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培训内容与培训需求相适应。培训的内容要切合辅导员的实际工作,以防引起被培训人员的抵触情绪。依据培训需求,设计培训内容,最大限度地满足受训辅导员的具体需要。比如:当高校辅导员在心理咨询及生涯规划方面知识有需求时,可强化对高校辅导员心理咨询及生涯规划方面的培训。
第二,培训内容与培训层次相适应。一方面不同的培训层次需要有不同的培训内容。要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确保培训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与特定培训层次受训辅导员的接受能力相匹配;另一方面各培训层次的培训内容前后衔接,相互关联,确保培训内容的延续性和培训过程的完整性。比如:辅导员岗前培训重点是对新任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学生工作相关政策及学生工作基本内容等方面的基础培训,以便辅导员能够较好地适应工作;辅导员日常培训重点是对在岗辅导员进行政治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业务、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强化培训;辅导员高级研修重点是对有意向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辅导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生课程研修培训。
第三,培训内容要不断更新。培训内容要与时俱进,紧随时代的发展和高校学生工作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应该能体现辅导员培训相关学科的最新科学研究成果,不断为辅导员提供优质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
3.优化培训模式
对辅导员的培养要有一定的模式,各高校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探索符合本校的辅导员培养模式。优化高校辅导员培训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高校设置辅导员专业,进行专业培养。高校可以尝试依托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及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等二级学科,招收思想政治教育方向的研究生;依托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招收学生发展指导方向的研究生;依托法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招收学生事务管理方向的研究生。另一种是改革现有的培训模式。实现培训目标的层次性、培训课程的菜单式、培训方式的多样性和培训管理的动态性。培训目标的层次性就是根据不同类别辅导员的特点,分别就受训层次、职位需要、知识结构以及能力水平等具体指标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同时对辅导员提出不同阶段的目标和要求;培训课程的菜单式就是根据按需施教的原则,采取专题设置的课程模式,让不同层次的辅导员各取所需,在完成基本素质培训的基础上实现个性化发展;培训方式的多样性是要在培训中依据培训对象和课程内容,设计不同风格的培训方式,主要有自主参与性型、重视实践型和互动交流型三个方面,引导辅导员将教育与自我教育、提高与相互提高、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培训管理的动态性主要是根据培训情况的动态,实施跟踪管理,建立科学、准确、灵敏的信息服务系统与网络,完善对辅导员能力素质和动态观察和考评。
4.构建培训体系
高校辅导员的培训是要通过对辅导员专门性的管理和培养,使辅导员掌握高校学生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实施专业自主,表现专业道德,提高自身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地位,全面有效地履行辅导员职责的过程。要实现高校辅导员的专业素养的提升,需要构建终身性专业培训体系。
第一,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需适应教育的战略性变化。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应彰显积极创新的教育理念,以教师教育转型为导向,以服务于高等院校分级发展为目标,促进辅导员专业的发展,开拓创新高校辅导员教育工作。
第二,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应顺应一体化教育潮流。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必须考虑如何做到职前、入职与在职一体化的问题。职前教育旨在帮助高校辅导员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为其从事辅导员职业奠定基础,因此应侧重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的培训,并力求理论课程的实践化。入职培训旨在引导高校辅导员把职前所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以便较好地适应工作,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帮助辅导员树立专业思想,学习辅导员专业规范和要求,实现辅导员角色的转换。在职培训主要是帮助高校辅导员进行实践反思与行动研究,并不断地接受新的教育信息,使已有的经验得到升华,在此基础上推动自己的专业发展,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注重专业规范的内化以及职业精神的保持与发挥。
第三,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应体现专家型辅导员的培养目标。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应根据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的要求,推进高层次的高校辅导员培训,促进专家型辅导员的培养。在这些方面要求政府能制定出更为合理可行、更切合高校实际和更有利于高校辅导员职业素养持续提升的政策和文件。
5.完善培训评估
对培训进行评估,既是对培训本身的考察,也是对个体能力潜质的再认识。评估结果也是奖励、晋升、综合考核的可靠依据。根据培训的不同形式,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是提高培训实效的客观要求。培训评估应包括绩效评估和责任评估两项。绩效评估是以培训成果为对象进行评估,包括接受培训者的个人学习成果和其在培训后对组织的贡献。责任评估是对负责培训的部门或培训者的责任的评估,其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培训工作方向,改进培训工作。
对于辅导员培训的绩效评估指标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反应指标。测定受训者对培训计划的反应,在培训结束过后,可设计问卷,对辅导员的培训感受、满意度等进行调查,以掌握辅导员对培训工作的真切体会。二是学习指标。受训者对培训计划中提供的知识和联系的技能的理解和掌握的程度,通过培训前后的测试,比较参训者培训前后测试的分数,观察在培训后分数是否有所提高。三是行为指标。依据受训者经过培训后在实际岗位工作中行为的改变,以判断所学知识对实际工作的影响效果。可以通过主管部门、学院领导、学生等相关人员的访谈评估来确定,也可以通过量化考核来评价。四是成果指标。测定受训者在培训后对学生管理维度中一些效果的改善程度。如辅导员所负责年级或班级学生考试作弊人数和不及格率、缺课率、学习困难生转化情况、学生日常违纪数量和程度等,都可以作为衡量的指标。
对于教育部及其培训基地、高校培训机构的责任评估指标可以从培训计划、培训设施、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培训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6.建立培训基地
根据当前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的需要,建立专业化辅导员培训基地及制订培训规划,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培养辅导员的专业发展意识,熟悉专业发展途径,提升专业发展技能。《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出台,提出了逐步建立多层次的高校辅导员的培训基地。
第一,设立国家培训基地。国家教育部应设立专门的辅导员培训基地,定期对全国的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应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全国性的高水平的辅导员培训。另外,国家教育部还应制定和出台有关辅导员培训质量的评估标准,加强对辅导员培训基地的监管和培训质量的检查,提高基地的培训质量。全国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的任务有两个:一是承担教育部下达的面向全国高校辅导员的培训任务;二是承担辅导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高级研修任务。
第二,各省市设立辅导员培训中心。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的背景下,各省市应设立辅导员培训中心,专门负责对辅导员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系统培训,使辅导员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培训中心应具备系统的培训计划、规范的培训模式和严格的考核标准。辅导员每学期都应有一段时间进行培训和交流,培训考核结果可与岗位考核和年度奖金分配挂钩。培训中心要充分发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协调作用,集中省内外的优势师资力量,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加强辅导员校内、校与校之间、省与省之间以及国际的交流,是辅导员开阔眼界,启发思维,拓展思路,取长补短,促进工作最为有效的途径。
第三,建立辅导员协会。通过定期举行专业研讨会,加强学术交流和职业研讨,例如举办全国性甚至是国际性的学生事务管理会议,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进行学术交流,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促进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鼓励辅导员开展科研工作,在学术研究中总结辅导员工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