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研究人的行为的时候,都是把社会上的人看作“经济人”来研究的,这个“经济人”的假设是现代经济学大厦的基石之一。那么什么叫“经济人”呢?它指的是:人的活动都是有理性的,他在决策之前一定要经过仔细计算,力求一个最有利于自己的结果。这个很容易理解,比如,你是选择上大学,还是早点工作?你是选择当公务员,还是下海经商?你的依据应该就是哪个选项能给你最大的利益,或者说哪个选择能使你的“效用最大化”。影响效用的因素很多,比如可以是商品、财富、社会地位、权力等物质利益,也可以是慈善、友谊、和平、社会进步等精神因素。而且在我看来,人即使在公共选择活动中也首先是在追求个人利益,只是可能它比私人市场活动要隐蔽和复杂很多。比如,政府的公务员在作政策选择是应该被看成是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的,这样我们就能对此进行分析了。无数人对这个假设颇有微词,但是我依旧固执地认为这是一个很好很强大的假设。
腐败都是起源于“公共权力”,像我等布衣百姓,就算想腐败也根本没有机会——腐败的动机肯定是不成问题的,毕竟能不付出艰辛的劳动就能获得大把大把的收入还是很有诱惑力的,这里关键是有没有腐败的能力,所谓的“身不能至,心向往之”,说的就是这个情况,幸好我们的司法体系是“诛行不诛心”的。
那么为什么要有公共权力呢?大家知道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有些事情个人难以解决,但是它们又是必需的,比如社会治安、国防、外交、社会卫生保健等。这些都叫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正是对这些产品和服务的需要,我们才产生了公共权力机构。我们选举出那些“我们认为”可信任的和有能力的人掌握这些公共权力。那么按理来说,他们的权力是我们(人民)给的,他们理应为我们服务,这也是国内一直宣传的“公仆”的概念。
其实,广大人民群众和政府官员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我们把公共权力委托给他们,他们是作为我们的代理人来行事的。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其实广泛存在于我们社会,比如股份制公司中的股东和职业经理人,理论上说,代理人应该代表的是委托人的利益。但是实际上,代理人在作出任何行动的时候首先考虑的往往不是委托人的利益,而是其自身利益,这就产生了委托——代理问题,这是在经济学、公司治理的领域中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
那么代理人作为“经济人”是怎样作出选择的呢?前面我们已经聊过了经济学中“供给——需求”的分析法,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另一种分析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法。
无论社会生活多么的丰富多彩,人类行为多么复杂多变,在经济学看来,其中存在着基本规律,那就是:人类行为是成本——收益比较的结果,只有当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时候,人们才会采取某一行为。然而我们这里要强调的是,人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时候是理性的,但是这里的理性是有限理性,它要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比如自身的认识水平、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完全性等,不然如果人是完全理性的,那么这个世界未免太单调了,人就不成为人了,而是“超级机器人”。那么下面就让我们分析一下官员在作出“腐败”的选择时所面临的成本和收益。
如果官员选择腐败,那么其收益是很明确的,那就是贪污受贿得到的收入,或者跑官买官得到的官位上的提升。而腐败的成本一般包括显现成本和隐形成本两大类,显现成本主要是腐败的直接投入,比如跑官买官、请客送礼的金钱投入;隐性成本就比较复杂了,它包括多种因素,比如法律纪律处置成本(降职、坐牢甚至玩完)、经济处罚成本(打官司费用、没收财产等)、精神或名誉损失(精神成本)、未来收益的代价(所失去的养老金、住房、医疗保障等)以及腐败所付出的道德代价。
按照经济学理论,任何的经营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上进行的,腐败作为一种“权力”的经营活动,其中交易的商品——权力,要得到顺利的交易,也是由多种成本所构成的。下面我们类比一般商品的成本构成来逐个分析权力的成本构成:
