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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一边等,嘴也没有闲着,跟洪大哥大口喝上好的女儿红。

刚才还喧闹鼎沸的朱雀楼此刻静悄悄的,店里的人纷纷躲了出去,没人有胆量留在这里看热闹。

不知喝了几坛子女儿红,仍是没有见到竞王府来人。倒是远远的传来了很多人的叫骂声:“奶奶的!你们这群小乞丐赶快给我滚!围在我的店门口都不知道添了多少霉气,挡着我们老板发财呢!滚!”

我跟洪大哥这会儿心情正不好呢,两人眼神一对迅速的飞了出去。

那是一家妓院,当然,是比天涯阁地很多档次的妓院。门口挂着两串红色的灯笼,哈,大概红灯区的称呼就是这样来的吧?

那群乞丐此刻被一群妓院的打手团团围住。打手们手上拿着狼牙棒,露着身上简单的肌肉对一众小乞丐实施恐吓。那群小乞丐里看起来年龄最大的也不过才十一二岁的样子。还有很多根本就是鼻涕流到嘴里的小屁孩儿,估计连什么叫乞丐都搞不清楚,不过是来讨口饭吃。

洪大哥仿如天神在一群小屁孩儿前面降落,地动山摇的大喊一声:“住手!”

话音刚落,这家妓院的招牌砰然落地,‘女儿念’三个字的牌匾四分五裂。“地震了!”一个浓妆艳抹,枯瘦如鬼的女人惊叫着从妓院里跑出来。一看到地面上的牌匾顿时惊声尖叫:“啊!谁干的!”

众打手统一看着洪大哥。那女人伸出涂抹了艳红蔻丹的手指着洪大哥命令道:“给本姑奶奶做了他!”

“是!”众人得令,恶狠狠的挥舞着狼牙棒就过去了。且看我大哥的身手,嘿!那叫一个厉害,伸出手掰狼牙棒就像掰玉米棒子。‘咔嚓咔嚓’的,很快,地上就爬满了一群鼻青脸肿的打手和断成两半的狼牙棒。“我的妈呀!”老鸹一看这阵势,直接假装昏迷倒在地上。还能站起来的打手四散逃窜很快消失在妓院门口。这个世界,终于又清静了!

那群小乞丐吃着鼻涕抹着眼泪朝着洪大哥就跪了下去:“老大!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的老大!请你教我们武功吧!老大!”

洪大哥义薄云天,仰天长吼一声说道:“也罢!既然我洪七注定要一世做乞丐,那我索性就成立一个丐帮!让全天下的乞丐从今往后不再受人白眼!不再任人欺辱!”

小乞丐们欢呼雀跃,个个热泪盈眶,憧憬着他们美好的未来。呵呵,这些小乞丐们终于找到组织了,从此快乐幸福到永远。

“老大,我们还有很多兄弟都在城外呢,好几天没吃食了,饿得不行!”

“什么?”洪大哥顿时情感泛滥,指着朱雀楼说道:“你们去那里见到吃的能拿多少就拿多少,今天,咱们丐帮第一次乞讨,一定要讨他个盆满钵满开门大吉才行!”

‘噢’,小乞丐们潮水般涌向朱雀楼,躲在街对面的掌柜恨的牙痒痒,却丝毫没有办法。

“唐老弟,我要去城外看看,你……”

我忙摆摆手,笑道:“好了好了,你快去吧,正事要紧!这么些天了,我有什么本事你还不知道?”

洪大哥仰天大笑:“哈哈哈哈,那倒是,如果当初我真的去杀你的话,最后谁死到谁的手中还未可知呢!”说完,正色道:“你办完事情了一定要回破庙找我,大哥在那里等着你。”

“好。”我望着他认真的脸,心里热乎乎的。

他转身欲走,我突然想起什么唤住他道:“大哥。以后全天下的乞丐都归你管,你可不能放任他们依仗武功扰乱市场经济啊?”

“放心吧唐兄弟,我这就带他们研究帮规,绝对不会让丐帮落人话柄。那些东西,我会付银子的。”他对着我灿烂微笑,转身朝乱作一团的朱雀楼走去。

洪大哥,这样也算是慈善事业的一个变种吧?

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从事自己热爱的职业。洪大哥现在无疑是很幸福的。

我抬头看看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我知道,他不会来了,也不会让他府中的丫鬟真的来找我试问。一股复杂的滋味涌上心头,我该高兴吗?洛可风并没有因为他的宝贝夫人兴师问罪。可是,我为什么这么失望?淡淡的忧愁涌上心田,我知道,我病了,病得不轻,病到迫切的想见他,想见那个我一出生就把我抱在怀中的八岁少年。我永远忘不了人生第一次吮吸的不是妈妈柔软的胸脯而是他泛着皂角香气的手指!

唉,我算是知道了,BL的形成主要就是心理问题。这种倾向在我一出生就注定了!

