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怪物兴高采烈,大声喊道:“原来这宝贝早就被你拿走了,怪不得我在这坟墓之中找到的不是萝卜就是土豆的,还以为我挖错地方了,既然宝贝已经被你拿走了,那就‘见面分一半’吧!”
那怪物说这话的时候,突然从自己的腰后面拽出来两把一米长的铲子,一手一个当做兵器。
陈升此时最然吃惊,搞不懂眼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他却仔细看了一下那怪物手中的铲子。
这铲子不比寻常,这铲子的边缘处十分锋利,像是经过特意打磨,这要是一铲子砍在了人的身上,那伤害绝对不亚于大快刀,而更奇怪的是这铲子上发出的不是白光,而是暗暗的一层黑光。
陈升想这个家伙是个妖怪,那妖怪使用的东西也是妖物。
“大爷,我们还是找个机会快跑吧!”陈升虽然不是胆小鬼,但是眼前的这一幕着实让人参不透。
老者王诩一点不理会陈升,他对着妖怪说:“何必要分一半那呢,我将这颗金丹全送给你不就行了!”
说完老者王诩就手捧金丹展现在妖怪的面前。
妖怪将信将疑,“有这么好的事情,你肯把这么好的东西给我吗?”
王诩笑着说:“我是盗墓贼,喜欢的是金银财宝,这些金丹啥的对我没用!”
陈升听了王诩这么一说也是很吃惊,真是看不出来这个老者居然是一个盗墓贼。
那妖怪点了点头,“金银财宝那种东西,想要多少就有多少,改天老子送你一点,我喜欢的就是这些丹丸……对了老头,你挖到的就只有这一颗丹丸吗?”
王诩说:“太多了!都在我家呢!你要是喜欢,我就都给你!”
妖怪哈哈大笑,“这最好不过!这最好不过!”
同时妖怪的手伸向了王诩的手掌把金丹拿了过去,仔细看了几眼,然后放在了自己的菊花鼻上嗅了半天,“真香啊!”
妖怪一张嘴把这金丹吞了下去。
“真甜!啊——!不太对……”
突然有一层白光从妖怪的脚底升起冲向头,然后接着又从头上一阵黄光到了底,紧接着那黑色的妖怪突然变成了黄白色,那笼罩在妖怪上面的黑色雾气也散去了,不一会的功夫就在地上出现了一只硕大的鼹鼠。
“哼!”王诩不屑一顾,“原来是这么个东西,有眼无珠!你也不考虑考虑,蒲公这古墓已经多少年了,墓里的萝卜土豆为什么如此新鲜,这说明这些就是宝物,虽然我的金丹金光闪闪,但是它却要了你的命!”
王诩回头冲陈升说道:“这个东西其实是鼹鼠妖……少年,你在吃什么?”
王诩回头和陈升说话的时候,发现陈升的在吃一只大鸭梨。
陈升说:“鸭梨啊,很好吃,水分充足啊!”
王诩大吃一惊,“怎可吃这个东西?这些都是蒲公墓里之物!”
陈升很鄙夷地眼光看着王诩:“你把我最后解渴用的高粱糟酒都喝光了,这么热的天,我为什么就不能吃个鸭梨解解渴!”
王诩也不给陈升解释,一把就把鸭梨给抢了过去,“闷雷梨!”
陈升不高兴地说:“王大爷,你太不地道了,怎么你现在还要抢我手中的大鸭梨?”
王诩眉头紧皱,“少年,你不认识这个东西,这是能丹!吃了这个梨必有异能!”
“有异能?”陈升一听这个很兴奋。
陈升之前是听说过很多妖魔鬼怪的传说和各种奇人异事,但是很少相信,今天突然就看到了一个妖怪,内心早已经发生了转变,相信这些东西都是真实存在的,而这个时候王诩说这个大鸭梨是有异能的,这让陈升如何不兴奋。
“王大爷,你这话是真的吗?吃了这鸭梨就有异能了?是什么异能,厉害不?”
王诩说:“闷雷梨应为闷雷掌,掌发雷声,带雷力,打人如雷击,十分了得!”
陈升听是这样说,也是很高兴,“王大爷,这么说我明天比武就靠这雷声掌就赢了呗!”
王诩摇头叹息道:“赢不了!别说赢,估计你的性命都难保!”
“怎么了?”陈升着急地说:“你说的这闷雷梨莫非还有毒吗?怎么就性命难保了?”
王诩说:“都说:异能附神体。你的身体是凡体,怎么能够承受得住异能,要是异能控制并压榨身体,你的身体自然就毁灭了……少年,估计你还能活一个时辰!”
“啊?!”陈升张大一个嘴巴,“事情有这么严重啊?我只不过就是口渴吃个梨而已!”
王诩叹口气说:“我喝了你的高粱酒,欠你人情,要是不救你的话,也说不过去!”
