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正是北京这座城市慢慢进入梦乡的时分。街道上的车辆明显减少了很多,高楼大厦的办公用灯也都一一熄灭。电视节目只剩一些无聊的深夜节目,大部分人都选择了关掉电视上床睡觉。
整座城市没有了白日里的喧嚣和热闹,除了各大商场外挂着的霓虹灯依旧闪烁不停外,也就只有酒吧这种地方,还依旧充斥着精力过剩的男男女女,在酒精的迷醉和炫目灯光下面,进入一个完全不同于白日里的世界。
凌珠颜从来没有想过,像她这样的女人,有一天也需要来酒吧这种地方借酒浇愁。她一向是出了名的乖乖女,虽然家境富裕从不为金钱烦恼,却也不是那种追求奢侈享受的年轻女人。别说来酒吧胡闹,就算是平时,她也很少沾酒精。
就拿她结婚的那天来说,敬酒的时候她也是用饮料,碰到实在喜欢起哄的,混不过去才会小小地喝上一口。酒精对她没有致命的吸引力,她也曾坚定地认为,靠酒精麻醉神经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每当看到电视里或是小说中出现主人公靠喝醉来遗忘一些事情,她就觉得很不现实。即便一时糊涂了又怎么样,清醒了之后还不是要去面对?既然迟早要面对,倒不如早点想清楚,找到解决的办法,也好过用酒精来伤身。
但现在凌珠颜终于明白了那些人的感受。原来这世上有很多事情,不是说忘掉就忘掉的,也不是你想振作就振作得起来的。说别人的时候都是很轻巧的,什么快刀斩乱麻,什么长痛不中短痛,什么走过这个坎前面就有一片新天地了。
劝人的话说起来总是很容易,但作为当事人,要真正想明白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凌珠颜也不过就是一个心理脆弱的小女人,她远没有自己想像的那般坚强,所以在遇到烦心事的时候,她选择了一条她曾经最为唾弃的道路。在凌晨两点的时候,选了一家热闹的酒吧,拉着叶姿陪她一起买罪。
叶姿是那种一走进酒吧就会吸引无数目光的女人。只要她愿意,勾勾手指头就有一大堆男人拥上来抢着给她买单。但事实上,她却不是一个喜欢夜生活的女人。
凌珠颜打电话约她出来的时候,她已经上床了,正准备关了笔记本睡觉。没想到对方居然约她来这种地方,而且一喝就是几大杯啤酒,还不到一个小时,人就有些晕晕乎乎了。
叶姿实在有些看不下去,就夺下了凌珠颜手里的啤酒杯,半责备半关心道:“你少喝一点吧,对身体不好,明天还要上班。一会儿我送你回去吧。”
凌珠颜把头靠在沙发椅背上,抬起迷蒙的眼睛望着头顶的射灯,那刺目的光芒闪得她睁不开眼睛,加上酒精的催化作用,她整个人已经有点意识模糊,分不清楚什么是现实,什么是梦幻。
“不,我不回去,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房子空荡荡的,住着特别渗人。这里好,这里热闹,有很多人陪着我,我一点儿也不用害怕。”
“这些男人不是好东西,他们不过是想打你的主意罢了。你来这里是讨不到便宜的,只会吃亏。咱们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我看得出来,你不是喜欢来这里的女人。珠颜,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不妨说出来听听。”
凌珠颜挣扎着坐直了身子,慵懒地拍了拍叶姿的肩膀,酒意朦胧道:“叶姿,你这个人真够朋友。是啊,我们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不过我却觉得和你特别投缘。你不要笑话我,其实我朋友真的不多,说得上来的人没几个。”
“不会吧,你脾气这么好,长得也很讨人喜欢。我看你们公司跟你关系不错的女同事不少啊,看得出来,她们是真心喜欢你的,你怎么说没有朋友呢?”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凌珠颜慢慢地把头低了下去,她把双肘支在大腿上,手指深深地插进了头发里,将一脸的痛苦和纠结隐藏在了长发里,“其实不是她们的问题,而是我的问题。很早以前我就发现了,我没办法跟人真正的交心。不管对方人有多好,似乎永远也少了点什么。我不敢向对方完全展露自己的内心,好像我总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不愿意让人知道似的。这种感觉很奇怪,可是我完全找不出原因。所以我没有真正交心的朋友。倒是你叶姿,我发现很多时候,我更愿意跟你聊聊。好像和你说话不会有负担,也不用担心被你看破内心,可以完全地放松。”
“难怪你会找我出来喝酒。这样也好啊,反正我也没什么朋友,我们以后可以经常联络。不过酒吧还是少来的为妙。喝酒伤身体,也解决不了烦心事。更何况这么晚了,你不回家不要紧吗?你是结了婚的人,彻夜不归什么的,可不太好哦。”叶姿说着就举起了凌珠颜的一只手,对着她无名指上的钻戒看了又看,还在灯光下晃了晃,“这么漂亮的戒指,你老公一定很爱你。我听说他是段家的大少爷段轻锋,这么出色的一个老公,你还有什么可烦的呢?”
