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大约是在人类有了较为系统的神灵观念后才产生的原始信仰活动。这种活动往往同时派生出一种介乎神鬼与人类中间或沟通神鬼与人类之间的职能,通常由“祭司”、“巫师”、“萨满”等各种名称的人物担任,执行祭祀的各种程序。
在民间信仰中,常见的祭祀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对大自然神灵的祭祀,包括祭天地、祭日月、祭星辰、祭水火、祭雷电风雨等。第二类是对民间神灵的祭祀,包括对山神、土地神、门神、灶神等的祭祀。第三类是对行业神的祭祀。行业神是指各行各业信奉的行业祖神和保护神。第四类是对祖先的祭祀。祭祀祖先是祭祀的特殊类型,它是把本族祖先作为氏族、家族保护神来祭祀。此外,在一些民族中有祭祀村寨守护神的习俗,这实际上是从祭祖先神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祭祀类迷信及其手段的不断发展,使原始信仰的遗留带有一定的稳定性,甚至在现代生活中依然保存着种种祭仪或准祭仪、变形祭仪,影响着传统的民俗生活。
三 岁时节日民俗
岁时节日主要是指与天时、物候的周期性转换相适应,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具有某种风俗活动的特定时日。一般来说,不同的节日有不同的民俗活动,并且以年度为周期,循环往复。
我国传统的传统节日起源于农事,并在季节气候的变化基础上发展形成。“节日”最初并非“庆祝之日”的意思,而是由年月日与气候变化相结合而排定的节气时令,它以天文、历法的知识为基础。
岁时节日产生后,随着社会生产、生活、文化的发展,节日的种类日益增多,内容也越来越丰富。我国岁时节日的发展有三条重要的线索:一条是农事祭祀节日习俗线索,如清明节等;一条是宗教节日习俗线索,如盂兰盆会等;一条是民族传统节日习俗线索,如西南少数民族的三月三日等。它们往往相互渗透、影响,融合成为民俗节日。
岁时节日在民俗传承的过程中,其发展要受到譬如社会政治、经济、战争、科技、文化、宗教等因素的制约。除此而外,神话传说、历史情感、上层人物的参与也会对节日民俗内容的发展产生影响。
岁时节日的内容非常丰富,一般可以简单地分为农事节日、祭祖节日、纪念节日、庆贺节日、社交游乐节日等五种。
农事节日主要内容是以农林渔猎等生产习俗惯制为标志的节日。此类节日包括二十四节气中的“四立”、“二至”和“二分”,此外还有芒种、小寒、清明、谷雨,尤其有“三伏”、“三九”等。
祭祀节日主要是以供献天帝、祭扫神灵、祭奠祖先亡灵、祈攘灾邪、驱恶避瘟等信仰习俗为标志的节日。在我国各民族民俗节日中,这种节日居多数,如汉民族的中元节、祭灶节、端午节、中秋节,广西龙胜壮族的“五谷庙节”(六月初二日),彝族的火把节(六月二十四日),蒙古族的敖包节(农历六七月间)等等。
纪念节日主要内容是追念民族英雄及地方历史上受崇拜的人物的活动,如寒食节、端午节、藏族中的藏戏节(俗称“酸奶节”,七月初一至初五),锡伯族的“杜因拜专扎坤”节(农历四月十八日)等。
庆贺节日的主要内容与单纯的农事生产节、祭祀节、纪念节不同,它以喜庆丰收,祝贺人畜两旺、平安幸福为主题,往往构成喜庆活动的连续性和系列化,时间上也形成一组节日,有一定的阶段性。这种节日在民间属于最大节日,各民族都有,通常所说的“过年”,即春节就属于这一类。
社交、游乐节日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歌舞游艺活动进行社交往来,各民族各地区举行的传统歌节、歌会、歌圩等即此,如大理白族的传统盛会“绕山林”(农历四月二十三至二十五日)、苗族的“爬山节”(三月下旬)、贵州剑河侗族的赶歌会(农历七月二十日)、蒙古族的那达慕等。
以上五种节日,内容可谓丰富多彩,同时,它也反映出节日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民俗事象。它是一年当中由种种传承形成的固定的、或不完全固定的活动时间,以开展有特定主题的约定俗成的社会活动日。节日习俗是各项民俗的综合展现。节日的服饰、饮食,节日的家庭活动、仪礼,亲友的社交往来,信仰的诸种仪式,娱乐的多种形式,都是节日程序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第四节) 游艺民俗文化
