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热爱自己的小宇宙,沉迷于一呼一吸间生命的燃烧,此火为大,至于它是否微不足道,至于浩渺星汉之中发生了什么,对我又有什么所谓?我如此热爱自己的生命,因此,我也仇视对它的一切形式的漠视与戕害。在此,我愿意一千次地重复自己那看似有违常理的观点—假如你不珍视别人的生命,那不是因为你太爱自己了,只能说明你对自己的生命爱得还不够。
是否能把孩子的人生从你的自爱中剥离出来,是否可以更多地真正顾及孩子的感受?这取决于你对于人的敬畏程度。让我们凝眸人之生命,它是这本书中所有思考的基石。
关于生命创造的凝眸与敬畏
假如你不珍视别人的生命,那不是因为你太爱自己了,只能说明你对自己的生命爱得还不够。
我曾站在北川老城残破的牌楼前,如同停驻于生命的终点站。其时大地震已过去74小时,废墟间鲜有凄厉的呼救,到处是人体的腐臭,它不同于任何一种生理上难以忍受的味道,如幽灵般停滞在空气中逼视你,让人彻底绝望又无可逃遁。进入县城的必经之路上,堆满了横七竖八的尸体,它们大多被浅蓝或浅绿的塑料袋包裹(不知道为什么袋子是透明的),因此,死者肌肤的颜色不是单纯的苍白。生者默不做声地行进,他们必须像跨过凌乱的枕木一样,在尸袋之间艰难地寻找落脚点。某些时候,鞋子不可避免地碰到僵硬的肢体,我也并无惊惧。回忆这个场景的时候,我只是平静地想,人的生命,就这么被造物主一句招呼也不打地大规模收回了,此际,无所谓尊严与否,透明塑料袋就搞定了一切。
我曾硬着头皮阅读霍金的《时间简史》,必须承认,看不大懂,但敬畏总还是有的。我感受着常人思维难以理解的、时间空间皆无意义的浩瀚。那么,人类在这一切面前又算什么?连恒河里的一颗沙粒都算不上吧。
要是把命题交给一只显微镜来解说,就更没诗意了—所谓生命,只是一些以某种序列组合的细胞而已,微不足道,注定幻灭。
是的,这就是人,它始于一枚受精卵,终于一捧灰土。
看上去,我要抒发一个毫无新意的感慨:生命太卑微了。其实不然,恰恰是生命的卑微让我生发了另一句没新意的感慨:生命太神奇了。
记得一个印度哲人说过:“生命是某种不可能的事,它不应该存在却又存在着。”又好像某位中国作家说过,大千世界,无是常态,有是奇迹,而人类出现在地球上,是奇迹中的奇迹。
我们确实见证了奇迹。人类这个物种,创造了足以让自己迷失其中的科技迷宫,创造了超越现实维度的思想与艺术,或许,它也是所有生命体中唯一可以进行自我认知的种群。人类作为整体,体现着无尽渺小与无限伟大共存的悖论。
这悖论也适用于个体。每一个人那貌似轻飘的生命都是瑰丽的,奇绝的,独一无二的。
无需借助显微镜,仅仅凭自己的意念去凝视一枚受精卵吧,这外观像一只话梅、微小到肉眼无法捕捉的单细胞,里面居然饱含着生命的全部密码和程序。先是两枚细胞融合,成为了它,然后是间隔差不多12小时的不断分裂,分裂出来的细胞带上各自的使命继续分裂。DNA也随之不断复制,然后拆分。密码一一打开,它催动心脏跃动,催动语言表达,催动情窦萌发,也催动衰老与恐惧。这就是人生,在多则百十来年里,一个人可以自成一个宇宙。
我热爱自己的小宇宙,沉迷于一呼一吸间生命的燃烧,此火为大,至于它是否微不足道,至于浩渺星汉之中发生了什么,对我又有什么所谓?我如此热爱自己的生命,因此,我也仇视一切形式的对它的漠视与戕害。在此,我愿意一千次地重复自己那看似有违常理的观点—假如你不珍视别人的生命,那不是因为你太爱自己了,只能说明你对自己的生命爱得还不够。
每个个体生命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一个生命经由你而降临,它不该被视为你的财产,不该被视为你的作品,也不该被视为你生命的一部分;相互之间都无须感谢,你们仅仅是造物主安排的亲密伙伴。基于这样的认知,两代人之间的情感才不至于被玷污和扭曲,真正美好的代际关系才成为可能。
