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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演讲时的口才艺术(6)

成语是约定俗成的固定词组,具有稳定的结构和整体性的意义。它是经过千锤百炼而约定俗成的相对固定的语言形式,具有很强的概括性和丰富的表现力。如果我们在演讲中能恰当准确地运用成语,会大大提高语言的精练程度。

例如,要表达“立了功而不把功劳归于自己”的意思时,可以说“功成不居”;要表达“巴结或投靠权势者从而猎取个人名利”的意思时,可以说“攀龙附凤”。

惯用语是口语中定型的习惯用语,它简明生动,含义单纯,通俗有趣。如要表达为某人或某事“提供方便”的意思,可以说“开绿灯”;如要表达空许诺言的意思,可以说“放空炮”。恰当地引用惯用语,可以增强演讲和谈话中的幽默感和说服力。

谚语和惯用语一样,也可以为语言增色。谚语是劳动人民的社会生活经验经过长期传播在群众口头流传的通俗而含义深刻的固定语句。它富于哲理,句式匀称,音调和谐,具体通俗,形象生动,运用得当能大大增强表达效果。如要表达“思乡”的意思,可以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树高千丈,落叶归根”之类的谚语。谚语经历了千百年的长期流传,千锤百炼,因此常为讲演和谈判者使用。

1988年5月,美苏两国领导人会谈。在欢迎仪式上,戈尔巴乔夫说:“总统先生,你很喜欢俄罗斯谚语,我想为你收集的谚语里再补充一条,这就是‘百闻不如一见’。”戈尔巴乔夫之意,当然是宣称他们在削减战略武器上有所行动了。

里根也不甘示弱,彬彬有礼地回敬道:“是足月分娩,不是匆忙催生。”

里根的谚语形象地说明了美国政府不急于和苏联达成削减战略武器等大宗交易的既定政策。

两国领导人经过紧张磋商,在某些问题上缩小了分歧,都表示要继续对话。戈尔巴乔夫担心美国言而无信,于是在讲话中用谚语提醒:“言必信,行必果。”里根也送给戈尔巴乔夫一句谚语:“三圣齐努力,森林就茂密。”

歇后语也是口语的一种,带有隐语的性质,它的前一部分是比喻或说出一个事物,后一部分才是要表达的真意。如你要表达“两面讨好”这个意思,可以说“快刀切豆腐--两面光”;如果你要表达“假情假意”的意思,可以引用“下雨出太阳--假晴(情)”这样的歇后语。这样会使你的话生动活泼,饶有趣味,给听众留下鲜明深刻的印象。

常言道:“美味不可多用。”作为语言中调味品的歇后语也是如此,用得恰到好处,准确简练,一语千钧,增添力度;用得多了滥了,就会令人生厌,流于肤浅和滑稽。

演讲语言固然要求通俗易懂,但并不拒绝文采,相反,演讲的语言一定要有文采。演讲的语言讲求生动形象,必须调动一切语言技巧,如逻辑技巧、修辞技巧,以增强语言的生动性和形象性。

为了让你的话悦耳动听,演讲者可以像诗人写诗一样,讲究音韵。这里说的讲究音韵是指在必要时跟写诗一样押点韵,或恰当地选用一些双声叠韵的词语。这样,说起来顺口,听起来也很悦耳。

演讲时注意自己的发音

普通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全国通用的语言,也是国际上使用的标准汉语,是联合国六种工作语言之一。

1956年2月,国务院在《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正式确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因此,我们应努力说好普通话,特别是演讲时,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会为你赢来重要的砝码。那么,究竟要怎样才能说好普通话呢?首先要打破乡音交流的障碍。

乡音在交流中具有两大障碍:

第一,容易产生歧义。

第二,交流不畅。

谁都希望在社会交往中、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有一副好口才,以达到交流和沟通的最佳效果。然而,我国幅员辽阔,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语言环境非常复杂,各地方言更是五花八门,若是在北京等综合性的大城市,或是在一些庄重场合,这些方言多少会使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流产生一些障碍。以下便是两个因乡音严重而造成困难的例子。

某市市长曾在一次人大报告中,就因为乡音的问题,造成了极大的误解和不良影响。

当时,他在讲话的过程中,说了这样一句话,“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但是,由于口音的问题,被人误听为:“拒绝接受人大监督”。

虽然仅仅是两个字,但却表达了完全不同的意思。此言一出,全场哗然,最后甚至惊动了中央。因为作为一市之长,怎能在如此重要、公开的讲话中说“拒绝接受人大监督”呢?!

后来经过了解才清楚,原来他的原意并不是“拒绝”,而是“自觉”。

还有一个例子,有一段相声,反映的是部队在军事训练的行军途中,发生的一个由乡音问题引发的让人发笑的故事:

一支部队,在翻越山岭的行军途中,因为山高坡陡,为了保证战士的安全,连长在队伍前方发布命令,要求行军队伍人与人之间要拉大距离,并要求战士一个一个向后传。于是,战士们一个一个向后传达连长的命令:

“向后传,拉大距离!”

