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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忠治和毛毛是她的丈夫和儿子。毛毛过年九岁,长得越来越像忠治。属于她的那部分现在是一点也看不出来了。

电话挂掉好一会,她还怔愣地望着斜对过的理发店。那里的电灯比别的都要亮,烫头发的机器像只章鱼。只有结婚那次她是被一个中学里的同学拉着去烫了头发。后来流行过把一侧的头发吹得翻上去,她也去吹过,不知谁想出来的,叫这种头飞机头,后来是买趟菜都会碰到几个吹得一模一样的,从那以后她就很少再去理发店了。她也不喜欢去KTV那种地方,更不要说酒吧了。闹哄哄的地方她都不喜欢,坐着坐着会气闷起来,别的一起去的越来越放得开,她依旧是老样子,就是跟着音乐摇头晃脑起来了,也不过是骗骗别人,自己是骗不了自己的,那么她真的宁肯呆在家里吗?肯定也不是。

这些也是不能跟忠治说的。他会说她想得太多了,所以她才烦恼。那么忠治,她想起他吃完晚饭往电视机跟前一坐的样子,真是什么都没有想吗?她抚着臂膊往回走,路灯底下那几个说话的人已经不在了,圆椎形的一团光静静的,两张少年的脸突然从昏暗里显出形来,一霎那的苍黄,灯染的,然而又是柔腻年轻的。

这一夜无论如何是难过的。她感觉自己的眉心又习惯性地蹙了起来。

门一开,先看见那两个居士,嘴里仍啵啵地念着,罩在她们自己点的香烛的烟雾里。她是从这里走出去的,却走错地方似的茫然失措起来。一只手斜刺里伸过来碰碰她,她吓得一激灵,再一看,却是余丽。

——肖箫?

叶小菊就坐在余丽旁边,她竟没认出来。一头头发全白了,头一抬,额头密密地挤出许多道皱纹。

她拖了张凳子坐过去,贴着她们。她们又低落声去讲话,她听着,鼻腔里忽儿钻进一股味道,像线香,屋子里本来不就是点着好多线香,但又比线香的气味要大一点。叶小菊在讲她丈夫老余,她渐渐闻出来,味道就是她身上来的。大概,这就是人老了的味道。

她往余丽那边靠了靠,恍惚地想,年轻时候的叶小菊不止一次拉着她外婆和妈妈的手跟她们说着她的打算。

——你们讲我担心的有没有道理?哪天我不在了,大马是要吃苦的呀,他那么老实。

叶小菊身板厚厚的很壮实,一张铜盆大脸,找不出一丝娇气。她好像也有过那么几个男人,除了丈夫之外的男人。这样的女人常被讥笑开“朝天工厂”的,是要被不开“朝天工厂”的人讥笑的。却很少有人讲叶小菊不好讲她开“朝开工厂”的。她是什么时候都一幅要强要得要命的样子,只有说到大马了,她才像个女人,说着便几乎要流下眼泪来了。胡小苗说她太傻,一个傻儿子值得这样稀奇的,有什么用。话传到叶小菊耳朵里,大家都以为叶小菊听到了肯定要不高兴,你胡小苗又是什么,不过是偷偷的在外面帮人家养私生儿子。但是叶小菊只叹着气说大马傻是的确傻的,胡小苗也没说错什么。

肖箫和叶小菊家的关系,追根溯源起来,其实是债主和借债人的关系。肖箫的外公失了业最穷的时候只有靠卖冰棍挣的钱养家,买米的钱不够了就去叶小菊那儿借钱。不管是外公还是外婆老起脸皮去叶小菊家里,叶小菊从来不让他们空着手回去。叶小菊借给他们钱也不写借条,她说有了你还给我,我收的,没有不还给我也没什么。没有还她钱的人想来不少,但也只能欠一次两次,欠多了再去借总是说不出口,那时候就只好去找黄德福了。大家服气叶小菊还是因为她借人的钱都是自己赚的省的。

