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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再见,原配的世界(6)

据说疗效不错,很多脚激动得热泪盈眶,小崔的抑郁也好了大半。

足底穴位那么多,通着那么多经络和神经元,不治百病才怪呢。

13、每个故乡都在消逝

我要还家,我要转回故乡。

我要在故乡的天空下,沉默寡言或大声谈吐。

——海子

1

先讲个笑话。

一人号啕大哭,问究竟,答:把钱借给一个朋友,谁知他拿去整容了。

在《城市的世界》中,作者安东尼·奥罗姆说了一件事:帕特丽夏和儿时的邻居惊闻老房子即将拆除,立即动身,千里迢迢去看一眼曾生活的地方。他感叹:“对我们这些局外人而言,那房子不过一种有形的物体罢了,但对于他们,却是人生的一部分。”

这样的心急、这样的驰往和刻不容缓,我深有体会。

现代拆迁的效率太可怕了,灰飞烟灭即一夜之间。来不及探亲,来不及告别,来不及救出一件遗物。对一位孝子来说,不能送终的遗憾,会让他失声痛哭。

2006年,在做唐山大地震30年纪念节目时,我看到一位母亲动情地向儿子描述:“地震前,唐山非常美,老矿务局辖区有花园,有洋房,最漂亮的是铁菩萨山下的交际处……工人文化宫里可真美啊,有座露天舞台,还有古典欧式的花墙,爬满了青藤……开滦矿务局有带跳台的游泳池,有个带落地窗的漂亮大舞厅……”

大地震的可怕在于,它将生活连根拔起,摧毁着物象和视觉记忆的全部基础。做那组电视节目时,竟连一幅旧城容颜的图片都难觅。

1976年后,新一代唐山人对故乡几乎完全失忆。几年前,一位美国摄影家把1972年偶经此地时拍摄的照片送来展出,全唐山沸腾了,睹物思情,许多老人泣不成声。因为丧失了家的原址,30年来,百万唐山人虽同有一个祭日,却无私人意义的祭奠地点。对亡灵的召唤,一直是十字路口一堆堆凌乱的纸灰。

一代人的祭日,一代人的乡愁。

比地震更可怕的,是一场叫“现代化改造”的人工手术。一次城市研讨会上,有建设部官员忿忿地说:中国,正变成由1000个雷同城市组成的国家。

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只能指认和珍藏一个故乡,且故乡信息又是各自独立、不可混淆的,那么,面对千篇一律、形同神似的1000个城市,我们还有使用“故乡”一词的勇气和依据吗?我们还有抒情的可能和心灵基础吗?

是的,1000座镜像被打碎了,碾成粉,又从同一个模具里脱胎出来,此即“日新月异”“翻天覆地”下的中国城市新族。它们不再是一个个、一座座,而是身穿统一制服的克隆军团,是一个时代的集体分泌物。

每个故乡都在沦陷,每个故乡都因整容而毁容。

读过昆明诗人于坚一篇访谈,印象颇深。于坚是个热爱故乡的人,曾用很多美文描绘身边的风物。但10年后,他叹息:“一个焕然一新的故乡,令我的写作就像一种谎言。”

是的,“90后”一代肯定认为于坚在撒谎、在梦呓。因为他说的内容,现实视野中根本没有对应物。该文还引了他朋友的议论:“周雷说:‘如果一个人突然在解放后失忆,再在今年醒来,他不可能找到家,无论他出生在昆明哪个角落。’杜览争辩道:‘不可能,15年前失忆,现在肯定都找不到。’”

这不仅是诗人的尴尬,而且是时代所有人的遭遇。相对而言,昆明的被篡改程度还算轻的。

2

“故乡”,不仅仅是个地址和空间,它是有容颜和记忆能量、有年轮和光阴故事的,它需要视觉凭证,需要岁月依据,需要细节支撑,哪怕蛛丝马迹,哪怕一井一石一树……否则,一个游子何以与眼前的景象相认?何以肯定此即梦牵魂绕的旧影?此即替自己收藏童年、见证青春的地方?

