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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那时代的思潮(诗人时代)(2)

这仁字有两种说法:第一,仁是慈爱的意思。这是最明白的解说。王弼说:“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而人食狗。无为于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这是把不仁作无有恩意解。第二,仁即是“人”的意思。《中庸》说:“仁者,人也。”《孟子》说:“仁也者,人也。”刘熙《释名》说:“人,仁也;仁,生物也。”不仁便是说不是人,不和人同类。古代把天看作有意志,有知识,能喜怒的主宰,是把天看作人同类,这叫做天人同类说(Anthropomorphism)。老子的“天地不仁”说,似乎也含有天地不与人同性的意思。人性之中,以慈爱为最普遍,故说天地不与人同类,即是说天地无有恩意。老子这一个观念,打破古代天人同类的谬说,立下后来自然哲学的基础。

打破古代的天人同类说,是老子的天道观念的消极一方面。再看他的积极的天道论: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老子的最大功劳,在于超出天地万物之外,别假设一个“道”。这个道的性质,是无声、无形;有单独不变的存在,又周行天地万物之中;生于天地万物之先,又却是天地万物的本源。这个道的作用,是

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

道的作用,并不是有意志的作用,只是一个“自然”。自是自己,然是如此,“自然”只是自己如此(谢著《中国哲学史》云,“自然者,究极之谓也”不成话)。老子说: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道的作用,只是万物自己的作用,故说“道常无为”。但万物所以能成万物,又只是一个道,故说“而无不为”。

五、论无

老子是最先发现“道”的人。这个“道”本是一个抽象的观念,太微妙了,不容易说得明白。老子又从具体的方面着想,于是想到一个“无”字,觉得这个“无”的性质、作用,处处和这个“道”最相像。老子说: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无即是虚空。上文所举的三个例,一是那车轮中央的空洞,二是器皿的空处,三是窗洞门洞和房屋里的空处。车轮若无中间的圆洞,便不能转动;器皿若无空处,便不能装物事;门户若没有空洞,便不能出入;房屋里若没有空处,便不能容人。这个大虚空,无形、无声;整个的不可分断,却又无所不在;一切万有若没有他,便没有用处。这几项性质,正合上文所说“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的形容。所以老子所说的“无”与“道”简直是一样的。所以他既说: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一方面又说,

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道与无同是万物的母,可见道即是无,无即是道。大概哲学观念初起的时代,名词不完备,故说理不能周密。试看老子说“吾无以名之”,“强名之”,可见他用名词的困难。他提出了一个“道”的观念,当此名词不完备的时代,形容不出这个“道”究竟是怎样一个物事,故用那空空洞洞的虚空,来说那无为而无不为的道。却不知道“无”是对于有的名词,所指的是那无形体的空间。如何可以代表那无为而无不为的“道”?只因为老子把道与无看作一物,故他的哲学都受这个观念的影响(庄子便不如此。老庄的根本区别在此)。

老子说:“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且看他怎样说这无中生有的道理。老子说: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又说,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这也可见老子寻相当名词的困难。老子既说道是“无”,这里又说道不是“无”,乃是“有”与“无”之间的一种情境,虽然看不见,听不着,摸不到,但不是完全没有形状的。不过我们不能形容他,又叫不出他的名称,只得说他是“无物”;只好称他做“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只好称他做“恍惚”。这个“恍惚”,先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故说“惚兮恍兮,其中有象”。后来忽然从无物之象变为有物,故说“恍兮惚兮,其中有物”。这便是“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历史。(论象字参看下文第四篇第三章)

六、名与无名

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名实之争。老子是最初提出这个问题的人。他说: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王弼本原作说。今刊本作阅,乃后人所改)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王本今作状,原本似作然)哉?以此。

这一段论名的原起与名的功用。既有了法象,然后有物。有物之后,于是发生知识的问题。人所以能知物,只为每物有一些精纯的物德,最足代表那物的本性(《说文》:“精,择也。”择其特异之物德,故为之精。真字古训诚,训天,训身,能代表此物的特性,故谓之真),即所谓“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这些物德,如雪的寒与白,如人的形体官能,都是极可靠的知识上的信物。故说“其中有信”(《说文》:“信,诚也。”又古谓符节为信)。这些信物都包括在那物的“名”里面。如说“人”,便可代表人的一切表德;说“雪”,便可代表雪的一切德性。个体的事物尽管生死存灭,那事物的类名,却永远存在。人生人死,而“人”名常在;雪落雪消,而“雪”名永存。故说“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众甫即是万物。又说,“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此字指“名”。我们所以能知万物,多靠名的作用。

