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287100000013

第13章 人大制度与人大建设知识(5)

立法体制

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与监督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从宪法、立法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看,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既是统一的,又是分层次的: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2.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4.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5.海南省、深圳市、厦门市、汕头市、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的授权,根据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在各自的经济特区实施。6.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我国立法体制主要体现了两个精神:一是既坚持中央必要的集中统一,又注意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既坚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立法权掌握在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更有利于直接反映群众意愿和要求的国家权力机关手里,以保证立法的民主性;同时,又注意提高国家的管理效率,保证国家行政机关有足够的权力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

这种立法体制是由各种因素决定的:1.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立法权必须相对集中于中央。2.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这就决定我国的立法权必须相对集中于国家权力机关。3.我国地域广大,民族众多,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决定我国的立法权不能全部集中在中央,必须给地方以一定的立法权限,以适应各地的不同情况。4.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法律正在健全完善过程中,这就决定我国的立法权不能完全集中在国家权力机关手中,必须给行政机关一定的立法权,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实际需要,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此外,历史传统和革命传统对我国的立法体制的形成也有重要的影响。

立法原则

指制定法律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出发点。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鲜明体现,是其法律意识和立法意图的概括。鉴于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我国的立法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是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基础。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是一切法律规范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对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作了完整、准确的规定。

这条基本路线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集中表述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在立法工作中只有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立法工作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够有力地促进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体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作用,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2.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我国是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法制建设的一条重大原则,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非常重要的。我国的法制体系是以宪法为基础、以法律为骨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内的统一的、分层次的法制体系。在立法活动中,要保证这一法制体系内部和谐统一,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下位阶的法不得同上位阶的法相抵触,同位阶的法之间也要互相衔接和一致。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在起草和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时,要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从人民长远、根本的利益出发,防止立法工作中地方和部门利益保护主义的干扰。

3.应当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国家立法活动,使法律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立法活动,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方面,人民群众民主选举各级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在参与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工作中,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另一方面,国家机关在其立法活动中,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4.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法属于社会上层建筑,法的产生和发展是由调整社会关系的客观需要决定的。法的制定,必须从调整社会关系的客观实际出发,符合实际生活的需要。立法从实际出发,最根本的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要特别注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分析社会生活各方面提出的实际问题,把立法工作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制度,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坚持立法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特别要注意处理好以下两个问题:(1)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2)科学、合理地规定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5.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国家机关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也不例外,应当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依法进行立法活动,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既要遵循法定的权限,又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是权限和程序的有机统一。

立法程序

这里指制定法律的程序,即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顺序。合理的、完善的立法程序是保证法律的民主性与科学性的必要条件,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障。立法程序主要包括:立法准备、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列入议程、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案的公布。

1.立法准备。指正式立法程序开始前所进行的立法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一般包括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起草法律案两个方面。立法准备程序不是法律明示的必经程序,但是为了保证立法活动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必须做好立法准备工作。

(1)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是立法主体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为科学地调整社会关系,从实际出发,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一个时期内立法任务所作的部署,是立法主体经过立法预测和决策作出的判断性立法安排。立法规划是长远的分阶段实施的立法计划,立法计划是短期的立法规划。不论是制定立法规划或者制定立法计划都是为了提高立法质量,使立法工作安排更加科学、合理,做到立法决策同改革与发展决策相一致,保证立法活动有秩序地进行。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应遵循法治原则、符合实际原则和科学性原则。

(2)法律案的起草。法律案的起草是立法进入正式程序前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只有通过法律案的起草,法律的产生才有了雏形。法律案起草就是将法律案的内容书面化,形成法律草案文本,同时提出法律草案说明。法律案起草的步骤包括:作出起草决策,初步明确立法目的;组织起草班子;进行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立法目的,拟定框架;起草条文;征求各方面意见;起草单位就重大问题向有关上级报告;形成正式草案,并写出草案的说明。

