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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博斯克姆比溪谷秘案(1)

一天清晨,正当我和妻子在一起享用早餐的时候,女佣送来一封福尔摩斯发来的电报,电报内容如下:

可否放假几天?现为博斯克姆比溪谷惨案一事来电。望能驾临。该地风景极美。盼十一时十五分于帕丁顿起程。

“你是怎么想的,亲爱的?”妻子在餐桌的另一边问我,“你想去吗?”

“我还拿不定主意呢。你知道,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哦,安斯特鲁瑟会帮你做完这些工作的。最近你的脸色不是很好。我想,去那里对你是有好处的,何况你一向对夏洛克·福尔摩斯调查的案件那么有兴趣。”

“一想到我从他的办案中得到了那么多启示,我就觉得要是不去,就太对不住他了,”我回答道,“不过,假如我要去的话,就得马上收拾行李,因为现在离十一时十五分只有半个小时了。”

我在阿富汗经历的战地生涯,起码让我养成了动作敏捷、随时出发的习惯。

我随身携带的必需品并不多,不过半小时,我就带着旅行包坐进了出租马车,一路向帕丁顿车站驶去。福尔摩斯在站台上来回踱着步。他穿着一件灰色的长款旅行斗篷,戴着一顶包头便帽,显得他的身躯益发枯瘦细长。

“华生,看到你来我真是太高兴了,”他说道,“有个靠得住的人在身边,情况就会好很多。地方上的协助往往适得其反。你负责去角落里占两个座位,我去买票。”

车厢里只有我们两个乘客。他在随身携带的报纸里东翻西找,然后开始阅读,时不时地记点笔记,或是沉默思考,过了雷丁之后,他突然把所有报纸捆成一大团,扔到行李架上。

“你有没有听说过任何关于这个案子的情况?”他问道。

“闻所未闻。我都好几天没看报纸了。”

“所有伦敦报纸的报道都不是很详细。我一直在关注这几天的报纸,想掌握更多具体情况。据我推断,这件案子好像属于那种极难破获的简单案件之一。”

“这话听起来有点不符合逻辑。”

“但这却是一个需要深思的真理。那些不寻常的现象总能为你带来线索。可是,我们却很难判断一个毫无特别之处的普通案件是何人所犯。不过,对于这个案子,他们已经认定是一起子弑父的恶性案件了。”

“这么说,这是一起谋杀案了?”

“嗯,他们是这样推断的。不过在亲自调查这个案件之前,我是绝不会这样随意推测的。我现在就把我所知道的情况简要地给你说一下。

“博斯克姆比溪谷是位于赫里福德郡的一个乡间地区,离罗斯(罗斯:英格兰中西部的一个郡)不远。约翰·特纳先生是当地最大的农场主之一。他是在澳大利亚发迹的,很多年前返回故乡。他把他名下的一个农场——哈瑟利农场,租给了查尔斯·麦卡锡先生,他也在澳大利亚待过。他们两人是在澳大利亚相识的。因此,当他们定居的时候,自然就结成了亲密的邻居关系。很明显,特纳更加富有,所以麦卡锡租用他家的田地。但是,他们表现得和过去一样平等友爱。麦卡锡有一个十八岁的儿子,特纳也有个十八岁的女儿。他们俩都是鳏夫,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避免跟周围的邻居打交道。不过,麦卡锡父子俩很喜欢运动,经常参加附近举办的赛马会。麦卡锡只有一个男仆和一个女佣。而特纳一家则有五六口人。这就是我所知道的两家情况。接下来再说些具体事实。

“6月3号,下午三点钟左右,麦卡锡离家外出,走到附近的博斯克姆比池塘。这个池塘是由博斯克姆比溪谷的溪流汇入而形成的一个小湖。上午,他曾带着仆人去过罗斯,还对仆人说,他要抓紧时间办事,因为下午三点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约会。不过这个约会却让他再也没能活着回来。

