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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洛家千金

郑魁一手提着丁冬,一手拎着丁冬的包裹,一路上飞檐走壁,躲过数波懒洋洋的夜巡兵,一路急速向西北方向行进。

丁冬只听到耳边“呼呼”风响,眼前景物飞退,还不用担心撞墙,这种感觉比骑快马还要刺激,唯一的缺憾就是被人提着的感觉真心不好受。

速度逐渐减缓,郑魁在一个高墙上轻轻跃起,稳稳落地,接着将丁冬和那个包裹放回地面。他们此时所在正是丁冬与暴徒们死斗的地方,断肢残臂和尸体此时都已经不见,但借着月光,还能发现地上多处的血污。

“这些你拿着。”郑魁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丢给丁冬。

丁冬在耳边晃了晃钱袋,然后又快速的将钱袋打开,发现里面满满的都是金币,不禁暗叹:当大官果然比当马匪有出息的多。

“平时注意自己的言行,能认出你身份的不只是武副帅一人,你一定要小心。”郑魁好心提醒道。

“知道了。”丁冬不耐烦的应了一声,背上包裹,塞好钱袋,哼着小曲,大摇大摆的转身便走。

“一定要小心,这里虽然是贫民区,但也暗藏杀机,你看这地上的血迹就能知道。”郑魁还是忍不住好心絮叨。他哪知道,这些都是丁冬的“杰作”。

丁冬头也没回,只是抬起手臂摆了摆手,一会的功夫便消失在不远处如同废墟一样的贫民区。

郑魁一直目送丁冬消失,却没离开,提步向贫民区走去。

凭借记忆,丁冬找到了二柱家的房子,他没有敲门,而是直接从墙洞翻了进去。

丁冬忽然在深夜出现,吓坏了从梦中惊醒的二柱。

二柱昨天哭了一夜,以为自己不小心害了丁冬的性命,他忽然见到丁冬,以为是鬼魂来索命,吓得连忙下跪磕头,把丁冬唬得一愣一愣的。丁冬说干了唇舌,才把整个经过说清楚,却也只是让二柱将信将疑。

这一夜,丁冬在一堆杂草上睡熟了。虽然条件简陋,但是比死牢和军牢的滋味都要好很多。在梦中,他拉着那如仙子一样的女孩的小手,扑向了看不清面孔的父母怀抱。

丁冬不知道,在二柱家只剩下一半的屋顶上,有一人枕着月光,轻轻睡着。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丁冬就伸着懒腰从墙洞翻出了屋子,他一边活动手脚,一边晃到了空地。他一会倒立着跳跃,一会挥拳踢腿,没多久就大汗淋漓。这是他在马匪寨中养成的晨练习惯,是在大当家和军师的拳脚下,被迫养成的。

躲在暗处的郑魁看着丁冬的表现,惊讶不已,尤其当他看到丁冬抱起一块几十斤的大石头满场狂奔,更是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就算是军人的晨练,也没有这么高的强度,更何况,丁冬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

丁冬按照惯例,做完所有的晨练功课,全身都已经被汗水打湿。此时他才注意到,贫民区已经有不少人在围观他,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全是目瞪口呆。他对于吸引了这么多人的注意,十分满意,昂首挺胸的往回走,正迎上急冲冲从人群中跑出来的二柱。

“大哥,你刚刚在干嘛?那么大块石头,你居然抱得起来,而且还能跑还能跳。”二柱一边说着,一边拿目光偷瞄一旁围观的人群,挺起了胸脯,莫名的自豪。

“没啥,就是晨练,春城哪里有湖啊、河啊之类的?”

“干啥?”二柱反问。

“洗澡。”二柱说着,脱下了汗湿的上衣,用力一拧,挤出一地浊水。

“春城里没有湖,只有两条河,一条是冲江,那水特别脏,全是沙子,根本不能用。另一条是帝王前些年刚开凿完成的大运河,那水倒是敞亮,只是岸边行人多,河上船也多,你没法洗啊。”二柱慌忙做着说明。

“没事,这大清早的,估计路上没啥人,咱找一个偏僻的河段就行了。”

春城内的大运河段,偏僻的地方不多,他们沿着河找了很长一段距离也没找到合适的。丁冬左右看看,发现他们当前所在还算僻静,岸边的青草垂杨柳,风景极佳,此时路上又没什么行人,便不耐烦的停步大声说:“不找了,就这了。”

二柱左右看了看,点了点头,却有些担心,于是说:“你快点洗,我给你看着。”

“不用你看着。”丁冬将两个钱袋丢给二柱,然后一边脱裤子一边说:“你去给我买套干净的衣服来,普通麻布料子的就行,快去快回。”说完,他已经脱得一身精光,弯身屈膝,纵身一跃,跳进了大运河内,溅起大团水花。

