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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Chapter 3 Yum(1)

升上研二,开始感受到写论文的压力。

但我跟苇庭的相处,丝毫不受影响,每周二的垒球也照打。

我们在同一间学校念书,又都住在学校附近,相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反而是彼此之间如果碰到要赶报告之类的事,才会刻意选择独处。

我知道苇庭喜欢浪漫,因此尽可能以我所认知的浪漫方式对待她。

不过只要我意识到正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便会出状况。

比方说,我将一朵玫瑰藏进袖子里,打算突然变出来给她一个惊喜时,花却压烂了,而我的手肘也被玫瑰的刺划伤。

共撑一把伞漫步雨中,但风太大以致雨伞开了花,反而淋得一身狼狈。

冬夜在山上看星星时,我脱掉外套,跟她一人各穿起一条袖子避寒,但外套太小,我们挤得透不过气,想脱掉时却把外套撑破。

我买了一个冰淇淋蛋糕帮她庆生,但冰箱强度不够,蛋糕都化了。

蛋糕上用奶油写成的可爱的苇庭,爱字已模糊,看起来像可怜的苇庭。

情人节当晚我带她去一家看起来很高级的餐厅吃饭, 服务生说:“我们客满了。请问有订位吗?”

“还要订位吗?”我说。

服务生的表情变得非常奇怪,脸上好像冒出三条斜线。

他应该是很惊讶我竟然连“情人节要订位”这种基本常识都没有。

虽然苇庭总是以笑容化解我的尴尬,但我还是会有做错事的感觉。

“没关系,你毕竟是选孔雀的人。”她总是这么说。

我越想摆脱选孔雀的形象,这种形象却在她心里越加根深蒂固。

我不曾吻她,顶多只是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或是轻轻拥抱她。不是我不想,而是我觉得那几乎是一种亵渎。

就像我如果走进旅馆的房间,看到铺得平整又洗得洁白的床单时,便会觉得躺上去把这张床弄皱是一种亵渎。

我有病,这我知道,而且病得不轻。

所以每当看见她的漂亮脸蛋扬起甜美笑容时,我便不敢造次。

倒是有次打垒球时,准备接高飞球却被刺眼的阳光干扰,球打中额头。

所有人都笑我笨,只有她抚摸着我的额头,轻轻吹了几口气后,趁大家不注意时亲了一下。

从此我开始矛盾,既舍不得她被球打中,又希望她也被球打中,这样我便能亲她一下。

我常会幻想我跟苇庭的未来,幻想跟她以后共同生活的日子。

仿佛可以听到我在礼堂内对着穿白纱的她说出:我愿意;也仿佛可以看到她在厨房切菜时回头看着我的笑脸。

也许会生几个小孩,看着小孩一点点长大,终于会开口叫我们爸妈。

不过我不敢吻她又该怎么生小孩呢?

没关系,这是技术性问题,我一定会克服的。

苇庭曾问我:梦想中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每天都可以看到你的甜美笑容。”我说,“这就是我的梦。”

“才不是呢。”她笑了笑,“你是选孔雀的人,不可能会这么浪漫。”

“我是说真的。”

“是吗?”她一脸狐疑,“如果你现在做一件浪漫的事,我就相信。”

我绞尽脑汁想了很久,想到的事都与浪漫沾不上边,只好说:“我们现在往西走,途中碰到的第一家电影院,就进去看电影。”

“可是你待会儿还有课,不是吗?”

“不管了。”

“你要逃课?”苇庭睁大了眼睛。

我点点头,然后问:“这样算浪漫吗?”

“嗯。”她笑了笑,“就算吧。”

我载着苇庭一路往西,15分钟后经过电影院,立刻停下车。

牵着她的手走进电影院,发现上映的是恐怖片。

片名叫:我的爱人是只鬼。

我相信苇庭一定不会认为看恐怖片是件浪漫的事,所以我不知道她是否相信我的梦就是每天都可以看到她的甜美笑容。

但对我而言,那确实是我的梦想,它是否浪漫并不重要。

苇庭是个好女孩,我深深觉得能跟她在一起是老天的眷顾。因此我很珍惜她,想尽办法让她脸上时时洋溢着甜美的笑容。

她是个很容易因为一些小事情而开心的人,取悦她并不难。

苇庭的脾气也很好,即使我迟到20分钟,她也只是笑着敲敲我的头。

我只看过一次她生气的表情,只有一次。

那是夏天刚来临的时候。

我停在路口等红灯,眼睛四处闲晃时,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她距离我应该至少还有30米,但我很确定,她是刘玮亭。