——他老觉得我拿了他的,他有什么钱,你们知道从朝鲜战场上下来他被安排到了屠宰场,他杀了两个月猪发觉工资只有一点点,一气之下写了张大字报,贴到了屠宰场的墙上。第二天屠宰场的领导看见了,问是哪个人贴的,开始他也不想站出来,想想一个在朝鲜战场上立功的人连写个大字报也不敢承认又站了出来,说是他贴的。

叶小菊说着笑了。肖箫抱着膝盖静静地听着她讲。大马死了还不到一年,她想,叶小菊的头发真的全白了。叶小菊还在说,她说就是因为这张大字报老余被发配到郊区养鸭,一去就是十几年。

老余的确很多年住在那个像孤岛似的鸭场,很少回家里来。回来也不怎么出门,老是躺在床上,经常躺在床上的人是让人害怕的。

她记起她去过大马家一次,跟余丽,大马最小的妹妹一起去的。大马家的房子有两层,还有一个小天井,种着一棵丁香树。她跟着大马的妹妹小心翼翼地摸着黑漆漆的墙,踩着空空空作响的楼梯板上楼,心里羡慕得要命。她们上了二楼,门开着,望进去昏黑一团,她探着头往里看见一张床,床上罩着一顶长长的碰到地的旧帐子,也是昏黑一团。她不知道老余是不是躺在里面,忽儿不肯进去了,随便大马的妹妹怎么说都不肯再往里走一步,好像稍微近一点帐子里会钻出一个妖怪来,一时又舍不得走,就站在门口朝里面望。迎着门的墙上挂着一个很大的镜框,镜框里是一个穿着军装的很威武的男人,衣服上挂满了亮晶晶的东西。余丽说那个人就是她爸爸,他身上亮晶晶的是军功章。她不肯相信。老余是那么矮的一个人,站不直似的总是弯着一点腰,眼泡肿肿的,看什么都眯起眼睛,他尤其的喜欢看女人,而且还是漂亮的女人,他不躺在床上便多半是找女人去了,她的印象里老余不是个什么好人。她一边往楼下跑,一边说余丽你骗人,那怎么会是老余呢?我不会相信的。她回到家里也没有跟别人说,她就觉得是大马一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这么一张照片吓人的。

她到了应该读书的年纪妈妈跟爸爸便把她接回家去了。难得那么有说有笑,路过食品店,还给她买了块奶油蛋糕。那是她最喜欢的东西。她看见叶小菊追出来,追到门口,——肖箫,去了不要忘记这里啊?有空多回来啊?她点着头,慢吞吞地吮着蛋糕上雪白的奶油。以后,过寒暑假,她还是会去永嘉路,去那里吃一段时间现成饭。反正外婆天天要烧饭,舅舅阿姨都把放假在家的小孩送过来。家里孩子扎堆。她最大,是老大,却天生没有做老大的手腕,总盼望假期快点过去早点回家。她记得那个中午,妈妈前一天晚上就来了,要接她回去。外婆煮了一锅粽子,她正在吃,王德福来了。

门推开了。夹带着进来一阵冷风。真是王德福。依旧是那张面孔,滋滋润润的,被灯光烛光镀成了暗金色。

她只作不识,头低下去,看到他脚上的鞋。他的鞋真亮。鞋头比平常人的长出一截,刀尖一般。感觉那道眼光飘过来了,刚刚撞到她便飞快地移向了别处。到像前鞠了个躬,留了个白纸包。

大家恭维他客气,说他如今跟以前又不好比了,钱赚得越发多了,倒难得还有这份心,记得老邻居。

——没办法,我大概天生劳碌命,不像你们,有安生日子过。

线香里冲进来香水的味道。她仍旧曲着膝盖坐在小凳上。

——肖箫也回来了。呆几天?他说。目光一闪一闪地过来,随时要闪开去。

——明天就走,单位请不出假。她淡淡地答。

——你还在那儿上班?

——还在那儿。

——噢……

他点着头,然后,他跟屋里的每个人都点了个头。

她的手又飞快地叠了十几个元宝。

突然,余丽说,——咦?你在哪儿上班黄德福怎么知道?他到你那儿来过?

——来过。因为生意上的事来过一次。

事实上,他来过不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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