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20500000030

第30章 遗失作品本有错出版社理该赔付

1987年,郑某应某美术出版社(下称出版社)的约稿,翻译一本日文版书稿。出版社将该书列入年度出版计划,但双方并未订立该书的出版合同。1987年底郑某完成翻译工作,将书稿交付出版社出版。1988年8月,出版社将该译稿送印刷厂照排,完成了照排。根据原始施工底单估算中文译稿约为45600字。此后,该书一直未能出版。1992年6月,出版社在郑某追问下,给郑某出具了书面证明,说明该书因彩色图及色谱版印制技术问题,正在联系加工印制。1996年1月,应郑某的要求,出版社向某职称评委会致函称,郑某翻译的书稿经该社终审评定为具有出版水平,列入出版计划。但该书稿在付印过程中因工艺要求较高,辗转几家时造成遗失,致使书稿无法出版。

郑某认为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其财产权和人身权,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郑某诉称:其于1987年接受被告的约稿,并于当年完成翻译工作,交付被告。由于被告将原告手稿丢失,六年多来未能出版,致使原告未能行使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也使原告遭受很大的财产损失。请求法院根据《著作权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确认其对书稿的译著权并加以保护,同时判令出版社返还日文原版书及中文译稿,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5万元。

被告出版社辩称,该书的中文译稿系合作作品,另一作者是林某,最后校对者是郑某,故手稿应当在郑某处。未能出书的原因是由于印刷设备及技术方面的原因。郑某提供的由出版社开具的证明材料均系郑某骗取。根据照排清样的字数应是29000字。故请求依据《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及《书籍稿酬暂行规定》的规定,判令郑某不具有著作权,出版社愿支付郑某基本稿酬的50%的费用。另外被告丢失的日文原版书,被告已与该书所有者省图书馆商定,由被告向省图书馆赔偿,原告应负责本案部分诉讼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对该中文译稿享有著作权,该中文译本手稿本身作为知识产权的载体是一种物权,应按《民法通则》之规定予以折价赔偿。现没有证据证明中文译稿已被出版社归还给郑某,应认定日文原版书及中文译稿均被出版社丢失,出版社应负赔偿责任。中文译稿的字数应以施工底单估算的字数为宜。由于手稿丢失及出版社方面的原因,致使郑某在荣誉、精神上造成损害,经济上造成损失,综上,出版社应承担对郑某赔偿荣誉、精神、经济等损失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条,《著作权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四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之规定判决:

一、确认郑某对其翻译的中文译本《服装的色彩》的著作权,但郑某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二、出版社向郑某约稿的译著视为出版,出版社应赔偿郑某该译著第一次出版发行的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共计1701元;

三、出版社应赔偿郑某中文译著稿酬物权折价款18000元;

四、出版社应赔偿郑某荣誉、精神损失30000元;

五、出版社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返还郑某日文原版书;

六、以上二、三、四项出版社共赔偿郑某荣誉、精神等经济损失4970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本案诉讼费2000元,由被告负担。

出版社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对其翻译的手稿依法享有著作权。出版社在印刷过程中将该手稿丢失,造成该书无法出版,既违反了其与郑某出版该译著的约定,又侵害了郑某著作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使用权和取得报酬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同时也给郑某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对此出版社应承担赔偿责任。出版社主张该手稿核对清样时按其提供的照排清样字数依照有关规定偿付稿酬。原判对于手稿物权及郑某的精神损害赔偿部分计算赔偿金偏高,应予改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维持一审判决第(一)、(五)项;

二、撤销一审判决第(二)、(三)、(四)、(六)项;

三、出版社对不能履行郑某译著的手稿出版约定负有完全责任,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赔偿郑某各项损失人民币250952元。

本案是一起颇具疑难的新案件,涉及较多的法律和学术问题。二审改判之后,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对本案进行了深入的探索,提出了有见地的评析和见解意见:

