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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高超的理论

飞蝗泥蜂的种类很多,可大多数品种我们国家都没有。据我所知,这种昆虫在法国只有三种,全都喜欢生活在阳光充沛的、长着橄榄树的炎热地区。它们就是黄翅飞蝗泥蜂、白边飞蝗泥蜂和朗格多克飞蝗泥蜂。可是,观察者会发现一件有趣的事,这三种掠夺者在选择食物时是严格遵守动物学规则的。它们给幼虫选择的食物都只有直翅目昆虫,它们选择的三种食物分别是:蟋蟀、蝗虫、距螽。

这三种猎物的外表差异很大,要想把它们归于一类或者发现它们的共同之处,就必须具有经过动物学训练的敏锐眼力,或者至少有像飞蝗泥蜂那样的专业眼光。您不妨对蟋蟀和蝗虫进行一下比较:蟋蟀的头又圆又大,短小粗壮,全身乌黑,后侧大腿上装饰着一条红绶带;蝗虫呈淡灰色,身材修长苗条,头很小,呈锥形,长长的后腿轻轻一蹦就跳跃起来了,并能依靠它那折成了扇子形的翅膀来保持这种飞腾。

接下来,你们再把这两种昆虫跟距螽作一番比较吧。距螽的背上背着两件乐器,那是两个凹形的蚌壳状的铙钹,发出的声音十分刺耳。它笨重地拖着肥胖的肚子,它的肚子嫩绿色和奶黄色的环节相间,末端长着一把长匕首。通过对这三者的比较,您一定也会有跟我一样的看法,那就是:各种飞蝗泥蜂所选择的食物各不相同,但都属于同一动物学的类别范畴,这需要专业的眼光才能做到。而这眼光是令科学家而并不只是普通人都钦佩不已的。

这种偏爱(这偏爱的范围似乎是某个分类的立法者所确定的,比如某个拉特雷依)实在太怪异了,不知道生活在国外的另一些飞蝗泥蜂是否也捕捉同类猎物,如果能探究一下,将会是很有趣的。可是遗憾的是,这方面的资料十分稀少,甚至连很多同类昆虫的材料也相当匮乏。之所以会有这种遗憾,主要是因为人们普遍采用的方法都过于肤浅。人们抓住一只昆虫后,用一根长大头针把它钉在一个软木底的盒子上,然后把一个写着拉丁名字的标签系在它的腿上,有关这个昆虫的一切研究似乎就完成了。我不想用这种方法来了解昆虫史。人们告诉我,知道某种昆虫的触角有多少关节、翅膀有多少翅脉、腹部或胸部的某个区域有多少根毛,是毫无实际意义的。我只有在了解它的生活方式以及它的本能和习性后,才算真正认识了这种昆虫。

而您会看到,有些细节描述起来十分冗长而且不易理解,如果只用三言两语直接说出来,反而更清楚。比如您如果给我介绍朗格多克飞蝗泥蜂,一定会先描述它的翅膀上有多少翅脉、这些翅脉是如何分布的,然后描述它的肘肋条和回反肋条,接着描述它的外貌特征,介绍它这儿是黑色,那儿是铁色,翅膀末端呈烟棕色,还会说它这里有一块黑丝绒,那里有一块银白色的绒毛,另外的某个部位则是光滑平整的。描述得十分精准、细致,并且可以看得出描述者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高度的耐心,但是太长了,而且并不能把每个细节都说得很清楚。因此,即使是一个老练的人也免不了会在细节上啰唆起来,这是避免不了的。但是您只要在枯燥乏味的描述中加上“捕距螽”三个字,一切就都清楚了。我也知道您所说的是哪种飞蝗泥蜂了,并且一定不会弄错,因为只有它是捕捉这种猎物的。要想给人打开这样一道启迪之光,需要做些什么呢?需要真正的观察,而不是把昆虫学变穿成一个个昆虫标本。

