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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迷糊

我决定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分别叫做亦恕与珂雪。亦恕是学科学的;珂雪是学艺术的。

那么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和场景呢?就选在刚刚那家咖啡馆吧。邂逅的时间是秋天午后,屋外有柔柔的风,路旁的树偶尔洒下落叶。在第三片落叶刚离开树枝时,珂雪拿起画笔,开始在咖啡馆内作画。而亦恕则在第三片落叶落地的瞬间,踩着第三片落叶,走进咖啡馆。珂雪为了画沾在亦恕鞋底的叶子,于是她们开始第一次交谈。

就先到这里吧,我也要回去了。这是我三天来最大的进度,真该感谢那个学艺术的女孩。拿起桌上的帐单,走到吧台结帐。结完帐后,我突然想起刚刚那个女孩没有付帐!我是否要提醒老板这件事?毕竟喝咖啡要付钱乃是真理。可是她给了我灵感,我算是欠了她人情,应该让她省下咖啡钱。

我是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她没付钱。’我指着那个女孩离去的方向。我的个性是非常直接,不喜欢顾左右而言他。“你想帮她付钱吗?”老板的声音低沉又干涩,好像把声音含在喉咙一样。‘今天的咖啡真好喝。’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直接面对问题,就会顾左右而言他。

走出咖啡馆,穿过马路,将自己的身影融入捷运站的人潮。自从试着开始写东西后,我很努力地观察眼睛所看到的一切。四季的天空变化、屋外洒进的阳光颜色、树木的摇曳方向和幅度、便利商店员工的笑容、等红绿灯的人的表情、擦身而过的人的背影……但我就是不会在捷运站内看人。因为我老觉得在捷运站内移动的人,很像一个个罐头。每个人都把自己包得好好的,外表虽然不同,但还是罐头。罐头内的东西虽然有差异,但我的眼睛又不是开罐器,怎会知道里面是什么?所以干脆闭上眼睛,摆烂不看。我说过了,我的个性是如果不能把一件事做到最好,那就干脆摆烂。

下了车,回到我住的公寓。刚在客厅的沙发坐下时,发现前面的矮桌上放了一叠纸。第一张纸上写着:“荒地有情夫”。这应该是我室友大东写的剧本纲要。我觉得剧名很暧昧,忍不住拿起来翻了几页。

正琢磨着为什么要叫做荒地有情夫时,大东正好回来。‘喂,你怎么取这种名字?’我问他。他看了看我手上的纸,说:“名字很俗,是吧?”‘俗?’我很纳闷,‘这名字不叫俗,只是有点限制级。’“限制级?”大东似乎也很纳闷,走到我身旁坐下,我把那叠纸还给他。“荒地有情天。”他唸出来,然后问:“这名字哪里限制级?”‘啊?’我很惊讶,‘不是荒地有情夫吗?’“夫你个大头!”他站起身大声说:“荒地有情天啦!”

我不好意思地陪个笑脸。其实这不能全怪我,大东写的“天”字稍稍出了头,看起来也像“夫”。不过在这方面,我倒是满迷糊的,从小就是。例如童话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我老是唸成《卖女孩的小火柴》。我的个性有时跟穿袜子一样,根本分不清左与右。

“你的小说进展如何?”大东把荒地有情天放下,转头问我。‘刚想好主角的名字以及一开始的邂逅而已。’“太慢了。”他摇摇头,“我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已经开始接吻了。”‘你又不用上班。’我不太服气,‘可是我要上班啊,当然写不快。’“上班?”他一脸不以为然,“你上班时大概都在偷看女同事吧。”‘你……’我脸颊发烫,说不出话来。我的个性是如果被别人说中了糗事,就会开始结巴。

“对了,我女朋友晚一点会过来找我。”‘咦?她不是不理你了吗?’“哪有。我们只是发生一些小误会而已。”‘我知道了。你一定又跟她下跪道歉了吧。’我贼兮兮地笑着,‘男儿膝下有黄金是真理,女朋友代表爱情;你跟我不一样,当真理与爱情发生冲突时,你会站在爱情那一边。’“你……”大东也开始口吃。我的个性是如果开始说别人的糗事,就会口若悬河。

我再嘿嘿两声,就拿起公事包回到自己的房间。这个房间没啥了不起的,只是床上会特别凌乱。因为我不想让自己有事没事便躺在床上睡觉。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让自己死于安乐的话,就会想办法生于忧患。

