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诰续编》里,朱元璋第一次提出了让老百姓“互相知丁”。从章程颁布之日起,市井村镇中的老百姓要对自己的左邻右舍做到知根知底。也就是知道他们平日里从事何种职业;还要做到知道邻居家里几口人,几个人从事农业,几个人读书,几个人从事手工业或者商业;对于读书的邻居,一定要知道他的老师是谁,在哪里上学;给别人做老师的,也必须知道他所教的学生都是谁。不能像今天,我们住在一栋楼里,门对门都不知道姓什么叫什么。
如果我们用今天的眼光去看朱元璋对老百姓们日常生活的细节性干涉,不可能得出什么正面的结论。因为这么发展下去,只可能得到一个互相监视、遍地特务的破坏性社会环境。社会生态极其缺乏活力,每个人都被牢牢地捆绑在了各自的身份和职业当中,想动一动都不可能。
这种弊端,朱元璋不可能想不到。他之所以这么做,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他始终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来延伸自己的“权力触角”。朱元璋设立了巡检司和锦衣卫,让巡检司专门负责盘查全国各地的过往行人,人们被限制在方圆一百里的活动范围之内,如有超出,须事先弄到"路引",这是防止人民串连造反的重要措施。锦衣卫则是专门负责监视百官的动静,就连街衢之上,也满布锦衣卫,这样,吏民的一言一行都逃不过皇帝的耳目。
一次,博士钱宰罢朝回家,在路上信口吟道:"四鼓咚咚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第二天上朝,朱元璋对钱宰说:"昨天做得好诗!不过我并未"嫌"你啊,改做"忧"字怎么样?"钱宰一听,连忙跪下叩头,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好在朱元璋并不是要追究他的罪责,只是要显示自己的无所不知,钱宰才算没有倒霉。
吏部尚书吴琳告老还乡,已是无所作为,但朱元璋还是不放心,常派锦衣卫去监视他。
一天,一个特务向田间插秧的一个老农夫问讯道:"这里可有个退了休的吴尚书?"那老人措手答道:"我吴琳便是。"朱元璋得知这一消息,知道吴琳并无异志,十分高兴,奖赏了吴琳。
大学士宋濂是著名的学者,对朱元璋可谓赤胆忠心。一天,宋濂在家请客,特务竟把赴宴人等乃至菜肴全都列单汇报给了朱元璋。第二天上朝,朱元璋问宋濂请客及菜肴的情况,宋濂把所请客人和菜肴情况一一据实回答,朱元璋听后十分满意地说:"宋学士所说皆实,没有骗我!"
国子监祭酒宋讷有一天在家生闷气,监视他的人认为有可能是对皇上不满,就偷偷地把他生气的样子画了下来,交给了朱元璋。第二天上朝时,朱元璋问他何故生气,宋讷作了解释,朱元璋知道他生闷气与朝事无关,才不追究。宋讷非常奇怪地问太祖怎么知道他的家事,太祖就把那张画像拿出来给他看,结果宋讷几被惊倒。就这样,朱元璋掌握了臣下的一言一行,臣下深恐动辄得咎,真正做到了前人所谓的"慎独",哪里还敢有不臣之心?
在《大诰续编》中,朱元璋反复强调他在注释《道德经》中的话:“吾为政愈严,犯法者愈众。”他不无遗憾地指出:“朕如宽厚行仁,人将谓朕不明于事;朕如加严,人又指之为暴矣。”从这样一句话,我们也可以看出,朱元璋对他的严刑峻法也是有些悔意的。重刑并不能完全把官吏吓得不敢去做错事,他敏锐地意识到权力再大也有其局限性。
朱元璋有他自己的考虑,因为按照古圣贤的分类,老百姓可以从事士、农、工、商四种生计。而在圣人们的教导下,老百姓应该在这四个领域,各守其道,各尽其职。唯有如此,天下才能实现真正的太平。而那些不在“四业”范围内的谋生者,大多数走的都是犯罪道路。“知丁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抓出那些不务四业的害群之马,他们大多是游手好闲的“逸夫”。那时候谁要想当个自由职业者,就要做好被官府抓捕的准备。在朱元璋看来,这些自由职业者只懂得罗织词讼,勾结胥吏,弄权官府,实在是官家社会的毒瘤。“知丁法”推广开来之后,老百姓们把自己了解的邻里情况上报里甲(乡村社会的基层组织),里甲再把情况向县衙报告,一级级地向上申报。这种天罗地网似的人口摸排,使得潘富那样的在逃犯无所遁形。
为了杜绝类似潘富千里大逃亡,先后历经八县,涉及三百多户人家,一千多人受到株连的案件再度发生。朱元璋又做出了最为严酷的补充:如果《大诰》颁布下去,一里之间,百户之内还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抓,任凭这些“逸夫”游荡在公门、市井之中,为非作歹,被官府抓住的话,“逸夫”处死,里甲和四邻全家流放边疆。