当眼前事物与记忆完全不符,当往事的青苔被抹干净,当没有一样东西提醒你曾与之耳鬓厮磨、朝夕相处……它还能让你激动吗?还有人生地点的意义吗?

那不过是个供地图使用、供言谈消费的地址而已。就像北京的车站名,你若以为它们都代表“地点”并试图消费其实体,即大错特错了:“公主坟”其实无坟,“九棵树”其实无树,“苹果园”其实无园,“隆福寺”其实无寺……

“地址”或许和“地点”重合,比如“前门大街”,但它本身不等于地点,只象征方位、坐标和地理路线。而地点是个生活空间,是个有根、有物象、有丰富内涵的信息体,它繁殖记忆与情感,承载着人生活动和岁月内容。比如你说“什刹海”“南锣鼓巷”“鲁迅故居”,即活生生的地点,去了便会收获你想要的东西。再比如传说中的“香格里拉”,即是个被精神命名的地点,而非地址——即使你永远无法抵达,只能诗意消费,也不影响其存在和意义。

地址是死的,地点是活的。地址仅仅被用以指示与寻找,地点则用来生活和体验。

安东尼·奥罗姆是美国社会学家,他有个重大发现:现代城市太偏爱“空间”却漠视“地点”。在他看来,地点是个正在消失的概念,但它担负着“定义我们生存状态”的使命。“地点是人类活动最重要、最基本的发生地。没有地点,人类就不存在。”

其实,“故乡”的全部含义,都将落实在“地点”和它养育的内容上。简言之,“故乡”的文化任务,即演示“一方水土一方人”之逻辑,即探究一个人的身世和成长,即追溯他那些重要的生命特征和精神基因之来源、之出处。若抛开此任务,“故乡”将虚脱成一记空词、一朵谎花。

当一位长辈说自个儿是北京人时,脑海里浮动的一定是由老胡同、四合院、五月槐花、前门吆喝、六必居酱菜、月盛斋羊肉、小肠陈卤煮、王致和臭豆腐……组合成的整套记忆。或者说,是京城喂养出的那套热气腾腾的生活体系和价值观。而今天,当一个青年自称北京人时,他指的一定是户籍和身份证,联想的也不外乎“房屋”“产权”“住址”等信息。

前者在深情地表白故乡和生壤,把身世和生涯融化在了“北京”这一地点里。后者声称的乃制度身份、法定资格和证书持有权,不含感情元素和精神成分。

3

让奥罗姆生气的是他的祖国,其实,“注重空间、漠视地点”的生存路线,在当下中国演绎得更赤裸露骨、如火如荼。

“空间”的本能是膨胀和扩张,它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地点”的秉性是沉静和忠诚,无形中它支持保守与稳定。二者的遭遇折现在城市变迁中,即城区以大为能、建筑以新为尚,而熟悉的地点和传统街区,正承受垃圾的命运。其实,任何更新太快和丧失边界的事物,都是可怕的,都有失去本位的危险,都是对“地点”的伤害。像今天的北京、上海、广州,一个人再把它唤作“故乡”,恐怕已有启齿之羞——

一方面,大城欲望制造的无边无际,使得任何人都只能消费其极小一部,没人能再从整体上把握和介入它,没人再能如数家珍地描叙和盘点它,没人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

另一方面,由于它极不稳定,容颜时时变幻,布局任意涂改,无相对牢固和永久的元素供人体味,一切皆暂时、偶然,沉淀不下故事——于是你记不住它,产生不了依赖和深厚情怀。总之,它不再承载光阴的纪念性,不再对你的成长记忆负责,不再有记录你身世的功能。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一刻也不消停的城市,谁还敢自称其主?

