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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忘川水(1)

当一个朋友死去

他回到你的体内再一次死亡。

他搜索着,直到找到你,

让你杀死他。

让我们注意——走路,

吃饭,谈天——

他的死亡。

他过去的一切已微不足道。

每个人都很清楚他的哀伤。

如今他死了,并且很少被提及。

他的名字遁去,无人留恋。

然而,他依旧在死后回来

因为只有在这儿我们才会想起他。

他哀求地试图引起我们注意。

我们不曾看到,也不愿意看到。

最后,他走开了,不再回来,

不会再回来,因为现在再没有人需要他了。

——聂鲁达《朋友回来》(陈黎 译)

§§§第一章

2004年10月11日。

宝马760开入长寿路第一小学,狭窄的门口进去是两排校舍,再往里才是大操场。校长早已恭候多时,拉开车门谦卑地说:“谷小姐,欢迎光临本校指导工作。”

谷秋莎挽着限量款包,穿着五厘米高跟鞋,好不容易下车站稳。校长陪伴她穿过曲径通幽的暗道,进入一片小院子,左边是幼儿园,右边是排老式民居,有茂盛的竹林与无花果树,想必男生们都喜欢进去捉迷藏。院里隐藏着三层高的教学楼,外墙是白色与浅蓝色,窗里传出小学生读课文的声音,她柔声问道:“我能去听一节课吗?”

校长带她走入三年级(2)班的教室,向大家介绍了贵宾身份,让老师继续上课。谷秋莎找到最后一排空位坐下,校长也毕恭毕敬坐在旁边。

黑板上只写着两个字——菊花。

谷秋莎本能地皱起眉头,旁边的校长也有些尴尬。

讲台上的老师在“菊花”下面写了几行字——

秋丛绕舍似陶家

遍绕篱边日渐斜

不是花中偏爱菊

此花开尽更无花

“请大家照着课文念一遍。”

谷秋莎正在想这是谁的诗呢?黑板上多了“元稹”两个字,老师高声说:“元稹,是唐朝的一位大诗人,字微之,洛阳人。他是北魏鲜卑族拓跋部的后裔。他与另一位大诗人白居易是好朋友,历史上叫他们二人为‘元白’,同为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著有《元氏长庆集》。”

因有校长及贵宾听课,这位女老师很是紧张,几乎照本宣科了一遍,为了让气氛轻松下来,急忙问道:“同学们,有谁知道这位大诗人?”

三年级的小学生,知道李白、杜甫都很正常,但说到元稹就属冷门了,下面鸦雀无声之际,校长也面露不快,心想这老师太糊涂了。

忽然,有只手臂高高举起,老师像被解围似的兴奋:“司望同学,请你回答!”

一个男孩站起来,座位比较靠后,谷秋莎正好看到他的侧脸——轮廓与五官颇为端正,两只眼睛并不是很大,感觉却是眉清目秀,是那种安静地坐着就能讨人喜欢的孩子,只是穿的衣服朴素廉价。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清亮悦耳的童声响起,整首诗背得一字不差,竟还带着唐诗才有的抑扬顿挫。

男孩没有停下来:“这首诗是元稹《离思五首》中的第四首,为悼念死去的妻子韦丛。元稹二十四岁时,只是个品级低微的小官员,迎娶了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小女儿。出身于名门贵族的韦丛,非但没有嫌弃贫寒的丈夫,反而勤俭持家,琴瑟和鸣。七年后,元稹已升任监察御史,韦丛却因病撒手人寰。悲痛之余,元稹写下数首悼亡诗,堪称千古名句。”

他说得头头是道,表情煞是严肃,仿佛亲眼所见。谷秋莎无论如何不敢相信,眼前男孩只有小学三年级,会不会知道有人要来听课,因此特别准备了一番呢?不过,她纯粹是心血来潮,不可能整栋楼六七个班级,都有人做了这种功课。而且,刚才每句话都如此自然,说明这孩子完全理解了这首诗,绝非死记硬背。

女老师也有些傻了,她都未必清楚这个典故,含糊地说:“哦!不错!”