不可否认的是,陈寿六是个特例。和陈寿六这样幸运的成功者比起来,那些积极响应朱元璋号召,动不动就闯入那道“旁入公门”的门教训一通胥吏,最后因为这个被砍了脑袋的农民,在数量上也很可观。在《大诰三编》里,朱元璋也例举出了一些这方面的案例。朱元璋在这件事上表现得也非常纠结,他一边在大肆宣扬陈寿六的榜样示范作用;一边又在提醒乡民们,想当陈寿六这样的明星是需要运气的,也需要付出常人难以承受的代价,很可能是生命的代价。当然如果让老百姓用自己的一条命来换另一条命,这里就涉及到利益的交换边界。在封建官家制度里,官吏们手中握有对老百姓的伤害权,平民百姓为了能够生存下去,就要通过自己的劳役或者交纳赋税来寻求生存权的赎买,这样就形成了交易关系。官吏的伤害权有一个边界,这个边界对官家制度形成了一种约束。如果官吏越过这个边界,一味地榨取赎金,造成伤害。这种伤害的程度越深,老百姓的反作用力就会越大。等到被套在自己脖子上的赎金勒得无法活命,反正总归一死,反抗就成为唯一的路径。
安吉县佃户金方租种了本县地主潘俊二的一亩二分地,连续两年没有交一分钱田租。潘俊二见对方想要赖账,于是就上门索讨。欠账还钱,天经地义。谁知道金方倒打一耙,将潘俊二当作祸害百姓的豪强给绑了起来。潘俊二又被勒索了黄牛一头、肥猪一口。在逼着潘俊二写完已经收取田租、不曾被勒索等三张文书之后。这还不算完,做事做绝。金方又突发奇想,继续诬陷潘俊二是祸害百姓的豪强,然后学习陈寿六也将其捆绑解送至京城。
这种现象在当时很具有普遍性,既然有“旁入公门”的门,那索性就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有人索性干起了趁火打劫的勾当。
乌程县百姓余仁三,是本县富户游茂玉家的佃户。水灾期间,游茂玉同情余仁三生活困顿,就借给他许多米粮。事后,余仁三非但不想着还粮,反而勾结刁民一百余人,跑到游茂玉家里打砸抢。在搜出所有的借米凭据之后,余仁三等人将游茂玉当作“豪民”捆绑起来押送到了京城。
金方和余仁三也是咎由自取,他们将朱元璋打开的这扇应急状态下启用的“公门”,当做了可以滥用的“私门”。他们的伎俩还是被识破了,朱元璋作为斗争经验丰富的老手,这一切又怎能逃过他的眼睛。金方和余仁三两人都落了个枭首示众、全家流放的下场。
也同样是在《大诰三编》里,下面这个案例显然更让人有嚼头。
嘉定县百姓沈显二,和自己的邻居周官二一起,把祸害本地百姓的里长顾匡捆绑起来,准备送往京城。走到苏州阊门,当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曹贵五出来给他们讲和,沈显二收下15贯银钞,一匹绸缎和一些银钗银镯后,当场就把顾匡给放了回去。
顾匡回家之后,就开始精神抑郁了,因为他担心事情早晚会败露。顾匡在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过后,他做出了一个艰难的抉择,那就是去京城自首。曹贵五听说后,也担心自己是劝和人,有可能会因此受到牵连。于是他找到顾匡,要求和他一同去自首。就在二人准备上路之际,周官二得到消息,也表示愿意同行。
在这四个人当中,沈显二是最后一个得到消息的。听说其他三人已经上路了,沈显二日夜兼程,终于在淳化镇赶上三人。沈显二也主动提出一同去自首,对不起名额已满。顾、周、曹三人设计将沈显二捆绑起来,决定把他当作祸害老百姓的地方豪绅押往京城。
事情到这里还不算完。就在四个人进了京城,押解害民豪绅的报告刚刚递送上去的时候,沈显二却在这个节骨眼上逃跑了。主管上访事务的通政司让他们把“害民豪强”押到衙门里去受审,周、曹二人私下计议,无奈之下,只得又将真正的“害民豪强”顾匡给绑了起来。
通政司在前面接到的上访报告里,顾匡的身份还是一个良民,现在却要跪在堂下,变成“害民豪强”。所以官员们在审讯周、曹二人时质问:“顾匡是和你们一起抓沈显二的人,你们怎么又把他抓起来了?”周官二回答说:“顾匡本来是我们最早捉拿的人,沈显二受贿把他放了。我等害怕事情败露,一同赴京自首。没想到沈显二随后也追了上来,我等就将他当作骗人财物的奸民捆绑了来,而把之前的事情隐瞒掉了。如今沈显二跑掉了,我们只好又把顾匡给绑了来,算是向你们交差吧。”
审讯的卷宗递交到了朱元璋的手里,卷宗里的白纸黑字破绽百出,难以自圆其说。
朱元璋实在忍耐不下去了,连皇帝都敢忽悠,真是活腻歪了。他下令,这几个人太不靠谱了,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实在是奸诈之极,谁也捉摸不透他们心里究竟藏着怎样的阴谋,干脆全部枭首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