女儿红的酒劲儿上来了,我寻着暮色在繁华似锦的郸洛城中漫无目的的走着。胃里翻腾的难受。后来我睡着了,不知身在何处,反正是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四周暗夜漆黑,微凉的夜风不停扫着我滚烫的面颊。我在哪儿?四下望去,发现自己竟在高高的房顶上。呵呵,不知不觉的,怎么跑到这里睡了?

刚想撑起身子回破庙找洪大哥,却被一阵说话声拌住了脚步。

“世子!您不知道,那个叫什么唐觅的狂妄的很,存心不把您和公主放在眼里。”

天,我竟然不知不觉中跑到了竞王府洛可风家的房顶上。他会说什么?

我已经整整九年没有听到过他的话了,心里期盼的隐隐发抖。耳边,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传来:“红玉,你太放肆了!这件事,我已经做出了决断,你为什么三番两次提起?夫人马上就要临盆了,你就不能让她耳根子清静一些?”

是的,是洛可风的声音。是他的声音……

“世子大人,您这是怎么了?以前您不是这样的,哪次不是宠着公主为公主撑腰啊?难道?那个叫唐觅的臭小子你认识?”

“好了红玉。”世子夫人出来说话了:“世子已经忙了一天了,让他休息一会儿。这件事说到底也是你太任性了,怎么就为了让我喝一碗酸梅汤连婚都不让人家结了呢?咱们竞王府可不能做这仗势欺人的事情。”她说话的声音真好听,像春风化雨沁入心田。我想,她一定很美,很温柔。

红玉似乎更听宸星公主的话,跺跺脚就离开了。世子夫人春风化雨的声音再一次扬起:“好了,可风,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夜深了,我们早点睡吧。”

“呵呵,倒是忘了,夫人肚子里可还有咱们的宝宝呢,怎么能让你熬夜呢?”洛可风体贴的说道:“好,早点睡。”

不一会儿,我的耳朵里钻进了两个人幸福的呼吸。他们真幸福,呼吸着彼此的气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永远也化不开。

我的心,酸涩的要命,酸到我无法站起来离开这个令我妒嫉的发狂的地方。

熟悉的风声掠过耳边,雪鹰准确的降落在我的面前,它的爪子上摇摇晃晃的挂着一袋子蜜糖可可。我木然伸出手,摘下那一袋糖豆。袋子上面别了一张小纸条,打开接着皎洁月光看去——杀手任务完成后,在缥缈峰相见。

相见?相见?争如不见!

洛可风,我就在你的头顶上呢!

伸出手将纸条撕的粉碎,颓然躺下发呆。

雪鹰见我不似往日的活跃,很贴心的超我的手心蹭过去,想要安慰我!它可是洛可风的鹰爪!我这一肚子气正没地方撒呢!手紧握成拳,照着雪鹰的左眼锤了过去,雪鹰立刻变成了独眼龙,愤恨的望着我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飞窜上天空。

我还不爽快,从袖子里揪出花花命令道:“给我跳草裙舞!”这舞蹈我早年教过花花,专门让它在我无聊的时候跳的。一开始花花小,就觉得好玩,也不知道害羞很喜欢给我跳。后来长大了在缥缈峰上认识了一些蛇朋友以后就狡猾了,死活也不肯丢人现眼。可是今天,他知道必须跳。不跳的后果将会非常严重。

那一夜,花花的腰扭的像水蛇,它很认真很卖力的取悦我,可我却没有笑过一下。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花花的腰扭断了,整整休养了一个月。

我想,那一夜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对动物实施虐待。

我没有回破庙,我只想孤单一个人。杀手组织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仍然源源不断地派杀手来杀我。

有一个杀手是卖武大郎烧饼的,我跟他讲了连锁经营的概念,他听得津津有味去发展壮大店铺了。

有一个杀手来自波斯,我请他痛痛快快地喝了一个晚上的葡萄酒,他突然想家了,转身踏上了回乡的旅程。

有一个杀手是个瞎子,我看他的兵器竟然是一把古琴,怅然下讲述了瞎子阿炳的传奇人生。他有感而发脱离了杀手组织转而投身音乐事业去了。

有一个杀手失去了双腿柱着铁拐来杀我,我告诉他残废也是享有人权的,比如开残奥会什么的。他顿时两眼冒光找皇帝筹措资金去了。

有一个杀手从小在海边长大,我跟他讲海盗杰克的传奇人生,他向往无比。当场立誓要成为海盗,去发现新大陆。

如此循环往复,有一天我突然发现竟然有半个月没有一个杀手在我面前出现了。

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特别适合杀人灭口的日子里,传说中神秘的不能再神秘的杀手组织头目现身在我面前。

在后来的《蜜糖奇遇记》里面我这样回忆道:许多人从那一晚将我视为江湖上横空出世的明星!事实上,那一晚,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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