“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元微之,就在他写下这首诗的当年,便在江陵纳了妾。不久又在成都认识了年长自己十一岁的名妓薛涛,也是诗文唱和传情。而元稹所写的《莺莺传》又称《会真记》,不过是为他年轻时的始乱终弃而辩白罢了,不想竟引发后世的《西厢记》。因此,他与亡妻韦丛的‘曾经沧海难为水’,也不过是走一条攀附权贵之家的捷径而已。”

整个教室寂静了,孩子们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老师也一知半解。

谷秋莎却像被刀子扎中心脏,极不自在地低下头,想象所有学生都在看自己。

“哦——司望同学请坐吧,我们继续说这首《菊花》。”

老师急于摆脱这一尴尬状况,颠三倒四地念起了教案。

下课铃声响起后,谷秋莎在校长耳边说:“我想跟那个孩子谈谈。”

教学楼下的院子里,老师把男孩带到了她面前。

他的个子瘦高,四肢长得颇为匀称,后背挺得笔直宛如站军姿,不像许多孩子因为打游戏的缘故,要么戴着厚厚的眼镜要么弯腰驼背。他生就一双精致的眼睛,是个白嫩的正太,唯独鬓角的汗毛颇重。面对校长与贵宾,目光从容镇定,有天然贵胄之气。

谷秋莎俯身问他:“同学,你的名字怎么写?”

“司令的司,眺望的望。”

“司望,我很喜欢你上课背的那首诗,我想知道你的诗词是从哪里学来的?”

“平常自己看书,还有百度。”

“你知道元稹还有著名的《遣悲怀三首》吗?”

“知道。”

男孩目不斜视,眸里的微澜让她心跳加快。

谷秋莎仍未打消怀疑,有必要再考验一下:“好,你能背出其中的任意一首吗?”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谷秋莎目瞪口呆地看着男孩,这是她能背诵的少数几首唐诗之一。

校长情不自禁地叫好,男孩不假思索地背了第二首:“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够了!”

男孩已念出《遣悲怀》第三首:“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最后那两句话,是谷秋莎与男孩异口同声而出的,居然还成了和声,她惊惧地后退一步。

“小朋友,你可知这‘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是什么意思?”

“夫妻埋入同一座坟墓,恐怕已是遥遥无期,如果还有来生,我们也难以重逢吧。”

自始至终,男孩脸上没任何表情,目光却不离谷秋莎双眼,带着难以察觉的成熟与冷漠。

谷秋莎深呼吸着,伸出一双纤手,抚摸男孩白皙的脸颊。他下意识地往后躲藏,又站定不动,任这女人的手在脸上游走。

上课铃声响起,她揉着男孩的鼻子说:“回答得真好!快去上课吧。”

司望和所有孩子一样蹦蹦跳跳上了楼梯,再也看不出刚才的老练。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九年前听说未婚夫的死讯,她翻出申明写给自己的信笺,其中就有他亲笔抄写的元稹的这首诗。

校长找来司望的班主任,问到这个男孩的情况,回答却是学习成绩中等,沉默寡言,上课时也不主动发言,从未觉得有过人之处。

“是否有家学渊源?”谷秋莎补充了一句,“比如父母是大学教授?”

“司望的爸爸是个普通工人,两年多前不知什么原因失踪了,他的妈妈在邮局做营业员,家庭层次不是很高。”

“谢谢,麻烦再帮我打听下他的情况,我想这样优秀的孩子,必须好好培养,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校长连连点头,把谷秋莎送上了车。沿街的户外广告墙上,是尔雅教育集团的大型喷绘,某个童星代言托出两行字——选择尔雅教育,选择你的人生。

她早就不是教育出版社的编辑了,而是全国排名前十的民营教育机构的总经理。几年前,父亲谷长龙从大学校长位置上退休,拿出毕生积蓄创办了尔雅教育集团。因为长久积攒的政府资源,公司在短短几年间突飞猛进,从出国语言学习到学龄前儿童教育甚至老年人培训班,购买与新建了数所私立中小学,囊括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各个阶段。从创业那天起,父亲就让谷秋莎辞职回来帮忙。今年,他因病不再兼任总经理,便让女儿继承这个位子。

