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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人们才不管他的心思呢,嚯嚯嚯笑起来。他发现,这种笑好像不仅仅是因为小伙子的玩笑话引起的,似乎还别有深意。他读不懂,也觉得没趣,就离开人群,朝村子中心走去。在那里,他可以从一户姓江的人家借到需要的脱粒机。

江大伯的院落里铺满了麦秸,脱粒机显然前两天就工作过了,铝制的舌头上还沾着断裂的麦芒。男人正准备喊人,江大妈出来了,江大妈一看见他就说,你大伯正打算抽空去找你呢,你来得正好。言毕,江大妈拉着他的袖子进了屋。

整整两个时辰之后,男人脸青面黑地出来了,把脱粒机往肩上一扛,快步离去。

他一口气爬上山峁,没再给放蜂人打招呼,又奔下河沿。太阳一直没有出来,河水清而不亮,河风吹动,水面涌动着肋条似的波纹。男人把肩上的铁器砰的一声扔在地上,朝着河面狂暴地叫了一声。

回声在河面撞击,之后悄然沉没于水底。男人蹲在脱粒机身旁,抓扯自己的头发。

世间的每一个物种都需要反刍,包括人,只不过牛反刍的是自己吃下去的东西,人反刍的则是报纸上登载的或者道听途说的新闻;牛在反刍中获得安详,人在反刍中获得快乐——但前提是你不是新闻的主人公,如果你成了新闻的主人公,则往往是痛苦的。比如蹲在河边抓扯自己头发的男人,他太痛苦了,因为他听到的消息太可怕了。

江大伯说,村里十多天前就在传言,说那个跟男人住在一起的女人,是从城里来的逃犯!

她犯了什么罪,众说纷云,最骇人听闻的一种说法,是她杀了人——杀了她自己的丈夫!

初闻此言,男人竭力否认,以至于差点跟好心的江大伯一家吵了起来,可是现在,在无人的河边,他完全相信那是真的了。是啊,她一会儿说自己有男人,一会儿又说没有,而且,一个面容姣好的城里女人,为什么千里迢迢单身跑到这荒僻的地界里来?……男人记得,在那个不平凡的春日的傍晚,靠山的太阳小得如一粒蚕豆,霞光却血一般艳红,男人站在霞光里,能听到霞光簌簌飘落的声音,宛如秋风里的黄叶,这种声音使男人受不了,他几乎打算明天就离开河湾,搬回到村子里去住了,尽管他感到亲近的是鸟,是鱼,但到底说来,只有人才能消除他的寂寞。他重重地跺了一下脚,把一只刚刚钻出头来的土拨鼠吓回到洞里去了,他有些愧疚地朝堆积着稀松沙土的洞口望了望,就转过身来。

那一刻,她见到了疲惫的女人。

女人身上陌生的气质以及她好像马上就要倒下去的疲惫样子,都成了不可抵挡的魅力。

他有些惊惶地看了女人一眼。女人也看着他,女人的眼睛大得像两汪湖泊,但这两汪湖泊不是回应他的目光,而是受尊严的驱使对他的渺视,或者不屑。他受了深深的伤害,大踏步走过去,拦腰抱起了女人。

他占有了她。不管找出多少条冠冕堂皇的理由,这种占有也是不体面的,是罪恶的。他等待着女人给予他的任何形式的发落。奇怪的是,女人不仅没有挣扎,事后还表示,她要留下来,跟着他。

这不是一个他所熟悉的乡间女人,当他把女人搂抱于怀的时候就感觉到了,一个月之后,女人终于承认,她的故乡在城市,但说她之所以来这里,完全是因为对大自然的痴迷。

对此他并不相信。对陌生的事物,他总是保持着警惕,要不然,他就不会离群索居了。可要命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被征服的不是女人而是他自己。他爱上了她,到现在,他已经完全离不开她。

离不开一个杀死了自己丈夫的女人?……

云越积越厚,天幕低垂,对河洄水荡里的几棵松树,被压得更斜了,好像整个天空的重量都全靠它们支撑似的。男人把手从头发里抽出来,用指头在布满草根的润湿沙土上画来画去。他在画一个人形。一个男人的样子。女人的丈夫到底长得什么模样?女人为什么要杀了他?他希望在指头创造出的神秘符号里找到答案。

一只棕红色的、壳上生满青苔的螃蟹,静伏在离他两三米远的地方,蛮有兴致地研究着沙土上的符号。看了十多分钟,自知无法看懂,就掉转方向,几步之后,咚的一声跨进了水里。

螃蟹制造出的动静没有影响男人,他画了又抹,抹了又画。遗憾的是,他从来没去过城市,他对城市的生活一无所知,对城市的男人也一无所知,他无法找到答案!