首先是预付成本,它指的是为取得腐败权力而预支出去的成本,我们可以把它类比为一般商品的直接生产成本,它衡量的是使权力“生产”出来要消耗的资源。比方说读书考公务员付出的时间和努力,跑官买官的费用,阿谀奉承所付出的精力和遭受的精神损失等。预付成本是权力收益的底线,是权力价格的“盈亏平衡点”。如果得到的权力出卖后所能得到的收入小于这个成本,就意味着我们的“公仆”辛辛苦苦一辈子还得“亏本”,显然不能干这种“傻事”。所以他们必须要求得到权力之后的收益要大于这个成本,他们一旦得到权力,就会利用权力尽力去追求“利润”;而随着权力所能获得的利益越来越大,对这种权力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获得这种权力的成本越来越高,于是两者互为因果,不断推高权力的成本和收益。最近这些年来,腐败越来越疯狂,腐败金额不断攀升,而同时想要挤进官场,跑官买官,获得权力的代价也越来越大,门槛越来越高——这些现象都非常符合我们这个理论模型。
其次是直接成本,它指的是权力使用过程中直接产生的成本,我们可以把它类比为一般商品生产出来后的销售费用,比如在卖场里面的租金、货物的运费、销售人员的工资等。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个直接成本是非常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腐败分子在使用权力进行腐败活动的时候,往往只要付出很少一点精力就可以了,比方说挂个电话、打声招呼、批个条子等;当然有时候还可能要出点联络费用疏通关节,比方说请人吃饭、送点礼品、礼金等,但是这些费用往往都是可以让“公家”买单的,白请谁不请?白送谁不送?正是有这么一种“慷国家之慨”的氛围和传统,我们的行政成本才始终降不下去,每年才会让公款吃喝吃掉几千个亿。
而且在官场中的人,他们深谙一个道理:随着权力交易次数的增加和规模扩大,平均每次交易的成本是呈逐渐下降趋势的,这也可算是“规模经济”或“规模优势”的又一个例子吧。大家知道在经济学上,面对具有“规模经济”的商品,厂商是有扩大供给水平的冲动的,这就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腐败行为越来越频繁、覆盖面越来越广的现象。对此,目前正在热播的电视剧《蜗居》中市长秘书宋思明就有这么一段非常精辟的话:“关系这个东西啊,你就得常动。越动呢就越牵扯不清,越牵扯不清你就烂在锅里。要总是能分得清你我他,生分了,每一次,你都得花时间去摆平。要的就是经常欠,欠多了也就不愁了,他替你办一件是办,办十件还是办啊。等办到最后,他一见到你头就疼,那你就赢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每每看到这一段,我就在想,这真是一位官场中的“哲学家”!怪不得人家能混到市长秘书这么一个举足轻重的位子。
再次就是推销成本,这个就可以类比为普通商品“上市”之前的广告成本。你有“权力”这么一个热门的产品,你得表示出来啊!让人家来买啊!“庆幸”的是,在我国这个成本几乎等于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很多“寻租者”可以很容易合理合法地找到那位权力的“卖家”,那些潜在的“买家”可以非常“自然”地接触他、接近他,并完成双方的熟悉过程和交易过程。而且,你手上的权力值不值钱,值多少钱,其实人们心里跟明镜一样,你能在什么地方“帮助”他,哪里有利用价值,买家甚至比你更清楚。因此我们的官老爷们完全不用担心自己“权力产品”的推销问题,这个商品交易中最重要的渠道问题早就已经解决了。只要你在这个位置上,哪怕你是条狗,都会有无数人围上来,当然,这里的关键不是你这个当官的人,而是你的位置。所以权力的所有者是不用担心推销问题的,他们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从众多“买家”中挑一家合适的,只有挑合适的买家才能既有高收益又比较安全。“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那些腐败分子,特别是那些落马的腐败分子对此肯定有自己深刻的体会。
接着就是所谓的机会成本,它指的是官员如果不腐败,老老实实干活所能取得的收益,类比一下,一个企业如果不生产A商品而生产B商品,B商品所能取得的收益就是生产A商品的机会成本。正如大家所预料的那样,我们的腐败机会成本也是相对比较低的。虽然公务员抱着那个很多人羡慕的铁饭碗,但是这些人员的收入一般是相对固定的,按照统一的规定发放的,而且从目前情况看收入并不很高。其即使把从事腐败活动的时间、精力都花在本职工作上,其收入基本也不会增加。想从事其他的经济活动,又受到种种限制,如机关干部不得领取兼职报酬,领导干部不得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得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很多人建议的高薪养廉制度,其主要机理就是想通过增加腐败的机会成本来减少腐败。
最后一个就是所谓的风险成本,这个很容易理解,腐败说到底还是一个有风险的工种,虽说还远远没到刀口舔血的程度,但是说腐败分子常在河边走,那基本还是比较靠谱的。奇怪的是,咱们中国的河比较特别,多少人在河边走了N年了,还从来没湿过鞋,可见我们国家腐败被抓概率实在是跟中彩票差不了多少。即使偶然有几个衰人被抓了,那个处罚也是非常的“和风细雨”,谁叫这是“人民内部矛盾”呢!一些所谓的违纪,往往就是降个职、认个错、背个处分了事,严重的也往往就是坐几年牢而已,真正所谓大案又有几个?况且,中国官场中关系网错综复杂,说不定突然从上面来一道什么指示,不但人没事,甚至还能接着高升呢!
