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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有两个伯伯,但我只有一个婶婶。

小时候,我觉得这很没道理,所以当旧历1974年年关第一次跟着爸爸回到云霄县烟霞老家时,我屋前屋后地转,希望能转出个答案来,可是我很失望。

我正站在院子里望着三间烧得只剩后墙的房子发呆,忽听得身后动静不对,回头一看,我的妈呀,一只母灰鹅率领一群浑身青毛的小灰鹅正拉开架势把脖子挺作长枪,紧紧贴着地面一齐向着我的臀部冲杀过来,院子里烟尘滚滚。该母灰鹅体积庞大,正经走路时个子肯定比我高上一大截,它的脑袋像狮子,凶猛,不讲待客之道,如青春期的王朔,军用书包里装着板砖。我撒腿就跑,可台阶太高,我要上去必须连滚带爬,肯定无法维持天才儿童的正面形象,不由得暗暗叫苦。就这时,腋下一紧,身子一轻,我飘到了台阶上,急得灰鹅们在台阶下跳着脚叫骂不止。听到头顶传来一阵笑声,我挺胸昂头,头上是一张笑脸,有点像瓜子,眼角有些皱纹,额头挂着汗珠,短发,年纪比妈妈略大一点,身旁丢着一把锄头。她说:“哈哈,大呆。哈哈,大呆!我是谁?”

她知道我的外号叫大呆?我不假思索:“二婶!”

果然是二婶。

为什么没有大婶?这得从我大伯说起。

大伯出生于1917年,大二伯12岁,大我爸14岁。他一生放荡,士、农、工、商,一事无成,吃、喝、玩、乐,无一不精,性格喜怒无常阴晴不定,说翻脸就翻脸,连村里最不讲道理的流氓都怕他――烟霞是个大村落,有七百多年的历史,盘根错节,传统文化氛围浓厚,宗族势力庞大,流氓可都上了档次,连县委领导都不敢来惹。大家都叫他“魔神”,“魔神”就是疯子,不过他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经常叼着酒瓶嘴偷笑。年纪大了后,大家改叫他“老魔”,叫着叫着成了“老毛”,态度皆恭敬,他也不谦让,俨然一副领袖的模样。说来也是,他童年时正值我堂伯方昌禄在云霄开展地下革命,他经常给地下党领导人送饭送信,比地下党的特派员还忙碌,应该可以算是一个“老革命工作者”了,所以在受尽苦难之后摆点姿态怎么说也合情合理的。

1934年9月,我堂伯方昌禄被县长黄绍镐率领保安大队剿杀于烟霞家中。虽然我家的房子被黄县长放火烧掉了三间,但架子还是没散,大伯也依自然规律长成了一个翩翩美少年,整日白衣白裤白鞋子,俨然一个白马王子,气势一点也不输给青年时期的张学良。他不去上学,整日呆在烟霞南门的一家小卖部帮人坐店,分毫不取,到了吃饭时间也舍不得回家。他爱上了南门一个外号“大眼”的姑娘。“大眼”眼睛很大,长得比第一茬水葱还水灵,不用掐都可以冒出水来,两个人放在一起,绝对是一双璧人,也叫金童玉女。“大眼”当然也爱他。很快,两个小青年就如胶似漆了,一心想学男女兔子,时时刻刻挨在一起。

烟霞是个传统文化氛围极端浓厚的地方,其中一条传统是“本村不得通婚”,违者打死不偿命,岂能容许两个年轻人如此轻视传统的力量。“大眼”的亲属把一切看在眼里,偷偷地咬牙。春天来了,两条年青的生命再也按抑不住了,在一个月朗星稀暗香浮动的夜里,提着心开始体会生命的美好。这时,门被撞开了。“大眼”的亲属大喊:“通奸!”麻绳捆起,吊到屋梁上,抽,打,仿佛大伯是一只练功用的沙包,适合于沉到西门外的溪流里。白衣白鞋白裤子,被踩作了黑抹布。

消息传到我爷爷耳朵里,我爷爷再也扛不住了。三十多年前他大哥被他伯父逼得客死苏门答腊岛,那时他还是个少年,刚懂得一点愁滋味,尚且忍受得了;到1934年秋天他的侄儿方家长子方昌禄的头颅悬挂在县城经堂口示众时,作为一家之主,他心痛,自责,已经精神恍惚无法排遣,吸食上了鸦片;如今,他的亲生大儿子成了悬在屋梁下的人肉沙包。他再也承受不住了,疯了。他举着鸟铳,微笑着一扣扳机,把鸦片烟馆老板的手打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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