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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支烟(1)

不论我在哪里

都只离你一个转身的距离

我一直都在

在你身前

在你影里

在楼台上,静静等你

一个转身的距离?

惊觉似的转过身,只见到两个穿迷彩装的阿兵哥在谈笑着。

带着小男孩的年轻妈妈和站在禁烟标志下方的妇人都已不见。

大概是火车过了桃园,下车的旅客多些,于是她们都进去车厢内。

我吹了一阵冷风,双手和脸颊早已冰冻,我也决定躲进车厢。

最后一节车厢后面,还有一些空间,堆着几个纸箱子。

有两个人坐在箱子上,还有一个空位,我便坐了上去。

箱子很厚实,里面应该装满了东西,只是不知道装什么。

我右手边是个穿老鼠色外套的中年男子,头发微秃,靠着车身打盹。

那大概是20年后我的样子。

左手边是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孩,戴着黑框眼镜,看起来呆呆的。

很像10年前刚上大学的我。

又看了一遍第四根烟上的字,当我读到“在楼台上,静静等你”时,我终于忍不住,开心地笑了起来。

因为我想到大一在话剧社扮演罗密欧时的荒唐。

真是一段可爱的青春岁月,那是证明我曾经存活过的最好证据。

无论已经离得多远,无论我将来会变得多么市侩庸俗。

那段日子永远像钻石一样闪亮着。

而可怜的茱丽叶啊,你还在那楼台上静静等着罗密欧吗?

我很羡慕地又看了那位年轻的大学生一眼,他正用心地看一本小说。

年轻的大学生啊,要把握大学生活哦,那将会是你一生中最珍贵的回忆。

你会碰到各种形式的人,无论你喜不喜欢,他们都会影响你。

我曾经也像你这般年轻呢。

那时刚从成功岭下来,顶着平头,在宿舍的十楼找空房间。

我来得早,大部分的房间都没被人订走。

我是13号生日,所以我选了1013室。

房间两个上下铺,可以住四个人。

书桌成一直线贴在墙上,还有四个小衣柜。

我挑了靠窗的上铺,床位号码是3号。然后开始清扫房间。

整理完毕后,把衣服收进衣柜,在3号书桌上放了书包和盥洗用具。

擦了擦汗,准备离去时,在房门口几乎与一个人相撞。

“对不起。”

对方笑着道歉,声音洪亮。

“哇,这房间好干净哦,就是这间了。”

他走进1013室,将绿色旅行袋放在4号床位,那是我的下铺。

“你好,”他伸出右手,露出微笑,“我叫李柏森。木子李,松柏的柏,森林的森。请指教。”

“我叫蔡崇仁,你好。”

我们握了一下手,他的手掌温暖丰厚,握手的力道十足。

“你睡3号吗?”柏森抬头看了一下我的床位。

“嗯。我喜欢睡上铺。”

“我也是。不过小时候太皮,从上铺摔下来。以后就不敢睡上铺了。”

柏森打开绿色旅行袋,哼着歌,把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摆好。

他比我高一些,壮一点,皮肤黝黑,没戴眼镜。

同样理平头,我看起来呆呆的,他看起来却有股精悍之气。

“好了。”柏森拍拍手掌,呼出一口气,脱掉绿色运动外套,“隔壁栋宿舍的地下室好像有餐厅,我们一起吃饭吧。”

“好啊。”

我们坐电梯下楼,才五点左右,可以容纳约两百人的自助餐厅没什么人。

负责盛饭菜的都是中年妇女,倒是结账的是个年轻女孩。

柏森选好位置,放下餐盒,端了两碗汤,一碗给我。然后说:

“嘿,你会不会觉得那个结账的女孩像《小叮当》里的技安?”

我望着她,胖胖的女孩,脸蛋确实很像《小叮当》里欺负大雄的技安。

我不禁笑了出来。

“以后我们就叫她技安妹吧。”

柏森像恶作剧的孩子般笑着。

这是我跟柏森的第一次碰面。

即使经过这么多年,我仍然可以清楚地听到他那时的笑声。

很少听到这么干净的笑声,洪亮却不刺耳,像秋天下午三点的阳光。

他说他八字中五行缺木,不容易稳重,所以父亲将他取名为柏森。

“真是难为了我老爸,”柏森笑着说,“可是好像没什么用。”

“我爸比较轻松。‘崇’是按照族谱排行,所以他只给我一个‘仁’。”

“如果你只叫蔡崇就好了,这样就是一只菜虫。”柏森又开始大笑,“菜虫吃菜菜下死,杀手杀人被人杀。这可是很有名的布袋戏戏词哦。”