“哈瑟利农场离博斯克姆比池塘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曾有两个人看见麦卡锡走在这段路上。一个是姓名不详的老太太,另一个是看守人威廉·克劳德,他在特纳先生的猎场工作。这两个证人都发誓看到麦卡锡先生独自一人经过此地。威廉·克劳德还说,他看见麦卡锡走后几分钟,他的儿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也在同一条路上走过,腋下还夹着一支枪。他十分肯定,当时儿子一直尾随着父亲。不过直到晚上听闻那件惨案时,他才想起这件事。

“在威廉·克劳德看见麦卡锡父子经过之后,还有其他人见到他们。博斯克姆比池塘那一带都是茂密的树林,池塘四周杂草丛生。博斯克姆比溪谷庄园守门人的十四岁的女儿佩兴斯·莫兰,当时正在附近的树林里采花。她说,她看到父子俩站在树林边上,靠近池塘的地方,似乎正在激烈争吵,她听见老麦卡锡先生正对他的儿子破口大骂,儿子也举起手,像是要打父亲一样。她被他们火爆的行为吓得赶紧跑回了家,还告诉她母亲说,她离开树林时,父子俩还在博斯克姆比池塘那边争吵,她担心他们马上就会动起手来。她刚说完,小麦卡锡就气喘吁吁地跑进房来说,他发现自己的父亲已经死在树林里,他需要守门人的帮助。他当时非常激动,枪和帽子都没带在身上,右手和袖子上也都是刚沾上的血迹。他们跟着他到了那里,就发现池塘边的草地上躺着一具尸体。

“死者头部遭人猛击以致凹了进去,凶器应该是某种沉重的钝器。根据伤痕判断,极有可能是他儿子用枪托击打的,那支枪就在草地上,离尸体很近。在当时的情况下,警察立即逮捕了这个年轻人。星期二他被传讯时,法官判了他‘蓄意谋杀’罪,星期三就转至罗斯地方法官审判,目前,罗斯地方法官已将此案交给巡回审判法庭审理。以上就是由验尸官和法庭对此案处理的主要情况。”

我立即说:“还有比这更恶毒的案件吗?如果现场证据可以指证罪行的话,那此刻无疑正有这样一个案子。”

福尔摩斯想了想,说:“现场证据并不可靠。它看似可以直接证实某一种情况,可一旦你稍微换一个角度,就会发现它同样可以证实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情况。但是,必须承认,案情十分不利于这个年轻人。他的确有可能就是杀人犯。倒是有几个邻居,其中包括农场主的独生女特纳小姐,都认为他是清白的,并且委托雷斯垂德调查这件案子,为小麦卡锡做辩护。你应该还记得雷斯垂德吧?就是参与调查‘血字的研究’一案的那个警察。但是,雷斯垂德感到此案相当棘手,并向我求助。因此,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不在家中享受美味的早餐,而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疾奔而来的缘故。”

我说:“我认为事实显而易见,恐怕你无法从这件案子中得到什么收获。”

他笑着回答说:“你太容易被这些明显的事实迷惑了。而且我们可能会凑巧找到一些在雷斯垂德眼中并不突出的明显事实。我觉得,我们将用雷斯垂德不能理解的另类方法来推翻原先的说辞。你了解我,应该不会认为我是在吹牛吧。随便举个例子吧,我知道你卧室的窗户位于右边,而我怀疑雷斯垂德先生是否能注意到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你是怎么知道……”

“我亲爱的朋友,我非常了解你,你有军人特有的保持整洁的习惯。你每天早上都会刮胡子,在这样的季节里,你肯定会借着阳光刮胡子。你看你的左脸,越到下巴底下就越不干净。再明显不过了,这是因为左边的光线不足。如果左右两边的光线一致的话,你这么爱整洁的人怎么会把脸刮成这个样子呢?我只不过是拿这件小事作为平时推理和观察事物的例证。这是我的专长,而且很可能帮助我们对目前的案子进行调查。所以,传讯中提出的一两个细小问题就更加值得关注了。”

“什么细小问题?”