毕竟我太习惯看着她从远处走近我的身影。

我心跳加速,全身的肌肤瞬间感到紧张。

她越来越靠近,只剩下约10米时,我又看到她的眼神。她的眼神依然空洞,仿佛再多的东西都填不满。

不知道是因为心虚、害怕,还是不忍,我立刻低下头不去看她。

再抬起头时,只能看见她的背影。望着她越走越远,我跟她在一起时的往事却越来越清晰。

直到后面的车子猛按喇叭,我才惊醒,赶紧离开那个路口。

“你知道……”我一看见苇庭便吞吞吐吐,最后鼓起勇气问,“刘玮亭现在在哪里吗?”

“嗯?”她似乎听不太懂。

“你的学妹,刘玮亭。”

“哦。”苇庭应了一声,淡淡地说,“去年她考上台大的研究所。”

“可是我刚刚好像看见她了。”

“那很好呀。”

“如果她考上台大,人应该在台北,我怎么会在台南遇见她呢?”

“我怎么知道。”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这需要大惊小怪吗?”苇庭说,“即使她考上台大研究所,她还是可以出现在大学母校附近吧。就像你是成大的学生,难道就不能出现在台北街头吗?”

我听出苇庭的语气不善,赶紧说了声对不起。

她没反应,过了一会儿才说:“为什么你这么关心她?”

“不。”我赶紧摇手否认,“只是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而已。”

“我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苇庭叹口气说,“她应该过得还好吧。”

“希望如此。”我也叹口气。

苇庭看了我一眼,就不再说话了。

从那天以后,我知道在苇庭面前提起刘玮亭是大忌;但也从那天以后,我又常常想起刘玮亭的眼神。

毕业时节又来到,这次我和苇庭即将从研究所毕业。

苇庭毕业后要到台北工作,而我则决定要留在台南继续念博士班。

搬离研究生宿舍前,我刻意跟机械系室友聊聊。平常没什么机会聊天,彼此几乎都是以研究室为家的人。

我想同住一间寝室两年,也算有缘。

“我突然想到一个心理测验,想问问你。”他笑着说,“你在森林里养了好几种动物,马、牛、羊、老虎和孔雀。如果有天你必须离开森林,而且只能带一种动物离开,你会带哪种动物?”

“孔雀。”我回答。

他瞪大眼睛,上上下下打量我后,恍然大悟说:“你就是那个选孔雀的人!”

“哦?”

“我们一起上过课,性格心理学。”他说,“难怪我老觉得见过你。”

我笑了笑,也觉得恍然大悟。

“你选什么?”我问。

“我选牛。”他说,“只有牛能确保我离开森林后,还能自耕自足。”

“你确实像选牛的人。”我笑了笑,又问,“那你毕业后有何打算?”

“到竹科当工程师。”他回答。

“然后呢?”

“还没仔细想过,只知道要努力工作,让自己越爬越高。你呢?”