“就是因为他太出色,所以我更要心烦了。”凌珠颜说到这里,突然停顿了下来。她原本浑沌不清的头脑一下子就清明了起来,脑中一一闪过傍晚时分收到的那个包裹里的东西,还有那封厚实的信。
她知道私拆别人信件是很不地道的事情,尤其对方是自己的丈夫,这摆明了就是不信任对方。可是当时的她,实在抗拒不了这巨大的诱惑,挣扎再三之后,她还是选择打开了那封信。
一看到那粉嫩的信封,凌珠颜就判断出,寄信的应该是个女人。那信纸的颜色就像他们家的装修一样,粉嫩得有点小女生的味道。再看信纸上写的那一手娟秀的字体,凌珠颜更加肯定,这绝对是个女人。
一个女人,洋洋洒洒写了十来张信纸的一封信,给她最亲爱的丈夫。即便不看里面的内容,她也知道这信意味着什么。凌珠颜当时脑子混乱到了极致,根本没心思细看里面的内容。粗略扫了一遍之后,她只记得这认里全是一些往事的回忆。一些关于段轻锋和那个叫方亦可的女人的恋爱的回忆。
从他们第一次相识到说的第一句话,第一次眉目传情,第一次暧昧动情。再到后来第一次约会,第一次拉手,第一次接吻,甚至是第一次上床。
看到那一段的时候,凌珠颜再也忍受不住,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即便这世上有无数的女人,她们的丈夫在婚前都跟别的女人发生过性行为,但像这么亲眼见证这一过程,就像那两人赤裸裸地在她面前演了一出床戏的情景,凌珠颜敢打赌,一万个女人里也未必会有一个有她这样的遭遇。
那信上寥寥数语却又活色生香的描写,简直那两人在她面前表演来得更有冲击力。那种欲说还休的语气,那种朦胧暧昧的情节,就像男人看着一个穿着白衬衣刚从水里站起来的女人一样,比完全的一丝不挂更令人浮想联翩。
凌珠颜就这么被这封信给勾了进去,整个人的情绪不由自主地随着写信人的笔触高低起伏。她看到最后,甚至都有点同情这个叫方亦可的女人了。她原本才应该是陪在段轻锋身边的人,就因为曾经的一点误解,两人分开至今。
如今她是准备回来了吗?是要从她这个替代品手中,把段轻锋抢回去了吗?
凌珠颜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也不想面对这个问题。所以她选择跑出来喝酒,想要暂时寻求一个安稳的世界。可是喝了老半天,她却发现自己想错了,酒精非但不能麻醉她的神经,反倒让她忘了所有不相干的事情,独独把那封信记得格外清楚。
她转过头来,痛苦而无奈地望着叶姿,忍不住把心里的苦闷给说了出来:“我老公他,以前有一个女朋友。”
叶姿听到这话后,脸上并没有出现什么吃惊的表情,反而相当淡定。她甚至还微微一笑,拍拍凌珠颜的手道:“这有什么稀奇的呢?你老公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在认识你之前有过一个女朋友,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一个男人到了三十岁,如果还没有谈过恋爱的话,这才是不正常吧,会让人忍不住去猜测,他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或是怪癖,才会这么多年从来不谈恋爱。”
“可是,我老公这个女朋友,跟别人的情况不太一样。一开始,我以为她死了,我还在想,我跟个死人争什么呢,再争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倒不如好好过自己的小日子更好。可是最近我才发现,她似乎没有死,她又重新出现了,而且就在我们周围,像是用她那双眼睛,时时窥视着我们。这种感觉令我觉得窒息,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叶姿听到这里,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你,你说得太玄了吧。明明死了的人,怎么可能再出现呢?是不是有人故意恶作剧,想要破坏你们夫妻之间的感情?”
“不可能,不会是别人。一定是她。除了她之外,不会有人知道她和我丈夫曾经发生的这么多亲密的事情。她根本没有死,她又回来了,而且打算把我老公重新抢回去。”
“那,那你老公是什么意思?”
“他?”凌珠颜仔细回忆了一下段轻锋最近这段时间的一举一动,终于无奈地下了一个结论,“他对她,一直余情未了。他之所以娶我,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我跟他前女友长得很像。他不过是拿我当一个替代品罢了。”
叶姿漂亮的脸上现了几分尴尬的神情,像是听到了朋友的私密而相当不好意思。酒吧里震天响的音乐吵闹不休,每个人脸上都是疯狂而放肆的笑容。可是在这一片喧闹的气氛里,凌珠颜的表情却显得格外孤单,就像一只被主人遗弃了的小狗。
叶姿想了很久,也想不出一句安慰的话对凌珠颜说。到最后,她只能试探性地问了这么一句:“那你打算怎么办,要跟你老公离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