这个话题暂且说到这儿,我们现在就来查阅一下关于外国飞蝗泥蜂捕捉对象方面的材料吧!当然,我们至今为止所掌握的相关材料十蝗虫后足蝗虫后足十分有力,可以利用弹跳避开其天敌飞蝗泥蜂。

分匮乏。翻开拉普勒蒂埃 · 德 · 圣法古的《膜翅目昆虫史》,我看到阿尔及尼亚省的黄翅飞蝗泥蜂和白边飞蝗泥蜂在这个地中海以外的地方仍保留着它们在法国的生活习性。无论是在生长着棕榈树的地方,还是在生长着橄榄树的地方,它们的捕捉对象都是直翅目昆虫。虽然茫茫大海将它们分隔两地,但是这些卡比利亚和柏柏尔的猎手们与它们的普罗旺斯同胞一样,都捕捉同一种昆虫。我在书上还看到了第四种飞蝗泥蜂—非洲飞蝗泥蜂,它们在奥朗日郊区捕捉的是蝗虫。我还记得曾在哪本书上读到过第五种飞蝗泥蜂,它们出没在里海附近的草原上,也以蝗虫为猎物。如此看来,地中海附近共有五种不同的飞蝗泥蜂,它们都捕捉直翅目昆虫来喂养自己的幼虫。

现在,让我们越过赤道走得更远一些,到地球另一半的毛里求斯和留尼旺群岛去看一看。在那儿,我们将看到一种膜翅目昆虫克罗翁。

它与飞蝗泥蜂属于同一类,而且样子十分相似。它经常出没在船上和殖民地港口,专门捕食祸害粮食的害虫—卡凯拉克。这些卡凯拉克不是别的,就是蜚蠊属昆虫,就连我们这里的居民也经常被它们当中的某一种骚扰。这种昆虫臭气熏天,大概没人不认识吧!它总靠在自己那好像臭虫一样扁平的身体上,它总是每到夜晚时分,就从家具空隙和壁板缝里钻出来,到所有能让它饱餐一顿的食物那里去。这就是我们房屋里的蜚蠊,它的那副模样令人作呕,可对于克罗翁来说,它可是心爱之物。那么,飞蝗泥蜂的这位近亲为什么会选择卡凯拉克为猎物呢?原因很简单:卡凯拉克虽然样子长得像臭虫,其实却跟蟋蟀、距螽和蝗虫一样,也是一种直翅目昆虫。仅凭借我所知道的这些来历不同的虫子也许就能得出结论:所有的飞蝗泥蜂都捕猎直翅目昆虫。

即使我们不下这个具有普遍性的结论,也能看出大多数飞蝗泥蜂的幼虫吃的是什么。

它作出如此奇特的选择,一定是有原因的。可原因是什么呢?它们严格地把日常食物的选择范围局限在同一目昆虫中,但它们是如何决定在这里以一身臭气的卡凯拉克为食,在别的地方以干燥但可口的蝗虫为食,而在另一些地方又以肥美的蟋蟀或距螽为食呢?

我承认我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一点也不明白,所以只好交给别人解决了。不过,我们发现,在昆虫中,直翅目的情况与哺乳动物的反刍类很像,它们天生拥有强壮的肚子和沉稳的性格,在草场上怡然自得地吃着草,肚子长得肥肥大大;它们数目众多,无处不在,行动迟缓,容易捕捉;此外,它们大小适中,是捕猎者的主菜。那么,在反刍类昆虫中,像飞蝗泥蜂这样强劲的、专门捕捉肥壮猎物的掠夺者,是否只能找到像反刍类家畜中的牛、羊那样肉质肥美又性格平和的牺牲品呢?也许是这样的吧,但仅仅是也许而已。

对于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我有了一个确定的想法,而不再是猜测。以直翅目昆虫为食的消费者们的饮食制度是一成不变的吗?假如它们最喜欢的野味没有了,它们会吃另外一种吗?这个时候,朗格多克飞蝗泥蜂是否固执地认为,除了距螽之外别的东西都不好吃呢?