打开电脑,整理一下思绪后,便开始在键盘上敲字。我写得算顺,不过由于打字慢,还是花了不少时间。写完要存档时,想了几分钟还是想不到适合的档名,只好暂时先把档名叫做:亦恕与珂雪。看了看表,已经很晚了,但大东的女朋友还没来,所以我还不能睡。说来奇怪,别人都是女友要来时,把室友赶出去;可是大东却是坚持要我在场。

大东虽说是我室友,但其实是我房东,这屋子是他父母留给他的。他是戏剧系毕业,当完兵后,在广告公司待了两年。但我刚搬进来时,他已经离开广告公司好几年。这几年他作些广告文案和写些剧本过日子,一直待在家里工作。

我伸个懒腰,觉得有些累,走出房门跟大东说我要先睡了。“你睡客厅好不好?”‘有房间不睡,睡客厅干嘛?’“你睡客厅的话,我可以唱歌或说故事哄你睡。”‘你有病啊!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拜讬啦!”大东的语气近乎恳求,“你在的话,她比较不会骂我。”‘我在客厅睡的话,她还是可以骂你啊。’“不会的,她会怕吵醒你。”‘那我还是可以回房间睡啊。’“不行啦。你房间隔音太好了,外面发生凶杀案也吵不醒你。”

‘要我睡客厅可以,不过我要抵一天的房租。’“好,没问题。”‘而且我醒来时,要看到我的早餐。’“你别得寸进尺喔。”‘那我回房睡了。’“你早餐的饮料要牛奶还是豆浆?”‘豆浆好了。’我走回房间拿出枕头和棉被,躺在沙发上说:‘烧饼上的芝麻,黑的要比白的多;油条要酥脆,不要太软。’“是。”‘跪安吧。’“混蛋。”大东骂了一声。我的个性是如果开始捉弄人,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我一觉到天亮,梦里并没有听见大东被骂,醒来后只看到我的早餐。漱洗完后,我开始找袜子。对于袜子这东西,我始终是迷迷糊糊的,常常找不到另一只。后来干脆所有的袜子都买深色无花纹的,只要凑两只穿即可。虽然深色有很多种,但幸好色差都不大,不易被发觉。不过即使袜子看起来都一样,我却开始分不清哪些是该洗的?哪些是刚洗完的?

穿上两只袜子,再穿好鞋,却发现身上穿的是短裤。只好再脱掉鞋子、脱短裤、换长裤、穿鞋子。通常要出门前,我一定会提醒自己要细心,不要遗落东西没带。但还是常会忘了某样东西。今天还好,忘了带的只是早餐而已。

其实我上班的地方,刚好在那家咖啡馆附近。以前每次下班经过咖啡馆时,都会学大禹,过门而不入。直到我的下班时间从五点半提早到四点半,我才偶尔进去喝咖啡。因为公司状况不太好,但老总又不希望裁员而造孽,所以从上个月开始,我们每天少上点班,但月薪也少了几千块。

为了弥补这失去的薪水,我开始帮大东工作。但我能做的有限,除了帮他处理一些杂务外,顶多在他肠枯思竭时,帮他想想广告文案或是广告的slogan。像护肤中心的“人尽可肤”、面膜广告的“人尽可敷”。有次广告公司要找个畅销作家拍洗发精广告,我还跟他建议:“我就是用这种洗发精洗头,愈洗愈有灵感”这个文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大东都没有采用我的建议。虽然如此,他还是会依据我的贡献程度,酌量抵销掉几天的房租。

最近大东接了一个电视台的编剧工作,每天忙着写剧本。他们那个编剧团队常常要开会,开会的时间也不一定。一来我不会编剧;二来时间上不能配合,原本是帮不上忙的。不过有一天我跟他坐在客厅看足球赛时,他问我:“篮球、棒球、网球等等都是一个颜色,为什么足球却是黑白相间?”‘喔。’我随口说:‘足球本来是白色的,但因为老是被人踢来踢去,久而久之被踢成瘀青,所以才会变成黑一块白一块。’他转头看着我,打量一会后,说:“你有天分喔。”‘什么天分?’我也看着他,‘踢足球吗?我太老了。’“不。”他说:“你的想像力不错,应该有写小说的天分。”‘是吗?’