关于对案件性质的认定。从本案的案由和处理结果上看,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案由是著作权纠纷, 为侵权纠纷案,可判决依据却是债不履行,属违约纠纷案。故在此有必要对该案的性质进行认定。在同类案件中,有人认为,当事人双方事先有出版约定,作品丢失后出版社无法履行出版约定,这完全符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属违约纠纷案件。但如果按违约来处理本案的话,那就应根据双方的出版约定,套用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来确定出版社的违约责任,并因此确定赔偿数额。这样一来,在约定之外的与出版无关的事,如物上请求权和精神损害赔偿均不在本案处理之列。否则将出现适用法律上的矛盾,即在违约案件中选用侵权的法律规范。如果不同时保护其他权益,这显然对作者不公平。

之所以会产生以上矛盾,正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出版约定,它使人们倾向从违约方面来考虑。如果换一个角度,从侵权责任方面来处理本案,其结果就大不一样。侵权必须有侵权行为,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和人身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是财产权和人身权等绝对权。这种绝对权要比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广泛得多。就本案而言,涉及的利益有著作权、物上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权等。所以,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来处理本案,出版社所应承担的责任有:丢失作品后对作者在著作权上的权益的赔偿责任,对作品载体手稿本身之灭失的赔偿责任,以及对作者精神上打击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作者的权益就能得到较充分的保护。那么,如何处理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呢?这可以运用民法理论中的责任竞合来解决。

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权利产生,并使这些权利之间发生冲突的现象。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同一行为事实在同一当事人之间,同时符合两种以上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并发生以同一给付为内容的请求,从而在法律上导致多种责任形式并存和相互冲突的现象。在本案中,丢失作品是一个法律事实,它既符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出版社的主观、客观债的不履行事实的发生,主、客观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同时,又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犯了作者获取报酬的权利等。这两种责任形式并存的局面是互相矛盾的,但又只能给付一次,所以就产生了责任竞合的现象。出现责任竞合现象后,处理的基本原则是,行为人不应承担双重责任,承担一种责任后,当事人的另一请求权就自然消失。权利人可选择对其有利的请求权进行诉讼。从本案看,郑某应该是选择了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诉讼。这样一来,郑某对出版社违约责任的请求权就自然消失了。

可见,从案由、当事人诉讼请求和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本案是个侵权案件。在侵权中,会造成两种损失,一是直接损失,一是间接损失。在本案中直接损失就是手稿的丢失,间接损失就是稿酬。在本案一审中,直接损失判了18000元(基于物权折旧),间接损失判了1701元(基本稿酬约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18000元的手稿物权折价款不知是怎样得出来的。手稿作为作品的载体本身并无很高价值,我们认为著作权的价值应主要体现在作品的本身上,而作为作品载体的纸、墨的物权折价应体现其原来的价值。一审认定手稿物权价值18000元显然太高,二审改判适当降低是正确的。

关于丢失手稿能否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律上没有充分的理由。在传统民法理论中,精神损害赔偿仅选用于人身权的侵权范畴,一般不适用于财产侵权。本案中,出版社丢失手稿的行为,仅对我们认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造成损害,并未造成著作权中人身权的侵害。对此,能否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著作权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其人身性,正是由于这种显著的人身性,往往给著作权人直接带来巨大的精神利益。所以,对精神权利的保护也就成了有关法律的一大功能,这显示出与一般民事权利的不同。另外,作品的手稿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物,它含有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凝聚着作者的辛勤汗水和智慧结晶。手稿丢失后,必然会给作者造成精神上的损失。所以,必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应根据丢失手稿对作者造成精神损害的大小而定。在这方面是因人而异的,有些人为此耗尽毕生精力,而有些人则没费多少工夫。对此,只要有充分的理由,且能足以起到对受害人的抚慰作用,判多少都是合理的。

同类推荐
  • 法学思与辩

    法学思与辩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本书收录了作者关于法学思辨文集。
  •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项成就都是经理人员的成就,每一项失败也都是经理人员的失败。中外企业的无数案例都证明了一个结论:经理人员的学习能力、知识视野、理想、献身精神和人格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成功。本系列丛书将为广大经理人搭建出走向成功的知识阶梯。本书为该系列丛书中的一本。本书分必备法律知识和合同写作范本与合同管理两篇,主要介绍了法律基本知识、合同法、金融法律知识、会计法、税法基本知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交易秩序法、价格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刑事法律知识、诉讼法、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法律、常用经济合同的概念与写作范本、合同管理等二十章内容。
  •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也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随着社会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律这个非常严肃的词语渐渐被所有人所重视。在一个法制社会中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如果不了解法律,在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全然不知,在遇到有争议的事情中不知所措,那我们真是有点悲哀。法制社会是运用法律来调整整个社会的发展,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了解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挺起腰板,因为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热门推荐
  • 仙界归来混都市