老子虽深知名的用处,但他又极力崇拜“无名”。名是知识的利器,老子是主张绝圣弃智的,故主张废名。他说:

道可道,非常道(俞樾说常通尚;尚,上也)。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常无常有,作一顿。旧读两欲字为顿,乃是错的)。

老子以为万有生于无,故把无看得比有重。上文所说万物未生时,是一种“绳绳不可名”的混沌状态,故说:“无名,天地之始。”后来有象有信,然后可立名字,故说:“有名,万物之母。”因为无名先于有名,故说可道的道,不是上道;可名的名,不是上名。老子又常说“无名之朴”的好处。无名之朴,即是那个绳绳不可名的混沌状态。老子说:

道常(常,尚也)无名朴(五字为句,朴字旧连下读,似乎错了)。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此八字既失韵,又不合老子哲学,疑系后人加入的话)。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之(王弼今本之作止。下句同。今依河上公本改正。之、止古文相似,易误)。知之所以不治。(王弼本所作可,治字各本皆作殆。适按,王弼注云“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也。遂任名以号物,则失治之母也。故知止所以不殆也。”细看此注,可见王弼原本作“夫亦将知之,知之所以不治”;若作知止,则注中所引叔向谏子产的话,全无意思。注中又说“任名则失治之母”,可证殆本作治。注末殆字同。后世妄人因下文第十四章有“知止不殆”的话,遂把此章也改成“知止可以不殆”。又乱改王注知之为知止,所以不治为所以不殆,却忘了“失治之母”的治字,可以作证。不但注语全文可作铁证也。)

这是说最高的道是那无名朴。后来制有名字(王弼训始制为“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似乎太深了一层),知识遂渐渐发达,民智日多,作伪作恶的本领也更大了。大乱的根源,即在于此。老子说:

古之为治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即是上文“夫亦将知之,知之所以不治”的注脚。

老子何以如此反对智识呢?大概他推想当时社会国家种种罪恶的根源,都由于多欲。文明程度越高,知识越复杂,情欲也越发展。他说: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这是攻击我们现在所谓文明文化。他又说: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读现)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

这一段是老子政治哲学的根据。老子以为一切善恶、美丑、贤不肖,都是对待的名词,正如长短、高下、前后等等。无长便无短,无前便无后,无美便无丑,无善便无恶,无贤便无不肖。故人知美是美的,便有丑的了;知善是善的,便有恶的了;知贤是贤的,便有不肖的了。平常那些赏善罚恶,尊贤去不肖,都不是根本的解决。根本的救济方法须把善恶美丑贤不肖一切对待的名词都消灭了,复归于无名之朴的混沌时代,须要常使民无知无欲。无知,自然无欲了。无欲,自然没有一切罪恶了。前面所引的“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和“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也都是这个道理。他又说: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欲是名词,谓情欲也),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老子所处的时势,正是“化而欲作”之时。故他要用无名之朴来镇压。所以他理想中的至治之国,是一种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什是十倍,伯是百倍。文明进步,用机械之力代人工。一车可载千斤,一船可装几千人。这多是什伯人之器。下文所说“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已释这一句)。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这是“无名”一个观念的实际应用,这种学说,要想把一切交通的利器,守卫的甲兵,代人工的机械,行远传久的文字等等制度文物,全行毁除,要使人类依旧回到那无知无欲老死不相往来的乌托邦。

七、无为

本篇第三节说老子对于社会政治有两种学说:一是毁坏一切文物制度,一是主张极端放任无为的政策。第一说的根据,上节已说过,如今且说他的无为主义。他把天道看作“无为而无不为”,以为天地万物,都有一个独立而不变,周行而不殆的道理,用不着有什么神道作主宰,更用不着人力去造作安排。老子的“天道”,就是西洋哲学的自然法(Law of Nature,或译“性法”,非)。日月星的运行,动植物的生老死,都有自然法的支配适合。凡深信自然法绝对有效的人,往往容易走到极端的放任主义。如十八世纪的英法经济学者,又如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的政治学说,都以为既有了 “无为而无不为”的天道,何必要政府来干涉人民的举动?老子也是如此。他说: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这是说“自然法”的森严。又说,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这个“司杀者”便是天,便是天道。违背了天道,扰乱了自然的秩序,自有“天然法”来处置他,不用社会和政府的干涉。若用人力去赏善罚恶便是替天行道,便是“代司杀者杀”。这种代刽子手杀人的事正如替大匠斫木头,不但无益于事,并且往往闹出乱子来。所以说:“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所以又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所以他主张一切放任,一切无为。“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