陈升喊道:“就是就是,要不是你喝了我的高粱酒,我何必吃梨!”
王诩在地上左右看了一会,抓起了一个土豆,一个核桃,一个胡萝卜。
王诩说:“少年,你喜欢公鸡、还是驴子、还是兔子?”
陈升平时喜欢安静,偶尔睡个懒觉还总是被公鸡打鸣吵醒,那驴子的叫声就更难听了,于是陈升说:“还是喜欢兔子吧,那兔子是没有声响的……”
王诩听了这话,手一甩就把手中的胡萝卜给丢了过来,说来也巧,那萝卜冲着陈升的嘴巴就飞了进去,陈升甚至都没有咀嚼一下,整个萝卜已经下肚了。
陈升张着一个大嘴做恶心状,“大爷,你不带这样开玩笑的,一整只的萝卜你就给我塞到嘴里了,会卡到胃的。”
王诩哈哈大笑。
王诩看陈升因为吞下一直胡萝卜而纠结,但是知道他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于是他回首看着蒲公墓前的一片狼藉。
看来这个鼹鼠妖把这个地方搞了一个底朝天。
王诩嘴唇翕动,好像在念叨什么,猛然之间,他双唇紧闭冲着右手吹了一口气,右手紧紧抓住,陈升看上去好像王诩并没有抓住什么东西,然后王诩再使劲向地上一摔。
“嘭!”
一个清脆的小响声,突然地上出现了三个人跪在地上,其中一个还是新郎的打扮。
陈升禁不住“呀”了一声,这简直就是像变戏法当中的大变活人一样。
王诩气愤地说道:“蒲公对你们有恩,你们想当初也发誓致死都不离蒲公的墓穴,如今现在倒好,墓穴已经被盗,我看你们还有什么说法!”
那跪着在地的三个人,回头看了一眼蒲公墓,然后声泪居下,
那新郎打扮的说:“兄长几人参加我的婚宴,想不成闹出了如今一幕!实在对不起恩公!也罢!”
这个新郎模样的人,站起来就冲着傍边的一块大石头冲去,那两人也同声说道:“实在是没脸了!”也向着大石头冲去。
陈升看得清楚,这三个人这是要撞碎脑袋自杀。
王诩一挥手袖,一阵狂风卷来,三个人被吹到了一边重重摔在地上。
王诩厉声说道:“你们死就死了!蒲公之墓谁来守护?”
那三人默默不语!
“唉!”王诩叹了一口气,“这也是劫数!你们只能是戴罪立功!赶紧清理一下蒲公之墓,看棺材是否完整?”
那三个人立刻站起来,跳向了盗洞,不一会三人出来,“回禀老祖,棺材尚好!”
王诩点了点头,“善!”
于是那三个人立刻就开始散落在地上的各种冥器,还有各种果子蔬菜。
陈升觉得这三个人可怜,于是就上前去帮忙收拾。
“咦!”陈升看到了地上有本书《聊斋志》,随手就捡了起来。
王诩看到之后张着大嘴很吃惊的样子说:“此乃天意也!”
于是王诩走向前,一把抓住陈升的胳膊把陈升带到了蒲公墓的墓碑前面,并大喝一声:“跪下!”
陈升心里烦躁,心想这王诩年龄大一点也不能倚老卖老,对他这动手动脚的,陈升就想着反抗,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那王诩的手抓住了陈升的手之后,陈升的身体好像是不听自己的指挥了一样,有点莫名其妙。
无奈陈升只好跪在了蒲公的墓前,那王诩还说:“磕仨头!”
陈升的身子就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陈升有点窝火,正所谓男儿膝下有黄金,那能随便说跪就跪呢,“王大爷,你太过分了,我不管你用的什么方法,这样挟持我是很不对的!”
王诩把陈升拽了起来,扔到了一边,“礼毕!”
王诩转身又对陈升说:“少年,从今往后你就是蒲公之弟子!这本《聊斋志》就是你的先师送给你的。你的先师在世的时候,曾对我说:若《聊斋志》现世之时便是他收徒之时,他还托我帮他收弟子,想不到今天机缘巧合……幸甚!幸甚!”
王诩的这些话,陈升只是大略一听,并没与往心里去,他只是觉得这个王诩太离奇,和他在一起太危险,刚才他都弄死了一只妖怪,要是这个王诩也是个妖怪怎么办,要知道有些妖怪是吃人的。
王诩越想越坏,于是站起来说:“王大爷,我要回去了,我要是再不回兵营,上官会骂的!”
王诩哈哈大笑,“去吧!去吧!带此《聊斋志》一起去吧,你不要忘记要趁早观看此书,这本书对你有天大好处!”
王诩拿着一片金光闪闪的东西,又说:“蒲公在世的时候,曾经对我说,要让他自己的弟子捎带一封信给陆老倌,这封信为密封金信,旁人是看不得的,你要亲自将这封信交与陆老倌手中!拿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