2.法律案的提出。法律草案起草后,要经宪法规定的有立法提案权的国家机关和人员,向立法机关正式提出法律议案,列入立法机关的议程。可以向立法机关提出法律案的主体包括两类:一类是有关国家机关,一类是代表团或者代表联名。提出法案的程序一般为:法制部门审核法律案草稿后,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关于提出法案的时间,有的法律、法规作出了具体规定,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案,至少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的一个月前提出(临时会议除外)。有的省人大常委会规定,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的法规案,必须在省人大常委会开会一个月前送至省人大常委会。

3.法律案列入议程。法律案提出后列入议事日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法律案,对这类法律案,主席团、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一般会决定列入会议议程。一种是代表团和代表联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的法律案,主席团、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有灵活处理的余地,可以直接决定列入或不列入会议议程,也可以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列入或者不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议程。

4.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审议是立法程序的一个重要阶段,指在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上,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专门委员会委员对法案进行的评价、讨论、辩论、修改活动。法案审议可分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审议。审议法案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审议法案的时候,列席人员也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人大常委会对法案的审议时间一般为三次,即“三审制”;对有些特别重要或者经过三次审议仍有较大意见分歧的,可以进行多次审议;对于紧急需要或者涉及的内容比较简单、没有原则性意见分歧的法案,可以一次审议即交付表决。法案第一次审议,主要审议关于法案的说明和法律法规草案全文;第一次审议之后,有关的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机构和提法案机关,根据上次常委会审议的意见,对法律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并形成关于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报告,提供给常务委员会第二次审议时参考;第三次审议先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主要是对法律草案统一审议修改情况的说明,再由常委会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在审议的基础上,法律委员会再集中大家的审议意见,提出一个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法律案经过三审后,有重大分歧,可以暂不付表决,继续审议。

5.法律案的表决。经过会议审议后,由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决定将法案交付代表大会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法律案经过表决的结果是通过法律案或者是不通过法律案。通过的法律案再经过公布程序即成为法律。不通过的法律案,则立法机关终止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如果提案人认为确需制定该法律,依法重新提出,由立法机关依法处理。我国法律规定,表决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但宪法的修改,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法案一般以全体代表或者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但宪法的修改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6.法律案的公布。法律案表决后产生法律,法律的生效还应当经过法律的公布程序。若未按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予以公布,该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法的发布时间有的在通过之日发布,有的在通过之后的一定时间发布,但不应迟于法的生效之日。我国的国家法律由国家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发布;行政法规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上,由国务院发布,或者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主管部门发布;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大常委会多以地方人大常委会公告的形式在地方人大常委会公报或会刊上发布。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都刊登在人民日报和地方的主要报纸上。

监督权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权,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全面保证宪法法律的实施,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防止行政、司法机关滥用权力,通过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的检查、调查、督促、纠正、处理的强制性权力。监督权的主体,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权的客体,是那些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产生的、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的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包括本级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以及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

有的学术观点认为,监督权由三方面的权力构成,即了解权、处理权和制裁权。1.了解权。这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实施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它包括:听取工作报告,询问和质询,视察和调查,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2.处置权。这是监督活动的实质性阶段,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违法或其他不适当行为实施纠正。

它包括:作出各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受理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3.制裁权。是指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违宪、违法或其他不适当行为实施制裁。它包括:罢免、撤职等。

同类推荐
  • 雷锋精神

    雷锋精神

    ,读者通过这本书能够全面、真实地了解雷锋人生、汲取雷锋精神。展现了雷锋崇高的人生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怀。本德、陈云、邓小平的题字。同时,汇集了雷锋22年人生历程中所写下的全部日记,以及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演变,书中精选的与雷锋有关的一些珍贵题词图片,社会对于雷锋精神的报道和评价、雷锋精神内容的书包括雷锋生平、雷锋故事、雷锋日记、雷锋精神及其在现当代的价值和意义等内容,讲述了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事迹,给读者展现了雷锋精神的最新最完整的诠释
  • 中国共产党90年重大事件始末

    中国共产党90年重大事件始末

    《中国共产党90年重大事件始末》系统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90年的历史。《中国共产党90年重大事件始末》讲述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形成、毛泽东“引兵井冈”、遵义会议、西安事变、平型关大捷、百团大战、皖南事变、重庆谈判、中共抢占东北等故事。
  • 大博弈:中国的“太极”与美国的“拳击”