所有人皆为过客,皆为陌生人,你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而它的“旧主”们,更成了易迷路的“新人”,在北京,许多生于斯、长于斯的长者,如今很少远离自己的那条街,为什么?怕回不了家!如此无常的城市里,人和地点间已失去了最基本的约定,同一位置,每年、每月、每周看到的事物都闪烁不定,偶尔,你甚至不如一个刚进入它的人了解某一部位的现状,有一回,我说广内大街有家馆子不错,那个在京开会的朋友摇摇头,甭去了,拆了。我说怎么会呢?上月我还去过啊。朋友笑道,昨天刚好从那儿过,整条街都拆了。我叹息,那可是条古意十足的老街啊。

吹灯拔蜡的扫荡芟除,无边无际的大城宏图,千篇一律的整容模板……

无数“地点”在失守,被更弦易帜。

无数“故乡”在沦陷,被连根拔起。

何止城池,中国的乡村也在沦陷,且以更惊人的速度坠落。因为它更弱,更没有重心和屏障,更乏自持力和防护性。我甚至怀疑:中国还有真正的乡村和乡村精神吗?

央视所谓“魅力小镇”的评选,不过是一台走秀,是在给遗墟颁奖。那些古村名镇,只是没来得及脱旗袍马褂,里头早已是现代内衣或空空荡荡。在它们身上,我似乎没觉出“小镇”该有的灵魂、脚步和炊烟——那种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生活美学和心灵秩序。

天下小镇,都在演出,都在伪装。

真正的乡村精神——那种骨子里的安详和宁静,是装不出来的。

4

“我回到故乡即胜利。”

自然之子叶赛宁如是说。

沈从文也说:“一个士兵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

他们算是幸运,那个时代,故乡是不死的。至少尚无征兆和迹象,让游子担心故乡会死。

是的,丧钟响了。是告别的时候了。

每个人都应赶紧回故乡看看,赶在它整容、毁容或下葬之前。

当然还有个选择:永远不回故乡,不去目睹它的死。

我后悔了。我去晚了。我不该去。

由于没在祖籍生活过,多年来,我一直把70年代随父母流落的小村子视为故乡。那天梳理旧物,竟翻出一本自己的初中作文,开篇为《回忆我的童年》。

“我的童年是在乡下度过的。那是一个群山环抱、山清水秀的村庄,有哗哗的小溪、神秘的山洞、漫山遍野的金银花……傍晚时分,往芦苇荡里扔一块石头,扑棱棱,会惊起几百只大雁和野鸭……盛夏降临,那是我最快乐的季节。踩着火辣辣的沙地,顶着荷叶跑向水的乐园。村北有一道宽宽的水坡,像一张床,长满了碧绿的青苔,坡下是一汪深潭,水中趴着圆圆巨石,滑滑的,像一只只大乌龟露出的背,是天然的游泳池……”

坦率说,这些描写一点没掺假。多年后,我遇到一位美术系教授,他告诉我,30年前,他多次带学生去胶东半岛和沂蒙山区写生,还路过这个村子。真的美啊,他一口咬定。其实不仅它,按美学标准,那个年代的村子皆可入画,皆配得上陶渊明的那首“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几年前,金银花开的仲夏,我带夫人去看它,亦是我30年来首次踏上它。

一路上,我不停地描绘她将要看到的一切,讲得她目眩神迷,我也沉浸在“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想象与感动中。可随着刹车声,我大惊失色,全不见了,全不见了,找不到那条河、那片苇塘,找不到虾戏鱼溅的水坡,找不到那一群群龟背……代之的是采石场,是冒烟的砖窑,还有路边歪斜的广告:欢迎来到大理石之乡。

和于坚一样,我成了说谎者、吹嘘者、幻觉症病人。

5

没有故乡,没有身世,人何以确认自己是谁、属于谁?