“他是在回到哈瑟利农场之后才被逮捕的,而非当场被捕。当警察通知他被逮捕时,他说,他对此毫不意外,这是他罪有应得。他这句话自然消除了验尸官和陪审团心中遗留的最后一点怀疑。”

我不禁喊道:“他自己都坦白交代了!”

“不,因为此后有人提出异议,认为他是无辜的。”

“在这一系列事件发生之后才提出异议,这难道不让人怀疑吗?”

福尔摩斯说:“正好相反,这是目前为止所有谜团中唯一能带给我一丝启示的光芒。他就是再天真,也不可能蠢到对眼下十分危险的处境都不自知。如果他被捕时表现出一丝惊讶或气愤,我倒会认为这是很可疑的行为,因为此时表示惊讶和气愤的情绪肯定是不自然的,只有狡猾诡诈的人才会觉得这是条妙计。他既然能坦承当时的情况,就说明如果他不是清白无辜的,就是个能够自我克制、意志坚强的人。至于他所说的‘罪有应得’,如果你仔细想一下就会觉得这很合理,那就是:他当时站在他父亲的遗体旁边,而且显而易见,在这一天,他忘记秉承作为一个儿子的孝道,竟然还和父亲激烈争吵,甚至正如那个提供重要线索的小女孩所说的,还想要打他的父亲。我看他那段话里的自责和内疚更像是正常人所做的事情,而非犯罪的表现。”

我摇头说:“很多人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就被绞死了,甚至比这个案子的证据还要少得多。”

“的确如此,许多人死得冤枉。”

“那个年轻人自己怎么说?”

“他本人的证词对坚信他无罪的人作用不大,不过倒是有一两点陈述值得思考。这是报纸,你看一下。”

他把赫里福德郡的本地报从那一团报纸中抽了出来,翻到其中一页,指出一大段关于年轻人自我陈述的情况。我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在车厢的角落里,开始专心阅读起来。其内容如下:

死者的独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的出庭证词如下:

“我曾在布里斯托尔待了三天,于三日上午返回家中。我到家时,父亲并不在,女佣对我说,他和车夫约翰·科布去罗斯了。不久,我就听见马车驶进了院子,我顺着窗口望去,只见我父亲下车后就直接从院子里走了出去,我当时并不知晓他要去哪儿。然后我拿着枪朝博斯克姆比池塘的方向走去,打算去池塘那边的养兔场看看。和威廉·克劳德的证词中所说的一样,我在路上见到了他。但是他误认为我在尾随我的父亲,他确实搞错了,我根本不知道父亲在我前面。当我离池塘有一百码远时,我听见‘库伊’的喊声,这喊声是我和父亲之间常用的信号。于是我快步赶了上去,发现他在池塘边上站着。他当时看到我很惊讶,并且粗暴地问我去那里干什么。我们交谈起来,接着开始争吵,并几乎动起手来,因为我父亲脾气火爆。我看见他的火气愈发大到难以控制,便转身离开,回到哈瑟利农场,但是我刚走了一百五十码左右,便从我背后传来一声可怕的喊叫,所以我又赶快跑了回去。但此时我父亲已经气若游丝地倒在地上,头部受了重伤。我扔下枪,把他抱起来,可他几乎当场就死了。我在他身旁跪了约几分钟,然后跑到特纳先生的守门人那里去求助,因为他的屋子离我最近。当我回到那里时,周围都没有人,我根本不知道是谁伤的他。他不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因为他接人待物时往往态度冰冷,举止粗俗。但是,据我所知,他也没有什么要向他复仇的敌人。对这件事情我就了解这些。”

验尸官:“你父亲临终前有没有说过什么?”

证人:“他含糊不清地说了一些,但我只听清楚一个‘拉特’。”

验尸官:“你认为这是什么意思呢?”

证人:“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我认为我父亲当时已陷入昏迷了。”

验尸官:“你为何和你父亲争吵?”

