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287100000005

第5章 政治学与法学基础理论(4)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民有着不同的含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公民则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人民与公民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2.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大,公民包括具有一国国籍的全体社会成员,而具有公民资格的人,却不一定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如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其他敌对分子仍属于公民,但不属于人民。3.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被实行专政的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履行公民的某些义务。

§§§二、法学基础词汇

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与“法律”通用。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历史上有两类性质根本不同的法:1.剥削阶级的法。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和资本主义法,其基本特征是维护剥削阶级的利益,统治并压迫劳动人民。2.社会主义法。它是镇压敌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社会主义民主、促进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建设、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法在世界各国语源上都兼有“公平”“正直”“正义”等含义,但在阶级社会里,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公平、正义观。

法的本质是以统治阶级意志为主导,以不危及统治阶级的统治为根本原则。

法的特征是以国家存在为前提,通常由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法令、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国家认可的判例、习惯法等表现出来,凭借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稳定性、权威性、强制性和普遍性特征。法以行为规范为其存在形式,以调整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通过指引、规范和调整人们的行为而确立、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从广义上理解,我国的法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社会主义法的作用表现为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对外经济、政治、文化关系的发展。

法的渊源

又称“法源”。通常指法的创立方式及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形式。可分为直接渊源和间接渊源两类。直接渊源即成文法,间接渊源即不成文法。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渊源是成文法。法的渊源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说明法律存在于何处。即一个行为规则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具有何种外部表现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才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处理问题的规范性依据。二是不同的法律渊源效力上的区别。法律渊源的名称往往同时也昭示着其效力的大小或者不同的渊源之间何者优先适用的问题。

在我国法的渊源中,宪法和法律居于主导地位。法理一般不作为法的渊源;司法机关的判例也不作为法的渊源。我国法的渊源包括:

1.宪法。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在法源中居于最高地位,是全部立法工作的基础、根据和最基本的效力来源,一切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

2.法律。这里指的是狭义的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称为基本法律,是规定或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具有根本性和全面性关系的法律,包括关于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称为非基本法律,是规定和调整除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关于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关系的法律,如劳动法、商标法、文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我国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其他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3.法规。作为法律渊源的法规主要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军事法规等。

(1)行政法规。行政法规专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规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采用条例、规定和办法三种:“条例”是指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规定”是指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办法”是指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

(2)地方性法规。①一般地方性法规。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市、经济特区所在地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为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②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同时又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其制定机关的管辖范围内有效,条例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不同:自治条例一般是指规定关于本自治区实行的区域自治的基本组织原则、机构设置、自治机关的职权、工作制度以及其他比较重大问题的综合性的规范性文件;单行条例一般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和本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对于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或者规定本自治区某一具体事项的规范性文件。③经济特区法规。是指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制定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施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它不同于一般地方性法规,属于授权立法,内容范围限于经济领域,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

(3)军事法规。指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和规定关于国防建设和军事方面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规章。特指行政规章,即特定的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军事规章三类。

(1)部门规章。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其他具有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它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2)地方政府规章。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3)军事规章。是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和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的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特别行政区的法源。是指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在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在该特别行政区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种行为规则。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原则构想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6.国际条约。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就政治、经济、文化、贸易、法律以及军事等方面的问题,规定其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条约、公约、协定、和约、盟约、换文、宣言、声明、公报等。国际条约虽然属于国际法范畴,但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生效的国际条约具有与国内法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也成为国内法的一个重要渊源。

法律体系

是指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反映一国法律规范之间的统一、区别、联系与协调。在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各种法律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如刑法、民法等)。不同类型国家的法律有不同的法律体系,同一类型国家的法律有基本相同而又各具特点的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法律规范

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以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则。法律规范是法的最基本的单位,它与法是个别与整体的关系,是法的组成部分,具有法的一般规定性。与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法反映着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而单个法律规范的阶级内容与使命只有在与法的联系之中才能体现出来。2.法在整体上是一定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的反映,法的整体职能是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统一,而单个法律规范只执行着整体职能中某一方面的职能,也往往不能直接反映一定社会的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法律规范通过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法律条文加以表述,但不等于法律条文,后者是前者的表述形式,一个法律规范可以在法律条文中的一“条”或几“条”中加以表述,几个法律规范也可能表述在一个法律条文中。

