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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论辩(2)

单说一个“所作”之物,如“声”,只可有一部分的知识,即是上文所谓“特者,体也”。若有了“瓶”等“所作”之物为推论的根据,说“瓶是所作,瓶是无常;声是所作,声亦无常”。这虽是“类推”(Analogy)的式子,已含有“归纳”( Induction)的性质,故可作全称的辞道:“凡所作者,皆是无常。”这才是统举的知识,即是上文所说的“二者,尽也“。太炎强把“尽”字读为节字(此类推法之谬误),以为墨家有三支式的证据,其实是大错的。《墨辩》的“效”,只要能举出“中效的故”——因明所谓因,西洋逻辑所谓小前提——已够了,正不必有三支式。何以不必说出“大前提”呢?因为大前提的意思,已包含在小前提之中。如说“孔子必有死,因孔子是人”。我所以能提出“人”字作小前提,只为我心中已含有“凡人皆有死”的大前提。换言之,大前提的作用,不过是要说明小前提所提出的“人”,乃是介于“孔子”与“有死的”两个名词之间的“中词”。但是我若不先承认“人”是“孔子”与“有死的”两者之间的“中词”,我决不说“因孔子是人”的小前提了。故大前提尽可省去(古因明之五分作法也没有大前提)。

(四)辟也者,举也物而以明之也。也物即他物。把他物来说明此物,叫做譬。《说苑》有一段惠施的故事,可引来说明这一节:

梁王谓惠子曰:“愿先生言事则直言耳,无譬也。”惠子曰:“今有人于此,而不知弹者,曰:弹之状何若?应曰:弹之状如弹,则喻乎?”王曰:“未喻也。”“于是更应曰:弹之状如弓,而以竹为弦,则知乎?”王曰:“可知矣。”惠子曰:“夫说者固以其所知喻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今王曰无譬,则不可矣。”

(五)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侔与辟都是“以其所知喻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的方法,其间却有个区别。辟是用那物说明这物;侔是用那一种辞比较这一种辞。例如公孙龙对孔穿说:

龙闻楚王……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王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亦曰‘人亡之,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异“白马”于所谓“马”,悖。(《公孙龙子》一)

这便是“比辞而俱行”。

辟与侔皆是“使人知之”的方法。说话的人,已知道那相比的两件,那听的人却知道一件,所以那说话的人须要用那已知的来比喻那不知道的。因此这两种法子,但可说是教人的方法,或是谈说的方法,却不能作为科学上的发明新知识的方法。

(六)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说文》:“援,引也。”现今人说“援例”,正是此意。近人译为类推(Analongy),其实“类推”不如“援例”的明白切当。援例乃是由这一件推知那一件,由这一个推知那一个。例如说:

《广韵》引《论语》“子西佊哉”。今《论语》作“彼哉”,因此可见《墨辩》“辩争彼也”的“彼”字或者也是“佊”字之误。

又如说:

《庄子》、《列子》“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这三个“机”字皆当作“几”。《易·系辞传》:“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释文》云:“几本或作机。”这是几误为机的例。

“援例”的推论的结果,大都是一个“个体”事物的是非,不能常得一条“通则”。但是“援例”的推论,有时也会有与“归纳”法同等的效能,也会由个体推知通则。例如见张三吃砒霜死了,便可知李大若吃砒霜也会死。这种推论,含有一个“凡吃砒霜的人必死”的通则。这种由一个个体推知通则的“援例”,在《墨辩》另有一个名目,叫做“擢”。《经下》说:

擢虑不疑,说在有无。《说》曰:擢,疑无谓也。臧也今死,而春也得之又死也,可(之又两字旧作“文文”今以意改)。

《说文》:“擢,引也。”与“援”同义。此类的推论,有无易见,故不用疑。例如由臧之死可推知春的死,与上文吃砒霜的例相同(孙诒让读擢为权非也)。

(七)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犹谓“也者,同也”,吾岂谓“也者,异也”。“也者,同也”,“也者,异也”,上两也字,都是“他”字。这个“推”便是“归纳法”,亦名“内籀法”。上文说过,“取”是举例,“予”是断定。归纳法的通则,是“观察了一些个体的事物,知道他们是如此,遂以为凡和这些已观察了的例同样的事物,也必是如此”。那些已观察了的例,便是“其所取者”;那些没有观察的物事,便是“其所未取”。说那些“所未取”和这些“所取者”相同,因此便下一个断语,这便是“推”。我们且把钱大昕发明的“古无轻唇音只有重唇音”一条通则的方法引来作例(轻唇音如f、v等音,重唇音如b、p等音)。