    大博弈:中国的“太极”与美国的“拳击”

    中美两国之间尽管有些纠葛,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分歧,但归根到底中美关系是要好起来才行。这是世界和平和稳定的需要。中国威胁不了美国,美国不应该把中国当作威胁自己的对手。
  • 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研究

    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研究

    毛泽东提出了许多开创性的社会建设理论,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为指导社会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论。毛泽东还高度关注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问题,形成了系统的有关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的思想。他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利益主体,并把改善民生当作是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推出了一系列改善民生的政策和措施。毛泽东的这些社会建设思想是党和人民共同探索的理论成果,对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具有世界观、方法论的指导意义。
  • 杨尚昆谈新中国若干历史问题

    杨尚昆谈新中国若干历史问题

    2007年是杨尚昆同志百年诞辰,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和中央电视台为此几次来向我了解杨尚昆的一些情况。之后,应中央党史研究室资料征集办公室之邀,陆续将杨尚昆同志在撰写回忆录期间有关回忆录第二册的谈话内容整理成文,在《百年潮》和《中共党史资料》杂志上陆续发表,受到广大读者的关注。2008年秋,在杨尚昆同志逝世十周年之际,又以一篇拙文《怀念杨尚昆》回顾了他光辉的一生,缅怀伟人,激励自己。现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将这些文稿汇编成《杨尚昆谈新中国若干历史问题》出版。为了保持内容的完整性,根据出版社的要求,特将经杨尚昆生前审定、以杨尚昆名义公开发表的《高饶事件》一并放入《杨尚昆谈新中国若干历史问题》。
热门推荐
  • 雎鸠声声

    雎鸠声声

    他为了她,顶住各方压力,让东宫主位虚悬多年。正当他们即将成就花好月圆的时候,她却因绝世美貌,成为天下共主——天子的猎艳目标。政治形势波诡云谲,各方角逐势力粉末登场。上辈子的是是非非,牵扯着后辈的恩恩怨怨,盘根错绕。为爱矢志不渝是誓言,更是信念!
  • 弑王冰妃

    弑王冰妃

    她,丞相府懦弱的大小姐,任人欺凌,最后惨遭毒害;她,二十一世纪黑道,死神,“死亡圣衣”,杀人不眨眼的白衣天使,生死边缘挣扎,不再相信天长地久;他,当朝弑王,不详之子,自胎中身重奇毒,冷血狠辣,不知情为何物?一朝生死,当她成为她,会有怎样的精彩奇遇?一对一【片段一】“王妃,把飘香楼拆啦!”“哦,无误会,拆吧!拆完再给她建一个,别让她无聊。”君皇连头都没抬,说道。站在那的凌冰月嘴角直抽,额头上黑线滑落,能在宠一点不?“王妃,把苏贵妃推下水啦!”“派人给她,小心别受伤!”凌冰月无任何表情,他都免疫啦!………………“王妃呢?”君皇问着在门口的凌冰月。“被皇上叫去了!”呆呆的说道。“什么?!”风一般消失不见……主子啊!那是你父皇啊!…………只剩下在风中凌乱的凌冰月……【片段二】“娘亲,娘亲,”粉雕玉琢的脸颊,泛着淡淡红晕,迈着小步子,扑到凌冰洛的怀中,满脸委屈,两眼泪汪汪的看着她,“呜呜呜呜,爹爹,爹爹总是欺负我,女强VS男强!强强联手!爽文无虐,我还这么小,他就让我,就让我离开娘亲,把我关起来,说是培养一代亲无故人后无来者的君王,”眼睛里一闪而过,一丝狡黠。“他还让我,让我”嘴嘟嘟起来,结结巴巴,凌冰洛抱着他,满脸无奈,“怎么了?你爹爹还让你干什么了?”“把我送进梦乡院,说是要学他从小就要学会认识女人!”仰着头,大声说道。“噗!”凌冰洛满脸黑线,额角微微跳动,刚想说话,怀中一空。“臭小子,给老子滚”一个抛物线完美展现。“啊啊”
  • 史上最强日本史2

