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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文艺评论卷(20)

我们倒不怕承认自身的“弱”,愈知道自身弱在那里,愈好在各人自己的岗位上来尽力加强它。你说我们“愈强”,我倒要请你拿出事实来,好教我们更放心点。谁不愿意自己强呢!但信口开河是不负责任,存心欺骗更是无耻。六个字的标题,看来事小,它的意义却很重大。

用这字面的,本不只你一人,但是,先生,恕我这回拶住你了!你气得我一顿饭没吃好啊!然而如果在原则上你是受了谁的指示,那个指示你的人不也该是有名有姓的吗?如果他高兴,就请他出来说明也好。抗战是大家的抗战,国家是大家的国家,谁有权利来禁止我发问!

(本篇原载于1944年7月《生活导报》。)

一个白日梦

林荫路旁侍立着一排像是没有尽头的漂亮的黄墙,墙上自然不缺少我们这“文字国”最典型的方块字的装饰,只因马车跑得太快,来不及念它,心想反正不是机关,便是学校,要不就是营房。忽然两座约莫二丈来,影壁不像影壁,华表不像华表,极尽丑恶之能事的木质构造构闯入了视野,像黑夜里冷不防跳出一声充满杀气的“口令!”那东西可把人吓一跳!那威凛凛的稻草人式的构造物,和它上面更威风的蓝地白书的八个擘窠大字:

顶天立地

继往开来

也不知道是出自谁人的手笔,或那部“经典”,对子倒对顶稳的。可是当时我并没有想到那些,我只觉得一阵头昏眼花,不是吓唬的,(稻草人可吓得倒人?)我的头昏眼花恰恰是像被某种气味薰得作呕时的那一种。我问我自己,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气味?怎么那样冲人?

我想起了十字牌的政治商标,我明白了。不错,八个字的目的如果在推销一个个人的成功秘诀,那除了希特勒型的神经病患者,谁当得起?如果是标榜一个国家的立国精神,除了纳粹德国一类的世界里,又那儿去找这样的梦?想不出我们黄炎子孙也变得这样伟大!果然如此,区区个人当然“与有荣焉”,——我的耳根发热了。

个人主义和由它放大的本位主义的肥皂水,居然吹起了这样大而美丽的泡,看,它不但囊括了全部的空间(顶天立地),还垄断了整个的时间(继往开来)!怕只怕一得意,吹得太使劲儿,泡炸了,到那时原形毕露,也不过那么小小一滴而已,我真为它——也为我自己——捏一把汗。

个人之于社会等于身体的细胞,要一个人身体健全,不用说必需每个细胞都健全。但如果某个细胞太喜欢发达,以至超过它本分的限度而形成瘿瘤之类,那便是病了。健全的个人是必需的,个人发达到排他性的个人主义却万万要不得。如今个人主义还不只是瘿瘤,它简直是因毒菌败坏了一部分细胞而引起的一种恶性发炎的痈疽,浮肿的肌肉开着碗口大的花,那何尝不也是花花绿绿的绚烂的色彩,其实只是一堆臭脓烂肉。唉!气味便是从那里发出的吧!

从排他性的个人主义到排他性的民族主义,是必然的发展。我是英雄,当然我的族类全是英雄。炎性是会得蔓延的,这不必细说。

极端的个人主义者必然也是个唯心主义者。心灵是个人行为的发号施令者,夸大了个人,便夸大了心灵。也许我只是历史上又一个环境的幸运儿,但我总以为我的成功,完全由于自己的意志或精神力量,只因为除了我个人,我什么也没看见。我只知道向自己身上去发现成功的因素,追得愈深,想得愈玄,于是便不能有堕入唯心论的迷魂阵中。

一切环境因素,一切有利的物质条件,一切收入的账都被转到支出项下了,我惊讶于自身无尽的财富,而又找不出它的来源,我的结论只好是“天生德于予”了。于是我不但是英雄,而且是圣人了!