女人早已起床了。男人扛着机器进屋的时候,她正在火堂里翻烤红薯。这是他们的早点。这样的早点男人吃了十余年。见了男人,女人忙跑过来帮他放机器,可是男人自己放下来了。女人在他汗巴巴的脸上亲了一口,娇声娇气地说,去这么久,我以为你跑了,不要我了。

这里是我的家,我能往哪里跑?

女人的脸上有两道对称而上翘的黑迹,是不小心让熄了火的木炭划上去的,她早已从盛满水的木桶里看到了这两道黑迹,之所以没擦,就是希望男人见识一下她那调皮而可爱的样子。但男人根本没注意,而是阴沉着脸,去墙角找出了一个塑料壶。塑料壶本来是白色,可几年前就变成蜡黄蜡黄的了,看不出里面装些什么。男人摇了摇,壶壁发出咣当咣当的响声,气味趁机溜了出来。那是柴油。

柴油已经很少了,无法带动机器把麦粒脱完。男人将壶放回了原处。

女人默默地看着男人。当男人直起腰来的时候,她从背后抱住了他。人家刚说要永远陪你,你就不高兴了?男人没回话,也没转过身来,只是摩挲着女人的手。这双手是如此柔弱,左手的无名指还有戴过戒指的鲜明印迹,它们怎么可能举刀杀人?他把女人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挑出来,一根一根地捏拿。女人被他弄痛了,叫着说,你干什么呀,像剥洋葱似的。

男人这才转过身,把女人的下巴往上一捧,正色道,你昨晚做梦了吗?

做梦?没有。女人摇着头说。

我以为你又梦到他找来了。

女人眼神愣了一下,说,他找不来的,他找来了我也不会跟他走。

这么说,你没梦到他?

我已经决定要留下来,所以我睡得很踏实。我半分钟的梦也没做。

我怎么听到你在梦里叫一个男人的名字?

女人哈哈大笑起来,你以为我是孩子?说罢,女人用尖削的手指点了一下男人的额头。

男人放开她,觉得自己很卑鄙。

女人从火堂里掏出一只硕大的红薯,熟练地在地上拍去灰土,红薯便露出金黄色的皮。要是往常,男人会把发烫的红薯在手掌里倒来倒去,等温度合适的时候,他会将皮剥开,放进一只碗里,看着女人香喷喷地吃下去。可今天他没这样做,他说,你吃吧,柴油不够,我想去镇上提点儿回来。

总得吃了东西再去吧。

不用了,我一点儿也不饿。说着,男人已把塑料壶拿到手里了。

女人没有阻拦,只是倚在门框上,看着他踏上草地,消失在远处一排洋槐的背后。过了几分钟,女人走出来,站在屋前一撮隆起来的土块顶端,目光溯水而上。男人的身影在河岸的树木和杂草间时隐时显,当那身影变成了一个小黑点,再由小黑点变成一片苍茫的时候,女人才进了屋,怔怔地剥烤红薯吃。

男人的步子很仓促,也很凌乱,本来一步就可以迈过的一条沟,他却绕来绕去,老半天那条沟还横在面前。这影响了他的速度,短短十三里路程,平时只要四十来分钟,今天却走了一个半小时,到镇上的时候,最懒散的居民都已吃过午饭了。

集镇上热闹非凡,前后两条青石板街都被压断了,只是偶尔露出一块光溜溜的石面。这时候,男人才想起今天恰逢赶集的日子。他一路上没碰到一个人,不知道街上的人都是从哪个方向涌来的,更不知道他们到街上来干什么。男人当然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买柴油只是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他的真正目的,是来探听有关女人的消息。如果女人真的是逃犯,街上显眼的地方一定张贴着她的照片吧?前两年,有好几次,男人都在兽防站的墙壁上看到抓捕逃犯的通辑令,通辑令的上方都有一张犯罪嫌疑人的头像。

兽防站在前街的东头,也就是男人去的方向。他走到那油漆斑剥的门外,做出无所事事的样子,从上看到下,又从左看到右,凡是贴有纸片的地方,他都走近了仔细瞅,尤其是那些被风或人撕去只留下一两个字的纸片,他特别留意,把剩下的几个字像钉子一样扎进脑子,再慢慢补充那被撕去的部分。为此,他费了不下一个时辰,可他发现,那些东西不是猪牛的饲料广告,就是手到病除的巫医妄语。

他朝前走去。前面除了绵延两三里的临时摊点,还有一座百货商场,有一所学校,有镇政府大楼,这三处地方都可能张贴通辑令。百货商场的外墙是红色瓷砖嵌成的,两层楼房片纸不存;学校外有一条长长的围墙,男人从这头走到那头,除了用一米见方的字书写着那条“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著名语录,也不见别的东西;镇政府也用瓷砖嵌了外墙,只不过是白色,男人几乎放弃了去那里察看的打算。他怕。可一种奇怪的心思诱惑着他,使他一步一步挤过人群,向那里挪近。

远远地,他就看到了一张通辑令!