一小时后,回到郊区的别墅。

谷秋莎脱掉高跟鞋,在梳妆台前卸去厚厚的妆容。镜子里是个三十四岁的女人,皮肤保养得很好,几乎没有皱纹与色斑,浓妆出门也还是仪态万千,至少在镜头前光彩照人,男女老少都会多看几眼。可惜无论如何装扮,再也不复当年青春,总想起二十五岁那年,即将成为新嫁娘的自己。

父亲出国开会去了,晚饭嘱咐菲佣做了些简单的菜,她独自在餐厅吃完,喝了小杯法国红酒,便进卧室看韩剧了。没多久,房门骤然被推开,进来一个男人。

他也是三十多岁,脸上没有半根胡子,额头上有块淡淡的青色印子,缓缓脱下西装与领带,一言不发走了出去。

谷秋莎早已习惯于这样的夜晚,对着丈夫的背影念出两个字:“废物!”

他叫路中岳。

§§§第二章

谷秋莎第一次见到申明,是在1993年深秋,有件事她从未告诉过申明——那天是她与前男友分手的日子。

那个男人是她的大学同学,人长得又高又帅,家庭背景也很显赫,大学刚毕业就开始谈婚论嫁了。然而,谷秋莎有个秘密,一直埋藏在心底不敢说出口,但这件事早晚都要被对方知道的——除非永远不结婚。

“有件事一直不敢说,希望不要因此而嫌弃我——在我的高二那年,有次肚子痛去医院,请了最好的妇科医生来检查,最后确诊为先天性不孕,就是说再怎么治疗也没用,不可能生孩子。但我仍然是正常的女人,不会因此影响夫妻生活,再说将来还可以去领养。”

话没说完,对方脸色便阴沉下来,直截了当提出分手。想嫁给他的女孩很多,也不乏名门闺秀,何必要娶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女人?至于领养孩子之类的想法,痴人说梦罢了。

谷秋莎的第一场恋爱就此结束,她抓着男友肩膀大哭一场,最终看着他扬长而去的背影。

那天下午,她失魂落魄地坐公交车回家,因此被偷了钱包,正巧遇上申明挺身而出,他还受了点轻伤。当她感激地看着这个男人,看着他近乎清澈的双眼,年轻干净的脸庞,以及说话间的羞涩与犹疑,刹那间像吃错了药,不可抑制地喜欢上了他。

申明是名校南明高中的语文老师,又是北大毕业的高才生。她常以出版社教材编辑身份去找他,讨论语文课本里一些细微的错误。从没听他提起过父母,而他常年住在学校宿舍,也引起谷秋莎的困惑。正当她要私底下托人打听,申明却主动说出了悲惨身世——七岁那年,他的父亲下药毒死了母亲,随后被判了死刑。他是由外婆领大的,家里也没有房子,自高中时代就一直住校。

谷秋莎明白了,以他的学历与素质,竟只能当个高中语文老师,就是因为出身的卑微。她的父亲是前教育局领导,现任大学校长,双方的家庭背景有天壤之别。

于是,在让申明知道未来岳父的身份之前,她先把自己身体的秘密说了出来……

“虽然,我一直很期待能与喜欢的女子结婚,然后生个可爱的孩子。不过,难道结婚就是为了生儿育女?假如,我真心愿意跟对方结婚,就应该包容她的所有缺陷——何况不能生孩子只是身体问题,与一个人的品德与素养有关吗?就像有的人高一些,有的人矮一些,不都是老天爷命中注定的吗?大不了去福利院领养个孩子回来嘛!”