在我身边,经常发生这样的意外—某位朋友说自己还没想好要不要孩子,就怀上了,他们把这视为神的旨意。那意思,搞出小生命的不是一对饮食男女,而是上帝他老人家本人。我偶尔怀疑,他们所谓之意外、无心之失,也许是一种潜意识状态下的有意为之。
已故意大利传奇记者法拉奇,堪称史上最伟大的新闻人之一。她睥睨上帝、权力与世俗,在自己的事业里富有雄心与激情。法拉奇对爱情、婚姻持否定态度,但这并没有阻碍她对一个希腊男子产生短暂的好感。他们很快分开,法拉奇却颇为意外地发现,片刻的激情居然孕育了生命。
“我感到我掉进了一口深井,以致一切对我来说都显得那么恐惧、那么陌生。”法拉奇这样描述得知自己怀孕的那个夜晚,“我知道,这不是对其他事物的恐惧,因为我不在乎其他事物;这不是对上帝的恐惧,因为我不相信上帝;这也不是对痛苦的恐惧,因为我不畏惧痛苦。这是对你的恐惧,对突然把你从虚无中抛出、让你附着在我身上的这样一件事情的恐惧。”
那极其艰难的几个月里,法拉奇一路摇摆着。她写了一本《给一个未出生孩子的信》,记录自己的复杂体验。她的理智拒绝成为一个母亲,但是,她又对一个已经萌芽的生命体充满敬畏,无法拒绝。
法拉奇承受着因意外而来的巨大痛苦,与她相比,我对生命的敬畏方式恰恰相反:因为敬畏,所以拒绝。
如果像三十岁时那样,又要面对一个选择的机会,我还是会残忍地向新生命关闭大门。当然,产生的罪孽感或许要十倍于十多年前。
现在,我养成云雨之际必穿“雨衣”的习惯,嗯,一定是优质的;也会严格依照安全规程操作。之所以如此,为的是不把自己推到被迫选择的困境,也不让自己在懵懂状态下抓到“命中注定”这个借口。
为什么生我
拒绝出生,一个无效的抗议,却不会因其无效而显得可笑。
对于其他动物而言,无所谓什么繁衍意愿,生育只是它们的本能。人的问题就麻烦多了,按费孝通的说法,因为人可以干预交配—繁育的本能,所以生命延续必须依靠社会化的规范(生育制度)推动。比如在基督教国家,生养孩子被视作完成上帝交给的任务,而儒学国家的生育制度,是建立在孝道基础上的代际供养体系。除此之外,我想还有另一种普遍性的社会心理驱动力—人以生命的传承实现延续自身的心理安慰,对抗死亡恐惧。
我住的小区有一位女士,生养孩子的信念执著到可歌可泣的地步。她七次流产,最后那次甚为危险,据说血喷涌而出,溅到了墙上,连切盼孙辈的家人都劝她不要再生了。她不甘心,又尝试人工授精,仍未成功。这故事有着悲欣交集的续集,第八次怀孕之后,她终于遂了心愿,不久却查出自己罹患乳腺癌。医生说,与其多次流产的经历不无关系。
和这种执拗相对应的,是渐成规模的对生育权的放弃。现代社会,在东西方的许多国家,国民总体生育意愿低迷,人口甚至出现负增长,社会原有的生育制度面临失效的危险。它看似人类的自我背叛,实则是这个物种在行使对生命意义进行追问的特权。
为什么要生?不仅潜在的生育方有权提出质疑,我觉得潜在的被生育者同样有此权利。
如果将来有一个被定义为我的子女的人,指着我的鼻子问:你有什么权利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你有什么权利决定我接受这样的教育,接触这样的人群?我料定自己不会觉得这很无礼,因为我心里早已对这一刻恐惧无数次了。
恐惧的原因,是我无法回答这样的质问。
鲁迅举过一个例子:在戏剧家易卜生的作品《群鬼》里,欧士华因为父亲的不检点,先天染了病毒,后来卧于病榻,生活得毫无尊严。他又很爱母亲阿夫人,不忍让她辛劳服侍,便藏着吗啡,想等到发作的时候由侍女瑞琴帮他吃下,了结此生。可是瑞琴走了,于是他只好托母亲了。
欧士华:母亲,现在应该你帮我的忙了。
阿夫人:我吗?