从此,菜虫便是我的绰号。

柏森是我上大学后所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好的朋友。

我相信,我也期望他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朋友。

我心灵的某部分经过好几年的冬眠,醒来后渴望着食物,而柏森是第一个提供养分的人。

于是我像在沙漠行走一个月的旅人,突然碰到绿洲。

我大口大口地喝着水。

1013室后来又住进了一个同学,他叫叶子尧,睡2号床位。

当过兵,重考两次,整整大我和柏森五岁,我们都叫他子尧兄。

大部分的时间里,班上同学很少碰到他,他总是有一堆外务。

由于我和柏森与他同寝室,因此起码每晚会见到他一次。

不过如果他忙的时候,我们也会连续好几天没看到他。

只有床上凌乱的书本证明他回来过。

子尧兄总是背着一个过时的背包,颜色像是被一大群野牛践踏后的草地。

背包里因为装太多东西,所以总是鼓鼓的,像吹牛皮的青蛙。

背包的拉链可能是因为坏了,或是根本拉不上,所以总有几本书会不安分地探出头来。

子尧兄除了对上课和社团不感兴趣外,对很多东西都热衷得过头。

这可以从他床上和书桌上堆得满满的书籍中察觉。

书籍种类包括电脑、命相、易经、中医、宗教、财务管理、生物等等。

后来书太多了,我们便把1号书桌、床铺和衣柜也让他摆书。

子尧兄算是个奇怪的人,有时讲话的逻辑很特殊。

当然我是没有立场说别人奇怪,因为我也曾被视为奇怪的人。

不过如果我可以算是奇怪的人,那被奇怪的我说成是奇怪的人的子尧兄,一定更奇怪。

记得我有次看到他床上摆了本《宗教与人生》,我随手拿起来翻阅。

正好子尧兄回来,他问道:“咦?菜虫,你对宗教也有兴趣?”

“没有啊。只是好奇翻翻看而已。”

“好奇心是很重要的……”

子尧兄从口袋里拿出两个奇形怪状的石头,放入书桌的抽屉,接着说:“很多杀人命案的尸体,都是因为路人的好奇心,才被发现的。”

“这跟宗教有关吗?”

“嗯。表示你与佛有缘。床上这么多书,你只挑中这一本,善哉善哉。”

“子尧兄,你在说什么?”

“痴儿啊痴儿,让我来告诉你吧。”

“宗教到了最高境界,其实是殊途同归。所以佛家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对照于基督教,就是耶稣即犹大,犹大乃耶稣。神魔本一体,善恶在一念,为神为魔,行善行恶,仅一线之隔。阿弥陀佛……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哈利路亚。阿弥陀佛和哈利路亚都是四个字,这就叫做殊途同归。”

我瞠目结舌,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则在床上拿了几本书,硬塞进背包,然后又出门了。

我在1013室度过了大一和大二,与柏森及子尧兄。

由于子尧兄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所以大部分的活动都只有我和柏森。

无论是上课、吃饭、撞球、舞会、露营、练橄榄球、土风舞比赛,我和柏森都在一起。

如果我睡觉的习惯差一点,会从上铺跌下来的话,那我们也会睡在一起。

不过舞会结束或是与女孩子联谊完后,就只有他有续摊。

然后我会先回宿舍等他汇报战况。

柏森很受女孩子欢迎,这应该归功于他的自信与健谈。

我常看到他跟女孩子说话,女孩们专注的神情,闪烁发亮的眼睛,好像在恭听皇上的圣谕。

偶尔柏森还会说:“平身吧,宝贝。”

不过只要我一加入,她们就宣布退朝了。

柏森参加了三个社团,辩论社、话剧社和土风舞社。

我对社团活动没什么兴趣,不过柏森死拉活拉,硬是把我也拉进去。

我们会参加土风舞社,可以算是一种机缘。

在成大,学长都会带领着新生参加两项重要的比赛:土风舞和橄榄球。

每星期一、三、五的清晨五点,学长会把我们挖起床练橄榄球。

练土风舞的时间则为晚上十点,在宿舍顶楼,星期二和星期四。

先说橄榄球吧。

练橄榄球很累,常常得从宿舍十楼跑到一楼,再由一楼跑到十楼。

跑完后,双腿就会不由自主地摆荡,像风中的杨柳。

记得第一次在成功操场练球时,是秋末的清晨,颇有寒意。

一大早被挖起床的我们,牙齿的撞击声好像交响乐。

一个体型非常壮硕的大三学长,双手插腰,大声地说:

“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将成为追逐不规则跳动的勇士。弧形的橄榄球跟人生一样,很难掌握方向。所以要好好练球。”

话是很有道理,不过结论下得有点奇怪。

练习一阵子后,学长开始安排我们的位置。

“李柏森!你是No.8,是球场上的领导人物。所以要好好练球。”

柏森不愧是柏森,被挑选为8号球员,比赛的灵魂人物。

“蔡崇仁!你个子算小,反应很快。每次休息上厕所时,你都是第一个跑掉,最后一个跑回来。你当传锋,位置是9号。所以要好好练球。”

我终于知道,“所以要好好练球”是这位学长的口头禅。

位置选定后,练球的次数和时间都增加,直到比赛为止。

依照传统,输的队伍全体球员要跳成功湖。

那是成大校园内的小湖泊,淹不死人。

成功湖常有人跳,失恋的、打赌输的、欠钱没还被逮到的,都会去跳。

至于水深多深?我并不知道,因为我们拿到新生杯冠军。

冠亚军之役,柏森达阵了两次,是赢球的关键。

“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拿到冠军,今晚学长请吃饭。记得今天球场上的艰苦,他日人生遇到挫折时,就会轻松面对。所以要好好练球。”

柏森的情绪一直很亢奋,从吃饭,到回宿舍洗澡,再到睡觉前。

熄灯睡觉后,柏森悄悄地爬到上铺,摇醒我:“喂。菜虫,你会不会觉得我是那种天生的英雄人物?”