通过上面的分门别类的讨论之后,我们惊奇地发现,原来权力“商品”的成本不是很高嘛!特别是除去了初期的大量成本投入之后,几乎就是“无本万利”。虽然刚开始为追逐权力所投入的精力、金钱是大量的,拉关系、装孙子、送厚礼,无所不用其极,但是一旦大权在握,基本上就算是有了一棵摇钱树,你的利润基本上就取决于你利用权力的频率,既然如此,“用了也白用,不用白不用,白用谁不用?”“权力难得,不用过期作废。”正是在这样的思想和如此的“成本—收益”框架下,我们的腐败才像杂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以上我们完全是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来推导出必然腐败的结论,那么官员作出的选择真的就仅仅是这样一种经济学上的“理性”选择吗?难道我们的政府官员的思想真的如此不堪,就没有一些“高尚”点的,在一定程度上抛弃了“低级趣味”的人吗?我个人还是认为,无论官员作出什么选择,都是基于自身利益的理性选择,腐败、不腐败都是如此。之所以还有那么一些不腐败的官员,我宁愿相信是他们个人把腐败的道德成本看得过高了,感觉腐败是“亏本”的买卖,所以不去做而已。
我们经常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那些身陷囹圄的腐败分子痛心疾首地说,自己是一时糊涂,做了错事,现在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对自己说五个字——“为人民服务”……然后就对着镜头挤眼泪。腐败分子的这番表白无非是想说明他们从事腐败勾当只是一时失去理智的感情冲动,不是理性行为,然后接下来的潜台词就是表明自己本质上还是一个“好同志”。经济学的常识告诉我,这些人渣还像在台上时一样用废话在诓咱们老百姓呢,还在把我们当猴耍呢!选择腐败或放弃腐败是在约束条件和风险偏好的前提下个人的绝对理性的行为。因为对一个人来说这是人生的一个很大的抉择,他们在潜意识里是一定要经过成本收益权衡的,绝不可能凭一时的冲动。如果我们人类真的像腐败分子所说都这么“一时冲动”,那么达尔文的进化论就能告诉我们,这样的“残次品”早就应该被淘汰了,因为你很难想象一种如此“冲动”的生物能在这么复杂的环境下生存下来。实际上,腐败是一系列苦心经营的商业活动,每一步都存在获利与风险的计较,一个不留神,就有可能会蚀本。
谈到这儿,我们有必要再引出一个概念——寻租,对此我们由于篇幅关系,只是作简单介绍。
“寻租”一般可以认为是追求经济利益的非生产性活动。什么意思呢?我们大部分人想获得经济利益,一般都是从事的生产性活动,也就是说你为这个社会创造出财富了,正是因为如此,你才能获得那些经济利益。比如说,清洁工人扫大街挣工资,他为我们提供了干净的街道,即为这个社会创造出了财富,凭此得到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工资)。但是“寻租”就不同了,这种活动并没有增加社会财富,而仅仅是现存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比如,一个企业开拓了一个市场之后,它可能寻求政府的干预并阻止其他企业加入竞争,以便维护其独家垄断地位。
寻租和腐败其实是密切相关的,比如行贿人要从官员那儿购买“权力商品”,这就是一种“租金”的分配,他用来贿赂的财物一定要小于它从“寻租”活动中得到的“租金”,不然就成了一个赔本的买卖了,商人是不会干的。至于双方的这个分配比例如何,就要看各自的“手段”了。
好了,我们聊完腐败和寻租,是不是应该问这样一个问题:怎么解决或控制腐败问题?我的答案很是消极:没有特别的办法。我可以想到的也就是两条:一是“高薪养廉”,增加腐败的机会成本;二是加强监管,增加腐败被抓的几率,提高惩罚腐败的力度。
其中第二条说起来简单,做起来真是比登天还难。首要一个问题是,让谁去监管?我们本章开头的故事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血淋淋的事实:有时候监管者恰恰就是最大的腐败者,就是腐败现象的保护伞。我们怎么保证监管的人不腐败?既然任何人都是不可靠的,那么我们剩下唯一的办法就是严刑峻法,先定下严厉的游戏规则,白纸黑字写在那儿,法律条款一定要从严!那些腐败分子之所以敢腐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存在侥幸心理,另一个就是即使一时失手,所受的处罚也不太严厉,没有威慑力。如此做虽然不敢说能杜绝腐败,但是大大减少腐败现象还是比较肯定的。比如明代朱元璋时期就是实行的“酷法”,虽然不能杜绝腐败现象,但是相对来说那时还算是政治比较清明的时期。
最后,我还想强调一个问题—— 一个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我们中国人很多都相信“人之初,性本善”这样的神话,但是我个人认为“性本恶”有时候更符合实际情况。一个好的社会就应该是通过完善的制度和奖惩措施来使得人们不敢为恶。人有为恶之心不要紧,只要不做恶行就与人无碍。如果我们的制度能迫使人们终生不敢为恶,那么人们事实上就转化成了“善人”,善莫大焉!
对于我们的政府官员更应如此!我们首先就要默认所有的官员都是“贪官”,把他们盯仔细了,迫使他们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其实就成就了他们的公正廉明,这才是对他们的真正爱护啊!
然而目前我们过分强调“以德治国”,过分信任我们的政府官员,把太多东西托付给了官员们的“自律”、“党性”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难道不觉得“惊心动魄”吗?反正就我看来是极端不靠谱的事情。甚至可以说,这种“温情脉脉”才是我们大量腐败现象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