欧士华:谁能及得上你。
阿夫人:我!你的母亲!
欧士华:正为那个。
阿夫人:我,生你的人!
欧士华:我不曾教你生我。并且给我的是一种什么日子?我不要他!你拿回去罢!
为什么生我,这样的疑问古今中外都有。在传播哲理的名著《苏菲的世界》里有这样一段:
她居然不知道自己是谁,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她也没有一点权利选择自己的长相,这不是太不合理了吗?
这些事情都是她不得不接受的。
也许她可以选择交什么朋友,但却不能选择自己要成为什么人。
她甚至不曾选择要做人。
中国古人王梵志写过一首诗叫《我昔未生时》:
我昔未生时,冥冥无所知。
天公强生我,生我复何为?
无衣使我寒,无食使我饥。
还你天公我,还我未生时。
2010年夏天,我在北京约了一位“父母皆祸害”小组的成员见面。此前,她在小组里发了一篇长文,表达对自己父母的怨恨。她可不是什么“80后”,是一位“80后”青年的母亲。姑且叫她梁女士吧。
梁女士一岁多的时候,父亲被打成右派,母亲为保持自己的革命血统,与之离异。母亲有着狂热的革命工作热情,疏于照顾孩子,却没有疏于打骂。她粗暴残忍,会用火钳打破孩子的头颅。家庭成了梁女士和她哥哥的噩梦,母亲为了防止他们逃走,把户口簿和粮证都锁了起来。
如今,梁女士的儿子都已长大成人了,她却还在追问自己来到人世的意义。她五十六岁了,仍有一种被人爱抚、被人关切的渴求,那是她童年缺失的东西,恐怕再也无法得到。于是,她总想结束自己“不该获得”的生命。在小组里,她为自己起的网名是“拒绝出生”。
拒绝出生,一个无效的抗议,却不会因其无效而显得可笑。
我自己这条命,曾在生与不生之间挣扎了许久,但并非人力所能掌控。母亲的一生,如同社会底层版的林黛玉,因体弱多病而敏感焦虑。我在娘胎里就命运多舛,陪她一起吃了不少药。情况糟糕的时候,母亲想放弃我,于是服用打胎药;没想到我那么顽强,没打下来,于是赶紧服用保胎丸。听陪护的姨妈描述,生产那一刻,我父亲还在外地出差。出生后,我被推进一间抢救室,妈妈被推进另一间,紧张的抢救同步进行,两条命最终勉强保住。
也许与在娘胎里的遭际有关,我一直发育迟缓,体质柔弱,小学的前三年,还要靠同学背着通过校门前的一小段斜坡。这条小命,几年后能在足球场上跟着同学瞎跑,确实是个奇迹。遭此不幸的我,倒也从未抱怨父母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疾病是难以预料的事情,况且孕育我的时候,恰是“文革”那种蛮荒年月,人们哪有可能深思生命的意义。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不至于厌世到对自己的母亲说出:你拿回去吧。但是,这并不构成人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行使生育权的理由。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只是生物之一种,繁衍无非本能。这样的说辞,有意无意间在遮蔽一个事实:人类具有社会性。
繁衍确为本能,但是,我没见哪种动植物与后代谈条件。一只王八不会对儿女说:小王八犊子(如果是兔子,它会说小兔崽子,以此类推),你因我而来,必须什么都听我的,将来还有义务赡养我。如你所知,人却会这么做,而且理直气壮。
