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子十七的时候就走向了社会,那个时候我是在美国上学,叛逆的年代啊,那个时候疯狂过,也不怕死过!我回来和他们在一起,轩子,波子,三群,还有我!
知道么,那个时候的我们就是一群地痞流氓,每次犯事了,我家老爷子和波子家老爷子就会来把我们弄出去,之后会狠狠的教训轩子,说他是败类,说他是垃圾……但是轩子只是那个样子,孤傲的站在那里,就像一个君王,任谁也打不败,打不到!
但是我和波子依旧是跟着轩子在一起混,因为轩子够一起,那个时候T市几乎所有的小流氓都跟着我们,我们就建了华龙。”
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习惯性的用手指摩擦着那只瓷碗,一圈一圈的摩擦着,声音醇厚,听起来悦耳却也揪心。
悦耳的是孟祥云回忆往事那种感觉美好岁月的声音。
揪心的是韩沐轩以前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没想到,现在君临天下一样的他,从前竟然……
“现在想想也十年了,整整十年了……”他的声音又低沉了下去,话语中有着落寞,也有感慨!
我则是坐在他对面,手中捧着一杯边境特有的小米酒,这种酒不像白酒那么辣,酸酸甜甜的!很是好喝!
我就一直听着,听他们在那个青春的岁月里热血奔腾,听他们在鲜血与刀尖上舔舐的激情。
“好了,走吧,这饭也吃了,故事也听了,我待你去兜一圈吧!”
他起身,拍了拍衣衫上的褶皱,拿起一旁的车钥匙,灵活的手指转动着车钥匙,迷人的微笑看着我。
“好!”
我也起身,拿了身边的包包便和他一起出了包房。
无疑,孟祥云是出众的,是光彩夺目的,从包房要大厅,到门外,众人的眼光一直就没有离开过他,直视着……追随着……
他们这伙人,好似是被注视惯了,对旁人投来的炙热目光根本就不在意,依旧太若自然,永远的那么镇定。
无疑说孟祥云疯起来,也是不要命的!就是那种最最狂野的疯,极致到了边缘的疯……
银白色的跑车流光一般的行驶在高速上,一眨眼,便消失,成了一个银白的光点。
这些日子以来所有的压抑,仿佛都因为这一场疯狂,这一场极致统统消失掉……
孟祥云把车顶放下,夏季微凉的轻风便从我们耳边,从我们身边撩过,如此惬意,如此迷情……
“后面有一辆车跟着,看见了么?那个黑色的!”
孟祥云的话伴着风声,穿进我的耳朵,声音带着微微的惊讶,亦或者是兴奋。
借着倒车镜看去,的确是有一辆黑色的布莱曼跟在车身后,也一样是飚车一样的疯狂,但是那辆车却始终是跟在我们后头,没有追上来的意思。
也不知道是追不上来,还是不想追!
“那辆车,有点眼熟……在那里看见过!”孟祥云略带疑惑的声音从身边响起,我看了他一眼,他已经把车子放缓了速度!等着那辆车子的到来。
我又看了一眼那车子,我的确是不认识,记忆力没有人开过那种车子。
我想,这事和我没有关系吧!
随着车子的减速,加上后方车子的前进,我们彼此的距离拉的近了,越来越近!
我睁大眼睛看着倒车镜,里面的人是他!竟然是他!
他怎么会来,他不是在医院里陪着小洛么?怎么会来这高速上和孟祥云赛车》
难不成,是来监视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