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若斯潘还详细解释了他改革大学第一阶段的设想。针对50%的大学生在读了两年大学后考试不合格并一次次留级的现象,他主张采取积极措施降低留级率,促进大学生的成功,尽可能缩短学习年限。这项“革新”的内容包括:向入学新生更加充分地介绍大学课程安排;更加灵活地管理教育,设立大学生监护人;如果大学生选错了专业方向或预感不能成功,应尽可能让他在3个月、半年或一年内主动重新选择专业;对未能获得大学第一阶段文凭的人,建议发给结业证书,证明完成了6个教学单元的学业。这样,当大学生中途停学后,他不会降到业士水平,而且在想重读大学时,可以从当时停学的年级开始。
若斯潘改革大学第一阶段的设想遭到法国综合大学学生的抵触和怀疑,因为他们担心自己会在筛选制度中被淘汰,并且他们感觉不到改革会给他们带来任何好处。对综合大学的学生而言,所幸的是由于政府更迭,若斯潘的这项改革计划未能实现就下台了。
有人说,《教育方针法》是社会发展需要与社会保守势力相妥协的产物。但实践证明,它在扩大大学生数量方面的措施确实卓有成效。1985年法国有大学生136万多人,到1993年猛增到209万多人。可以说,《教育方针法》为法国整个教育体制的结构改革奠定了新的基础。
§§§第五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法国大学改革
20世纪90年代以来是法国高等教育发展变化较大的时期。甚至从管理体制角度有人将此阶段的改革视作法国大学发展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认为90年代以来的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自拿破仑以来近两个世纪、甚至更久远的传统,使法国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大学。这一时期法国高等教育改革主要是针对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以分权为导向,以市场为手段,进行系列的渐进性调适,以适应西方国家高等教育领域治理变革的潮流,力图积极回应高等教育发展所面临的诸多问题。
一、改革的动力
90年代以来法国大学改革的外部动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从静态方面讲,1896年、1968年以及后来历次改革和尝试的不彻底甚至失败,遗留了众多的矛盾和问题;从动态方面讲,最直接的一点就是高等教育大众化造成的大学第二次入学高潮。从60年代末到80年代末,法国大学生数量增加近一倍,而且后一阶段的增加速度尤其快。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已经不可能全部,甚至是大部分承担大学的经费,教育成本分担在理论上逐步得到承认,在实际尝试中也逐步取得成功。于是,大学首先向私营企业开放,然后扩大成人教育规模,继而又与地方(城市、大区)联手。比如,在80年代末的约50个大学地方分支机构中,近半数是由地方与大学协商后先启动,然后再经教育部批准的“先斩后奏”式。又如,在《2000年大学纲要》的贯彻过程中,地方当局的贡献超过国家投资的一半。也就是说,改革正式启动之前已经有了一定的社会需求、思想基础和有益尝试,并非无源之水。
从内部动力看,非功利性大学观的动摇,导致了最初的尝试,而这些尝试又导致了大学界的反思。特别是在签订第一批合同时,人们发现自己很不了解自己学校诸如建筑面积、条件设备、非教学人员分布、学生注册情况等一些最基本的数据,而这些在许多合同中又是十分重要的。于是,各学校便着手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使之得到明确、系统、透明和协调,在内部进行了思想上和技术上的准备。
当然,除去上述外部和内部的基础或因素之外,还有一些具体的环境和条件也不容易忽视。比如,这段时期法国没有发生重大的政治交替,国家经济形势基本稳定,教育被列为政府工作的重点,教育部人员和关于教育的指导思想相对稳定,为避免引起强烈反对使用了谨慎的低调启动方式,等等。
总之,为了维持法国在国际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自90年代以来,法国政府在肯定80年代改革成绩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课程内容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欧洲教育一体化乃至国际化进程,并下定决心迈出大学自治改革的新步伐。
二、改革的进程
90年代法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总体方向是进一步实现民主化和现代化。具体而言,指克服或减少失败、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国际化和国际竞争力。它是在80年代教育全方位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80年代教育改革主要包括:改变长期以来过于集中的教育管理体制,实行权力下放和地方分权,调动地方和高校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革新教育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现教育体制现代化;建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科技不断进步以及变化的有效机制,建立适应青少年个性发展、有利于他们成功进入社会生活的有效机制。