是否摆在白边飞蝗泥蜂餐桌上的只能是蝗虫,而摆在黄翅飞蝗泥蜂餐桌上的只能是蟋蟀呢?或者,它们会根据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各自选择别的食物代替最爱的食物呢?如果情况确实是这样的,并且能亲眼看到,那将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儿。

因为这些事实将向我们揭示出本能的指引究竟是绝对的、亘古不变的,还是会适时改变的,从而表明狩猎者在选择食物时是否可以自由抉择。

但是,狩猎范围扩大这样的假设是不适用于飞蝗泥蜂的,因为虽然它们完全能在直翅目昆虫中找到许多形状完全不同的昆虫,可是我看到它们总是对固定的一种猎物情有独钟,每种飞蝗泥蜂都捕猎它们各自特定的猎物。不过我有幸发现了一个幼虫食物发生改变的事例,仅此一例,我很愿意把它记录在案。这些经过认真观察的事实,有朝一日会为那些想构建昆虫心理学的人所用,成为他们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这个故事的发生地是在罗讷河畔的一个防波堤上。防波堤的一侧是波涛汹涌的河水;另一侧是郁郁葱葱的柳条树、杨柳和芦苇,这些树木中间是一条沙石小路。一只黄翅飞蝗泥蜂拖着一个猎物,蹦蹦跳跳地走来了。我发现了什么?这猎物竟然不是蟋蟀,而是一只蝗虫!

可这膜翅目昆虫就是我再熟悉不过的飞蝗泥蜂,是那个钟情于蟋蟀的黄翅飞蝗泥蜂啊!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洞穴就在不远处;昆虫钻进去,把它的战利品堆放好。我决定坐下来等待它的再次出征,如果有必要,就等上它几个小时,顺便看看是否有别的捕猎者也像它这么奇怪。我就这么坐着,横挡在这条小路的中央。这时,突然出现了两个光着头的新兵,脸上还充满着稚气,都说兵营生活会把人变成木头人,看来他们就是活脱脱的例子。他们一边聊着天,一定是在谈论同乡的事;一边漫不经心地用刀削着一根柳树棍。我的内心忽然产生了一种恐惧感:在公共道路上做实验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当您等待了几年的事儿终于要发生时,突然一个过路人闯来了,打乱了一切,毁掉了这个将来很难再有的机会!我忧心如焚地站起来,给两个新兵让路,我整个人躲到了柳树后面,才把那个狭窄的过道空出来。假如我走上前去对他们说:“朋友,别从那儿走!”那可就太冲动了,会把事情搞得更糟。因为如果我那样说,他们一定会以为沙下埋着什么陷阱,然后就会向我提问,可我是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的。况且如果我这么说了,说不定还会引得这两个闲来无事的人也想看个究竟,而在这样的研究中,他们可是非常碍事儿的。于是我站起来,什么也没说,一切听天由命吧。咳!我的运气太坏了,他们那沉重的军靴不偏不倚地踩在了飞蝗泥蜂的洞穴上。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就像自己被铁靴踩着了一样难受。

两个新兵走了,我开始抢救那个已被践踏成了废墟的洞穴。我在洞里找到了飞蝗泥蜂,它被踩瘸了;洞里除了它和我刚刚看到它拖进去的蝗虫外,还有另外两只蝗虫;在那个原本用来堆放蟋蟀的地方,共有三只蝗虫。它们为什么会有这种异乎寻常的改变呢?是不是因为洞穴附近没有蟋蟀,所以身陷困境的膜翅目昆虫只好用蝗虫来代替,就像谚语所说的“没有斑鸫,将就吃乌鸫”呢?我不大相信这一点,因为没有任何事实可以说明这里缺乏它们最爱的野味。某个比我幸运的人将会解决这个未知的新问题。不论黄翅飞蝗泥蜂是出于迫切的需要,还是我不能窥探到的动机,无论如何,这至少证明它偶尔会用另一种猎物—蝗虫来代替它最喜爱的蟋蟀,后者虽然与前者在外表上并无相似之处,但也是直翅目昆虫的一种。