没有地点,没有路标,人如何称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慢的东西太少了,我们头也不回地疾行,而身后的脚印、村庄、影子,早已无踪。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

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

14、天上的那件事

它时宏时细,忽远忽近,亦低亦昂,倏疾倏徐……它是北京的情趣,不知多少次把人的目光引向遥空。

——王世襄《北京鸽哨》

对老北京来说,有两缕声音最梦牵魂绕:鸽哨与空竹。

安静的年代,无论串胡同,还是伫庭院,只要稍留神,耳朵里就会飘入它们。二者的音容又近乎姊妹:嗡嗡嘤嘤、央央琅琅,如梦如幻、清越绵长……不同的是,一个在高处疾掠,一个于低空徊荡。

尤其鸽哨,乃皇城根最大牌的嗓子。没有它,没了这动静,京城的空气便仿佛睡着了,丢了魂儿……

如今的北京,鸽哨难觅了。

大家很少再集体仰望什么,天上的那件事——那件最美妙的事,那群滑着弧线、溜冰似的翅膀,那群雨点般的精灵,不见了。

天寂寞了,云枯瘦了。即使晴空,因没有翅膀和音符,也像白痴。

奥运前夕,北京广播电台灌了一张CD:《听,北京的声音,2008秒》。

雕刻市井之声,描画古都音容,这是个很童话的创意。据说最费周折的是录鸽哨,起初难觅鸽人,他们仿佛蒸发了,不知被高楼大厦撵到了何处,总算找到了一户,但环境太嘈,车水马龙,根本没法录。末了,遇上了在宋庆龄故居做义工的郑永祯,郑师傅酷爱鸽子,退休后主动来这里驯鸽,其弟则擅长配哨,可谓珠联璧合。谁知,又遇上个大麻烦,附近住着位高官,嫌闹腾,不让鸽子带哨上天,要择时机……

郑师傅还做了件有意义的事,一件大事:帮王世襄养鸽子。

世襄先生是个最好介绍又最难定义的人。往复杂了说,乃文物家、史学家、民俗家、美食家、收藏家、鉴赏家;朝简单了说,就是个一辈子爱玩、懂玩、玩透了的老小孩。而所有玩习中,畜鸽听哨为至爱,他甚至编著了《北京鸽哨》《明代鸽经·清宫鸽谱》等鸽书,将鸽哨的源流、制式、造法、音效一一详解。

先生戏称自己乃“吃剩饭,踩狗屎”之辈,何出此言呢?“过去养鸽子的人,对鸽子就像待孩子。自个吃饭不好好吃,扒两口剩饭就去喂鸽放鸽。他们还有个习惯,一出门不往地上看,却往天上瞅,常常踩狗屎。”

鸽哨声声的年代,老北京人都有翘首的习惯,想必那会儿,驼背也少吧。据说,梅兰芳担心眼皮耷拉,曾专门养鸽子,或仰颈,或远眺,至晚年眼睛尚未变小。

王世襄回忆说:“过去几乎每条胡同上空都有两三盘鸽子在飞。悦耳的哨声,忽远忽近,琅琅不断。”养鸽行话多,圈内不叫养鸽,叫盘鸽。24只算一拨儿,要盘最少两拨儿,飞起来才好看。盘鸽至少早晚两次,若不勤飞,鸽身囤肉赘膘,就废了。

哨的制式和使用更讲究,按世襄的说法,有葫芦类、联筒类、星排类、星眼类……细分又有三联、五联、十三星、十一眼、双鬼连环、众星捧月……编排不同,绑式不同,音色音律各异。据传从商代起,即有人畜鸽了,而对制哨名家的记载,约始于两百年前。

应该说,正是鸽和哨,排遣了天空的寂寞。

我最早对鸽哨的印象,来自电影,尤以北京、西安为背景的片子,它几乎是故事开场的第一声,又总和钟鼓楼、四合院配一起,想必在导演看来,鸽哨亦是生活空间的必需元素罢。后来我才知,其实影视里的鸽哨,全部是音效合成,或者说口技,真实的鸽哨很难采集,因为录音师在地面,嘈声加上建筑的反射音,录了也没法用,只能进音棚伪造。

世襄老人曾言一笑话,说他看电视,好像央视某节目片头:“升国旗,多么庄严,接着是壮丽山河、长城。随后从老远飞过来鸽子,等近了一看,啊,怎么是那种叫‘落地王’的西洋肉鸽啊!”