    仙界归来混都市

    修仙界强者冯子扬无故重生到了十八岁那年,于是,上一世所有的遗憾有了弥补的机会,上一世所有的敌人开始做生命的倒计时!简单的说,这是一个强者归来装逼打脸的故事。
  • 西地平线

    西地平线

    本书分三辑:第一辑“西地平线”,是作者这些年在陕甘宁青新生活、旅行、考察的散文。第二辑:“最后的骑兵”,是作者在新疆当兵5年的感悟。一个成熟男人的浪漫、一群最后的骑兵的剽悍,在中国当代文坛以浪漫和理想主义色彩为其创作特色的高建群,将一切孤独、无奈、悲凉、艰苦和凶险都深藏在心里,展现给你的是一个普通士兵对国家的那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它带给你的无穷的想象是任何其他文学文艺形式所无法替代的。第三辑:“生活培养出作家”,作者抒发对故乡、对友人、对亲人的真情实感,在本书中让你体味到文字语言的独特的魅力,畅谈对文学、对足球、对社会的看法,得出“作家是生活本身培养出来的”这一真知灼见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冷少总裁宠妻

    冷少总裁宠妻

    严禁转载,违者必究。这里没有激情的片段,也没有勾心斗角的场面,有的只是温馨浪漫。有的只是一个宠女人的男人和一个自卑的女人。他是冷氏集团的总裁,也是她眼中的“希哥哥”。他对其他人都是另眼相待,唯独对她宠爱有加。他从不对别人笑,就只是在她面前崭露笑容。可是,为什么她还是要离开自己呢?她是一个父亲离世,母亲不要的人,却有个“希哥哥”伴着她。她是个佣人的孩子,怎么可能配得上他这个总裁。她没有人疼,只是有“希哥哥”会疼她,宠她,可是她又怎么能承受呢?她要离开他,却努力打造匹配得上他的自己。感谢抬头让你吻为偶做的美丽的封面。此文每天在9:00——11:00之间更新,一天一更。如果想多更的话,请在下面留言,霏霏会考虑的。哈哈推荐朋友的文:晓臻:——梅冬——
  • 全服第二

    全服第二

    我要的,不是你身后的安逸,而是一个能与你并驾齐驱的机会……
  • 最终裁决

    最终裁决

    一路逆天而上,逆天斩道。际遇拜师入宗,遇上神秘老人,得到无上传承。重新出发的他在复仇的路上遇上种种阴谋,不甘就此放弃的他激发了自己无穷的潜力。遇神弑神,遇魔杀魔,遇妖斩妖勇登巅峰!
  • 空间剑神

    空间剑神

    西方世界之中,各种各样花样俏丽的魔法,刚烈且破坏力凶猛的斗气。这只是大陆上最基础而又全大陆的子民能够修炼的途径。西方世界里,有着什么秘密等待着我们的主角呢?
  • 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4

    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4

    “凉生”系列收官之作,痴爱八年终落幕。少年时情之所起,此生便不再敢忘。若爱是羁绊,那么,她就是他在这世界上的,画地为牢。霜雪吹满头,也算是白首。凉生:我们重新开始吧,就当现在,你十七岁,我十九岁。好不好?程天佑:我爱你,这就是我们之间最大的门当户对!姜生:我挡不住我的心我的爱情,它们在暗无天日里滋长,独自痛苦又独自幸福!钱至:我在医院里求婚,只想让你知道,从此,无论生老病死,我必不离不弃。八宝:我哥负责脱衣,我负责舞,柯小柔负责娘。程天恩:我久久也放不下的人,就在这一刻,放下了。爱了那么久的爱情,不爱了。
  • 元徵宫词

    元徵宫词

    宫商角徵羽,人生如曲。缘起幻灭,生不知死,不过是贪恋无限。爱与救赎,用一生来解答。大将军奉旨为皇帝广选民间美女,目测其中一只味道不错,经过仔细的烹调之后,十分满意,于是“嗷呜”一口吞下肚中,冷面铁血大将军VS呆萌平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