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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原来行走江湖是这样一种感觉。

自在走着不必担心背后会有人算计;想睡到什么时候起床都可以,不必担心满朝文武因为皇上的懒惰而议论纷纷;在湖上泛舟,在山顶听风;在各种各样的小摊上品尝美食无需顾虑身份问题;看到谁不顺眼了就打一架;碰到欺辱百姓的人就去教训一番;遇到官吏枉法只需亮一亮腰牌便能让他们乖乖坦诚自己的问题。

怪不得,千秋王朝的皇上总是喜欢微服出游。

离开唐门我第一个去的是缥缈峰。我想,蜜糖或许会回那里看看的。

缥缈峰一切依旧,仍然是云里雾里的迷蒙一片。朵拉薇拉长年在缥缈峰的悬崖上开放着,我来了,它们送上了蜜糖唇齿边的蜜香。是了,蜜糖从小吃蜂蜜长大,怪不得身上总是淡淡的蜂蜜香气。

坐在悬崖旁,我深深地呼吸着这股味道,近乎贪婪。

蜜糖,你曾经多少次坐在这悬崖旁想可可呢?对不起,可可都不知道。

寒碧潭的水依然清澈幽深,我在石刻上看到了太爷爷给蜜糖的留言,顿觉好笑。蜜糖,当时你看到的时候不晓得有多莫名其妙吧?想起你后来气急败坏臭骂太爷爷时的表情,我心里的阴霾顿时驱散了许多。

一晃眼望见自己倒映在水中的影子,这才惊觉自己周身围绕不散的落寞。这些天,我几乎已经不会笑了,几乎就要忘记笑的感觉。终于,还是你帮我找回来了。

还记得你三岁时我一脚把你踹进寒碧潭吗?呵呵,其实我早就想对你说:对不起。

踹你,是因为害怕啊!不过三岁的孩童,我竟然就已经被你牵动了心弦和所有情绪。而我不过十一岁,对这种心悸太陌生,太害怕,太不知所措。

你六岁那年,十四岁的我懵懵懂懂的了解了那种情感。王府的厨子在我的饮食里下了慢性毒药,我几乎毒发身亡。我犹记得那漫长黑暗疼痛中唯一的曙光就是你明亮的笑脸。从鬼门关闯过来,我急着赴我们的生日约定,赶到的时候已是深夜月正中天。你委屈的睡着了,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珠,可双手却紧紧拢着为我做的红烧肉。你醒了,对我恶作剧般的笑,用铁砂掌把红绕肉烧糊给我吃。蜜糖啊,你可知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红烧肉?

傻瓜,你大概以为你的初吻是在京城的郸洛王府失去的吧?告诉你,就在你六岁生日的晚上,在屋顶,我早已偷去了熟睡中的你的初吻。到现在我都觉得不可思议!那时候我已经略知男女之间的情爱之事,父王也早为我安排了许多美丽的侍妾。而我居然完全不感兴趣,却只想偷去一个六岁孩童的蜜唇。

我们之间一直一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每三年你的生日我们都要见一面。可是这之后的九岁、十二岁、十五岁,我,都失约了。因为,我必须迎娶皇家的公主。不是不想见你,是觉得无法直视你的眼眸。

还记得你在王府闯进我的房间时看到的满身鞭痕吗?那是父王发现我用哥哥做替身后震怒之下鞭笞的。伤口上还撒了噬蚁散,伤口溃烂反复整整三个月才恢复。

蜜糖,或许你爱的很苦,可我也绝不轻松。

我仰躺在太爷爷留言的那块巨石上胡思乱想着,恍惚间,似乎听到身旁传来轻微的脚步声。

“是谁?”我惊喜着坐起身望着黑暗中的一抹柔和身影。“是你吗?蜜糖?”

“吓。”对方长长的吐了口气,说道:“我还以为是蜜糖回来了,原来是你这臭小子。”

“太,太爷爷?”居然是失踪逃匿的太爷爷回来了。

一道亮光划过,果然是太爷爷。他点了火折子,一脸的担惊受怕。“臭小子,你还敢来缥缈峰?知不知道老头子为了你有家不能回啊?”

“哼,当初你们不是连我也骗了么?”我毫不示弱,先下手为强:“我也是受害者。”

“呃……”太爷爷无话可说,垂下了头。

他毕竟是长辈我也不能太过造次,于是略表关心:“太爷爷怎么敢回来了?”

“唉,我回来找些宝石啊。这大半年的我可苦了,银子花的如流水,正好在我游历到波斯的时候花光光了。你不知道,我可是一路卖艺兼乞讨回来的,我这一百多岁的身子骨啊!”他仰天悲鸣。

我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圈,果然,衣衫布料虽然华贵却早已东一片西一块的破补不堪了。“太爷爷,唉,算了,我们早就不怪你了。”我们,自然是指蜜糖我们两个了。“对了,”我赶忙告诉他一个重磅消息:“太爷爷,恭喜你,你又有一个重孙了,这一次,可是一个男孩!”