(一)《2000年大学纲要》
1991年,法国政府制定了20世纪末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即《2000年大学纲要》,明确了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协商形式与高等学校进行合作的做法,即合同制。其目标有四:
1.扩大招生规模,改善办学条件;
2.使整个高等教育机构适应经济的需要,重点发展各种高等教育机构中的各级职业教育;
3.高等教育要积极参与地区发展,从而为国家整体发展规划服务;
4.为进入欧洲和欧洲在知识和教育领域日趋激烈的竞争做准备。
和纲要配套的是1991—1995年度的投资和校区建设计划。在这个计划中各地方政府是非常重要的参与者,其参与的模式由国家—区域规划的契约所规定。根据这个纲要的规划,1992年法国新建了7所大学。
这种合同制的发展在90年代中叶因经济困难而一度受到制约。从1998年起,经济的复苏和政府的支持,又使这一尝试达到新高潮,与政府签订合同得到的经费可占学校全部运行开支的10%。因员工工资占有很大比重,所以这一比例对大学的影响不容低估。时任教育部长的克洛德·阿莱格尔(Claudel Allègre)认为,每四年一次的协商,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它可以使学校计划与政府政策见面,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加强与其他教育、科研、经济、文化单位的合作,为校内民主生活找到新动力和新源泉,也可以使中央行政部门调整政策和改进工作。总之,可以产生更多的接触,更多的集体工作和更多的灵活性。
(二)1995年学潮与《巴鲁法案》
90年代以来,法国大学生人数增长迅速,1993年更突破200万,达到206.7万,比1980年的117.4万翻了近一番,此后的在校大学生一直保持在200万人以上。然而教学设施的改善相对缓慢,教师数量的增幅也远落后于学生数量的增长,致使教师和学生的比率逐渐下降。特别是法国高等教育不合理的结构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仍保持着不筛选入学的大学和竞争激烈的大学校两种高等教育机构并存的格局。虽然大学校的学生就业率很高,但是大学校只能接纳数量极少的优秀学生。相反,所有持高等毕业会考文凭的青年都可不经任何考试进入大学学习,而昔日以培养研究人员和教师为主的大学,不能为如此之多的青年提供未来职业的保证,并且有近四分之三的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被淘汰。人们还明显地注意到法国高等教育民主化发展进程中仍存在严重的不平等现象。60年代,在校大学生中,工农子女和一般职员子女分别只有6%和8%。70年代,中产阶级子女上大学的机会是工人子女的12.5倍。90年代中期,法国高中毕业会考合格率超过75%,已接近1989年教育法规定的到20世纪末合格率达到80%的目的。然而,其中工人子女仅为20%。法国高校毕业生中,中上层社会家庭子女占到58%,而工人子女仅12%。另外,能够进入名牌高校或在“最有前途专业”(医学、牙科学等)学习的,大多数是高级管理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家庭子女,这些人中只有8%进入短期高等职业院校学习;与此相反,工人和普通职员子女能进入医科大学的仅有19%,而在短期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却占52%以上。由于受家庭环境的影响,来自中下阶层的子女在学业上遇到的困难较多,在求学中被淘汰的几率大,因此他们对未来的前途更感到担心。人们甚至认为,法国高等教育中学校和专业选择的限制很可能是为再现法国社会等级的“现代方式”。总之,学生们对大学的现状普遍不满。
1995年10月9日,里昂大学理学院的学生宣布无限期罢课,要求政府增加1200万法郎的经费以改善教学条件。随后,全国大学生的罢课活动此起彼伏。11月21日,全法国有10万大学生上街游行。这就是自1968年5月风暴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学潮,它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大学生的要求集中于大学经费问题,要求政府兑现应当拨给大学的款项。
11月22日时任法国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和研究部部长的弗朗索瓦·巴鲁(Francois Bayou)重申了改善大学条件的紧急补偿计划,同时许诺派出密使分赴90所大学了解情况,直接拨款2亿法郎和增设260个教师职位,召集全国咨询会议讨论大学改革问题。