    史上最强日本史2

    史上最强日本史再升级,深入探究日本国民性起源!《史上最强日本史2》,第一部惨遭封杀后依然坚挺,销量轻松飚破20万册!《史上最强日本史2》,扬眉吐气,最全面记录万历抗日援朝之战的历史通俗读物!《史上最强日本史2》,职场晋升必读!比《德川家康》更好看的德川家康,为你深度剖析创业成功背后的厚黑秘笈!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龙脉九重境

    龙脉九重境

    龙脉少年,偶得特殊修炼功法,从此走上巅峰之路。仙丹自练,神器自造,符箓克妖,阵法封魔,御万兽军团,一步一步称霸九界,成为傲视群雄的尊者。什么权力、什么美人,只要他想要,就没有他得不到的!哼,哥就是这么拽!
  • 杀手弃妃毒逆天

    杀手弃妃毒逆天

    (包月免费)她是候府最不受宠的庶女,满脸疮疤、懦弱丑陋,人称京城第一废物,被陷害、未婚夫休弃,含冤溺死;而她,是二十一世纪医术过人的顶尖杀手,被最爱的男人枪杀。再次睁眼,当废物的身体拥有杀手的灵魂,洗刷冤屈,治好了满脸的疮疤,丑颜恢复倾城之容,锋芒艳惊天下!蛇蝎心肠的嫡姐胞妹、仗势欺人的主母、姨娘,她会一层层撕开她们那伪善的表皮。想吃回头草的前夫,看你如何摇尾乞怜,再送你一个滚字。‘无害’的皇室贵胄,诡计百出。她冷眼观世、游刃有余。江山权谋、真情假爱、谁主沉浮!终是那用命痴爱的男子赢尽她满腔挚情。力荐我的其它书《重生娇妻逆袭了》《娇妻萌宝超大牌》《彪悍俏媳山里汉》
  • 鬼母肉身

    鬼母肉身

    公告:实体书上市后更名为《藏秘诡事之奴奴花卡卡》,各大售书网站及新华书店有售在经历了《生死轮回图》的劫给之后,洪力和师弟们本来打算离开天眼寺的,可谁知就在这天晚上,一个神秘的凶手潜入天眼寺,并于当晚杀死了一个和尚,残忍地剥下了他的皮!为了追查这个剥皮凶手,洪力他们跟着藏民央巴,一同来到一个叫”茕茕长街“的地方,在这里却碰到了比“剥皮者”更加诡异凶险的事……作者博客:http://m.pgsk.com/marylang
  • 夏有乔木:雅望天堂3

    夏有乔木:雅望天堂3

    十岁,单单母亲重病在床,父亲却带着私生子单依安堂而皇之地进入家门。单单出钱请人绑架单依安为母亲出气,却反被抢钱欺负,幸好被从学校逃课的唐小天所救。十四岁,单单在美国街头遇见满身仇恨的唐小天,原来此刻他青梅竹马的初恋舒雅望被人玷污。从此她开始了一场不可能的单恋:她十八岁表白被拒;二十四岁以为得到幸福,却亲眼看见刺骨的真相;二十六岁她因爱生恨,差点亲手将他最爱的女孩推下深渊……这是一个爱的疯狂,追的执着,恨的竭斯底里,毁的彻底的故事。
  • 混沌幽莲空间

    混沌幽莲空间

    得上古仙尊传承,小女子却不想修仙,只愿逍遥尘世间,但世事不由人,为救好友被迫迈入修行路,妖,神接踵而来……
  • 任正非管理日志

    任正非管理日志

    作为中国最有思想,最有号召力、领导力和影响力的CEO之一,华为总裁任正非已经成为中国本土企业家竞相学习的标杆。任正非的经营管理思想已经为华为20年来的经营管理实践所证明。本书第一次以“管理日志”的形式,全面梳理、总结了任正非的经营管理思想,以国际视野对任正非的经营实践进行分析、评述,回顾了任正非在华为发展的每个关键时期所发表的观点及背景,探索了任正非管理思想的演变过程,并针对其他企业给出了具有实战意义的“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