老人钟爱的是中华观赏鸽。

原来,担负鸽阵和佩哨任务的并非普通鸽子,而是观赏鸽。信鸽耐力好,适于马拉松长途,却不会技巧飞。而广场鸽、庆典鸽和媒体画面中的鸽子,多是无飞翔天赋的肉鸽,在鸽人眼里,属“盘”不起来的阿斗,只能滥竽充数、遮人耳目。中国民间曾孕育过400多种观赏鸽,像黑点子、紫点子、老虎帽、灰玉翅、黑玉翅、紫玉翅、铁翅鸟、铜翅鸟、斑点灰、勾眼灰……体态和鸽名一样俊美。经过“除旧”“文革”和大规模城市改造,还剩多少,无人知底了。

据说,世襄晚年最大的遗憾,即没地儿畜鸽。所以,他将此事托付给郑师傅和名人故居的一个旮旯,并寄望北京奥运会上,腾空而起的是中华观赏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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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子府贴出告示:现征一名才貌双全,又懂得见风使舵,趋炎附势,见利忘义,过河折桥,见缝插针,刁钻圆滑的王妃。当然,当皇帝最之疼爱的秦王世子墨卿将这告示贴出之时,白家的二小姐,京城之中才貌双全,又懂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白荷,轻轻一笑,信手揭下了告示,带着丫环离开。白苒啃着手中的半个馒头,脸上的半片红斑大火亮的照耀下,显得非常之狰狞,她漫不经心地给炉灶里添着柴,突然出现在她眼前的是十几年没见过面的亲爹,他爹扔给她一件白荷穿剩下的衣裳说是参加选妃,白苒急匆匆地跑后院的小水沟子里洗洗干净,屁巅屁巅地跟着白荷的轿子后面去了秦王府。第一轮,比貌。白荷:丹唇素齿,翠彩蛾眉白苒:唇色朱樱,红斑半脸第二轮,比才。白荷:吹箫引凤,技压群芳。白苒:清喉娇啭,唱死王臣。第三轮,比德。白荷:风华绝代,惊世奇才。白苒:疯花绝色,惊天动地一场一场比下来,太傅老眼晕花,脑袋被门拍过,淘汰才女一个又一个,偏偏留下了白家二女。暗处,墨卿薄唇轻扬,浅道:“有意思。”小厮:“爷说的是谁有意思?”最后一轮,世子亲自出马,题目,比胆!白荷自认从小随父管家,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就是皇上太后来了,她也敢正视,倒是白苒…白苒从小亲娘不在,亲爹不闻,天天窝在厨房里随着丫环奴才生火。她胆儿小,忒小了,想退缩,被白家亲爹一个眼神瞪了回去,不敢反驳。不过…小厮回报:“爷,您养兽园的那两只白虎不见了。”墨卿脸色微变,策马狂奔而去,看到的是皑皑白雪之半点火光,肉香四溢,引人口水。王爷青筋暴露,咬牙切齿,双拳紧握,淡定,淡定…“姑娘可否赏在下一块肉吃?”温润而雅,丰神如玉。素手一指,雪地里还有一只刚刚剥了皮血淋淋的虎身:“随便拿,不用客气,反正我吃不完的,也是用来喂狗。”侍卫回报:“爷,太子殿下被人扒光吊在皇城门口…”…白家大小姐,人前是唯唯诺诺,又不受人待见的丑丫头,人后却是做事凌厉风行,毫不拖泥带水暗阁女主人。前一刻,她还跪在白家老爹面前嗑头,下一刻,白家老爹为了那十万两的订单,舍命地在她的面前嗑头,让她情何以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妖孽高出十万丈。墨卿世子,人前是嚣张跋扈:横行霸道被皇帝宠坏又恶名昭彰皇子,而背地里呢…P:见财忘义是会的,趋炎附势是会的,扮猪吃老虎经常干啊,抢个财,劫个色,当然也是偶尔做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