二柱抱着手中的两个沉甸甸的钱袋,望一眼正在运河内戏水的丁冬,感动得眼眶湿润。一直以来,他身为社会最底层的贫民,到哪受到的都是鄙夷的斜视,更别提被当人看和信任了。他心中暗下决定:大哥,我跟定你了,刀山火海也在所不辞,与钱无关。他从钱袋中捻出一枚银币,握在掌心,将两个钱袋系紧,贴身放好,然后才快步离开,去寻找最近的衣店。

丁冬在当马匪的时候,就是和寨里的兄弟在河里洗澡,因此水性尚佳。他一会潜游,一会扑水,玩的不亦乐乎。玩了一会,他感觉到疲惫,望一眼岸上,发现二柱还没回来。于是赤裸着身子上了案,往草地上一躺,惬意的晒起了太阳,不一会便睡着了。

“滚!”忽然一声女子的娇斥,惊醒了丁冬,他皱了皱眉,却没睁开眼,翻了个身准备继续睡,忽然想起自己此时身上正不着片缕,顿时大惊,慌忙起身,左右看了看,又跳进了河水里。

丁冬从河水中露出脑袋,向岸上看,正看到有三男一女也正在看着他。他们年龄不大,都与丁冬相仿。这四人均穿着丝绸华服,一看就知他们家世非富即贵。

三个男孩长相并不出众,丁冬没有多看,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女孩身上。

女孩有着一张灵巧的瓜子脸,其上凤眼朱唇,虽然呈现的是怒容,却依然不妨碍她那天生丽质的面容。她身着红朱色丝质长裙,裙边绣有暗红色游鱼花纹,一头乌黑的长发垂至腰间,将她肌肤衬得如雪似霜,她腰部发丝之间,若隐若现露出一个剑柄。

此时,丁冬才注意到这个女孩竟佩了一柄秀气的细长宝剑。最让人惊奇的,并不是女孩的佩剑,而是她那异于常人的紫色双眸,美得令人窒息。

如果换做以前,丁冬一定会将之惊为天人,但此时他心中已有武副帅的独女,因此对这女孩也就多看了两眼而已。

那四人望了他一阵,便没再理会他。

“我再说一遍,三个字,给!我!滚!”女孩子的怒斥声很大,又尖又细,特别刺耳。

“洛水清,我都说了,我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你至于这样吗?”一个拿着折扇的男孩苦着脸说道。

“不屑!”名为洛水清的女孩一字一顿的大声吐出这两个字,立刻使那三个男孩的脸色变成青绿色。

“你以为你是谁?你有什么好傲的?”另一个男孩暴怒吼道。

“最后说一遍。”洛水清竖起一根手指,“滚!否则后果自负。”

三个男孩被彻底激怒,“哇哇呀呀”乱叫一气,张牙舞爪的便要上前对洛水清动手。

“住手。”忽然,一声如平地炸雷般的怒吼从一旁传来。原来是丁冬。他在这四人争吵的时候,偷偷的摸到岸边,湿淋淋的把之前换下的衣裤套在了身上。正遇到三个男孩要对女孩动粗,于是决定出手搅局。

三个男孩愣愣的看着一眼丁冬的装扮,不禁一阵哄笑。

“我还以为是干什么的?原来是个要饭的。怎么?你也看上洛家大小姐了?”

“看来咱们洛大小姐魅力非凡啊,连这种东西都被勾得动了色心。”

“……”

三个男孩你一言我一语,越说越怒,索性撸起袖子,撇下已经怒火中烧的洛水清,全向丁冬跑了过来。

“来得好。”丁冬说着,正要迎上去,却看到洛水清足尖一点,轻盈跃起,后发先至,先后快速三腿踢出,将那三个男孩全部踢翻在地。之后,她拳脚不停,对着地上的三人一阵拳打脚踢,听那“砰砰”之响,就知她下手极重。

这一次,丁冬目瞪口呆,完全傻愣住了,因为洛水清的剽悍。他心中暗叹:这就是传说中的老娘们不让须眉吧?

“滚!”女孩收了拳脚,瞪着妙目,对躺在地上不住呻吟的三人大声喊道。

三个男孩忍痛,连滚带爬的跑出了很远,忽然回首喊道:“洛水清,我一定要把你和这个乞丐的苟且之事告知所有人,还有那个乞丐,我记住你了,你死定了。”

洛水清气得脸一阵青白,想要追上去,却发现那三人已经消失在拐角,于是只能撅嘴吹着头发干生气。

丁冬回过神,拍了拍身上的泥,走到草坪上躺了下来。忽然,他感觉有一个东西砸到脸上,捡起来一看,竟然是一枚银币。

洛水清此时正一脸高傲的望着他,淡淡的说:“拿着吧,虽然没帮上什么忙,但是勇气可嘉,这银币是我赏你的。”

丁冬恼火的将银币丢了回去,向地上唾了一口,气鼓鼓的回应了洛水清两个字——“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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