由不曾失败的英雄,一变而为不曾错误的圣人,我便与“真理”同体化了,因而“我”与“人”就变成“是”与“非”的同义语了。从此一切暴行只要是出于我的,便是美德,因为“我”就是“是”。到这时,可怜的个人主义便交了恶运,环境渐渐于我不利,我于是猜忌,疯狂,甚至迷信,我的个人主义终于到了恶性发炎的阶段,我的结局……天知道是什么!

(本篇原载于1944年12月10日《自由论坛》第11期。)

什么是儒家

——中国士大夫研究之一

“无论在任何国家,”伊里奇在他的《国家论》里说,“数千年间全人类社会的发展,把这发展的一般的合法则性,规则性,继起性,这样的指示给我们了:即是,最初是无数阶级社会——贵族不存在的太古的,家长制的,原始的社会;其次是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社会,奴隶占有者的社会。……奴隶占有者和奴隶是最初的阶级分裂。前一集体团不仅占有生产手段——土地,工具(虽然工具在那时是幼稚的),而且还占有了人类。这一集团称为奴隶占有者,而提供劳动于他人的那些劳苦的人们便称为奴隶。”中国社会自文明初发出曙光,即约当商盘庚时起,便进入了奴隶制度的阶段,这个制度渐次发展,在西周达到它的全盛时期,到春秋中叶便成强弩之末了,所以我们可以概括的说,从盘庚到孔子,是我们历史上的奴隶社会期。但就在孔子面前,历史已经剧烈的变革着,转向到另一个时代,孔子一派人大声急呼,企图阻止这一变革,然而无效。历史仍旧进行着,直到秦汉统一,变革的过程完毕了,这才需要暂时休息一下。趁着这个当儿,孔子的后学们,以董仲舒以代表,便将孔子的理想,略加修正,居然给实现了。在长时期变革过程的疲惫后,这是一帖理想的安眠药,因为这安眠药的魔力,中国社会便一觉睡了两千年,直到孙中山先生才醒转一次。孔子的理想既是恢复奴隶社会的秩序,而董仲舒是将这理想略加修正后,正式实现了,那么,中国社会,从董仲舒到中山先生这段悠长的期间,便无妨称为一个变相的奴隶社会。

董仲舒的安眠药何以有这大的魔力呢?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头说起。相传殷周的兴亡是仁暴之差的结果,这所谓仁与暴分明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奴隶管理政策。大概殷人对于奴隶榨取过渡,以致奴隶们“离心离德”而造成“前途倒戈”的后果,反之,周人的榨取比较温和,所以能一方面赢得自己奴隶的“同心同德”,一方面又能给太公以施行“阴谋”的机会,教对方的奴隶叛变他们自己的主人。仁与暴是漂亮的名词,实际只是管理奴隶的方法有的高明点,有的笨点罢了。周人还有个高明的地方,那便是让胜国的贵族管理胜国的奴隶。《左传》定四年说:“周公相王室,分鲁公以……殷民六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使之职事于鲁,……分之土田陪敦(附庸,即仆庸),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分康叔以……殷民七族。……”这些殷民族六族与七族便是胜国投降的贵族,那些“备物典策,官司彝器”的“祝宗卜史”便是后来所谓“儒士”——寄食于贵族的智识分子。让贵族和智识分子分掌政教,共同管理自己的奴隶(附庸),这对奴隶们和奴隶占有者(周人)双方都有利的,因为以居间的方式他们可以缓和主奴间的矛盾,他们实在做了当时社会机构中的一种缓冲阶层。后来胜国贵族们渐趋没落,而儒士们因有特殊智识的技能,日渐发展成一种宗教文化的行帮企业,兼理着下级行政干部的事务,于是缓冲阶层便为儒士们所独占了。(当然也有一部分没落的胜国贵族,改业为儒,加入行帮的。)