我揉揉眼睛,戴上眼镜:“这种深奥的问题,应该去问子尧兄啊。”

“我问了。他说英雄是被时势创造出来的,不是由老天诞生出来的。”

“子尧兄说得没错啊。如果没有我近乎完美的传球,你哪能达阵?”

“可是……”

柏森欲言又止,轻轻叹了一口气。再默默爬下上铺。

“柏森。”

我约莫过了十分钟,在黑暗中开了口。

“嗯。”柏森模糊地应了一声。

“你今天好棒。你是不是英雄我不知道,但你以后绝对是一号人物。”

“菜虫。”柏森呼出一口长长的气,高兴地说,“谢谢你。”

“睡吧。明晚还得练土风舞,快比赛了。”

土风舞比赛前三天,我们每晚都在宿舍顶楼练舞到凌晨12点半。

也是很累。

跟练橄榄球的累不一样,这种累还有很大的心理因素。

要记得舞序、舞姿要正确、听音乐节拍、上台记得露齿微笑……露齿微笑对我而言最难,感觉很像在卖笑。

教舞的也是大三的学长,每次都说我的嘴巴硬得跟乌龟壳似的。

不过柏森做得很确实,也很自然。

练舞结束后,我和柏森还会待在顶楼,爬到宿舍最高的水塔旁。

坐下来聊聊天,谈谈心事。

有时天气晴朗,可以看到一些星星,我们就会躺下来。

我们一共要跳两支舞,匈牙利的击鞋舞,和亚述帝国的“些抗尼”。

击鞋舞算是比较阳刚的舞蹈,必须一直摩擦鞋底,拍打鞋身。

我的皮鞋就是这样阵亡的。

至于那个什么“些抗尼”的,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只因为音乐的歌声中,会不断出现“些抗尼”的音,所以就这么叫了。

些抗尼的舞姿简单,麻烦的是,服装仪容。

学长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本书,上面有刊登关于亚述文明的壁画。

壁画中的人物蓄着满脸的卷胡子,身上缠着一块布,当作衣服。

比赛当天,学长要我们用黑色的纸,想办法弄成卷胡子形状,黏在脸上。

先跳完击鞋舞后,有一小时的空档,全体集合在厕所。

“亚述是大约在西元前七世纪西亚的古老帝国,由于我们学校有历史系,不能让人家取笑我们工学院的学生粗鄙无文。所以……”

学长拿出十几条米白色的麻布,接着说:“来,亲爱的学弟。大家把衣服脱光,只剩内裤。然后把这条布缠上。”

我们都愣住了。

“还发什么呆?动作快。这里有钉书机,钉一钉麻布就不会掉了。”

“学长,你怎么还有心情开玩笑?”柏森开口问道。

“这是命令。念书不忘救国,跳舞不忘历史。学长的心情是严肃的。”

我们只好开始宽衣解带。

我瞥了柏森一眼,笑了出来。因为他今天穿红色内裤。

上台后,随着跳舞时身体的振动,柏森身上的布,慢慢松动,然后下滑。

我们是手牵着手跳舞,所以柏森根本没有多余的手去调整那块下滑的布。

我跟在柏森后面, 看着他身上的布, 离地3 0 公分… … 2 0 公分……10公分……接触地面。然后我踩上去。

柏森往前走,麻布却在我脚下。

嗯,柏森背部的肌肉线条很性感。这是我当时心中的第一个念头。

“轰”的一声,全场爆笑。我也第一次非常自然地露齿微笑。

有个坐在第一排的女评审,双手遮着脸,但仍从指缝间偷看。

谢完幕,灯光一暗,柏森马上捡起麻布,冲到厕所。

结果揭晓,我们拿了第二名。

“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拿到亚军,今晚学长请吃饭。记得今天舞台上的笑声,以后穿内裤时,就会选择朴素。李柏森同学,你的身材非常迷人,土风舞社的学姐们赞不绝口。她们强烈地推荐你进土风舞社,而且免缴社费。”

柏森一直红着脸,从吃饭,到回宿舍洗澡,再到睡觉前。

熄灯睡觉后,我探头往下铺,告诉柏森:“喂,柏森。这次你不用再问了。我觉得你绝对是天生的英雄人物。而且是悲剧英雄。”

“菜虫,别闹了。”

“对不起。我说错了,应该是喜剧英雄。你看今天大家笑得多开心啊。”

“菜虫!纳命来!”

柏森准备爬上我的床铺时,突然想到什么似的,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就这样边笑边聊,过了几个钟头后,才模模糊糊地睡去。

柏森说如果我也进土风舞社,我就不必因为踩掉他的布而去跳成功湖。

我衡量利弊得失,就决定跟进。

在土风舞社的期间有点无聊,每次要跳双人舞时,我都邀不到舞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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