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包括:1.是一种一般的行为规则,使用同一的标准,对任何处于其效力范围内的主体的行为进行指导和评价。2.规定了一定的行为模式,是一种命令式的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3.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它的贯彻实施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4.规定了社会关系参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规范要求时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5.有明确的、肯定的行为模式,有特殊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是一种高度发达的社会行为规则。

法律规范的结构包括三个部分:1.假定。指明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2.处理。行为规则本身,指明允许怎样做,应当怎样做,禁止怎样做。3.制裁。指明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标准可进行不同的分类:根据职能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根据调整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根据是否准许当事人依法自主调整,可分为任意性规范和强行性规范;根据其他标准,还可以分为奖励性规范和建议性规范、确认性规范和构成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等。在法律条文中,不同的法律规范分别用“可以”、“应当”或“必须”、“禁止”或“不得”加以表述。

法律关系

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关系以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是一种体现国家意志的特殊社会关系,也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与法律规范的区别在于:法律规范是一般性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法律关系是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是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即在法律上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其构成要素包括:1.法律关系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在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指公民(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国家。2.法律关系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我国,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指物、非物质财富、行为和人身。3.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它是法律规范的内容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实现。

法律关系的分类:1.依据法律关系的存在形态,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抽象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2.从法律关系之间的联系看,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3.依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地位的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4.根据法律主体的数量多少以及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否一致,法律关系可以分为单边法律关系、双边法律关系和多边法律关系。

同类推荐
  • 论美国的民主

    论美国的民主

    本书是法国政治学家、社会学家托克维尔在美国进行长期考察后写出的一部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本书前半部分包括美国的种族状况、英裔移民带到北美的影响、美国联邦制的优点以及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舆论的作用等方面;中心思想是阐明美国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的。下半部分是以美国的民主思想和美国的民情为背景分析了美国人的哲学观念、宗教思想、科学理论、文学、艺术、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方面。
  • 饭局门:十张餐桌上的政治大博弈

    饭局门:十张餐桌上的政治大博弈

    每一个饭局,其实都是人与人之间的较量。有恶性的,也有良性的。恶性的较量大概就是政治博弈,良性的就是大家有事无事坐在一起,谈谈人生观与宇宙观。春秋时期,齐国的晏子用“桃子”做武器,杀死了三个力敌万人的武夫,这是中国最出色的刺杀事件;专诸刺王僚的故事想必人尽皆知,显而易见,在饭桌上革别人的命远比在战场上兵戎相见来得直接,来得有效;赵匡胤用一顿饭就把武将手中的兵权轻松解下……毛主席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但从历史上著名的几场饭局来看,有时想要革命,还真得请客吃饭不可。因为往往要费九牛二虎之力都摆不平的事,一顿饭就搞定了。
  • 国家行动

    国家行动

    百万三峡移民工程足以称得上是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大事件,被称为世界级难题。本书以此为背景,通过历史人物的梦想与抉择、移民家庭的悲欢离合、移民干部的呕心沥血、各级社会矛盾的冲突碰撞等一个个真情故事,塑造了一大批动人的形象……
  • 千年海盗

    千年海盗

    为何海盗阴魂再袭亚丁湾?《千年海盗》全面解析海盗的历史与今天,为读者彻底揭秘海盗,讲述海盗卷土重来背后的故事。史上五大海盗时期,史上七大臭名昭著的海盗岛,东海枭雄:中国历史上的海盗代表,郑和下西洋:剿灭世界最大海盗集团
热门推荐
  • 冷宫宠后