一、举例(以类取)——“其所取者”

(1)《诗》:“凡民有丧,匍匐救之”,《檀弓》引作“扶服”,《家语》引作“扶伏”。又“诞实匍匐”,《释文》本亦作“扶服”。《左传》昭十二年“奉壶觞以蒲伏焉”,《释文》:“本文作匍匐,蒲本又作扶”。昭二十一年“扶伏而击之”,《释文》:“本或作匍匐”。

(2)古读扶如酺,转为蟠(证赂,下同)。

(3)服又转为犕。……

(4)服又转为謈(音暴)。……

(5)伏菢互相训,而声亦相转,此伏羲所以为庖牺……

(6)伏又与逼通。……

(7)古音负如背,亦如倍。……《书·禹贡》“至于陪尾”,《史记》作“负尾”,《汉书》作“倍尾”。……

(8)古读附如部。……

(9)苻即蒲字。……

(10)古读佛如弼。……

(11)古读文如门。……

(12)古读弗如不。……

(13)古读拂如弼。……

(14)古读繁如鞶。……

(15)古读蕃如卞,……藩如播。……

(16)古读偾如奔,……读纷如豳。……

(17)古读甫如圃。……

(18)古读方如旁。……

(19)古读逢如蓬。……

(20)古读封如邦。……

(21)古读勿如没。……

(22)古读非如颁。……

(23)古读匪如彼。……

(24)古文妃与配同。……

(25)腓与膑同。……

(26)古音微如眉。……

(27)古读无如模,……又转如毛,……又转为末。……

(28)古读反如变。……

(29)古读馥如苾。……(以下诸例略)

二、断语(以类予)——“以其所未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

凡轻唇之音(非敷奉微),古读皆为重唇音(帮滂并明)。

我把这一条长例,几乎全抄下来,因为我要读者知道中国“汉学家”的方法,很有科学的精神,很合归纳的论理。

“推”的界说的下半段“是犹谓他者同也,吾岂谓他者异也”,又是什么意思呢?人说“那些不会观察的,都和这些已观察了的相同”(他者同也),我若没有正确的“例外”,便不能驳倒这通则,便不能说“那些并不和这些相同”(他者异也)。例如上文“古无轻唇音”一条,我若不能证明古有轻唇音,便不能说“这二三十个例之外的轻唇音字古时并不读重唇”。

以上为七种“辩”的方法。“或”与“假”系“有待的”辞,不很重要。“效”是演绎法,由通则推到个体,由“类”推到“私”。“辟”与“侔”都用个体说明别的个体,“援”由个体推知别的个体,“推”由个体推知通则。这四种——辟、侔、援、推——都把个体的事物作推论的起点,所以都可以叫做“归纳的论辩”。

这七种之中,“推”最为重要,所以现在且把“推”的细则详说于下。

自密尔(Mill)以来,归纳的研究法大概分为五种:

(一)求同,(二)求异,(三)同异交得,(四)求余,(五)共变。这五术,其实只有同异两件。“求余”便是“求异”,“共变”就是“同异交得”的一种。《墨辩》论归纳法,只有(一)同、(二)异、(三)同异交得三法。

(甲)同;《经上》说:“同,异而俱于之一也”(之同“是”)。此言观察的诸例,虽是异体,却都有相同的一点,寻得这一点,便是求同。

(乙)异;《墨辩》没有异的界说。我们可依上文“同”的界说,替他补上一条道:

异,同而俱于是二也。

所观察的诸例,虽属相同,但有一点或几点却不相同,求得这些不同之点,便是求异法。

(丙)同异交得;《经上》云:“同异交得知有无。”这是参用同异两术以求知有无的方法。物的“同异有无”很不易知道,须要参用同异两种才可不致走入迷途。《经上》说:

法同则观其同,法异则观其宜止,因以别道。《说》曰:法取同,观巧转。法取彼择此,问故观宜。以人之有黑者有不黑者也,止黑人;与以人之有爱于人,有不爱于人,止爱〔于〕人:是孰宜止?彼举然者,以为此其然也,则举不然者而问之。

《经说下》云:

彼以此其然也,说“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

这两段都说该用“否定的例”(不然者)来纠正推论的错误。例如人说“共和政体但适用于小国不适用于大国”,又举瑞士法兰西……为证。我们该问:“你老先生为什么不举美国呢?”这里面便含有“同异交得”的法子。《经下》又说:

狂举不可以知异,说在有不可。《说》曰:狂举。牛马虽异(旧作“牛狂与马惟异”,此盖由举字初误作与牛两字。后之写者,误删一牛字,以其不成文,又误移牛字于句首耳。惟通虽字),以“牛有齿,马有尾”,说牛之非马也,不可。是俱有,不偏有偏无有。曰牛之与马不类,用“牛有角,马无角”,是类不同也。

“偏有偏无有”的偏字,当作遍字(吾友张君菘年说)。《易经·益卦·上九·象》曰:“莫益之,偏辞也。”孟喜本作“遍辞也”,可见遍偏两字古相通用。这一段说的“遍有遍无有”,即是因明学说的“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如齿,如尾,是牛马同有,故不能用作牛马的“差德”。今说“牛有角、马无角”,是举出“牛遍有,马遍无有”的差德了。这种差德,在界说和科学的分类上,都极重要。其实只是一个“同异交得”的法子。

以上说《墨辩》论“辩”的方法。《小取》篇还有论各种论辩的许多谬误,现今不能细讲了。

《墨辩》六篇乃是中国古代第一奇书,里面除了论“知”论“辩”的许多材料之外,还有无数有价值的材料。今把这些材料分类约举如下:

(一)论算学。 如“一少于二而多于五”诸条。

(二)论形学(几何)。 如“平,同高也”;“中,同长也”;“圆,一中同长也”;“方,柱隅四也”诸条。

(三)论光学。 如“二,临鉴而立,景到,多而若少,说在寡区”;“景之大小,说在地缶远近”诸条。

(四)论力学。 如“力,形之所以奋也”;“力,重之谓,下与重奋也”诸条(以上四项,吾友张君准现著《墨经诠损》专论之)。

(五)论心理学。 如“生,形与知处也”;“卧,知无知也”;“梦,卧而以为然也”诸条。

(六)论人生哲学。 如“仁,体爱也”;“义,利也”;“礼,敬也”;“孝,利亲也”;“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诸条。

(七)论政治学。 如“君,臣萌(同氓)通约也”;“功,利民也”;“罪,犯禁也”诸条。

(八)论经济学。 如“买无贵,说在仮其贾。”《说》曰:“买,刀籴相为贾。刀轻则籴不贵,刀重则籴不易。王刀无变。籴有变。岁变籴则岁变刀”。又如“贾宜则讐,说在尽。”《说》曰:“贾,尽也者,尽去其〈所〉以不讐也。其所以不讐去,则讐,正贾也。”这都是中国古经济学最精采的学说。

以上八类,不过略举大概,以表示《墨辩》内容的丰富。我这部哲学史,因限于篇幅,只好从略了(吾另有《墨辩新诂》一书)。

如今且说墨家名学的价值。依我看来,墨家的名学在世界的名学史上,应该占上一个重要的位置。法式的(Formal)一方面,自然远不如印度的因明和欧洲的逻辑,但这是因为印度和欧洲的“法式的逻辑”都经过千余年的补绽工夫,故有完密繁复的法式。墨家的名学前后的历史大概至多不出二百年,二千年来久成绝学,怪不得他不会有发达的法式了。平心而论,墨家名学所有法式上的缺陷,未必就是他的弱点,未必不是他的长处。印度的因明学,自陈那以后,改古代的五分作法为三支,法式上似是更完密了;其实古代的五分作法远带有归纳的方法,三支便差不多全是演绎法,把归纳的精神都失了。古代的“九句因”,很有道理;后来法式更繁,于是宗有九千二百余过,因有百十七过,喻有八十四过,名为精密,其实是大退步了。欧洲中古的学者,没有创造的本领,只能把古希腊的法式的论理演为种种详式。法式越繁,离亚里士多德的本意越远了。墨家的名学虽然不重法式,却能把推论的一切根本观念,如“故”的观念、“法”的观念、“类”的观念、“辩”的方法,都说的很明白透切。有学理的基本,却没有法式的累赘,这是第一长处。印度希腊的名学多偏重演绎,墨家的名学却把演绎归纳一样看重。《小取篇》说“推”一段及论归纳的四种谬误一段,近世名学书也不过如此说法。墨家因深知归纳法的用处,故有“同异之辩”,故能成一科学的学派,这是第二长处。