“念博士班。”我说。

他似乎很惊讶,愣了半天后终于下了结论:“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

连他都这么说,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

由建筑的样式和材料看来,应该是四十年左右的老房子。

这房子在很深的巷弄里,有两层楼,占地并不大。

楼下有间套房,还有客厅和厨房;楼上也有个房间,房间外有个浴室。

房子周围有大约一米五高的围墙,围成的小院子内种了些花草。

这房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楼梯并不在室内,而是在院子旁围墙边。

楼梯是混凝土做的,表面没做任何处理,保留了粗犷的味道。经过长年风吹日晒雨淋,显得斑驳而破旧,有些角落还长了一点青苔。

屋主把楼下的房间稍微清理一下,然后把所有杂物堆在楼上的房间。因此他虽然把整个房子租给我,但只算我楼下房间的房租。

房租便宜得很,我觉得很幸运,唯一的缺点是楼上看起来有些阴森。不过这没关系,我考虑把它借给电影公司当做拍恐怖片时的场景。

苇庭在我搬进这里后的第三天,离开台南,到台北工作。

她走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过日子。

不知道该吃什么、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入睡,更不知道该如何不想起她。

相聚的时间突然变得珍贵,我开始后悔不够珍惜以前的每次相聚。

我空闲的时间比较弹性,星期三或星期四都有可能;但她空闲的时间一定是假日,而且假日不一定空闲。

刚开始分离时,我大约每两个星期上台北找她。

我们会一起吃个饭、逛逛街、看场电影、出去走走。

后来这种时间间距慢慢拉长,变成一个月,甚至更久。

如果你每天看着一棵树,即使连续看了一年,可能也看不见树的变化。

但如果你每十天或是每个月才看一次树,你可能会发觉:树干粗了、树枝长了或弯了、叶子多了而且颜色变深了。

我每次看见苇庭时,都有这种感觉。

甚至有时候,我会觉得这棵树已经变得陌生。

有次我到台北找她,那天下着雨,打算出去走走的念头只好作罢。

我们在一家意大利面餐厅吃饭,餐厅内几乎不亮灯只在餐桌上点蜡烛。苇庭一定会认为很浪漫,但我觉得点那么多蜡烛只会让空气变糟而已。

微弱的火光中,她显得娇艳,有一种我以前从没见过的美。

离开餐厅后,我撑起她的伞,她的伞有些小,于是我们靠得很紧。

我很讶异她似乎变高了,低头一看,才发现她踩了双高跟鞋。

可能是她穿高跟鞋的关系,我已经不容易掌握她走路的速度,只得快一阵慢一阵地走,配合她的步伐。

以前在台南时,别说是步伐了,我们甚至连呼吸的频率都相当一致。

我们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是在巷弄间随处走走。

记得第一次跟她吃饭时,饭后也是这般漫无目的乱走。

“说真的。”我想起那时的对白,便停下脚步说,“我们要去哪里?”

苇庭停下脚步转头看着我,似乎也忆起当时的情景。

“说真的。”她笑着说,“我也不知道。”

我也笑了起来。

在那短暂的一分钟内,我们同时回到过去。

“我们要去哪里?”苇庭说,“我不知道。”

“嗯?”

“我们要去哪里?”她又说,“我不知道。”

正想问她为什么重复两次自问自答时,她却怔怔地流下泪来。

我右手把伞撑高,左手环抱着她,轻拍她的肩膀。

“你该走了。”

她停止哭泣,轻轻推开我,然后用手擦了擦脸颊,勉强挤出笑容。

上了出租车,隔着紧闭的车窗跟她挥挥手。

车子动了,她也往前走,那是她回去的方向。

车子在雨中的车阵中走走停停,有时甚至比她走路的速度还慢。

我望着窗外,有一种说不出的孤单。

然后又看见苇庭。

她并没有看见我,只是往前走。

而我随着车速忽快忽慢,有时看到她的正面,有时看到背影。

车子停在一个路口,红灯上的数字为88,雨突然变大了。车窗越来越模糊,苇庭的背影也越来越远,最后她转了弯。

绿灯亮起后,她的背影已消失不见。

“是女朋友吧?”司机问。

“嗯。”我回答。

“很快就会再见面的。”他说。

“谢谢。”我挤了个微笑。

然后我闭上眼睛,回忆脑海里所残留的她的背影。她的背影看来有些陌生,我不由得感到一阵惊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跟她在一起时的甜蜜感觉渐渐减少。或许甜蜜的感觉并未消失,只是离别时感伤的力道实在太强,以至于在每次跟她相聚于台北的记忆中,感伤占据了大部分。

就以在意大利面餐厅吃饭那次来说,我不记得店名、店的位置,也不记得叫了什么面以及面的味道,聊的话题和气氛只依稀记得一点,但我却清晰地记得,被雨水弄花了的车窗外,她踽踽独行的背影。

