要还吗?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办?…… 本书为“金阳光新农村丛书”之一,分为基本权利、守望家园、外出务工三篇,对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进行了全面解答。全书新颖实用,简明易懂。
  •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项成就都是经理人员的成就,每一项失败也都是经理人员的失败。中外企业的无数案例都证明了一个结论:经理人员的学习能力、知识视野、理想、献身精神和人格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成功。本系列丛书将为广大经理人搭建出走向成功的知识阶梯。本书为该系列丛书中的一本。本书分必备法律知识和合同写作范本与合同管理两篇,主要介绍了法律基本知识、合同法、金融法律知识、会计法、税法基本知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交易秩序法、价格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刑事法律知识、诉讼法、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法律、常用经济合同的概念与写作范本、合同管理等二十章内容。
热门推荐
  • 修剑城

    修剑城

    人们说:一将成,万骨枯!人们说:残阳剑天下第一!人们说:“热浪”杀人从没失手。人们说:修剑城,是一个人的传说人们说:杨将军是修仙的人,早就封神了。只有他,杨见龙,杨将军,才知道,到底人们说的准不准。
  • 独立

    独立

    伙伴们背对着夕阳,在厂外的铁轨旁一边走一边聊着各自的作业有没有写完。
  • 小心,黑了你

    小心,黑了你

    冷离,孤僻富家女,同时也是没权没势的可怜虫。凌夏,新星女黑客,玩手段装无辜是她的拿手活。某天,黑客变成富家女,这个过去的时空因为她的加入而变得多姿多彩。-------------------【楚歌,拒绝吻戏】“对于你的演艺事业发展,这是个阻碍。”“那你愿意看着自己老公和别人接吻吗?”“不愿意!”要是她,肯定给那男的两巴掌,让他招蜂引蝶,让他勾三搭四,哼哼。冷离就是一个典型天蝎座女生,非常的极端。“所以……”楚歌后面的话没有说完,但他相信冷离明白自己的意思,看着自己的女人吻别人,如果那个男人是他,他也不愿意,不管是什么原因。“可是你不一样,你是明星,到时候找女朋友肯定没有那么野蛮不讲道理的。”冷离反驳,楚歌的身份不一样,他是演员,他需要职业素质。“我不能拿自己的未来幸福当赌注,一切可能威胁到两人关系的阻碍必须清除!”-------------------【冷离,小三死开】“你要身材没身材,要家世没家世,楚歌怎么会看上你?!”某当红女明星质问。“可能王子都喜欢灰姑娘吧,白雪公主不是死了以后才找到真爱的嘛。”你既然是公主,先自杀吧,没准王子就出现了。后面的话冷离没说,她不能教坏人,不是嘛;而且这绝对不是讽刺。“走着瞧,楚歌总有一天会玩腻,甩开你的。”某人愤愤道,脸上却依旧保持着笑容。“离,你在和谁聊天?”楚歌的声音响起,发声处正是某女明星的后面,“她是谁?群众演员吗?”无视某女怨恨的眼神,冷离开口“啊,我没有和谁聊天啊,她只是一个想给我讲故事的老女人而已。”-------------------【冷焰,必须负责】“我怀孕了。”冷离在医院走廊里打电话给冷焰。正在开会的冷大总裁匆匆结束会议,向医院赶去。“楚歌那小子哪儿去了?这事他必须负责!”医院门口,冷焰看着沉默的冷离感觉很心疼。还没回神的某人闻言,疑惑了“哥,你怎么在这?”“不是你打电话给我的吗?”冷焰不解,看见冷离一个人站在医院门口,他还以为自家妹妹被抛弃了。冷离扶额,叹气,“哥哥,我能说刚才太激动,打错电话了吗?”-------------------作者保证:不坑!不后妈!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
  • 这样学习最高效

    这样学习最高效

    借鉴了清华、北大等著名高校学生在中学时期成功的学习经验,并根据当前教材及考试形势总结出一套最新的高效学习方法,详细告诉你应该如何听课,如何读书,如何预习,如何复习,如何做题,如何记忆等。《这样学习最高效》融入了全国许多一线优秀教师的先进教学方法,把大量切实可行的学习技巧和中、高考状元的心得体会进行了提炼、归纳和总结。这些学习方法都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宝贵经验,对中学生的学习大有帮助。一书在手,帮你把苦学变成乐学,将勤学化为会学,助你攀登学习的高峰!
  • 阳光心态大全集(超值金版)

    阳光心态大全集(超值金版)

    无论干什么,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成功,希望尽量避免失败或走弯路。许多人总是把活得很心累、活得很窝囊、活得很贫穷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外界的客观影响,却从来没有审视过自己生活心态的好坏,面对人生失败的困境,屡遭挫折煎熬,丧魂落魄的无助,往往推诿为没有出身于一个好的家庭,没有考上一所好的大学,没有适合自己的一个好工作。
  • 爱情四叶草

    爱情四叶草

    人们总说,找到了四叶草就找到了幸福。那是因为三叶草的一叶草代表希望;二叶草代表付出;三叶草代表爱;而稀有的四叶草就是幸福。四叶草的意思就是即使你付出了,爱了,也不一定会找到幸福,只有拥有了四叶草,才拥有了真正的幸福。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谁偷走了你的自信与信任

    谁偷走了你的自信与信任

    围绕自信与信任谈起,逐个分析并找出致使人们丧失自信与失去信任的几乎所有因素。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之策,能够助你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回你的自信和信任,让你在摆脱人生困境的同时,也能更好地发挥自身的潜力并构筑良好的外部关系。压力之下,自信易毁;竞争之中,信任易失。然而,现实所给予我们的更多的恰恰是压力与竞争,压力与竞争成了一种常态。正是这些无形的杀手在暗中不断地蚕食着我们的自信与信任,而我们的自信与信任又绝不会凭空产生,怎么办?我们要学会自己去拯救自己。
  • 飞碟与外星人

    飞碟与外星人

    人类总是充满好奇心,富有求知欲望,不仅对历史积淀的文化知识和日益发展的科学技术具有浓厚的兴趣,而且对世界上许许多多的未解之谜都充满了好奇心。这是人类的心理特征,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种基本动因。从地球到宇宙,从自然到历史从科学到艺术,在这许许多多的领域中,无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未解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