“向后传,拉大距离!”

于是,战士们按照连长的命令一个一个向后传。当传到一个山西战士那里的时候,由于他的乡音问题,传到下一个战士的耳朵里的命令变成了:

“向后传,拉大驹驴!”

当传到最后一个战士那里的时候,这个战士为难了:这荒郊野外的山上,到哪儿找一头驹驴呢?而且还要大的。

可见,在演讲的时候,我们用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是多么重要。说好普通话除了打破乡音以外,还要加强吐字发音练习。

我国的方言主要分为北方语系和南方语系,长江以北为北方语系,长江以南为南方语系。不过也有个别现象,比如由于明朝时期的人口迁移原因,昆明、四川、贵州、湖北、镇江的方言就属于北方语系。北方语系在吐字发音上主要存在一些调值不准的问题,比如天津人习惯把二声说成四声,把“干吗【má】”说成“干吗【má】”;陕西人也是如此,更习惯说三声和四声。

南方语系除了调值的问题,还存在很多声母混淆,甚至声韵母不分的问题。“l”和“n”不分,“w”和“h”不分等等。同时,南方语系还不分前后鼻音、没有卷舌音、有尾音,声调比北方人柔和。而且,南方语系往往有很多声调,以粤语和闽南语为首,都有十几声,中间回旋婉转,起承多弯,引发外人浮想联翩,产生歧义。此外,平翘舌的发音不准也会引起语言障碍。

平翘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尖团”字,它覆盖了我国大部分地区,除了南方地区以外,东北、陕西、内蒙古等很多北方地区的人们也是“尖团”字不分。就拿东北人来说,他们常把“走”的发音读成“肘”,这就是“尖团”字的不分。

“尖团”字指的是以z、c、s、zh、ch、sh、r作为声母的汉字,以z、c、s作为声母的为平舌音,以zh、ch、sh、r作为声母的为翘舌音。“尖团”字共有汉字约2200余个,其中平舌音约700个左右,翘舌音约1500个左右。

“r”虽然是翘舌音,但因为并没有与之相对的平舌音,所以,一般人都能够清楚地表达,在此,我们主要讲一下如何区分由“z、c、s”和“zh、ch、sh”作为声母的汉字。

比如“十四”和“四十”、“事实”和“史诗”等等都属于尖团字。尖团字的记忆和区分关键还是要靠多实践,多听、多记、多研究、多请教。只要用心留意,基本掌握应当是不成问题的。

那么,究竟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快速简易地记忆这些尖团字呢?有的。我们可以利用部首偏旁警醒连锁记忆,记住一个偏旁,就可以记住一连串涉及尖团音的字。

比如“争”字,其发音为zheng,也就是“团字”,所以,一般情况下,含有“争”的字通常也为“团字”,比如挣、睁、铮、筝、诤、峥等等。

再比如“宗”字,其发音为zong,也就是“尖字”,所以,一般含有“宗”的字通常也为“尖字”,比如综、粽、踪、棕等等。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或例外。

比如“乍”,其发音为zha,也就是“团字”,但是含有这个字的其他字并非全都是“团字”,比如作、祚、昨、怍、柞、胙、阼,其发音全部都是“zuo”,为“尖字”。不过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

除了利用部首偏旁来记忆外,我们还可以利用儿歌、绕口令等方式来加强练习与记忆。

下面,是几段涉及尖团字的绕口令,供大家区分、辨别和练习。

【1】

朱家一株竹,竹笋初长出,朱叔处处锄,锄出笋来煮,锄完不再出,朱叔没笋煮,竹株又干枯。

【2】

刚往窗上糊字纸,你就隔着窗户撕字纸,一次撕下横字纸,一次撕下竖字纸,横竖两次撕了四十四张湿字纸!是字纸你就撕字纸,不是字纸,你就不要胡乱地撕一地纸。

【3】

山前有四十四棵死涩柿子树,山后有四十四只石狮子,山前的四十四棵死涩柿子树,涩死了山后的四十四只石狮子,山后的四十四只石狮子,咬死了山前的四十四棵死涩柿子树,不知是山前的四十四棵死涩柿子树涩死了山后的四十四只石狮子,还是山后的四十四只石狮子咬死了山前的四十四棵死涩柿子树。

让语言传递达最佳效果

如果老师上课保持“清平调”,学生的脑袋瓜子就铁定“猛垂钓”;倘若广播员播音“要死不活”,听众一定转台,决不留情;如果候选人说话“病恹恹”,定会低票落选!演讲也如此,演讲者若不“抑扬顿挫”,听众必然迅速逃脱。所以演讲者一定要考虑自己说话的味儿。

