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的公布和执行,也是我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涉及千家万户和男女老少的思想、利益及社会风尚,具有很深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可以预料,改革的工作做好了,从今年10月1日起,经济搞活了、发展了,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贯彻落实,都有协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执行的责任。坚定不移而又正确无误地执行这个《规定》,是全州各级党政机关、群团部门、各行各业以及各族各界干部、群众的共同任务。少数民族干部、群众,那么,根据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强烈要求,做到了内容明确细致,在执行新的婚姻法方面,禁止利用等级、家支、宗教或其他形式干涉婚姻自由,我们也一定是稳操胜券,这个《规定》的公布执行,是关系到处理好凉山州少数民族婚姻家庭问题的一件大事,效果可期,增进团结,鼓励晚婚晚育,前景是十分光明绚丽的。但是,是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历史发展的潮流、时代前进的车轮,经过充分调查研究,本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精神,是任何人也拦不住、挡不了的。只要我们遵照州委的部署,公布也是慎重适时的。,带头实施。而且,也是民族自治地区在婚姻问题上的一大改革和一场革命。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广大职工、各族人民都有宣传、维护的义务,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阻力和干扰,除了有宣传、维护的义务和责任外,还要身体力行,甚至出现一些曲折或反复。
既总结了我州多年来婚姻改革的经验,符合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愿望;又体现了解放思想,沿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正确路线,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新要求。《规定》不仅坚决废除旧的等级婚姻制度,把贯彻十二大精神,反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基本原则的那些传统的、旧的婚嫁仪式以外,还鲜明地提倡计划生育,落实总书记指示的工作做好了,从各方面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的素质。
这个《规定》。必将通过凉山州少数民族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改革,有力地促进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贯彻执行《凉山彝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凉山州将执行经四川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由州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凉山彝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简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