证人:“我不想回答。”

验尸官:“我坚持要你回答。”

证人:“我真的不能说。但我向你保证,这和之后发生的谋杀案毫无关系。”

验尸官:“有没有关系要由法庭来裁决。你应该明白,拒绝回答问题,在将来提出起诉时,有可能不利于你的案情。”

证人:“我仍然坚持拒绝回答。”

验尸官:“据我所知,‘库伊’这种喊声是你们父子俩常用的信号。”

证人:“是的。”

验尸官:“那他为什么会在没有见到你,甚至并不知道你已经回来的情况下,喊出这个信号呢?”

证人(显得很慌乱):“这个,我不知道。”

一个陪审员:“当你听到叫喊,并看到你父亲身受重伤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任何引起你怀疑的东西?”

证人:“没有很确切的东西。”

验尸官:“请你说清楚一些。”

证人:“我跑回那块空地的时候,脑子很乱,非常紧张,一心只顾着我的父亲。不过,我有一个模糊的印象:在我跑过去的时候,我左边的地上有一件东西。貌似是灰色的、类似大衣之类的东西,或许是一件方格呢的披风。但当我从父亲身边站起来想找它时,它却不见了。”

验尸官:“你的意思是,在你去求助之前就已经消失了?”

证人:“是的,已经消失了。”

验尸官:“你不能确定它是什么东西吗?”

证人:“不能,我只是觉得那里有件东西。”

验尸官:“它离尸体有多远?”

证人:“大概十几码。”

验尸官:“离树林边缘又有多远?”

证人:“差不多也是十几码。”

验尸官:“那么,如果当时有人把它拿走的话,距离你不过十几码远。”

证人:“是的,但当时我是背对着它的。”

证人的证词到此为止。

我一面看这个报道一面说:“我认为验尸官对小麦卡锡说的最后几句话太严厉了。他应该提醒证人注意供词中互相矛盾的地方,即他父亲在没有见到他的情况下就发出信号;他还提醒证人注意,如果他拒绝交代和父亲谈话的内容,将对自己十分不利。另外,证人所说的死者临死时留下的奇特的话,也让人难以置信。”

福尔摩斯暗自发笑。他靠在软椅上伸直双腿,说:“你和验尸官都极力凸显最具说服力的观点,使其不利于这个年轻人。可你难道不明白,你有时说这个年轻人富有想象力,有时又说他缺乏想象力,这代表了什么?富有想象力,是因为他夸大了自己的感觉,指出死者临终前发出‘拉特’的怪叫,以及那忽然失踪的衣服;缺乏想象力,是因为他不能胡诌出和父亲吵架的原因来获得陪审团的同情。不是这样的,亲爱的医生。我先假设这位年轻人说的是实情,再看看这个设想能产生什么样的结果。这是我的迷你本彼特拉克(彼特拉克:专写十四行诗的意大利著名诗人)诗集,你先看看吧。我在亲自勘察作案现场之前,不会再提及这个案子了。现在我们要去斯温登吃午饭。我觉得在二十分钟内就能到那里。”

当我们经过迷人的斯特劳德溪谷,穿过宽阔、发亮的塞文河之后,终于到达景致美丽的罗斯小镇。一个高个、狡诈、侦探一般的男人正在站台上等候我们。尽管他按照当地的习惯,穿了浅棕色的风衣,还打了皮裹腿,我还是马上认出他是苏格兰场的雷斯垂德。我们和他一起坐车到赫里福德阿姆斯宾馆,那里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房间。

雷斯垂德在我们喝茶时说:“我已经雇好了马车。我向来知道你的脾气,你现在应该恨不得立刻飞到作案现场去吧。”

福尔摩斯回答道:“你真是太客气了。去不去还要看晴雨表是多少度。”

雷斯垂德听了这话很吃惊。他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现在温度计上是多少度?我想是二十九度。天上没风也没云。这里既有一整盒要抽的香烟,又有比一般农村旅馆要舒服得多的沙发。我想今晚我应该用不上马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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