1996年是法国高等教育“改革年”。在教育部的直接组织下,法国大学咨询会议于1996年4月提出关于大学改革的十大问题。5月,法国国民议会针对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问题,专门召开会议。巴鲁在会议中指出:必须加强高校在信息社会传播知识的作用;加强工艺技术教育和对学生的方向指导,以利于他们就业;加强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的合作;加强与欧盟国家及其他国家的国际合作;改革大学管理;等等。巴鲁特别强调:法国要借鉴德国经验,重新评价工业技术教育,发挥企业作用,更好地开展培训;同时,企业也应该把投资教育当作自身的利益所在。6月,法国教育制度未来全国咨询委员会提交了旨在促进学校教育现代化的报告。报告指出:改革法国现行“垂直的、集权的、僵化的、无特色而又不透明和臃肿的组织机构”,改革“过时的教育结构”,精简庞大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已经刻不容缓。报告提出改革的21条建议,主要内容有:保证所有青年学生掌握必需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确立方向;下工夫改革大学第一阶段教学,以消除过早的学业失败现象;进一步实施权力下放,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大力促进高校与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加强工艺技术教育,使职业教育文凭具有多种价值;加强高等教育领域与欧盟国家以及其他国家的国际合作;等等。报告建议:企业应通过合同形式接受更多工读交替的学生实习;此后五年内,企业和公共部门应接受10倍于现有人数的实习生,实习时间平均不少于4个月。
依据上述会议的精神,结合《2000年大学纲要》的要求,1997年2月,巴鲁部长又进一步提出一套大学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教育改革方案,并在4月以政府法令形式颁布,即“巴鲁法案”。该法案要求于1997—1998学年开始实施。
1997年的巴鲁法案内容涉及教学组织、学生、研究工作和大学事务。
关于教学组织,以大学第一阶段改革为重点,这也是近二十年来法国历次大学教育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法案提出,改革大学教学,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将第一阶段原有的9类学科重组为8个学科专业群,即:法律、经济、管理与行政,文学与语言,人文与社会科学,理科,艺术,人体、运动体育与休闲,科学技术,工程师科学技术。与原学科设置相比,新学科专业群减少了神学,增加了科学技术和工程师科学技术两个学科群,为的是更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科技人才的需求,以利于学生进入职业社会。新法令规定,每一学科群设置3个课程组,即:基础课课程组;认识和选择其它专业课程组;大学学习方法课程组。课程组的实施有利于调整学业方向,提高学习成功率。在专业选择方面,巴鲁法案指出:要普及普通教育,要让学生对感兴趣关心的专业作谨慎选择。规定大学第一学期为“选择专业方向学期”,在第一学期结束之后,允许学习困难或有其他原因的学生重新选择专业。大学第二阶段学习增加“职业实习组”和“欧洲大学学期”。前者是由学校、学生和企业三方协商,让学生到企业实习,使他们在校期间便对企业有所了解,减少就业时的盲目性。后者是学生用一学期时间,到与本校建立联系的欧盟其他成员国大学学习或实习,适应欧盟国家内实施的人员、商品、资金、服务等方面自由流通的运作机制,以便毕业后能在更大范围内就业,并培养青年们的欧洲意识。法案还要求教授必须担任一部分第一阶段的教学工作,鼓励教师在教学中加强教学法的研究和革新,并增强这方面的投资。
(三)《建立高等教育的欧洲模式》
1997年6月,法国总统希拉克宣布提前解散议会进行大选,结果右翼失利,以里奥内尔·若斯潘为首的左翼政府上台。社会党人阿莱格尔被任命为新的教育部长。这是法国政坛继1986年首次出现“左右共治”后的第二次“共治”。按照惯例,政府更迭即意味着法国社会新一轮改革的开始。
1998年5月,受阿莱格尔委托组成的法国高等教育改革委员会向政府提交了一份题为《建立高等教育的欧洲模式》的高等教育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在回顾法国高等教育发展和演变的历史,总结法国大学和大学校七方面的差异,分析法国高等教育体制的优势和不足的基础上指出,法国高等教育体制虽然优秀但却不稳固,需要在体制和模式上进行多项重大改革。针对法国高等教育的历史和现状,面向未来的社会挑战和知识创新,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涉及到教育目标、教育思想、知识创新、终身教育、产学合作、教育开放以及教育模式等多方面,目的在于实行教育民主化和欧洲化,建立全面实施欧盟一体化所必需的欧洲教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