演讲语言不仅由演讲词构成,还有演讲的“味儿”。演讲语言的“味儿”是由演讲者的语气、声调等构成的,它们是演讲语言的物质外壳。演讲语言的物质外壳往往蕴涵着演讲人的情绪和感情。

听话听音,听众听的就是说话的味儿和言谈间流露出来的情绪、思想和心情。说话自然大方,味儿正,给人以诚实可靠之感;说话怪声怪气,油腔滑调,一股怪味儿,往往令人难以信任;说话平平淡淡,像老和尚念经一样索然寡味,则令人昏昏欲睡。

有的人说自己天生就是一副破锣嗓子,那么,一定无法作好演讲了。事实并非如此,二战罪魁祸首希特勒的音质也不好,但他的演讲却富有煽动性,鼓动了无数人为他的罪恶事业卖命,所以演讲的成功与否和音质的好坏没有绝对关系。只有利用声音的本质发出灵活有弹性的声音,那才是最真实且魅力十足的好音色。

另外,演讲时轻重相宜也是不可忽视的关键。

演讲不是念经,声音应有大小强弱之分,即说某些词或句子时要加大音量和力度,而说另一些词或句子时要控制音量和力度。因此,演讲之前,不妨在声音的大小、语气的轻重、音调的高低和吐词的快慢等方面作一番自我估价和安排,把握好演讲的基调。

在演讲中,为了抓住听众的注意力,有一个简单方法,那就是将音量放大。姑且不论所讲的内容如何,单就声大即有着气势壮阔的优势,因此演讲者应该训练自己如何站上台放“声”一搏,突破声音的习惯领域,间接提高胆识,说话不再“声音细如丝”,充分建立舞台自信,强化说服力。

当然,演讲的声音只是大还不行,因为没有人能长时间大声说话。这样轻则因“吼”过头而失真,听众不能领会;重则因“吼”过猛而失声,像是活吞了一个消音器。能放能收、掌控自若才算真功夫,若是收放失调,难以自我拿捏,就很容易出现尴尬。

当要表达急躁、悲愤、豪迈、兴奋等感情时,或叙述紧张、惊险、热烈场面时,可以加大音量和力度;当要表达欣慰、犹豫、体贴、思念等感情时,或描述沉闷、恬静等环境时,就要控制音量和力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轻重相宜。

轻重相宜,实际上是在音量和力度上恰到好处地运用对比度。关键在于如何选择重音区。按照语法和逻辑要求选定重音区,当然是说话时必须遵循的;然而,按照表情达意的要求确定重音区,通常更能体现说话人运用重音的技巧性。如果重音区选择不当或滥用重音,就会产生“虚张声势”的副作用。

你可以将自己选择出来的任何句子或单词突出地表现出来,在说到它们时突然提高或降低声调,直到满意为止。这种方式会令听众愉快,不会有奇怪的感觉。事实上,这正是把某项要点突出地强调出来的最好方法。著名的演说家奥利佛·罗吉爵士、布里安及美国总统罗斯福等人就经常这样。他们都这么做的原因,就在于这是演说中一条千古不变的法则。

林肯在强调某一要点时最喜欢的方法之一就是:他会以很快的速度说出几个字,当到了他要强调的那个单词或句子时,他会拖长他的声音,并一字一句说得很重,然后就像闪电一般,迅速把句子说完。他会把他所要强调的单词或句子的时间尽量拖长,几乎和他说其余五六句不重要的句子的时间一样长。这种方法必然会引起听者的注意。

另外,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最易把握,而又最能表现自己的语言区域,这个区域称为自我语言表现强力区。在演讲过程中,要力求话语形式符合说话人的精神境界、气质、情操、性格等特征,以及在特定处境下的特殊心情。因为这些因素决定了他的语言强力区所在。如果跳出这个强力区,就会导致舌笨口拙或装腔作势,以致失去情真意切的话语形态。

林肯就是一个善于选择语言强力区的人。他没有受过正规的高深的学校教育,靠自学成才。他体态高大而显得笨拙,思想反应也略显迟钝,但他阅历丰富,考虑问题周密,态度和蔼,平易近人。根据自身的这一系列特点,林肯在说话时,总是语出平实,不用艳词丽语,而以洞察幽微见长,且夹杂着幽默诙谐之句,好用比喻,正是这种风格独特的话语使他自己成为一个著名的演说家。

如何说服听众

当你想说服与你意见相左的人,使他们听从你的想法,赞成你的意见时,怎么办呢?有些什么好的方法呢?请记住下面两点:

--使自己成为他们的朋友

有这么句格言:“一滴蜂蜜所能引诱的苍蝇,比一加仑的毒汁还多。”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人。假如你想使某人赞同你的意思,首先要使他相信你是他忠实的朋友,这便是可以抓住他心里的“一滴蜂蜜”;只要你一旦做到了,便可毫无困难地使他对你的意见表示赞同--当然你的意见必须是合理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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