“嗯。小说的英文叫fiction,原本就有想像的意思。”大东拍拍我肩膀:“怎么样?要不要写写看?”‘可是我没写过小说。’我跟他摇摇头。“谁学过抢银行?但第一次抢银行的人,还是可以抢到钱啊。”‘这比喻好怪。’“别管这比喻了,反正写小说像吃香菇肉羹一样简单。而且如果写得好的话,也许可以赚到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房租喔。”‘真的吗?’我想了一下,‘那倒可以考虑看看。’“不必考虑了,就写吧。”大东说,“不过小说的主题必须是爱情。”

‘爱情?’我摇摇头,‘我没什么经验,怎么写?’“写推理小说的作者杀过人吗?写武侠小说的作者是武功高手吗?”大东笑了笑,“所以写爱情小说的人,干嘛要有丰富的爱情经验?”‘说得也是。’我也笑了笑。“你写完后,我再改编成剧本,说不定有机会拍成电视。”‘听起来好像不错。’我还是有些犹豫。“当然不错啊,而且女孩子容易对写小说的人产生好感呢。”‘好吧。我试试看。’我的个性是如果举棋不定,就会让女孩子帮我下棋。

我毕竟是学科学的人,遇到问题时的第一个反应便是收集资料。我到租书店租了很多小说来看,试着研究小说这种东西。小说跟我以前写的研究报告差异好大,充斥大量的形容词和副词。像什么“刚强的骑士坚毅的外表中有着冷峻的嘴唇”,好多形容喔。而且如果把所有的形容词重新排列组合,改成“冷峻的骑士刚强的外表中有着坚毅的嘴唇”,和“坚毅的骑士冷峻的外表中有着刚强的嘴唇”,好像也不会差太多。我还看过“坚定的骑士坚强的外表中有着坚忍的个性和坚毅的神情”,这种一路坚到底的形容词。

连续看了几天的小说后,我便决定放弃这项研究的工程。因为我很害怕在耳濡目染下,我会把“我在海边等你来”这句话,说成“我默默的在静静的海边悄悄的等着你轻轻的来”。于是我只好试着去那家咖啡馆找寻灵感,动笔写小说。只可惜我没经验,光想主角的名字就花了三天。要不是那个学艺术女孩的出现,我可能还在咖啡馆内画飞箭。

想到小说已经有了开头,我边走边晃着公事包,心情很轻松。走进公司大门,第一眼便看到总机小姐,她正接电话,没有理我。总机小姐姓曹,长得甜美可爱,很受公司男同事欢迎。当老总开始减薪时,因为她要继续待着,所以我决定留下。我甚至觉得公司里没有一个男生递辞呈的最大原因,也是因为她。我的个性是如果自觉做了傻事,就会觉得别人也跟我一样笨。

从她第一天上班开始,她就很吸引我,我也很想更接近她。虽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不过每天碰面总会打招呼点头微笑。但没多久我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又是迷糊造成的。那时她刚拿到公司给的名牌,把它挂在胸口。我跟她打招呼时,看了一眼她的名牌,然后唸出:‘曹礼妈。’

我正觉得这三个字唸起来的音好像常听到时,只见她收起笑容,瞪了我一眼。我搞不清楚状况,摸着鼻子狼狈地回到我的办公桌。后来我才搞清楚,她的名字是曹礼嫣,不是曹礼妈。我很想跟她解释这只是我的迷糊而已,没有任何开玩笑的成分,可是每次看见她时,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连续几天她对我不理不睬也不跟我说半句话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对她说:‘曹……曹小姐,别来无恙吧。’她只是抬起头看一下我,然后说:“你别来,我就无恙。”从此以后,只要看见她,我都会因羞愧而有些害怕,甚至觉得她很凶。我的个性是如果对一个女孩子感到害怕,就会觉得她很凶。

话虽如此,但我还是很想接近她。我总会在起身去倒杯水时,偷偷看她一眼。大东说得没错,我如果减少偷看她的时间,小说会写得更快。如果她刚好跟我视线相对,我会紧张得把杯子的水一饮而尽。因为是热水,所以我常烫到,久而久之我的舌头便比一般人红一点。

每天进公司时,我总会试着跟她打招呼。但我老觉得我的姿势和神情像极了在树叶间躲雨的猴子。今天也是如此。离开她的视线后,我打起精神,再度挺起胸膛,走向我的办公桌。

我的公司虽然不算小,但承包的工程都不大。我的工作性质很简单,画画设计图、跑跑工地,偶尔出去开开会。虽然上班时会有很多空闲时间,可以偷空写小说,这是人之常情;但工作要敬业不能摸鱼乃是真理。我是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

通常只要坐在办公桌前,我就会非常专注,像老僧入定。正因为专注,以致于常被电话铃声惊吓到。照理说,一个迷糊的人应该不会让人联想到专注这种特质,就像看到白雪公主不会联想到妓院一样。不过我的专注也是有所谓的生理时钟,只要快到下班时间,就会隐约感到一股杀气,于是自然清醒,准备下班。