像加了太多水的水彩颜料,她的背影淡淡地往身体四周洇开。

见面既然已经不容易,我们只好勤打电话;但在没有手机的年代,打电话找到人的几率不到一半。

而且这几率越来越低,因为我们的生活作息逐渐有了差异。

我仍然过着接近日夜颠倒的研究生生活,而她每天却得早起。

如果我们分离的距离够远,像台湾和美国那样远,我们便不必天天打越洋国际电话。这时偶尔收到的信件或是接到的电话,都会是一种惊喜。

可是我们分离的距离只是台北和台南,不仅天天会想打电话,更会觉得没有天天打电话是奇怪的,而且也不像感情深厚的情侣。

可惜我们在电话中很少有共同的话题,只能分别谈彼此。

我不懂她所面临的压力,只能试着体会;她对我也是如此。

当我们其中一个觉得快乐时,另一个未必能感受到快乐;但只要任何一方心情低落,另一方便完全被感染,而且会再传染回去。

换句话说,我们之间的快乐传染力变弱了,而难过的传染力却比以前强得多。

我常想在电话中多说些什么,但电话费实在贵得没天良,让我颇感压力。

每天的生活并没有太多新鲜的事,因此累不累、想不想我之类的话,便成为电话中的逗号、分号、句号、问号、惊叹号和句尾的语助词。

日子久了,甚至隐约觉得打电话是种例行公事。

我想你、我很想你、我非常想你、我无时无刻不想你……这些已经是我每次跟她讲电话时必说的话。

虽然我确实很想她,但每次都说却让我觉得想念好像是不值钱的东西。

苇庭大概也这么认为,所以当她听多了,便觉得麻木。

“可以再说些好听的话吗?”苇庭总会在电话那端这么说。

刚开始我会很努力说些浪漫的话,我知道这就是她想听的。

或许因为分隔两地,所以她需要更多的浪漫养分来维持爱情生命。

可是,说浪漫的话是条不归路,只能持续往前而且要不断推陈出新。

渐渐地,我感受到压力。因为我并不是容易想出或是说出浪漫的话的那种人。

苇庭对我很重要,当我对她说出:你是我生命中永远的太阳时,虽然有部分原因是想让她开心,但我心里确实也是这么想的。

可是我无法在她迫切需要浪漫的养分时,立即灌溉给她,更无法随时随地从心里掏出各种不同的浪漫给她。

我需要思考、酝酿,也需要视当时的心情。

而且很多浪漫的话,比方说我愿为你摘下天上的星星,这种话对我而言不是浪漫,而是谎言。我无法自在随意若无其事理直气壮地说出这种话。

会勉强说出口的原因,只是想让她知道她对我有多重要而已。

“你好像在敷衍我。”当苇庭开始说出这种话时,我便陷入气馁和沮丧的困境中。

苇庭扎扎实实地住在我心里,这点我从不怀疑。

我只是无法用语言或文字,具体地形容这种内心被她充满的感觉。

具体都已经很难做到,更何况浪漫呢?

“为什么你是选孔雀的人,而不是选羊的人呢?”当她第一次说出这句话时,我觉得对她很抱歉;但当她几乎把这句话当口头禅时,我开始感到生气。

因为怕生气时会说错话,所以我通常选择沉默;而我沉默时,她也不想说话。

于是电话中只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声。

如果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中结束通话,不仅白白浪费掉电话费,更会让心情变得一团糟。

虽然在下次的电话中,彼此都会道个歉,但总觉得这种道歉徒具形式。

渐渐地,连道歉也省了,就当没事发生。

这很像看到路上的窟窿,跨过去就没事了,仍然能继续向前走。可是窟窿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往前走越来越难,甚至根本无法跨过。

“你做过最浪漫的事,就是写情书给我,但却只有一封。”

“对不起。”我说,“我并不擅长写信。”

“你不是不擅长,只是懒得写。”苇庭说,“你一定知道女孩子喜欢浪漫,所以才会写那封情书来追女孩子。”

“我写情书不是为了耍浪漫,而是因为那是唯一能接近你的方法。”

“你才不是为了要接近我,你是想接近我的学妹——刘玮亭。”

“你不要胡说八道!”我感觉被激怒了。

“不然你为什么把那封信寄给我时,还保留写着刘玮亭的信封呢?”

“我不是故意的,那是……那是……”

我一时口吃,不知道该说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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