哦,要生的时候你就强调人的动物性,向孩子要求顺从和回报的时候你就强调人的社会性,便宜都被你占了。
作为生命体,我知道有必要尊重它繁衍自身的规律和本能。不过我又贵为人类,有了更高级的思考和抉择的能力,这让我倾向于思考之后的结论。造物主始终缄默无语,我无从知道,今日这个自我失控的人类,是否违逆了他的本意。我愿替他做一次裁定,为生命的延续投下否决票。
此生多有迷茫
如此奔忙的意义何在,人们未必比蝼蚁知道得更多。
此生最恐怖的一段经历,发生在青少年时代。不记得那是多大年纪,只记得是睡在我家唯一一间屋子的唯一一张单人床上,想必哥哥已经去读大学了,那我也该上初中了。木板床上的我与父母同处一个屋顶之下,却想着注定截然不同的事情。
恐怖的想法几乎每晚都要光临。先是想到宇宙是什么,那时候已经接触到了宇宙始于大爆炸的学说,但完全无法信服。我就想,凡事都有边界,宇宙怎么可能是没边的呢?有边也不对啊,边的外面又是什么?由宇宙进而想到了生命与死亡。死是怎么一回事儿?其实我清楚死亡,只是拒绝接受。死,意味着你拥有的一切突然就都被剥夺了,最要命的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就如同落入某一个无边的黑夜,星月全无,不是另一段时间开始了,而是时间消失了。这样的想法,常常让我浑身战栗,无法入睡。
我相信多数人有着类似的青春期经历,都追问过生死的意义,我也相信,多数人除了害怕就是绝望,没找到什么答案。后来,这批青年虚长几岁,就活得现实甚至超现实起来。他们的逻辑是,想不明白就别想了,咱们还是苟且吧。我也跟着苟且了好多年,可还是不甘心啊—我未皈依宗教,信奉只有一世可活,难道连最最根本的问题都要放弃?
我曾站在北京最高楼宇—国贸三期的第八十层往下看,那是CBD的核心区,烈日无情烘烤着吃罢午餐的人群,无论是渺小程度、密集程度还是奔忙程度,你能想到的最恰切的喻体都是—蝼蚁。这个时候,我悲悯地认为,如此奔忙的意义何在,人们未必比蝼蚁知道得更多。
2010年世界杯期间,恰好值自己四十岁的生日,和几个伙伴在南非一家连锁海鲜馆美餐一顿,就算把生日过了。
与这个形式相比,更应该看重的是之前我送给自己的一份恢弘礼物,只不过外人很难体会它那空空如也的珍贵。
2009年秋天,我向供职的媒体辞职,如愿还给自己一个自由身,后来短期出来工作了一段,便重新开始赋闲生活。我推掉了几乎所有的稿约,在家做起“大长今”[1],烧烧菜,上上网,发发呆,并慢慢寻找阅读的乐趣(我已将之遗失太久了)。发动机还在空转,轮子们都消停下来。
赋闲的动机起初是这样的:我觉得需要缓冲和休整,尤其作为一个以文字为生的人,我厌倦了自己程式化的、痛苦的、不真实的表达,希望通过停笔和阅读,进入一种不那么做作的写作状态。这样的初衷,按他们职场人流行的说辞,好像叫“放空”。
在家待了几个月,放空这个物理过程还没完成,不期然先起了化学变化。我发现我很享受舒缓安宁的生活。有一句话叫岁月静好,是吧,在静好岁月里发生的奇妙转变,就是我感受到了自己(这是从未有过的)。偶尔还无意识地检讨一下人性,类似心理学上所说的内观。与此同时,我自然会思考一下我的过往。
上大学的时候,同学间喜欢拿“怀疑人生”撒娇,比如张恩超跟同学借半斤饭票没人搭理他,他就会说“我开始怀疑人生了”。时光停滞在2010年某一个夏虫鸣唱在树枝的时候,我倒是真的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了。我难以对它的虚荣和虚妄视若无睹了。