游艺民俗主要是指流行在民间的群众性十分广泛的传统文化娱乐活动,不论是口头语言表演的,还是动作表演的,或运用综合的艺术手段表演的活动,均属于此。它以群众喜闻乐见或自发参与表演的形式为标志。游艺民俗的所有活动大多数都不是孤立或单独进行的。它们常常配合生产活动、社会活动及信仰生活中的仪礼开展。游艺民俗的职能十分广泛,它在各民俗生活中几乎无所不及,成为各项重大民俗事象的鲜明标记。游艺民俗主要内容包括:民间的口头文学活动、民间的歌舞乐与曲艺活动、民间的游戏竞技活动等。
一 民间口头文学
民间口头文学是有别于作家文学的一种特殊文学类型。它是民众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口头文学的创作与传播都依托于民间社会生活,并且它以“口传”为特点。它与各种民间民俗事象紧密相联,并渗透到各种民俗活动之中,成为多种民俗文化的载体,具有丰富的艺术表现力和想象力。其表演娱乐性质非常浓厚,成为民间口头文学民俗性格的主要标志。
民间口头文学伴随着人民的生产劳动、宗教和其他民俗活动而产生和发展,成为民众生活中各种知识的宝库,是民间进行教育和文化娱乐的重要形式。民间口头文学内容主要包括三大类:一类是口头叙事文学;二类是民间歌谣、三类是民间谚语、谜语。
民间口头叙事文学是以散文形式传承于民间的一些故事,在作品中都有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其体裁主要是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笑话等。
民间歌谣是表现社会生活、时代风貌、抒发人民思想、情感、愿望的民间韵文,是劳动人民集体创作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民间歌谣包括六种形式:劳动歌谣、仪式歌谣、时政歌谣、生活歌谣、爱情歌谣和儿童歌谣。
民间谚语是民间创作并在口头上广为流传、言简意赅且较为定型的艺术语句,是民众智慧与经验的结晶。它语言简练,哲理丰富,往往通过一种现象,表明一个生活的道理。大多数的谚语是由广大人民群众在实践和生活中口耳相传、世代相沿而成。从谚语所涵纳的内容分类,谚语可以分为“生产谚语”和“社会谚语”两大类。
民间谜语是民间口头文学中具有特殊形式的韵文作品。它是以某一事物、行为或文字为底,用隐喻、暗示等方法作面,供人猜射的一种隐语。谜语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是民众智慧的艺术结晶。猜谜语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以表演,其娱乐性非常突出。在民间生活中,谜语往往作为对儿童智力培养和成人智力测试的一种简便形式,从而受到民间百姓的普遍欢迎。
二 民间歌舞乐与曲艺活动
民间歌舞乐和曲艺活动是民间游艺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歌舞乐不包括民间口头文学中的歌谣演唱,主要是指载歌载舞或乐舞类的民间游艺活动。民间歌舞的社会功能有满足民众审美和情感宣泄,传授生产生活经验,军事演练,传授人类自身生产知识,激发两性之间情感交流,纪念祖先等。在长期民俗传承过程中,民间歌舞的实用功能逐渐减弱,而表达情感和满足审美需要的要求越来越浓,成为其最主要的社会功能。我国56个民族的大多数民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歌舞乐活动是其民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出现在各种民俗活动中。民间曲艺则是民间的说唱艺术,是以说、唱、数为手段,独具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民间艺术。
民间歌舞乐活动包括三种基本表演形式,即歌舞、乐舞和民乐。歌舞是民间最常见的游艺表演形式之一。它以边歌边舞为其基本特征,有无伴奏皆可进行表演。这种舞在民间主要有三大类:一类是以喜庆娱乐为主的歌舞。这是民间最普遍、最主要的歌舞。二类是表现劳动群众生产劳动的歌舞。三类是带有一定原始信仰习俗的歌舞,是从古老的信仰民俗中演化而来的。
乐舞是以乐器伴舞的民间舞蹈。乐舞在民间的影响很大,我国各民族几乎都有乐舞表演。它是民间百姓喜闻乐见的一种古老的舞蹈。乐舞的产生与民间的生产生活、宗教信仰、娱乐游戏等密切相关。我国民间乐舞主要包括以下五种类型:劳动舞、军事舞、宗教舞、仪礼舞和娱乐舞等。
