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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没有答案的忧伤

晚上回到宿舍,语嫣这样告诉杜雨,文学社邀请到了校园小作家刘维仁来演讲,届时刘维仁还会带来他自己自费出版的《往事越千年》,时间就在下周五的晚上,地点是大教室。社长说了,要邀请这次在校刊上发表文章的作者一起来做特邀嘉宾,近距离的和校园作家交流写作心得。

看着语嫣那么兴奋的样子,杜雨笑道:“人家还没来呢,你就那么兴奋,人家来了,你还不飞上天了。”

“那是,你不知道啊,上次我们去他们学校联谊的时候,他居然不在校哦,害我白跑一趟。没有想到,我们社长的面子还是挺大的,居然比别人更快的邀请到他来耶。听说他已经发表了上百万字的文章 了,还出版了几本散文集呢。真厉害!”语嫣对于少年得志的人,总是很崇拜。这个刘维仁是一所大专院校里的一个很传奇的人物,听说是很小的时候就得到了很多老作家的欣赏推荐,说他是一个现代文学里难得的少年奇才,能比韩寒。当时很多院校的文学社以能邀请他来校做演讲为至高无上的荣幸。

“只要你努力,你以后也一定能做到的。”杜雨鼓励着语嫣。

正说着,菲菲林晓常笑回来了,五个人交流着今天的话题。林晓一回来就半躺着,说道:“哎,你们听说了吗?隔壁学校啊今天有人失恋了,那个女的,还寻死觅活的,闹的那可是惊天动地的,哎呀,真可怕!”

一听说这样的新闻,所有人都来劲了,一齐围着在林晓床边七嘴八舌的问了起来。

“是谁呀?那么不经失恋的!”

“后来怎么样了?”

“吃药啊还是割脉了?还是闹着要跳楼啊?”杜雨最八卦这些了,关心的也是过程。

“死了没有啊?”常笑更直接,单刀直入的。

“是他们学校的传出来的,连120都来了。听说啊,两人闹分手,然后那女的不同意吧,就威胁那男的说,要分手,就死给他看。偏偏那男的不信她,结果那女的一回宿舍就找刀片了,往手腕就拉开了一个长口子,血喷的到处都是,把她们宿舍的人都吓坏了。”林晓一五一十的诉说着她听来的消息,“后来就送医院了,估计小命应该是保住了吧!喔,那女的真的太勇敢了,得多疼啊,在手腕上拉开了那么大的一口子??????真太可怕了!”林晓不禁看着自己的白皙的手腕,仿佛看到了那女孩子的伤口,一阵心悸,不禁打了个冷战。

“真是个傻女,失恋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那男的不要她,再找个更好的啊,用的着拿自己性命开玩笑的吗?”常笑一脸的鄙夷,她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表现得很懦弱的女孩子,最看不惯的就是什么一哭二弄三上吊的把式。

“痴情女啊!”语嫣摇着头,这样评价。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为了一个不喜欢自己的男人值得吗?这不叫傻,这叫愚蠢。她也不想想,父母养她那么大,难道就为了让她受点小挫折就挥刀自尽啊!老天爷给她一副好身体,还不好好珍惜。别人想有好身体,好好的活下去都不能。”菲菲感叹着。

“你们都发表了那么深刻的意见了,我就不发表了。对别人的事少点关心,多关心自己。”杜雨呵呵一笑,又问:“可是我觉得,恋爱是不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啊?林晓,你说是不是?”在这五个人里,只有林晓正在恋爱中,所以这个问题只有她最有发言权。

没有想到林大小姐这样说道:“我也不知道,辛不辛苦嘛,自己才能体会。我以前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要和他在一起,时时刻刻的都想着他,见不到他呢就要受那相思之苦。可是我也不知道这份喜欢能保持多久呢?一个月,一年?还是很久很久的以后?”她看着杜雨问,“杜雨,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了,你能喜欢他多久呢?会不会时间久了就会发现其实你也没有那么喜欢他,或是你们之间突然有了误会啊让你讨厌他了,或者是有一天你遇见了更优秀的人而让你移情了??????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外在因素。所以啊,那个女的真的很傻。她真的以为在校园里的爱情可以天长地久吗?”

林晓是有过一次失恋的经历,那次受伤也让她沉寂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直到现任男友孙悦的出现才又重新展现她活泼鬼马精灵的一面。

喜欢一个人能喜欢多久呢?这个问题倒是把杜雨等人给问住了,一起看着林晓不说话。

“我现在都觉得挺累的,不想再继续下去了。我也想和孙悦分手了,我觉得我没有以前那么喜欢他了。而他好像也没有以前那么喜欢我了。”林晓有点落寞的说道,大家才知道林晓突然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原来是她自己想失恋了。

“你们不是挺好的吗?怎么好端端的要分手呢?”菲菲在她床边坐下来,关心的问。

“好是好,不过就是我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能够吸引我的东西,就是那种心动的感觉没有了。两个人在一起很累的。我猜那个男的肯定和我差不多的想法,所以才会和那女的分手。我今天本来也想和孙悦说的,一听说这个事,就吓的不敢说了。”林晓有点沮丧的说道。

“怎么,你还害怕孙悦和那女的一样为情自杀啊?”语嫣调侃着她。

几个人嘻嘻哈哈的笑了起来,林晓打了一下语嫣,撒着娇道:“讨厌!乱讲!”语嫣笑道:“那你为什么不敢讲了,还不是怕啊!”林晓说道:“你们不知道啊,失恋有两种态度,一种是甩人,一种是被人甩。甩人的呢,当然是痛苦没有那么多,所以可以很从容,很快就可以伤口愈合了,或者呢跟本就不难过。但是被人甩呢,不仅仅是痛苦那么简单了,还有面子上的问题啊,所以被人甩,心灵脆弱的人就很难从失恋的阴影里走出来,轻者呢,就难过那么几个月或者更久;重者,得什么抑郁症啊,还会做出自残的事来。你以为明星因为失恋而自杀的还少吗?你看演八三版的那个黄蓉还不是因为失恋而自杀了。”

谈到这个话题,大家的心情都沉重了起来。菲菲说道:“算了,不要再说了,多不吉利。”语嫣道:“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段话,说一个人一生中至少要谈两次恋爱,第一次呢,是自己的初恋,初恋是最美好的,可是能走到婚姻的没有几个。第二次呢,就是要走到婚姻的那一位。那就是说,每个人都会有失恋的机会了。如果每个人一失恋就自杀,那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人啊!”菲菲不悦的看着语嫣,嗔怪道:“看你,都说不要在这个话题上绕来绕去了,你还说。”又一一的巡视着各人,郑重的警告着:“你们都答应我啊,失恋不是什么很可怕的事,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能拿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啊!”

大家都呵呵笑了起来,笑菲菲多心,每个人都觉得这件事很可笑,活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自杀啊?

夜静悄悄的。杜雨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她心里一直在想着今天聊的那个话题:可以喜欢一个人多久呢?从第一次遇见晨曦到M市重逢,自己喜欢了他多久呢?如果不是在这里重逢,自己还会一直喜欢着他吗?会不会因为时间久了不见他就会把他给忘记了呢?她连忙把这个假设给否定掉。自己怎么可能会忘记晨曦呢?不会的。就算以后真的分开了,自己也不会忘记第一次在操场上见到晨曦奔跑的样子,帅到了极点。杜雨又想起那首诗,《一棵开花的树》,席慕蓉把一个恋爱中的人的心态写得那么微妙细腻,特别是那后面几句:“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真是再美不过的表达了。现在的自己,应该就是那落了一地的花瓣,被晨曦无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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