后来看到了作家李海鹏的一篇专栏,讲他赋闲在家,早晨回去即已坐在楼下的树荫里享受秋凉,并偶尔陷入冥思。“我开始把自己生活中最主要的部分看做悲剧。我也反问自己,这是不是矫情,或者中产阶级空虚症呢?可是答案是,不是。事情发生得非常自然,夏天的时候,没什么契机,突然‘叮’的一声,我就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的生活是不对的。这就像一条鱼跳出鱼缸看到了自己。”真是心有戚戚焉,我也听到了那“叮”的一声。
需要想的问题一点都不复杂,我只是问自己,以往的生活是不是你真正想要的?这么一问,居然就傻眼了。多么荒谬啊,活了四十年的性命,竟禁不住一句如此简单的追问。
好在我还如此年轻,其重要标志就是知迷途其未远,对既往错谬的态度是修正而非逃避。如果“不惑”之说并非妄言,我是不是该庆幸自己在上课铃响的一瞬间跑进了新课堂?
长久静思之后,我非但没觉得自己变得暮气沉沉,反而听到了生命重新萌动、拔节生长的清脆之声。在那些比现在更老的岁月,回想自我赠送的生日大礼,希望我会感到欣慰和温暖。
总有一个更好的自己在前方,时至今日,我仍忙于赶路,未敢停歇。我将继续追问生命的意义,也许穷其一生也没得到答案,我并不会因此而感到虚无。我也不准备把这个课题托付给任何神灵的指引,生命是我的,且让我执迷下去吧。
当自己仍在迷茫与求索的长路上,我不认为有资格生养新生命。
凑合活着?那就算了
追究人这一辈子,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为重要的吗—是否喜欢活着,享受活着。
如前所述,我不确知活着的意义在什么地方,不过,我可以确认的是它与这些无关—官场、商场、职场上的功利心,或是由物欲攀比而满足的虚荣心,它们都来自灵魂深处的不安,与之相比,我宁愿认为那些醉生梦死的人更懂得珍惜生命。
在我周围,人们各自奔忙,在某些场合倒也会抽出宝贵时间感叹几句人生。在这类谈话中,我听到最多的就是:凑合活着呗。说这话的,有下岗职工,有公司白领,有街道大妈,也有小老板,什么阶层都有。一个人对人生满意与否,精气神儿上会泄露的,所以,我不认为他们都是以“凑合活着”瞎谦虚。
当然,把人生定调为“凑合活着”的人,也不乏小梦想小欢乐小满足。比如想由科员爬到科长的位置居然得逞了,觊觎邻家少妇欲与之偷腥最终成功了,想品尝一顿澳洲龙虾也遂了心愿。但少妇、龙虾再鲜香可口,也逆转不了他对人生总体上的颓废态度。
在社会生活的许多层面,及时行乐不幸被许多中国人奉为人生信条。我也大体信奉及时行乐,但“乐”是什么,总要仔细想想。如果仅仅满足于耳鼻喉舌的感官愉悦,我觉得和一只小狗没啥不同,作为人类,起码要比这个高级一点点啊。区别于感官体验的乐趣有很多,比如欣赏、创作,甚至发呆,大而化之,都属于智力活动的乐趣。无论如何,最高级动物与其他动物的区别,不该仅此而已:我们可以玩iPad,而它只能玩塑料骨棒。
追究人这一辈子,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为重要的吗—是否喜欢活着,享受活着。一个“凑合活着”的人,是否还适合把新人类推介到此种人生之中?