按照惯例,我在下班前还会往曹小姐的方向看一眼。只要看到她起身离开公司,我便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公事包,跟着离开。如果我够幸运能跟她一块等电梯,她会立刻改变方向,走向洗手间。我只好一个人坐进电梯,让郁闷与我一同下坠。今天我仍然跟郁闷一起搭电梯下楼。

从力学的角度而言,电梯上升时,人的体重会增加;电梯下降时,人的体重会减少。但在曹小姐不理我的情况下,即使在下降的电梯中,我仍然觉得自己变沉重。我渐渐体会到,人的感觉常会超乎物理定律之外。因此就像电影里的超人总在公共电话亭换衣服一样,我总在电梯内改变思考模式,准备进入写小说的状态。

离开电梯,走出公司大楼,右转约三百公尺,就会到达那家咖啡馆。推开店门,靠落地窗第二桌的桌上仍然摆着“已订位”的牌子。我还是坐回老位置,靠墙壁的桌子。从公事包拿出一张白纸,开始琢磨着亦恕和珂雪的个人特质。想了一会后,我不自觉地拿起笔,又在白纸上乱画圆圈。正当我的思绪进入那群圆圈所构成的漩涡内时,“当当”声又来了。

我将思绪游离漩涡后,再抬起头时,学艺术的女孩已经坐在靠落地窗的第二桌,眼睛看着窗外。我正犹豫要不要跟她打招呼时,她转过头,开始在桌子上找东西。她要找的东西似乎不在桌子上,于是又打开手提袋,翻来翻去。过了一会,她右手敲一下头,重重叹了一口气。她将身体后躺,靠在椅背,视线开始四处游移。当她的视线朝向右边时,刚好跟我四目相对。

我点个头,微微一笑,算是打招呼。她虽因我的微笑而微笑,脸上表情却有些茫然,好像根本不认识我。照理说我们昨天才见过面,她应该认得我才对啊。于是我也因她的茫然而茫然,像一只正在思考香蕉在哪里的猴子。我的个性是如果感到疑惑的话,看起来就会像只猴子,这是我妈说的。可能她看到我的反应有些诡异,便开口问:“我们认识吗?”

‘咻咻。’我回答。“啊?”‘很多枝箭射来射去。’我又说。“什么?”她的表情更茫然了。我叹一口气,只得说:‘学科学的人。’“哦……”她恍然大悟,“你是昨天的那个人!”‘你好厉害。只经过短短一天,你竟然还能认出我来。’“真是不好意思,我实在是不太会认人。”她笑了笑,应该是听出我的话中“竟然”的涵义。

‘这不能怪你。我天生长着一副间谍脸。’“间谍脸?”‘嗯。我这种长相毫无特色,很不容易被认出,所以最适合做间谍。’“呵呵,你真是爱说笑。这跟你的长相无关。”她顿了顿,接着说:“其实最主要的因素是--我不是用“脸”来判断每个人的样子。”‘喔?’我很疑惑,‘那你用什么判断?’“感觉呀。”‘感觉?’我这只猴子,又要思考香蕉在哪里了。

“从我的眼睛看出去,人们的脸都长得差不多。”她边笑边说:“所以我都是依赖他们给我的感觉,去判断个体的差异。”‘你的眼睛太奇怪了。’“可能吧。”她接着说:“很多动物也未必光靠视觉来辨识个体呀,牠们可能靠声音,也可能是气味。如果你养过狗就知道,你再怎么易容或戴面具,你养的狗还是可以轻易认出你来。”‘这么说也有道理,可是我们毕竟是人啊。’“人又如何呢?”她笑了起来,“从人们的眼睛看出去,狗呀、猫呀、猴子呀、老虎呀,牠们的脸还不是都长得差不多。”

虽然我还不太能理解她的意思,不过我倒是想起一部电影。黑泽明的《影武者》中,跟武田信玄长得很像的影武者(替身),可以瞒过任何人,包括武田信玄的亲人甚至是妻子,但却无法瞒过武田信玄的爱马。“对了,我有画你哦,要不要看?”她摊开桌上的画本。‘好啊。’我站起身,走到她对面,坐下。

‘咦?我的脸有这么方吗?’画中人物的脸四四方方,而且五官模糊,嘴边还长了几条触须。“这是我的感觉呀。”‘我的脸明明是圆中带尖,怎么感觉也没办法感觉成四方形的吧。’我将视线离开画,问她:‘你会把一颗鸡蛋感觉成一本书吗?’“这跟形状没有关系,只是我对你这个人的感觉而已。”她的手似乎拿着一只隐形画笔,在空中画来画去,然后指着那张画:“你给我的感觉好像做事呀、个性呀都是硬硬的,线条不够smooth。所以对我而言,这就是你的“脸”。”