明白了这种历史背景,我们就可以明白儒家的中心思想。因为儒家是一个居于矛盾的两极之间的缓冲阶层的后备军,所以他们最忌矛盾的统一,矛盾统一了,没有主奴之分,便没有缓冲阶层存在的余地。他们也不能偏袒某一方面,偏袒了一方,使一方太强,有压倒对方的能力,缓冲者也无事可做。

所谓“君子和而不同”,便是要使上下在势均力敌的局面中和平相处,而切忌“同”于某一方面,以致动摇均势,因为动摇了均势,便动摇自己的地位啊!儒家之所以不能不讲中庸之道,正因他是站在中间的一种人。中庸之道,对上说,爱惜奴隶,便是爱惜自己的生产工具,也便是爱惜自己,所以是有利的;对下说,反正奴隶是做定了,苦了是吃定了,只要能吃少点苦就是幸福,所以也是有利的。然而中庸之道,最有利的,恐怕还是那站在中间,两边玩弄,两边镇压,两边劝谕,做人又做鬼的人吧!孔子之所以宪章文武,尤其梦想周公,无非是初期统治阶级的奴隶管理政策,符合了缓中阶层的利益,所谓道统治者,还是有其社会经济意义的。

可是切莫误会,中庸绝不是公平。公平是从是非观出发的,而中庸只是在利害上打算盘。主奴之间还讲什么是非呢?如果是要追究是非,势必牵涉到奴隶制度的本身,如果这制度本身发生了问题,那里还有什么缓冲阶层呢?

显然的,是非问题是和儒家的社会地位根本相抵触的。他只能一面主张“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一面用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论,维持现有的秩序(既成事实),然后再苦口婆心的劝两面息事宁人,马马虎虎,得过且过。我疑心“中庸”这庸字也就是“附庸”之庸字,换言之“中庸”便是中层或中间之佣。自身既也是一种佣役(奴隶),天下那有奴隶支配主义的道理?所以缓冲阶层的真正任务,也不过是恳求主子刀下留情,劝令奴才忍重负辱,“执中无权,犹执一也”,天秤上的码子老是向重的一头移动着,其结果,“中庸”恰恰是“不中庸”。可不是吗?“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果然你辞了爵禄,蹈了白刃,那于主人更方便(因为把劝架的人解决了,奴才失去了掩蔽,主人可以更自由的下毒手),何况爵禄并不容易辞,白刃更不容易蹈呢?实际上缓冲阶层还是做了帮凶,“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冉求的作风实在是缓冲阶层的唯一出路。孔子喝令“小子鸣鼓而攻之!”是冤枉了冉求,因为孔子自己也是“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的,冉求又怎能饿着肚子不吃饭呢?

但是,有了一个建筑生产关系上的社会,季氏便必然要富于周公,冉求也必然要为之聚敛,这是历史发展的一定的法则。这法则的意义是什么呢?

恰恰是奴隶社会的发展促成了奴隶社会的崩溃。缓冲阶层既依存于奴隶社会,那么冉求这辈的替主义聚敛,也就等于替缓冲阶层自掘坟墓。所以毕竟是孔子有远见,“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冉求是自己给自己毁坏青山啊!

然而即令是孔子的远见也没有挽回历史。这是命运的作剧吧?做了缓冲阶层,其势不能不帮助上头聚敛,不聚敛,阶层的地位便无法保持,但是聚敛得来使整个奴隶社会的机构都要垮台,还谈得到什么缓冲阶层呢?所以孔子的呼吁如果有效,青山不过是晚坏一天,自己便多烧一天的柴。如果无效,青山便坏得更早点,自己烧柴的日子也就更有限了,孔子的见地远是远点,但比起冉求,也不过是“以百步笑五十步”而已。结果,历史大概是沿着冉求的路线走的,连比较远见的路线都不曾蒙它采纳,于是春秋便以高速度的发展转入了战国,儒家的理想,非等到董仲舒是不能死灰复燃的。