如果我参与创造了一个生命,他在世间溜达了几步,然后说自己只想凑合活着,我很想和他商量一下:咱别活了,一起拎着这副皮囊去给鳄鱼当宵夜算了。
酝酿本书之际,我已辞去在媒体的职务,成为专职宅男。放弃工作并非为了写书,因此赋闲也是没有期限的。不让谋生成为生活的主题,这是我想要的人生状态。
每天的生活内容都那么平常,无非是沏茶、烧菜、读书、写字,偶尔站在阳台上目睹秋雨淋湿梧桐,感冬寒渐近,叹落英缤纷。当我忙于生计时,这些事也偶尔为之,却少了如今的从容散淡。
史蒂夫·乔布斯告诉他的传记作者:“如果你坐下来静静观察,会发现自己的心灵有多么焦躁。如果你想平静下来,那情况只会更糟,但是时间久了总会平静下来,心里就会有空间让你聆听更加微妙的东西。”他说的是在印度修行七个月的感受,当我离职在家,努力凝神于内心,一年之后也有了类似的体验。
我住的小区有一个人造草皮球场,我经常绕着球场长跑。某个秋日的下午,一队武警喊着口号在场内跑圈,我慢悠悠地在场地外跑着。
绿茸茸的草皮上树影斑驳,牵牛花几乎爬到了球网上。跑着跑着,我闻到了一股菜肴的芬芳,是土豆炖豆角。说来奇怪,味道好像被胶条固定在空气中的某个狭窄段落,我每圈要跑上三百多步,只是在其中的七八步,我能闻到飘香的烧菜的味道。每次闻到的味道都有细微差别,我甚至分辨出了豆角和土豆在铁锅中由半生到熟烂的过程。我是一个东北人,它简直勾起了我的怀乡病。
士兵们踏响钢铁般的、整齐划一的步点,并没有打乱我散漫悠闲的节奏。就那么飘飘忽忽地,我跑了十五六圈。那天生发的感慨是,对于生活,我何曾这么敏感?如果暂时忽略外部环境,生活是多么容易满足啊。我如此享受此生,以至于要提醒自己别忘乎所以,免得刺激到别人。
我觉得,只有一个人在人世间活得很舒畅、很满足,才可能突然想起一件事—何不找谁分享一下如此美妙之人生?于是搞出孩子来,然后告诉他:嘿,我在这地方活得不赖,下面看你的了!
当然,这也可能导致另一结果,就是活得不赖的那个大人太投入、太欢畅了,没心思去想分享的事。而我恰好就是这么一个人,你们庸常人类所谓的自私者。
一位学者曾撰文指出,人生的首要任务在于自我实现,把希望转到下一代其实意味着逃避。中国人通常不重视自身发展,而转向对下一代“望子成龙”,结果形成多层次、低质量的恶性循环。
我身边不乏这样的朋友,他们觉得自己的生活僵住了,成长凝滞了,于是想,是不是有个孩子就可以将自己激活了。可惜,我甚少看到真正成功的例证。他们成为父母后,表面看上去生命被重新赋予了意义,其实生命并未鲜活起来,只是绑架了一个新生命,并把自己附着其上。
也曾见到太多更消极的家长: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只能寄望于孩子。OK,你把自己对美好人生的期待转嫁到孩子身上,有没有想过,孩子受了你的影响,长到你目前这把年纪的时候,也要生发出“我这辈子就这样了”的感慨来。
嘘,这是不能泄露的秘密
那个将成年人排斥在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那里是不是居住着每个孩子的守护天使?
按照成人的思维逻辑,一个生命最初的那段旅程无忧无虑,惬意非常。事实真的如此吗?