‘可是我又没留胡子,怎么会有这些须须呢?看起来好像……’“好像狗是吗?”她很开心,“你也有这种感觉吧,这就对了。”‘对个……’我硬生生把“屁”吞下,提高音量:‘你把我画得像狗,我当然会感觉到一条狗啊!’她笑得更开心,身体抖啊抖,抖落很多笑声,“昨天你给我的感觉像是很努力找寻某种东西,但不是用眼睛找,你只是四处嗅呀嗅的……”‘说来说去,你还是说我像条狗。’“我不是说你像狗。”她摇摇头,“我只是感觉到狗的特质而已。”

听她狗啊狗啊的说,我心里有些闷。虽然我爸也曾说我像狗,不过那次是因为我趴在地上找掉了的钱。我仔细回想昨天在这里找灵感的样子,真的会让人觉得像狗吗?想着想着就入了神,等我回神时,刚好接触到她的目光。‘又感觉到狗了吗?’我问她。“没有。”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你现在的感觉像……”‘像猴子吧。是吗?’“没错。”她挺直身子,眼睛一亮,“就是猴子。”‘你跟我妈的感觉一样。’我笑了起来。我的个性是只要有人跟我妈的意见一致,我就会很高兴。

‘对了,你刚刚在找什么?’“笔呀。”她有些沮丧,“我老是迷迷糊糊的,今天又忘了带笔。”‘我也是很迷糊喔。’“是吗?我感觉不出来耶。”她笑一笑,“如果是迷糊的猴子的话,很容易从树上掉下来哦。”说完后,她发现咖啡没了,朝吧台方向伸出右手食指。‘你在做什么?’“续杯呀。”她说:“我这样比,老板就知道我的咖啡要续杯。”

她低头将视线放在画本时,翻了几页,指着一张图笑着说:“这张画的主题就是迷糊。”图中一个女孩子趴在地上,右手掀开床单,似乎朝床底下找东西。‘迷糊?’我想不通图名的涵义。“你看看,她左手拿着什么?右脚又穿着什么?”‘都是拖鞋吧。’“是呀。但她竟然还在床底下找拖鞋,这难道不迷糊?”她笑着笑着以致接不下话,于是顿了顿,接着说:“其实她只要同时想到左手和右脚各有一只拖鞋就好了,但她始终没办法同时想到手和脚,她一次只能想一样东西。”

‘你在画自己吧。’“对呀。”她笑了笑,“我一次只能想一样东西,于是常犯迷糊。”‘看不出来。’我也笑了笑。“我常常要坐电梯下楼时,却是按了朝上的“△”。”‘为什么?’“因为电梯在一楼,所以我要叫电梯上来,然后载我下去呀。”说完后,她一直笑。我也觉得很好玩,于是跟着笑。

因为我总是看到她专注地凝视窗外,所以很难联想到她有迷糊的特质。印象中学艺术的人要嘛颓废、要嘛前卫,似乎没看过迷糊的。而且我觉得艺术家的思考比较轻,于是逻辑啊、想法啊,总是飘啊飘的,很难掌握落点和方向。不像我们这一挂学科学的人,思考又硬又重,像混凝土和柏油路面。思考要转弯时,也是硬邦邦的,而且还要考虑弯道的离心力。

‘我有一个方法可以避免迷糊喔。’“真的吗?”‘嗯。我常常在手心写字,只要随时摊开手心……’说着说着,我朝她摊开手心,‘就可以提醒自己,避免忘东忘西。’“你手心有字哦。”‘是吗?’我将手心转向自己,上面写着:下午五点半市政府开会。‘哇!’我看了看表,已经快五点半,于是叫了出来。我从椅子上弹起,朝她说:‘我先走了。Bye-Bye。’

转身欲奔跑时,差点撞到正端着咖啡朝她走去的老板。老板双脚钉在地上,身子微弯并后仰,避过我的正面冲击。很难想像沉着冷静的人会有这么柔软的腰。“你还没付帐。”他的声音依旧低沉。看来整间咖啡馆内的人,就只有他不迷糊。

付了钱,冲出店门拦了辆计程车。到了市政府后才发现,公事包放在咖啡馆没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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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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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舍与得的境界:远离浮躁,淡然处之,即使遭遇挫折也能在跌倒时看到风景;安贫乐道,宠辱不惊,即使目标模糊也能在转角处继续前行;释怀过去,豁达大度,即使红尘纷扰也能在浮沉中延伸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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