在奥朗日郊区,观察者拉普勒蒂埃 · 德 · 圣法也曾目睹了类似的以蝗虫为食的情况,并根据这一观察对同一类飞蝗泥蜂的习性作了简单的介绍。他是在无意中看到一只黄翅飞蝗泥蜂拖着一只蝗虫的。这是否也跟我在罗讷河边见到的一样,只是黄翅飞蝗泥蜂的一个偶然行为呢?这究竟是个例外还是普遍规律?是不是奥朗日乡下没有蟋蟀,所以膜翅目昆虫要用蝗虫来代替呢?这个问题很关键,我必须提出来,可是我找不到答案。

在这里,我有必要把我从拉科代尔的《昆虫学导论》看到的一段话引用过来,我在后面会提出对这段话的不同看法。这段话是说:“达尔文曾专门写了一本书,证明人和动物行动是受着同样的智力原则支配的。有一天他在花园里散步,突然看到小径上有一只飞蝗泥蜂捕捉到了一只个头跟它相仿的蝇。达尔文看到它用大颚咬断了猎物的头和腹部,然后把剩下的连着翅膀的胸部带起来飞走了,但是一阵风吹来,蝇的翅膀动起来,阻碍了飞蝗泥蜂的飞行,使它在原地打起转,于是它被迫又停落在小径上,把蝇的一只翅膀咬断,解决了飞行的隐患后,带着余下的猎物飞走了。显而易见,这事实含有推理的成分。本能会支配这只飞蝗泥蜂咬断猎物的翅膀,然后把它带到窝里去,同类的某些昆虫也是这样做的;但是其中包含了一系列思想和这些思想所产生的后果,而这一切,如果它不是受理智的支配,那么就根本无法解释。”

在这个故事中,把理智强加给昆虫实在是过于轻率了,暂且不说是不是真理了,最起码连一点真实性都不具备。这并不在于行为本身,而在于行为的动机。达尔文看到了他所说的那件事,只是他把故事的主人公弄错了,把故事本身和故事的意义也弄错了。总之,他完全错了,我可以证明这一点。

恕我直言,这位英国老学者对他如此大肆赞扬的生物应该是十分熟知的。那么我们就用“飞蝗泥蜂”这个词来说吧,这是被严格的科学所定义的名词。在他的这个假设中,这只英国飞蝗泥蜂(假设英国确实有飞蝗泥蜂的话)为什么如此怪异,如此背离常规,选择蝇为猎物,而它的同胞们的野味则是与之完全不同的直翅目昆虫呢?在我看来,即使勉强接受苍蝇是飞蝗泥蜂的猎物这个事实,后面的事情也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膜翅目掠夺者所提供给它们的幼虫,不是尸体,而是一只仅仅被麻醉了的处于麻木状态的猎物,这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了;那么,被飞蝗泥蜂切断了头、腹部和翅膀的猎物对飞蝗泥蜂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它所带来的猎物只不过是一块死肉,它的腐臭味会充满整个蜂房,这对幼虫没有任何意义,可是孵化很快就要开始了。所以达尔文所观察到的,不是真正的飞蝗泥蜂。那么,他看到的是什么呢?