    冷宫宠后

    “苏颜,你最好给朕醒过来,否则你屋里所有的侍女都会为你陪葬。”这是我的夫君,古灵王朝的慕容琛,生性冷漠却是想杀我的薄情郎。。。“你是我的红颜知己”温柔如水的话语出自这个放荡不羁的潇洒男人之口,他是我夫君的生气兄弟碧落,两个女人之间他却选择相信那个蛇蝎女人而对我误会连连。。。“记住,我只说一遍,从这一刻起,你是我的女人”王者与生俱来的霸气显露无疑,他是轩铎王朝的王,有着俊美的容貌却终日带着个面具,他忧郁的眼神能把我带进他的世界,我却读不懂他的心。。。片段一“苏颜,别以为朕不敢对你怎么样!”他冷若冰霜地眼神紧紧地盯着她,想从她的笑容中找出丝毫的破绽,只是却是徒劳。“你是帝王,自然高高在上,更不会顾及我们的想法。”苏颜淡然一笑,风轻云淡。“可你终究是朕的皇后,是朕的女人,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慕容琛靠近她,伸手将她揽入怀中,这五年来为了对付苏炳,他从来就没有正眼瞧过她,即使她美得绝色,美得倾国倾城。“扑哧--”一声,苏颜忍不住笑了出来,笑得花枝乱颤,只是这笑声中却包含了太多太多的无奈。终于,她笑够了,才缓缓地抬起臻首,望着他金褐色的瞳孔,一字一句地说道:“慕容琛,这五年来你有把我当成过你的皇后吗?有把我当成过你的女人吗?你扪心自问,这五年来你踏进过几次未央宫?”片段二“碧落,我…”苏颜哑口,看着碧落深情受伤的神情,苏颜突然觉得自己好残忍,明知道碧落对自己的心,却要他面对这般残酷的现实,想必自己手所触摸的这个心脏现在一定在滴血,很痛很痛…“碧落,我何德何能要你如此怜爱”苏颜捧着碧落的脸,很是心疼的看着他,虽说看着一身女儿装的碧落很是不习惯,但是苏颜此刻可没了嘲笑他得心情,苏颜伤感着问道。“因为你配得”碧落笑着说道。片段三“那就试试”听到苏颜的话,上宫奕真的怒了,这是第二次这个女人在床上和他说别的男人,自己要是不让她失去点什么,这个女人真是不会学乖的…“上宫奕你干什么?”苏颜真的是怕了,上宫奕正用力的在脱自己的衣服,上身已经被他剥个精光了,苏颜惊慌的挣扎着,看来自己真的是惹怒他了,苏颜慌张的呼喊着…“留点力气一会好好享受不好吗?”苏颜越是挣扎越是刺激着上宫奕征服的欲望,只是几下苏颜便裸露在上宫奕面前…苏颜羞涩愤恨的看着上宫奕,这个混蛋男人好可恶…苏颜在心中骂道这回学乖了没有骂出口…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你当我是谁

    你当我是谁

    杨袭,女,1976年出生于黄河口,08年始在《大家》《作品》《黄河文学》《飞天》《山东文学》等文学杂志发表小说。
  • 太子弃妃

    太子弃妃

    前世,她是个小三的女儿,在去往教堂的路上死在婚车里。“青青,你怎么那么傻?为什么要替太子档剑?你要是……让娘可怎么活啊?”什么!?身上的伤竟然是替男人挡剑弄来的?“那你就等着瞧吧,明天,本殿退婚的消息就会天下皆知,今日本殿来看你,就是还你替本殿挡剑的恩情,虽然本殿不需要你的自作多情,不过,看在元帅的份上,本殿给你这个脸面,但是以后,休想本殿再多看你一眼。”这就是这副身子舍命救下的未婚夫!见过不要脸,还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救命之恩得不到他一句感谢,竟换来他绝情的退婚!只是,他不知,她再不是那个疯狂痴迷他的她!*“三皇弟久病缠身你嫁给他是没有幸福的!”“我愿意。”“他活不过二十五岁你就要守活寡!”“我愿意。”“你!”他愤怒,失控!她淡然,平静!他用尽一切努力想要挽回,她简简单单三个字“我愿意”就将他打入地狱!【推荐区】自己的完结文:坏皇后四月的新文:鬼王的血族宠妃
  • 别跑,爱情来了