民乐指民间乐器演奏。在我国各民族民间歌舞乐活动中,乐器演奏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乐的民俗由来已久。传统的民乐可以划分下列几类:击乐器(皮击乐器、金属击乐器、木击乐器、玉石击乐器等)、管乐器(管乐器、簧管乐器等)、弦乐器(击弦乐器、拨弦乐器、拉弦乐器等)和其它乐器(如陶孔乐器、木叶乐器、口笛、口弦类乐器等)。民间正是用上述乐器,或独奏,或协奏,或合奏,创制了许多为各民族喜爱的传统民间乐曲形式。
民间曲艺又称民间说唱艺术。它主要是以说、唱、数为手段,具有较强的综合性,融文学、音乐、戏剧于一体,生动、通俗并富有趣味地叙述故事情节,刻画人物性格,抒发感情,是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民间艺术。民间曲艺在民俗传承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四个方面:其一,演出简便,灵活多样;其二,叙述故事内容与各地方言相配合,与地方乐调相结合,演唱的表现力非常丰富;其三,专业化趋向明显;其四,风格多样,极富地域性。民间曲艺在经过数百年的实践,发展形成了自身的分类体系和丰富多彩的风格特色。按表演手段的不同来划分,我们可以将民间曲艺分为说、唱、数、说唱兼备四大类。
三 民间游戏竞技活动
民间游戏竞技活动习俗是游艺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民间口头文学、歌舞乐活动构成了民间传统的文化娱乐活动,对民间精神文化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民间游戏竞技是一种以消遣休闲、调剂身心为主要目的的,具有一定形式的民俗娱乐活动。它是广泛流传在民间大众中,并且世世代代传承的一种文化事象。游戏习俗的形成与发展,丰富了民间的精神文化生活。民间游戏竞技活动丰富多彩,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即娱乐游戏、竞技游戏和民间杂艺。
民间游戏是指流传于广大人民生活中的嬉戏娱乐活动,俗语称“玩耍”。娱乐游戏是游艺民俗中最常见的、最普遍的、最有趣味的娱乐活动。它主要流行于少年儿童中间和节日里成人娱乐节目之中。民间的游戏活动的种类繁多,大致可划分为五类:室内生活游戏,主要指在室内模仿成人家庭社会生活过程的游戏;庭院活动游戏,如老鹰捉小鸡、丢手帕、踢毽子等;智能游戏,如猜手指、猜掌中物、折纸、剪纸等;助兴游戏,如行酒令、猜拳等;各类博戏,如骨牌、掷骰子、叶子戏(纸牌)、麻将等。
民间竞技游戏是指民间各种形式的体育、技巧的比赛活动而言。在我国竞技历史很久,古代的竞技活动是与生产活动、军事战斗活动结合为一体的。早在旧石器时期的原始狩猎时代,人类已经开始了不自觉的竞技活动。至今,民间竞技游戏活动已成为活动范围广、参加人数众多的一种群众生活文化。民间竞技游戏主要分为三类:赛力竞技,如举重、摔跤、投掷、拔河、爬竿、爬绳、扔沙袋等;赛技巧竞技,如踢毽子、跳绳、跳马、赛马等;赛技艺竞技,以各种民间棋类为代表,同时也包括武术。
民间杂艺是流传于民间,以杂耍性表演为主的娱乐活动。从民俗史角度考察,这些杂艺是古代瓦肆百戏中有生命力的一部分,是人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杂艺游戏活动通常活跃在人口集中的市区、乡镇,适应了社会中下层民众的口味,是民间一种便利的消闲方式。民间的杂艺活动种类较多,有的带有赌博性质,如斗鸡、斗雀、斗蟋蟀、斗牛、斗羊等,有的为竞技或游戏,如放风筝、抖空竹等,有的则以观赏为主,如猴戏、杂技、戏法、傀儡戏、皮影戏等。
阅读书目:
1.乌丙安:《中国民俗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
2.苑利、顾军:《中国民俗学教程》,光明日报出版社,2003年。
3.直江广治:《中国民俗文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思考题:
1.怎样理解中国民俗文化的特征及其社会功用?
2.分析我国消费民俗的文化内涵。
3.试分析我国社会民俗的特点及其文化内涵。
4.剖析民间信仰的特征及其社会影响。第五章古典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