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得说说鲁本·史密斯。在约克离开我们去伦敦的时候,由他负责管理所有马房。没有人比他更懂这一行了。在他正常的情况下,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他更忠诚、更有用的人了。他照料马儿时很温和,也很有办法。他以前在兽医那儿住过两年,所以还能像兽医一样给我们看病。他是个一流的骑手,不管是驾驭四匹马的马车,还是驾驭纵列两匹马的马车,都像驾两匹马的马车那样轻松。他长得很英俊,又有学问,举止也很优雅。我敢肯定,所有人都很喜欢他,马儿当然也一样。唯一奇怪的是,他的职位不高,不像约克那样做到领班马夫的职位。他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喜欢喝酒。他不像有些人老是酗酒,他常常好几个礼拜甚至好几个月都不沾一滴酒,然后爆发出来,一次性喝个痛快。就像约克说的,这不仅让他自己出丑,而且还吓坏自己的老婆,甚至让所有的人都觉得讨厌。可是,因为他活儿干得相当出色,所以约克替他瞒了两三次,不让伯爵知道。只是有一天晚上,鲁本不得不驾车载着人们从舞会上回来,而他当时已经喝得醉醺醺了,根本没法拉缰绳。于是,只好由乘客中的一位绅士坐到驾驶座上,为女士们驾车,送她们回家。这次当然再也没法瞒过去,鲁本马上就被解雇了。他可怜的妻子和孩子不得不从庄园门口那座漂亮的小房子里搬走,去找其他能住的地方。这一切发生在很久以前,都是老马克斯告诉我的。可是,就在我和辣姜来这前不久,史密斯又重新回来了。约克替他向心地善良的伯爵求情,他自己也保证,只要他还在这儿干活,就决不再沾一滴酒。从那时起,他就一直遵守自己的誓言,没有再犯过。约克认为,在自己离开这儿去伦敦的时候,可以放心让鲁本顶替他的位置。他这么聪明、诚实,没有人比他更适合了。
那时才刚刚进入四月,伯爵一家计划要到五月才回来。布莱特尔上校要返回骑兵团了。那辆轻便的四轮马车也需要重新翻新一下。于是,史密斯就用那辆车送上校去镇上坐车,然后把马车拿去翻新,自己骑马回来。于是,他随身带着一个马鞍,选我跑这一趟路。到了车站,上校塞了点钱给史密斯,跟他告别,说道:“请好好照顾年轻的小姐,鲁本。别让那些任性的年轻人骑着黑奥斯特到处乱跑——就把他留给小姐一个人。”
我们把马车留在制造商那里后,史密斯骑着我来到“白狮旅馆”。他吩咐马夫给我吃点东西,准备好一切,四点钟等他回来。这一路上走来,我前脚的一个马铁蹄上掉了个钉子,可是那个马夫一直没有注意,快到四点钟的时候才发现。史密斯五点钟的时候才来到院子里,他说自己碰到几个老朋友,要六点钟才出发。马夫跟他说了钉子的事,问他要不要把那个铁蹄修一下。
“不用了。”史密斯说,“我们回家之前不会有什么问题。”
他说话的嗓门很大,显得很不耐烦。我觉得这不太像他,平时他肯定会检查一下我们的铁蹄。六点钟,他没有回来。七点、八点,他还是没有回来。一直快到九点的时候,我听见他扯着嗓门叫唤我。他看上去很生气,还骂了那个马夫,可我不知道为什么。
旅馆老板站在门口,说道:“当心点,史密斯先生!”只听见他非常生气地骂骂咧咧地离开了。他一出小镇就开始让我飞跑。尽管我已经在全速奔跑了,可他还是不停地用马鞭狠狠地抽打我。当时,月亮还没有升起,周围一片漆黑。最近这条路在修整,所以路上到处都是小石头。以这样的速度在这种路上奔跑,我的铁蹄很快就松动了。快到收费站大门的时候,我的那只铁蹄就脱落了。
要是史密斯神志清醒,他就会察觉到我的步子有些不对劲。可是,他现在已经喝得烂醉如泥,没法注意这些了。
收费站前面是一条笔直的大路,上面刚刚新铺了一层石头。在那些尖锐的大石头上奔跑,对马儿来说是非常危险的。况且那时,我已经掉了一只铁蹄,又被迫在这条路上全速奔跑,而骑在我背上的人还不时地用马鞭抽打我,残忍地让我加速。我那只没有铁蹄的脚伤得很重,马掌已经裂开,里面嵌进了一些尖锐的小石子。
我没法再跑下去,脚实在太痛了。没有哪匹马在脚伤成这样的情况下还能继续跑下去。我绊了一脚,膝盖重重地跪在地上倒了下去。史密斯从我背上摔了下来。我的速度那么快,他肯定摔得不轻。我很快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到路边,那儿没什么石头。月亮刚刚爬上树篱,借着月光,我看见史密斯躺在离我几码远的地方。他稍稍挣扎了一下,可是没有爬起来,只发出一阵呻吟。我原本也想呻吟,我的脚和膝盖都疼得厉害。可是,马儿通常只是默默地忍受他们的痛苦。于是,我没有发出声音,只是静静地站着。史密斯又发出了比前面更惨的呻吟,在明亮的月光下,我看见他躺在那儿一动不动。我没法为他或为我自己做任何事情,可是,哦!我多想听到马儿的声音、车轮的声音,或是人们的脚步声啊!这条路并不是很热闹,尤其是在晚上这种时候,或许还得等上好几个小时才会有人来救我们。我一直站着观望、静听。这是个宁静又甜蜜的四月的夜晚,周围静悄悄的,只有夜莺偶尔叫几声;白云在月亮旁边游动,一只棕色的老鹰飞过树篱,此外,周围没有一点动静。这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夏天的晚上,我常常躺在格瑞农场主家那片碧绿的草场上,紧挨在妈妈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