“啊?”太爷爷目瞪口呆,眼睛的大小如鹌鹑蛋。

我不紧不慢的告诉他第二个重磅消息:“太爷爷,恭喜你,你很快会有一个小玄孙。”

“啊?是唐一的孩子?”

“不,是蜜糖可可的。”

“啊?”太爷爷目瞪口呆,眼睛的大小如鸡蛋。

然后,我告诉他第三个重磅消息:“不过蜜糖因为失忆而离家出走了。”

“啊?”太爷爷目瞪口呆,眼睛的大小如鹅蛋。

于是,我的寻妻之路从此多了一个伙伴——太爷爷。

后来我跟蜜糖形容了第三个消息告诉太爷爷以后太爷爷的反应。他呆立了半天后竟然一头栽进了寒碧潭。而且居然在深不见底的潭水里继续发呆,竟然忘记游泳上岸。武林人士要是知道泰斗级人物竟然也有这么呆的时候,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想法。

“你知道吗?蜜糖。”我笑着对我的妻子说:“我手忙脚乱的把太爷爷救上来的后,他一边吐着酸水一边抬起手臂打我呢。”

“他为什么打你?”蜜糖问我。

“还是不是他老人家以为我欺负你了?蜜糖,你太爷爷有多疼你难道你还不知道?”我趁机劝服蜜糖:“不要生他的气了。好吗?”

“哈哈哈哈,我早就不生他的气了。”我可爱的妻子如是说。

从这天起,我和太爷爷一起踏遍了蜜糖曾经去过的所有地方。少林寺、嵩山书院、长白山、桃花坞、桃花岛,那个黄小仙仍然在桃花岛上练他的弹指神通,而且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很郑重地告诉我他已经改名了。叫黄药师。

转眼,春天到了。蜜糖仍是没有任何下落。现在,任何一个曾经认识我的人恐怕都很难认出我就是当朝天子千秋王朝的皇上。就连我自己都认为自己是一个游荡江湖的剑客。

我的脚上穿着麻缕编制的鞋子,身上穿着粗布的衣衫,脸上的胡子因为疏于管理而变得浓密虬髯。我立过誓,一天不找到蜜糖蓄须一天。现在的洛可风是一个因为妻子失踪而邋遢的汉子。太爷爷常常笑我,说我活该。谁让蜜糖曾经为了我受了那么多苦呢?

朝堂上的一切由摄政王洛蔚羿打理,他做的井井有条,每逢遇到重大的事件还会让雪鹰给我送来信件,第一时间通知我。我心里对他无限感激,甚至动过禅位给他的念头。他却严词拒绝了,说是我对他最大的补偿就是快些找到蜜糖。

“我已经快忘了那个笨蛋长什么样了!”他在信里如此表达对蜜糖的惦念。不逾矩,不过火,却隐含了沉甸甸的恋恋情深。

笨蛋!如果像你家人所说你要回京城找我的话,那你此刻究竟人在哪里?你是恢复记忆了还是没有恢复?见鬼,你在干什么?如果的确怀了我的孩子,现在那小东西已经快要出生了吧?该死,你怎么能遗忘我到如此地步!

我在梦中曾经设想过无数掐死她的快意。可每次却都是在思念中从梦里惊醒。

“小子!”这天,风和日丽,鸟语花香,冰冻消融,绿芽萌发。太爷爷拍着我的肩膀说:“别郁闷了,反正都到了江南,咱们去城里好好逛逛吧!”

是的,我们来到了如诗如画的江南,来到了淮南王洛寒星的属地。这个城外有美丽湖泊的城市名叫明圣城,是仅次于京城的富庶之地。

我百无聊赖的跟着太爷爷在繁华的街道上走着,突然被一个熟悉的身影震住了身形。

是他!一定是他!

我飞窜过去,狂喜的揪住眼前乞丐的破旧衣袖,大喊:“洪七!”

洪七迷蒙的望着我,望着一脸虬髯的我。终于,渐渐接受了我是洛可风,是当朝皇上的事实。“你,你是洛,皇,皇上?”

“是我啊!”我狂喜的抱住他。终于,终于有了蜜糖的蛛丝马迹。他,不是一直陪着蜜糖的嘛!

可惜,我们来不及叙旧,很快,一大群官兵包围住我们。尖锐的兵器将我们团团包围,身形一动就随时可能变成刺猬。从官兵里走出一个人,此人尖嘴猴腮一脸阴郁。“洪帮主,别来无恙啊!给我上!”

他的话音刚落,那些尖锐的兵器就冷冰冰的朝我们刺来。

这群有眼无珠的混帐东西!朕在此,竟敢犯上。(拜托,皇上大人,人家乾隆微服私访还穿的衣饰华贵呢。哪像你,狼狈的像个流浪剑客,哪有一点皇帝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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