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孩的死,给我很大的震撼,震撼的不是自己干掉自己这件事本身,而是她死的理由。她在遗书上说:病痛她能忍受,不能忍受的是服用激素而使自己的形象被糟蹋,她爱自己的形象胜过爱生命。我觉得她活得比我有价值,起码她心目中有比生命更值得尊重的东西,而我呢,除了命,就不知道再有什么可以珍惜了。
也许,我真该去信仰一点啥,才对。
不知道拿爱情作为信仰,算不算一种理想和抱负。不管算不算,反正在翩翩第三次来医院的时候,我们双双落入了情网。我吻她时,她说:我们都不是随便的人吧。我说,我们随便起来不是人。她就狠狠地咬了我舌头一下。那个吻,我恐怕一辈子都忘不了,一直吻到两个人都跟支气管炎患者一样哮喘起来为止。
事后,我们两个为是谁先吻的对方争辩了很久,始终没个结果。我恍惚记得她进屋来就问我,她有什么变化没有,我说没有,她说你再仔细看看,我就又仔细地看了看她绯红的小脸,好像一朵盛开的玫瑰一般,等她揭开谜底说她的变化是她把她的牙箍摘掉的时候,我们已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那时候的她,薄薄的唇线分明的嘴唇和光滑得几近于透明的颧骨显得是那么年轻,而我,既不是青年,也不是中年,我的年纪正好介乎于两者之间,遗憾的是,两者又都不肯接受我,倒叫我没了归属感。她告诉我说她不是处女了。我说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处女。这句话,竟像点燃了导火索的炸药库,迸发出一股子末日降临的劲头来,直到我们弹尽粮绝才肯罢休。翩翩一边把散乱了的披肩长发梳好,一边说:我实在是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你看你,说是个病人,一场世纪大战下来居然连喘都不喘。我刚才确实毫无疲惫感,经她这么一提醒,马上就觉得气喘起来,心脏也加快了跳动的频率。
翩翩走了以后,她的影子仍然在我的面前晃来晃去,我甚至还想到了她左乳房上方的那颗星状的红痣。我的初恋情人的乳房上也有一颗痣,不过是另一只乳房另一个位置和另一种颜色。我跟她的乳房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是在她与我分手的一个月之后。那段时间,我几乎是一蹶不振,仿佛是谁用渣滓洞的电烙铁在灼着我的心,我天天都在想:死了算了,活着有什么意思。我也天天都在想:我要是死了,我的初恋情人会不会哭啊?她只要为我流一滴眼泪,我死得就值!可是当我的初恋情人突然出现在我的跟前的时候,我却表现得很快乐,我知道那是装出来的,我问她这么久不见,做什么去了,她说她是旅行结婚去了,接着又说,她一点也不开心,因为她觉得愧对我了。我非但没有表示任何不满,还真诚地向她祝贺,祝贺她新婚幸福。听我这么一说,她反倒哭了起来,不知怎么,哭着哭着,就扑到我的怀里……就在短兵相接的关键时刻,她忽然惊醒了,调整了一下五官的位置,匆匆地说:不,我们不能这样。我也冷静了,说了声对不起。她说:既然我结婚了,就不能让你单着,我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给你找一个好姑娘——只有你幸福了,我才能真正的感到幸福。我说:好啊,只要是你找来的,我都坦然接受。
大约在半个月之后,她当真给我带来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就是堇子。
我不知道为什么始终回避堇子,尤其是病了以后,许是她太要强了,而我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