上面写些什么还看不清楚,但那长方形的纸,那打印出来的字……特别是那个人头,明明白白就是跟他同居的女人的,连发型也是她刚来时的样子!……

男人没往前走,而是左顾右盼,以近乎乞求的目光察看他身边每一个人的脸色。他在乞求什么?他说不出来。其实没有人注意他,可在他看来,街上的每一个人都认出了他,每一个人都知道跟他在一起的女人,是一个通辑犯。他受不了这种猜疑,从人群中退出来,靠在路边一棵白果树上。他的高个子可以帮助他方便地看人们的脸。但一个大男人提着塑料壶长久地站立着,总会引起注目的,于是他蹲下来,做出专心等人的样子。

老天爷呀……男人在心里这么叫了一声,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垮掉了。

这时候,他才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是多么爱那个女人!

他是背向镇政府大楼的,之所以如此,是他不敢面对。但又不能不面对。至多间隔半分钟,他就把脖子扭过去,看是否有人去关心那张长方形的纸。整整两个时辰都没有人去看一眼,这让他放心,让他感激他根本就不认识的乡民们。

只要没人去看,人们就不会注意到被通辑的是谁,就不会把他心爱的女人抓走。

可是,既然明明白白地贴着一张纸,怎么会没有人去看呢?迟早会有人去看的。男人的心里产生了一个计划:他要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去把那张纸撕掉!

然而,事情的变化总是比计划要快,就在男人捕捉时机的时候,有几个戴着墨镜的年轻小伙走到了那面墙前,指指点点地看那张通辑令,其中一个还把墨镜取下来,仿佛要仔细辨认清楚。男人依稀记得,这几个家伙都曾带着威力巨大的双筒猎枪,去他居住的那片河湾打兔子、锦鸡和那些在银妆素裹的雪天里才偶尔现身的红尾巴狐狸。男人从不猎取这些东西,特别是锦鸡和狐狸,锦鸡太美了,狐狸同样很美,狐狸在乾坤一统的雪雾中是至纯至洁的漂泊者,何况它们的尾巴上还能够发出紫罗兰一样的香气,何况它们的数目越来越少!大概是前年春天,男人正在岗上的林子里砍烧柴,看到几个年轻人走过来,把枪口瞄准了一只翅膀上托着露珠的锦鸡,他大声制止了,而且朝锦鸡栖身的桐子树上扔了一枚土块,把它赶出了危险地带。为此,年轻人跟他吵了起来,好像就是取下墨镜的那位,提出要拿拳头收拾他,听到这话,男人顺手拾了一根碗口粗的栎树棒,在膝盖上一顶,栎树发出痛苦的叫声,断裂了。这一带的人谁都知道,栎树质地坚硬,农人家的犁铧、擀面棒、打狗棒,都用栎树做成。年轻人见状,没敢上前,骂骂咧咧地去了。

去年和今年他们没去那一带打猎,因为双筒猎枪已被集体搜缴。可不能担保他们永远不去,双筒猎枪被搜缴了,却没禁止用高压气枪。用高压气枪打灰雀和竹鸡比双筒猎枪威力还大,因为它准星好,而那片河湾的灰雀和竹鸡是两个最兴旺的家族。如果他们认准了通辑令上的头像,之后又去河湾看到了女人……男人不敢想下去。

有了一个人看,必然招引更多的人。一堆山羊屎也能激发人们的好奇心,更不要说一个女通辑犯。镇政府门外围了许许多多的男女老少,面积不大的土坝上扎满了肥肥瘦瘦的人腿。他们一边看一边议论,种种声音搅和在一起,因而不再具有意义,男人也无法听清。哪怕是一个人用喇叭喊他也听不清的,他太绝望了。他转过身去,带着可怜的神情乞求老天爷让那群人赶快离开。可老天爷并没理会他。他无可奈何,只得退一步想了:哪怕有成千上万的人看也不可怕,关键是不能有河湾那边的村里人。

村里人好像听到他召唤似的,立即就在人群中出现了。那是与江大伯住得很近的一个高高壮壮的汉子,这家伙虽然高壮,舌头却比婆娘的还要柔弱。他倾了脖子瞄了一眼,做出“我早就知道了”的神情,张嘴说了句什么,就离去了。

他说的什么呢?他是不是说:哼,这女人,藏在我们村西那片河湾里呢,正跟一个光棍男人快活呢!

男人觉得完了,他还没赶回去,民警可能就抢在他前面把女人抓走了。

他想站起来,可他的骨头仿佛变成白果树的根,跟树连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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