    别跑,爱情来了

    人生只有走出来的没有,没有等出来的辉煌。所以,当爱情来了,别再逃跑,也别让你的爱人趁机逃跑,穷追不舍就是了……
  • 女扮男装,总裁的首席男宠

    女扮男装,总裁的首席男宠

    他曾经是一个如玉般温润的男子,而她曾经是他爱到骨子里面的那个人。她女扮男装在他的身边生活了十几年,命运的玩笑,因为她,他家破人亡!而她,不知所踪……从此之后,他性格大变,那个如玉般的男人变得像石头一般坚硬。依旧温儒的外表下充斥着绝望的狠毒。她终究被他亲手送上断头台……多年之后,她身份转变,以女子之身回到他的身边,成为他最宠爱的情人,同时也带来了一场不为人知的阴谋与报复……【虐篇】婚礼会场——君自谦:我给你准备了一份结婚大礼。司仪打开,瞠目结舌,躺在锦盒里的竟然是一尺长的水晶棺材。君自谦笑的温润如玉对新娘说:"你知道这是罕见的纯天然雪色水晶,我可是花了血本。喜欢吗?”新郎握住新娘的手:“生则同床,死则同穴,难为君总一番心意,我与夫人自然喜欢的很。”【暖篇】某爹:“你是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君宝:都喜欢某爹不甘心:这么说吧,如果爸爸去美国,妈妈去巴黎,你跟谁走。某宝宝:麻麻~某爹失望:为什么?某宝:巴黎漂亮。某爹:那如果爸爸去巴黎,妈妈去美国,你跟谁去。某宝:麻麻~某爹绝望:为什么?某宝理所当然:因为巴黎刚刚去过。PS:1.本文女主女扮男装。2.开篇慢热,亲要有耐心3.【收藏】是眠的动力,单日收藏过30加一更,过四十加两更~~~4.若想提前知晓某宝君思的情况,敬请关注【盛宠之番外2】http://m.pgsk.com/a/325769/OK!啰嗦完毕,静待支持!
  • 薄情系列:为夫不仁(大结局)

    薄情系列:为夫不仁(大结局)

    她对他的恨入骨髓……他不知道她的恨有多深?在他的眼中,逃跑是大罪,而带着他的球跑,就是罪无可恕。可那个女人却带着他的球,消失了整整的五年。不管用什么代价,他都要把她留在身边。用亲子相逼,强制把她留在自己的身边他送走他们的儿子,逼得她只能依靠着他。可她不断的反抗……他让她的世界里只剩下恨……***********************************************************************她的母亲间接因他而死,她的前男友被他结束了生命,她因儿子被他禁锢,她要让别的男人深深的报复她曾经深爱过的男人!五年之后。她的世界里除了恨就再也找不到其它!她恨透了他的薄情,她要让他结束在自己的手里。她隐忍,她委曲求全……只为能够要他的命!她与他的仇人一起报复……不惜任何为代价。当她终于报复他后,为什么她不快乐?
  • 十三世达赖喇嘛

    十三世达赖喇嘛

    降边嘉措与吴伟合著的本书,以著名的1904年江孜保卫战为重点,艺术地再现了这段英勇悲壮的历史,该书全景式地描述了藏族人民气壮山河、可歌可泣的斗争历程,热情讴歌了西藏人民反帝爱国的崇高品德和牺牲精神,塑造了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措、拉丁代本、哲林代本、洛丹、克珠旺秋、格来、曲妮桑姆、仁赛等英雄群像,既有被尊为“雪域一神”的政教领袖,更有作为民族脊梁的普通的农牧民群众和僧俗百姓。
  • 先秦时期的权谋游戏

    先秦时期的权谋游戏

    此书淋漓展现了历史的治乱兴衰、人物的成败得失:最深刻的儒家智慧,从征服人心入手,谋圣而不谋智;最刻毒的法家智慧,以法、势、术为核心,用阴谋和强权控制民众;最圆融的道家智慧,通过“不争”,以心智王天下;最超脱的佛家智慧,在面对在世与超世、做人与成佛、求佛与求己中选择追求内在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