它所捕捉到的猎物被称为蝇,而蝇是个十分笼统的概念,双翅目昆虫中的大多数都可以这么叫,所以我们在前几种昆虫,不知它指的究竟是哪种。飞蝗泥蜂这个词也许也被用在了同样不确定的地方。在20 世纪末,达尔文的著作充斥了整个时代,人们用这个字眼不仅指严格意义上的飞蝗泥蜂,也指方头泥蜂科昆虫,其中有些昆虫捕捉双翅目昆虫蝇作为幼虫的食物,这是英国博物学家不认识的膜翅目昆虫的猎物。那么,达尔文所说的飞蝗泥蜂是一种方头泥蜂吗?也不是,因为捕捉双翅目的昆虫猎手和捕捉其他野味的猎手一样,在卵的孵化和幼虫完全发育的半个月或三个星期中,要求它们的猎物保持着新鲜、一动不动的半活状态。所有这些小贪吃鬼要的都是新鲜的肉而不是腐烂发臭的肉。这是我发现的从未有过任何例外的一条规律。因此,飞蝗泥蜂这个词甚至不能只从它原来的意义上去理解。

所以,上述那本书中所说的并不是真正符合科学的事实,而是一个需要破解的谜。我们继续来猜测谜底吧。很多种类的方头泥蜂在体形、形状以及黑黄相间的外衣方面,都与胡蜂十分相似,因此如果不是对昆虫学上的细微差别十分在行的人,是根本分辨不出来的。在任何一个没有专门研究过此类问题的人看来,方头泥蜂就是胡蜂。这位英国观察者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看待事物,对于这个即将证实他的理论观点是多么卓越超群的、并使理智与昆虫相结合的事实,他觉得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儿,没有必要去仔细考察,那么他会不会也犯了错误,犯了一个情有可原的但与事实完全相悖的错误:把胡蜂错当成方头泥蜂了呢?我几乎要坚信不疑了,以下就是我的理由。

虽然胡蜂不是永远,但至少经常以某种昆虫为食物来喂养它的幼虫;它并不是提前把猎物全部堆放在蜂房里,而是每天分很多次给幼虫们喂食;它用嘴一口一口地喂,就像母鸟喂雏鸟一样。喂食时,雌胡蜂先用大颚把昆虫捣碎,然后咀嚼成细酱。而这种颇受小家伙喜爱的肉酱的原材料就是双翅目昆虫,尤其是普通的蝇;如果有新鲜的肉,那就是意外收获,它一定会充分利用。谁没看到过胡蜂胆大包天地钻进我们的厨房,或者突然扑到肉店的砧板上,叼起一块合意的肉迅速飞走把这美味的战利品喂给它的幼虫呢?当一缕阳光透过半闭的百叶窗洒在房间的地板上,苍蝇在阳光的照耀下甜美地睡着午觉或者掸着翅膀上的灰尘时,谁又没见过胡蜂突然闯进来扑向双翅目昆虫,用大颚把它咬碎后带着这块野味逃走呢?这又是食肉类婴儿的一顿美食。

得到美食后,它们有时在掠夺地上,有时在路上,有时要带到窝里将其肢解。苍蝇的翅膀是毫无价值的,被切断扔掉了;腿里的汁液很少,有时也被抛弃了;剩下的是或者连在一起或者分割开来的尸体:

头、胸、腹。胡蜂把它细细地咀嚼一遍,做成一盘美味的羹,供幼虫享用。我曾用一盘苍蝇酱来代替这种羹,喂我饲养的昆虫幼婴。我的实验对象是一个胡蜂窝,那是一个建造在了一个灌木丛枝丫上的小蜂房,好像灰紫色玫瑰花萼的形状。我用一块大理石板当烹饪器具,把野味洗净,去掉翅膀、腿等坚硬部位,然后在大理石板上做起了苍蝇酱;最后,用一根细麦秸当匙,把美食放在麦秸上,挨个蜂房给每一只好像雏鸟一样的半张着大颚的婴儿喂食。我小时候喜欢饲养小雀儿,可那时也没有现在干得这么起劲儿、这么好。就这样,在我的耐心坚持下,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利,而在这聚精会神和细致周到的喂食过程中,我的耐心受到了严峻的考验。

经过下面的观察,原本难解的谜终于解开了,现在我们对实际情况已经有了一个透彻的了解,而这个要求高度精准、细致的观察,也花费了我所有的空闲时间。10 月初,我书房门口那两簇盛开的紫箢花吸引了无数昆虫,尤以蜜蜂和尾蛆蝇最多,那低沉的嗡嗡声就像维吉尔的那首诗句:低声的耳语声诱人入睡,其乐无穷。