再说墨家名学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的重要。儒家极重名,以为正名便可以正百物了。当时的个人主义一派,如杨朱之流,以为只有个体的事物,没有公共的名称:“名无实,实无名,名者伪而已矣。”这两派绝对相反:儒家的正名论,老子杨朱的无名论,都是极端派。“明墨”于两种派之间,别寻出一种执中的名学。他们不问名是否有实,实是否有名,他们单提出名与实在名学上的作用。故说:“所谓,实也;所以谓,名也。”实只是“主词”(Subject),名只是表词(Predicable),都只有名学上的作用,不成为“本体学”(本体学原名Ontology,论万物本体的性质与存在诸问题)的问题了(别墨以前的实,乃是西洋哲学所谓Substance,名即所谓Universals,皆为本体学的问题,故有“有名”“无名”之争)。这是墨家名学的第一种贡献。中国的学派只有“别墨”这一派研究物的所以然之故。根据同异有无的道理,设为效、辟、侔、援、推各种方法。墨家名学的方法,不但可为论辩之用,实有科学的精神,可算得“科学的方法”。试看《墨辩》所记各种科学的议论,可以想见这种科学的方法应用。这是墨家名学的第二种贡献。墨家论知识,注重经验,注重推论。看《墨辩》中论光学和力学的诸条,可见墨家学者真能作许多实地试验。这是真正科学的精神,是墨学的第三种贡献。墨家名学论“法”的观念,上承儒家“象”的观念,下开法家“法”的观念(看下文第十二篇)。这是墨家名学的第四种贡献。总而言之,古代哲学的方法论,莫如墨家的完密,墨子的实用主义和三表法,已是极重要的方法论(详见第六篇)。后来的墨者论“辩”的各法,比墨子更为精密,更为完全。从此以后,无论哪一派的哲学,都受这种方法论的影响。荀子的《正名篇》虽攻击当时的辩者,其实全是墨学的影响。孟子虽诋骂墨家,但他书中论方法的各条(如《离娄篇》首章及“博学而详说之”、“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诸章),无一不显出墨学的影响。庄子的名学,也是墨家辩者的反动(详见第九篇)。至于惠施、公孙龙一般人,都是直接的墨者,更不用说了(详见下章)。

张惠言《墨子经说解》(上海神州国光社本)

孙诒让《墨子间诂》卷十及十一

章炳麟《国故论衡》下,《原名篇》

此外读者须先读一两种名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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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由凡尔纳的两部作品组成,即《蓓根的五亿法郎》和《天边灯塔》。1878年,流亡中的巴夏尔·格鲁塞用安德烈·洛里这个名字寄给赫泽尔一部名为《朗日沃尔的遗产》的小说。赫泽尔要求儒勒·凡尔纳负责重写这部小说,这就有了现在的《培根的五亿法郎》。
  • 小地主家的红火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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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感冒了吃个药,睡一觉就直接睡到了古代,好吧我只有接受。什么!弄了半天还是个架空的,就这样吧反正穿也穿了。家里孩子多也就算了,好歹有个做师爷的爹不是吗?什么!家里的状况可不太好,还好这家里的爹娘民主,家里人手还算多,不是吗?我们来开动脑筋,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就是了。************************************************* 另已开挖新坑一个,<诸玉在傍>欢迎大家踊跃跳入!!!o(n_n)o ************************************************* 基本在每天20:00~21:00更新
  • 嫡女棣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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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平淡的重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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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可以重活一次,你会选择怎样的道路?如果,一切可以重来,现在的你会是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