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夫的名字叫约翰·曼力。他跟妻子和一个小孩住在马夫专用的小屋,那离马房很近。
第二天早上,约翰把我带到院子里,给我好好洗刷了一下,使得我的皮毛看起来又柔软又光亮。正当我要返回隔栏时,戈登老爷过来看我,他似乎对我很满意。“约翰,”他说,“我原本打算今天早上就试试这匹新马,可是我还有其他的事要办。或许早饭以后,你可以带他出去走一圈。去的时候走公用牧场和乔木林,回来时沿河走水车那一带,这样你就能观察他的脚步是否稳健。”
“是,老爷。”约翰答道。吃过早饭以后,他来到马房,给我戴上马笼头,非常仔细地把皮带放松又拉紧,让我的脑袋感觉舒服些。接着,他拿来马鞍给我戴上,可这个对我的背来说还不够宽。他见马鞍小了一号,于是又去换了一个,这个挺适合我的。然后,我们就出发了。他先是骑着我慢慢地走,后来开始小跑,再后来又慢跑。当我们来到公用牧场时,他用鞭子轻轻地碰了我一下,于是我开始加速,愉快地飞跑起来。
“吁!吁!老弟。”他一边说,一边让我停下来,“我猜你很想跟着那些猎狗跑吧。”
我们回来穿过庄园的时候,碰到戈登老爷和夫人在散步。他们一看见我们,就停了下来,约翰马上从我背上跳下来。
“约翰,他跑得怎么样?”
“非常好,老爷。”约翰答道,“他跑得像鹿一样飞快,还很有活力。只要用缰绳轻轻碰他一下,他就知道该怎么做。我们往下走到公用牧场的尽头时,碰到一些旅行大车,上面挂满了篮子、毯子之类的东西。老爷,你知道,很多马经过运货车时都会显得很急躁。而他只是看了它们一眼,又继续安静、愉快地赶路了。在乔木林附近,有人在抓野兔。突然,我们近旁响起了枪声。他只是停了一会儿,看了看周围,脚步也没有乱。他跑起来飞快,根本不需要催他,我只需稳稳地握住缰绳就行。依我看,他小的时候没有受过惊吓,也没被人虐待过。”
“那很好。”戈登老爷说,“明天我会亲自试试他。”
第三天,我被带到戈登老爷面前。我牢记妈妈和以前好主人的忠告,尽量做到老爷想让我做的。我发现他是个非常出色的骑手,对马儿也很体贴关心。我们回到家时,女主人已经站在正厅的大门口迎接我们了。
“哦,亲爱的,”她说,“你觉得他怎么样?”
“正像约翰说的,”他回答道,“这是我所骑过的最棒的马儿。我们给他取个什么名字好呢?”
“你觉得黑檀怎么样?”她说,“他就像黑檀那么黝黑。”
“不,我不喜欢黑檀。”
“那么乌鸫呢,跟你叔叔那匹老马一样?”
“不,他远比那匹老乌鸫漂亮多了。”
“是啊,”她说,“他真的相当漂亮,又有这么温顺的脸蛋和伶俐的眼睛。不如我们就叫他黑骏马吧?”
“黑骏马——好啊,为什么不呢。我觉得这是个好名字。要是你喜欢,就这么叫他吧。”于是,我就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了。
约翰走进马房告诉詹姆士,老爷和夫人刚给我取了个又好听又恰当的英文名字,不像马伦戈、珀伽索斯或是阿卜杜拉这样的名字。然后他们一起大笑,詹姆士说:“要不是为了避免想起以前的不幸,我会叫他罗勃·罗伊,我从没见过这么相像的两匹马。”
“那并不奇怪,”约翰说,“难道你不知道,格瑞农场主的那匹老马公爵夫人就是他们的妈妈?”
我以前从没听说过这事儿。可怜的罗勃·罗伊,那匹在打猎中死去的骏马竟然是我的哥哥!怪不得妈妈看起来如此烦躁不安。好像马儿是没有亲人的,至少,在他们被卖出去以后就互不认识了。
约翰看起来很为我骄傲。他常常把我的鬃毛和尾巴刷得跟女士的头发一样光滑,还经常跟我说一大堆话。当然,我并不知道他在讲什么,可是,我渐渐学着理解他的意思,明白他想让我做些什么。他非常温柔、友善,我渐渐喜欢上他了。他好像也知道马儿的感受。他给我洗澡的时候,知道什么地方比较柔嫩,什么地方容易发痒;他给我刷脑袋时,总是非常仔细地擦过我的眼睛,就像在洗自己的眼睛一样。他从来不会被惹怒。
那个待在马房里照料马儿的少年叫詹姆士·霍华德。他也非常温柔、快活。因此,我觉得自己过得还不错。另外还有一个男人在院子里帮忙,可是几乎不跟我和辣姜接触。
几天以后,我要跟辣姜一起出去拉车。我担心我们能否很好得相处。当我被带到她面前时,她除了耳朵往后靠之外,表现得相当好。她干活时很认真,总是尽力完成她该做的。我从没想过能有这么好的同伴一起拉双轮马车。我们上坡的时候,她没有放慢脚步,而是把力气用在马轭上,憋足了劲往上拉。干活时,我们都有一股冲劲。约翰常常都要拉着缰绳,不需要催赶我们朝前走,更不需要对我们俩使用鞭子。我们的脚步很一致,我发现小跑的时候很容易跟上她的脚步,这让我很高兴。而且主人也很满意我们走路的时候脚步一致,约翰也一样。等我和辣姜一起出去拉了两三次车以后,我们就变成了好朋友,这让我觉得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舒服自在。
说到快腿,我和他也很快成了好朋友。他是个快乐、勇敢、温顺、可爱的家伙,每个人都很喜欢他,尤其是杰西小姐和弗劳拉小姐。她们常常骑着快腿在果园里跟她们的小狗弗瑞斯基做好玩的游戏。
我们的主人还有两匹马儿,住在另一个马房里。一匹叫正义,是匹杂色的矮脚马,通常用来当坐骑,或是拉行李马车。还有一匹上了年纪的棕色马,是打猎时骑的,叫做奥列弗爵士。他现在已经退休了,是主人最喜爱的马儿,还准许他在庄园里奔跑。他有时拉着轻便的货物在庄园里走动,或是在小姐与老爷出门时负责驮小姐。他脾气非常温顺,就像快腿那样值得信任,所以人们常让他驮孩子。那匹矮脚马很强壮,体形不错,脾气也挺好,我们有时在小牧场聊聊天。当然,我跟他不可能像跟辣姜那样亲密,毕竟我和辣姜住在一个马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