我愿意试图理解一个人与生俱来的不安与压抑。一个胎儿,由原本温暖、舒适的羊水中抽离,经历挤压的惊恐与痛苦,遭遇钳子般的大手。他感受到了重力,被光芒刺痛了眼睛,他拼命寻找乳头,却未必如愿。呈现在他视野里的,是一群巨型怪物—大人们—夸张的表情。
降生的恐惧已经很糟糕了,更可怕的是,新生命抵达的环境还那么粗俗蒙昧。孩子的语言表达总是落后于意识,于是他发出“前语言”方式的沟通信号,可惜父母已丧失了绝大部分的接收能力。那些巨型怪物,通常把小孩子(尤其新生儿)看做是一张白纸、一个空瓶子、一个智商与情商几乎为零的小物件,他们喜欢说“小孩子知道什么”。殊不知,孩子有其原初的世界,有情感、有欲求,面对那个世界,成人更显无知。比如,科学研究表明,儿童并非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没有性意识,性驱力广泛存在着。当然,它不是指那种局限于生殖器的性欲。性能量(利比多[2])的压抑,对应的是成人后的痛苦、焦躁、心理扭曲,临床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精神病可能发源于人的婴儿期。
在胎儿刚刚通过脐带与母体连接的时候,法拉奇就向胎儿发问:“告诉我,生命从何处开始?我乞求你告诉我:你的生命是否真的已经开始了?”
小孩子有他的表达,也有奇特的感知力。精神分析学家乔治·弗兰克尔通过大量临床实践发现,婴儿能在很大程度上感觉到母亲对他的利比多态度,对母亲的爱的质量极度敏感。我们难以知晓,除了母爱的质量,又有多少成年人心底的秘密,是骗不过孩子敏锐的感知力的?
玛丽娅·蒙台梭利的《童年的秘密》是一部儿童教育的经典,作者认为,一个人的个性特征是在他童年心灵的敏感和秘密时期形成的。在成人和儿童之间往往存在着一种潜意识的冲突,一个热爱儿童但又潜意识伤害他们的成人,将会给儿童留下一种内在的悲哀,这种悲哀其实正是成人自己错误的反映。有些儿童之所以不能正常地发育和成长,主要是因为受到成年人的忽视和压抑。正因为如此,父母和教师必须努力去了解尚未被自己认识的儿童,并把他从所有的障碍物中解放出来。
可是,了解又谈何容易,关于生命,我们实在是所知太少。
我的朋友张恩超曾是个很有才气的诗人,他的敏感、细腻的情怀快被现实耗尽的时候,又被出生不久、还不会说话的女儿唤起了。在一篇写给女儿的文章中,他记录了一次奇妙的体验,我不做任何赘言,摘录如下:
那个看不见的人,在我们身体的斜上方,我看不见,你看见了。
你和他说话,用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开始我以为你在和我说话,但你的眼睛并未看我。你盯着我们的斜上方,用含糊的语言和灵巧的眼神和他说话。
我确定你们在说话,每一句都不尽相同,有问有答。你露出开心的笑,下巴一扬一扬,这个表情我很熟悉,这是你对亲密的人示好的标志。
我顺着你目光的方向看,透过空气只看到了墙壁。
那斜上方隐藏着什么,我不知道,我感觉到神秘。
你和他说着说着,就睡着了,那笑容还在嘴边残留。
我想起前两天见到的朋友,我们聊孩子的话题。她说,握手,我家宝宝也是这样。我深信他看到了我们看不到的东西。
也许不是看到的啊,我们被迫说看见看不见,是拘泥于自己的认知。
我们有眼睛,所以能看到;我们有耳朵,所以能听到;我们有鼻子,所以能闻到;我们有嘴巴,所以能尝到。我们还有皮肤、骨骼和心灵,所以能感觉到。如果没有五官和感觉,人就将陷入一团黑暗和混沌,和其他的固体没有区别。那么,是不是除了五官和感觉外,还有能力,孩子有,而我们没有?
那个将成年人排斥在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是存在于现存世界之内,还是游离于这个世界之外?那里是不是居住着每个孩子的守护天使?
只有你的笑,在嘴边残留,像是在说,嘘,这是不能泄露的秘密。
注释
[1]大长今,韩国文化广播(MBC)电视台出品的长篇古装连续剧主人公,擅长烹饪。
[2]利比多(libido),精神分析术语。指一种与性本能有联系的潜在能量。最初提出“利比多”的学者弗洛伊德把它看做人的一切心理活动和行为的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