但是,如果说这嗡嗡声令诗人得到了诱人入睡的乐趣,那么博物学家则看到了研究的苗头:这群在花朵上自得其乐的小昆虫,也许能给他提供某种新资料。而我来到这两簇长着无数花萼的花前观察起来。

花朵纹丝不动,阳光炽烈,空气闷热,这是风雨欲来的预兆,而这对于膜翅目昆虫来说,其实是工作的最佳时机,它们似乎预见到明天会下雨,于是更加珍惜眼前的一分一秒。于是,蜜蜂更加积极地采蜜,尾蛆蝇则笨拙地在花丛中飞过来飞过去。有时,胡蜂会突然闯入这群饱饮了琼浆玉液的和平居民中间,这个掠夺成性的昆虫,来这儿的目的不是采蜜,而是捕猎。

有两类胡蜂,虽然都热衷于杀戮,但力量悬殊,它们各自捕猎着自己的猎物,普通胡蜂捉尾蛆蝇,大胡蜂捉蜜蜂,两者的捕猎方法完全一样。这两个强盗迅猛地飞来飞去,变换着各种姿势,突然猛地扑向了垂涎已久的猎物,而被追捕者早有防范,起身飞走了。掠夺者则一头扎在了已经吸空的花朵上。于是,就像老鹰捕捉云雀一样,它们的追捕也转移到空中继续进行了。蜜蜂和尾蛆蝇急转了几个弯儿,很快就挫败了胡蜂的欲望,于是胡蜂又去花束旁转悠起来。但最终还是两只猎物因为逃得不够快而被捉住了,胡蜂立刻带着尾蛆蝇落到草坪上。我也随之趴在草坪上,用手轻轻地扒开遮挡视线的枯叶和草根。假如我的动作够谨慎,不惊吓到捕猎者,就能看到下面悲惨事件的全过程。

首先,胡蜂和那个个头比它还大的尾蛆蝇展开了乱草堆里的一场激战。双翅目昆虫没有武器,但它强劲有力;它那尖锐的扑打翅膀声说明它已在作最后的挣扎了。胡蜂有蜇针,但它不会有条有理地使用,因为它不知道猎物的致命点在哪儿,而那些需要使猎物长久保持新鲜的掠夺者却对此了然于胸。因为胡蜂的幼虫所需要的仅仅是立即捣碎的苍蝇酱,所以对它来说,如何杀死猎物并不重要。于是,它胡乱地蜇起来,在肉搏时,蜇到了猎物的背上、肋部、头上、胸部、腹部。

膜翅目昆虫麻醉猎物时,就像外科医生那灵活的手进行解剖似的;胡蜂则像粗暴的杀手,在争斗中乱捅刀子。所以,如果尾蛆蝇的抵抗时间越久,那么说它是被匕首刺死的不如说是被剪刀戳死的更准确。胡蜂的剪刀就是大颚,能进行切割、破肚、剁碎的工作。掠夺者用大腿把猎物牢牢夹住,用大颚一咬,就把猎物的头咬掉了;然后,把翅膀连根切断,接着把腿一下一下地切下来;最后,扔掉肚子,不过内脏已被全部挖空,胡蜂好像把内脏也放到了它所喜爱的那堆食物里。它最喜爱的是猎物的胸部,因为与其他部分比起来,尾蛆蝇胸部肌肉最多。胡蜂没有一点耽搁,就用腿夹着食物飞走了。到了窝里以后,它把食物做成肉酱喂给幼虫吃。

