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我,她笑着说道:“小芽啊,本来这些事都是你要做的。不过因为你才进公司,人也认不全。所以没有叫你帮忙。明年我就要退位让贤了啊”说完把我随便指进了一个包间。
包间里面约有十几个人,有人拿着话筒开始要唱歌了。我往沙发上一坐,开始吃水果。一个男同事看见我,跑过来问:“美女,你还没有点歌呢。每人至少点一首哦。你要唱什么我给你点”
我想了想,说:“还是我自己点吧。”
他又说:“行。不过要按顺序来。不能点优先。”
我心里想,这你大可以放心。如果有最后可置,我一定选择退后。点完过后我又开始坐在沙发上吃水果。这时有同事开始唱歌了,包间里刹那间灯光闪烁晕头眩目,歌声奏乐震耳欲聋。
一会儿,门一开,又走进来两个人。感觉到来人就坐在我旁边。
知道必定不认识,所以也不去看不去理会。专心地吃着桌子上的东西,偶尔的也会抬起头来观察一下房间里的人物事态。
房间里除了我,就只有两三个女人了。没有看见李春英,可能她和老板以及那些部门的老大们在一个包箱。
真是遗憾,听说她唱歌特别的好听,比好多明星强多了。
那帮男同事们开始找着理由跟这个碰个杯,给那个敬个酒。后来干脆不找理由了,一个劲地喝。几个桌子上的空瓶摆不下了。
我也没有了吃东西的心情,坐直身子看着屏幕上的画面。这时坐在我旁边的那个男人用手肘碰碰我,跟我说了句什么话,音响声太大。我没有听清,便看着他也不回问。
他见状倾身过来在我耳朵边说:“喝杯啤酒,交个朋友!”声音不是很大,刚好能听清楚。但是他说话时的气息吐在我耳边,带着淡淡的酒香,直钻到我衣领里去。
我很难和人亲近,所以跟人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很不适应,很排拆。何况他还是个陌生人。
我也不答话,因为要回话我也得附过身去。人说灯红酒绿处,人最容易迷失。可不是?两个陌生男女在这种地方这样附过来附过去的很难不弄出些暧昧来。
那种所谓的暧昧,哪怕是一时性的一过性的,也是我避之不及的。所以我直接拿起一个杯子,倒上半杯啤酒。跟他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只见他微微一笑,又要倾身过说什么,我忙用手示意打住。拿出手机飞快地打出一行字来:“本人危险分子,请与本人保持安全距离!”然后把手机拿到他面前。
他不知是嫌手机屏幕太小还是视力不好,看不见我打的字,他把手机拿过去仔细的看了看。咧嘴笑了笑。他好像要给我回个什么,但是打了几个字似乎又不想打了,直接把手机给我还了回来。
同事们一个个都情绪高涨,喝得尽兴唱得尽情。
不知道男同事们都把爱情看得是如何之重。一曲《死了都要爱》他们不知道重复地唱了多少篇。有唱得跟原唱可以媲美的,也有唱得极为难听如同惨叫哀嚎似的。
一个个趁着几份醉意歇斯底里的唱得东倒西歪的居然站都站不稳了。
终于又一曲歌终,只听得音乐风格猛地一转。好多人在问:“这是谁的歌啊?啊?”
我往影屏上一看,忙站起来,说:“这是我的。我的”
走上前去接过话筒,对大家嘿嘿一笑,播音员似的字正腔圆的说道:“下面是标准的跑调演示时间。本人从事多年的唱歌跑调研究,现在在跑调这方面有了不小的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和享受我这种专业跑调的演绎!”
他们听了有人开始大笑起来。而我已跟着节奏大声地吼起来:“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五行大山压不住你,蹦出个孙行者……猴哥!猴哥!你真太难得!紧箍咒再念没改变老孙本色……”
我满含深情和豪气地自觉得是把这首歌唱得超越了自我超越了原创,一曲歌尽自己还在陶醉中,不忍回过神来。
直到下一曲前奏响起,有人来拿走了麦克风我这才哈哈一声干笑回到座位。
看见邻座的那位还坐在那里,他旁边的人看着我笑个不停。
我给了他一个不可思议的眼神,什么人,有那么夸张吗?跑调也不至于把人娱乐成这样吧?
站起身来,感觉头有点晕。从来没有喝过酒。原来自己连啤酒都只能喝半杯,而且醉了。我想,既然不点名,那就先走吧。在这里混什么。走出来,下楼,往家走。
我在小巷子里转过来,走过去。冷风吹着,酒好像醒了,头怎么还是晕的,为什么找不到家了呢?记得就是走这巷子的,怎么现在走过来走过去都好像不对呢?为何没有看到我租的那幢小屋了呢?
小巷子里不知是因为天气寒冷还是本来就冷清,竟然很少有人经过。周围有房灯射出来,可是路上还是显得很昏暗。
就在我不停地在小巷子里转悠时,注意到巷子的出口和拐弯处各站了两个人,显然对我很注意。
我心里有些发毛。虽然自己知道我长得不是那种能使人失去正常思维想犯罪的人,可是这灯光暗了他们看不清啊。如果真被盯上了,一个打四个,好久不练了,可能有点难度。
捏了捏右手链上的吊坠饰品,难不成今晚要来一场血战?
我想了想,还是打定注意,走出去!走到大街上去,看看自己是不是走错了巷子。古训有云: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可是为时已经晚了。
见我要走出去,站在巷口的两个男人走过来了,我往后面一看,果然,后面的那两个男人也堵了上来。
我把头低下,想默默地从他们身边擦肩而过。可是失败了。他们站在我面前,堵住我。我抬起头来看着他们一边等着他们先开口一边暗自举棋不定:要不要先下手为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