八、人生哲学

老子的人生哲学(旧称伦理学,殊未当),和他的政治哲学相同,也只是要人无知无欲。详细的节目是“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他说: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傫傫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 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别人都想要昭昭察察的知识,他却要那昏昏闷闷的愚人之心。此段所说的“贵食母”即是前所引的“虚其心,实其腹”。老子别处又说“圣人为腹不为目”,也是此意。老子只要人肚子吃得饱饱的,做一个无思无虑的愚人;不愿人做有学问知识的文明人。这种观念也是时势的反动。《隰有苌楚》的诗人说:

隰有苌楚,猗傩其枝。夭之沃沃,乐子之无知!

老子的意思正与此相同。知识愈高,欲望愈难满足,又眼见许多不合意的事,心生无限烦恼,倒不如无知的草木,无思虑的初民,反可以混混沌沌,自寻乐趣。老子常劝人知足。他说: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罪莫大于可欲(孙诒让按,《韩诗外传》引可欲作多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但是知足不是容易做到的。知识越开,越不能知足。故若要知足,除非毁除一切知识。

老子的人生哲学,还有一个重要观念叫做“不争主义”。他说: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曲则全,枉则直,窪则盈。……夫唯不争,故天下莫与之争。

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这种学说,也是时势的反动。那个时代是一个兵祸连年的时代,小国不能自保,大国又争霸权,不肯相下。老子生于这个时代,深知武力的竞争,以暴御暴,只有更烈,决没有止境。只有消极的软工夫,可以抵抗强暴。狂风吹不断柳丝,齿落而舌长存。又如最柔弱的水可以冲开山石,凿成江河。人类交际,也是如此。汤之于葛,太王之于狄人,都是用柔道取胜。楚庄王不能奈何那肉袒出迎的郑伯,也是这个道理。老子时的小国,如宋,如郑,处列强之间,全靠柔道取胜。故老子提出这个不争主义,要人知道柔弱能胜刚强;要人知道“夫唯不争,故天下莫与之争”。他教人莫要“为天下先”,又教人“报怨以德”。他要小国下大国,大国下小国。他说暂时吃亏忍辱,并不害事。要知“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强梁者不得其死”。这句话含有他的天道观念。他深信“自然法”的“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故一切得其自然。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都是天道之自然。宇宙之间,自有“司杀者杀”,故强梁的总不得好死。我们尽可逆来顺受,且看天道的自然因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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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岁时的构思,十八岁时的写作,生疏的文笔描绘了郑云儿最初的写作。百里芙,一位情窦初开的少女,面对朦胧爱情的抉择,将何去何从?那两把小提琴引领着的两辈人,究竟是何结局?他们的下一代又将怎样呢?<br/>———————<br/>有谁知道命运早已被注定,有谁知晓挣扎只是徒劳,他们的人生不是自己的,只是前世的延续,今世的归结……这是一切的开始,却也是一切的终结。<br/>《红叶纷飞——命运的归宿》是整部《红叶纷飞》系列的第一部,却也是整个系列的结束。&nbsp;&nbsp;&nbsp;&nbsp;
  • 听说这岁月你来过

    听说这岁月你来过

    本文1vs1,双处。一句话介绍:我那一无是处的青春,最惊喜莫过于,你曾出现在那里。他是黑了心肠的翩翩佳公子,偏偏她被蒙蔽了双眼。徒劳的爱着一个人有多卑微,只有爱过的人才明了。她几度被磨难压垮终于再遇良人,他却如磐石骤然神降在眼前,以深情地模样。爱你的,和你爱的,你要选哪一个?当最爱的和不堪的过往重合,当陷入往事的谜团逐步揭晓。直到风都逆转,塔都推倒,桥都崩毁,你还肯爱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