大胡蜂抓住蜜蜂后差不多也是这样干的;但是由于掠夺者的个头较大,所以尽管猎物有蜇针,它们的争斗时间也不会很久。大胡蜂就在抓住俘虏的那朵花上,或者经常在邻近的一株小灌木枝丫上制作它的肉酱。它首先打开蜜蜂的嗉囊,把里面的蜜舔干。这样一来,它可是得到了双重收获:蜜是给自己的佳肴,膜翅目昆虫则是给幼虫的美食。有时它也把翅膀和腹部都扔掉,不过一般来说,大胡蜂对蜜蜂不是过分挑剔,只要把它弄得残缺不全,就直接运走了。至于没有营养价值的部分,尤其是翅膀,它要等到了窝里再扔掉。当然,也有的捕猎者在捕杀现场就制备肉酱,也就是说在把翅膀、腿,有时也连同腹部一起扔掉后,就用大颚把蜜蜂磨碎。

所有这些细节都与达尔文所观察到的事实吻合。一只胡蜂(普通胡蜂)捉住一只大苍蝇(尾蛆蝇),用大颚把它的头、翅膀、腹部、腿切断,只留下胸部带到窝里。但是他并没有解释胡蜂切碎猎物的原因;另外,这一切都是在完全隐蔽的、厚厚的草地里进行的。掠夺者把它认为对它的幼虫没用的东西剔除掉,事实就是这样的。

总之,达尔文的故事中的主人公肯定是某种胡蜂。那么,昆虫为了消除风力的阻碍而把猎物的腹、头、翅膀切断,只留下胸部,这种理性的计算是怎么回事呢?其实,这是个再简单不过的事了,根本无法从中得出人们想得出的重大结论。在凶杀现场就开始切割猎物,只留下它认为对幼虫有价值的部分,这种做法在胡蜂中是十分普遍的。

我从中看不出任何理性的成分,它只不过是一种再普通不过的本能行为,根本不必在这上面浪费脑力。

贬低人,抬高昆虫,以便建立一个接触点,然后成为一个融合点,这曾经是并且直到现在也一直是得出那些所谓的“高超理论”的惯用方法。啊!那个时代的人们对这些高明理论的追求已似乎疯狂了,可人们却没有发现,有多少论据曾被权威肯定,却在实验的验证之后落了个可笑的结局,就跟达尔文所说的像伊拉斯谟一样博学的飞蝗泥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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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千金农女

    千金农女

    叶梓穿越了。农家女:早亡的爹爹,刚死的娘亲,年幼的妹妹,无情的亲戚。叶梓不能指望任何人,好在叶梓前世便是农家女儿,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头脑里的东西在这里也是混的风生水起。山上全是宝贝?别急!看姐如何让你们大放异彩!村里全是极品?怕啥!专治各种不服是叶梓外号!****前身的祖母:叶梓,你不要忘了,你可是我们叶家的子孙!叶梓娇笑:从此叶梓脱离清河村叶家,永不相往来。你无情,便别怪我无义。前身的堂兄:叶梓,没想到你是忘恩负义之人,连亲人都可以抛弃!叶梓冷笑:放人!咬狗!前身的……不,是叶梓的青梅竹马:梓妹妹,咱成亲吧。叶梓睁大眼睛,眼前这个人不是喜欢村长家的大姑娘吗?可是:唔……。看着眼前放大的俊脸:这货什么时候胆子这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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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形2012》收录了李建春、刘洁岷、剑男、沉河、黄斌、吴晚燕等人创作的诗歌作品,包括:《后工业爱情》、《在武昌城区》、《夹竹桃》、《焚书者》、《雨水的弹奏》、《和儿子谈孤独》、《北京纪事》、《登首象山记》、《失明的小女孩》、《秋夜闻虫声》、《怀念春天》、《雨中过明清石板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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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血压调养食谱与饮食禁忌

    如何更好地利用饮食控制血压?《美食天下(第1辑):高血压调养食谱与饮食禁忌》由专家推荐16种降压食物和近百道黄金降压食谱,高质量食疗配合药物治疗,降压不再愁!选择健康食物,辅助治疗高血压及其并发症;了解饮食禁忌,远离血压升高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