话又说回来了,儒家思想虽然必需等到另一时代,客观条件成熟,才能复活,但它本身也得有其可能复活的主观条件,才能真正复活,否则便有千百个董仲舒,恐怕也是枉然。儒家思想,正如上文所说,是奴隶社会的产物,而它本身又是拥护奴隶社会的。我们都知道,奴隶社会是历史必须通过的阶段(它本身是社会进步的果,也是促使社会进步的因)。既然必须通过,当然最好是能过得平稳点,舒服点。文武周公所安排的,孔子所表章的奴隶社会,因为有了那缓和的榨取政策,和为执行这政策而设的缓冲阶层,它确乎是一比较舒服的社会,因为舒服,所以自从董仲舒把它恢复了,二千年的历史全在它的怀抱中睡着了。诚然,董仲舒的儒家不是孔子的儒家,而董仲舒以后的儒家也不是董仲舒的儒家,但其为儒家则一,换言之,他们的中心思想是一贯的。二千年来士大夫没有不读儒家经典的,在思想上,他们多多少少都是儒家,因此,我们了解了儒家,便了解了中国士大夫的意识观念。

如上文所说,儒家思想是奴隶社会的产物,然则中国士大夫的意识观念是什么,也就值得深长思之了!

(本篇原载于1945年1月13日昆明《民主周刊》第1卷第5期。)

关于儒·道·土匪

医生临症,常常有个观望期间,不到病势相当沉重,病象充分发作时,正式与有效的诊断似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在病人方面,往往愈是痼疾,愈要讳疾忌医,因此恐怕非等到病势沉重,病象发作,使他讳无可讳,忌无可忌时,他也不肯接受诊断。

事到如今,我想即使是最冥顽的讳疾忌医派,如钱穆教援之流,也不能不承认中国是生着病,而且病势的严重,病象的昭著,也许赛过了任何历史记录。惟其如此,为医生们下诊断,今天才是最成熟的时机。

向来是“旁观者清”,无怪乎这回最卓越的断案来自一位英国人。这是韦尔斯先生观察所得:

“在大部分中国人的灵魂里,斗争着一个儒家,一个道家,一个土匪。”(《人类的命运》)

为了他的诊断的正确性,我们不但钦佩这位将近八十高龄的医生,而且感激他,感激他给我们查出了病源,也给我们至少保证了半个得救的希望,因为有了正确的诊断,才谈得到适当的治疗。

但我们对韦尔斯先生的拥护,不是完全没有保留的,我认为假如将“儒家,道家,土匪”,改为“儒家,道家,墨家”,或“偷儿,骗子,土匪”,这不但没有损害韦氏的原意,而且也许加强了它,因为这样说话,可以使那些比韦氏更熟悉中国历史和文化的人,感着更顺理成章点,因此也更乐于接受点。

先讲偷儿和土匪,这两种人作风的不同,只在前者是巧取,后者是豪夺罢了。“巧取豪夺”这成语,不正好用韩非的名言“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来说明吗?而所谓侠者不又是堕落了的墨家吗?至于以“骗子”代表道家,起初我颇怀疑那徽号的适当性,但终于还是用了它。“无为而无不为”也就等于说:无所不取,无所不夺。而看去又像是一无所取,一无所夺,这不是骗子是什么?偷儿,骗子,土匪是代表三种不同行为的人物,儒家,道家,墨家是代表三种不同的行为理论的人物,尽管行为产生了理论,理论又产生了行为,如同鸡生蛋,蛋生鸡一样,但你既不能说鸡就是蛋,你也就不能将理论与行为混为一谈。所以韦尔斯先生叫儒家,道家和土匪站作一排,究竟是犯了混淆范畴的逻辑错误。这一点表过以后,韦尔斯先生的观察,在基本意义上,仍不失为真知灼见。

就历史发展的次序说,是儒,墨,道。要明白儒墨道之所以成为中国文化的病,我们得从三派思想如何产生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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