最后一句话,申明说出了她憋在心里不敢讲的念头。

第二天,谷秋莎果断带着男朋友回家,申明才知道女朋友的爸爸竟是报纸上常提到的谷校长。父亲对他的印象出乎意料地好,两人聊得很愉快,尤其谈到教育改革问题时,申明大胆的想法获得了认可。

那是1994年的春天。

不久后的暑期,父亲把申明从南明高中借调到身边,做了三个月临时秘书。其间发生了一件事,让他更为器重这个未来女婿。

第二年,谷秋莎与申明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在父亲的授意下,市教育局领导找申明谈话,很快下达文件,将他从南明高中上调到教育局团委。他的前途已被内定,两年后将成为全市教育系统的团委书记,这是一个人能飞黄腾达的最快方法。

1995年,五月的最后几天,她发现申明愁眉不展,验收新房装修的过程中,总有心不在焉的感觉。谷秋莎问他出了什么事?他却强颜欢笑地说,或许只是高考临近压力太大。

她去南明高级中学打听了下,才听说申明与一个高三女生有师生恋,还有人传说他竟是个私生子——不敢相信会有这种事,她即将与这个男人结婚,早就摆过订婚的酒席,就连婚礼的请帖都发出去了,自己该如何面对?高考越发临近,带着毕业班的申明,几乎每晚都要给学生补课,就连周末也不能陪伴未婚妻,更让谷秋莎忧心忡忡。

他俩最后一次见面,是6月3日晚上,两人从新装修的房子出来,去电影院看了阿诺德·施瓦辛格的《真实的谎言》。

看完电影后谷秋莎问他:“你对我说过什么谎言?”

申明看着未婚妻的眼睛,沉默许久才说:“有人要害死我。”

他承认自己确实是私生子,七岁那年被妈妈杀死的男人,其实只是继父。十岁那年,他在户口簿上改姓为申,就是他亲生父亲的姓。从一出生他就背负着耻辱与原罪,只能对未婚妻及岳父隐瞒。

至于,跟女学生发生暧昧关系,申明矢口否认并指天发誓。

谷秋莎表面上相信了他的话,回家却彻夜难眠——打心底里感到不公,自己对这个男人坦诚相待,掏心掏肺地对他好,说出了谁都不能知道的秘密……申明却欺骗了她,隐瞒自己是私生子的真相,直到南明中学传遍了才说出来,能算是老实交代吗?

既然如此,他说自己与女学生是清白的,一定就是真话吗?

“不要相信任何人,哪怕是你最爱的人。”

这是他们的订婚仪式前,父亲悄悄在耳边说的一句话,算是给女儿出嫁前的最后忠告。

还不到三个月,居然一语成谶?

这一晚,谷秋莎几乎撕裂了床单。

两天之后,申明的高中同学路中岳找到她,说她的未婚夫在学校出事了,有个叫柳曼的高三女生死了,据说被人用毒药谋杀。申明的情况非常危险,昨晚有人看到他与这女生单独在一起,公安局正在申请搜查令,能否通过谷校长的关系帮忙?

谷秋莎当场把茶杯打翻掉下眼泪,她的第一反应不是要救出未婚夫,而是不断设想最危险的可能——他是杀人犯?他杀了有暧昧关系的女学生?因为不能让这个秘密被我知道?必须在结婚之前处理干净?

当晚,她接到申明打来的电话,却冷漠地拒绝与他见面,也没提醒他要检查一下房间。

再次辗转难眠,脑中不断回忆,从她与申明的第一次偶遇,再到第一顿晚餐,第一次约会,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第一次……

每个细节,都如一帧帧电影画面,宛在眼前,而他的面目越来越模糊——那只鼻子变得鹰钩起来,双目时而沉静时而暴怒。

他真的爱我吗?

因为我的父亲才接近我的吧?他有其他女人吗?那个高三女生?还是别的什么人?

而我呢?又是为什么才喜欢他?替我夺回钱包的缘分?他与小偷搏斗的勇气?像个男人那样在战斗?他深藏不露的各种才华?两年来坚持每周给我写的诗?他的眼神偶尔流露的、冷静从容又胸怀大志的气魄?

还是——我只是想要寻找一个愿意包容我的缺点,愿意为了我而放弃孩子,或去领养别人孩子的丈夫?

我真的爱他吗?

第二天,谷秋莎听说申明连夜被抓进公安局,警方在他的寝室里发现了杀人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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