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诸弟·宜和睦尽孝道
[咸丰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澄侯、沅甫、季洪老弟左右:
十三日专吉字营勇送信至家,十七日接澄弟初二日信,十八日接澄弟初五日信,敬悉一切。三河败挫之信,初五日家中尚无确耗,且县城之内毫无所闻,亦极奇矣!
九弟于二十二日在湖口发信,至今未再接信,实深悬系。幸接希庵信,言九弟至汉口后有书于渠,且专人至桐城、三河访寻下落。余始知沅甫弟安抵汉口,而久无来信,则不解何故。岂余近日别有过失,沅弟心不以为然耶?当此初闻三河凶报、手足急难之际,即有微失,亦当将皖中各事详细示我。
今年四月,刘昌储在我家请乩。乩初到,即判曰:“贼得偃武修文,得闲字(字谜‘败’字)。”余方讶败字不知何指,乩判曰:“为九江言之也,不可喜也。”余又讶九江初克,气机正盛,不知何所为而云。然乩又判曰:“为天下,即为曾宅言之。”由今观之,三河之挫,六弟之变,正与“不可喜也”四字相应,岂非数皆前定耶?
然祸福由天主之,喜恶由人主之。由天主者,无可如何,只得听之。由人主者,尽得一分算一分,撑得一日算一日。吾兄弟断不可不洗心涤虑,以求力挽家运。第一,贵兄弟和睦。去年兄弟不和,以致今冬三河之变。嗣后兄弟当以去年为戒。凡吾有过失。澄、沅、洪三弟各进箴规之言,余必力为惩改,三弟有过,亦当互相箴规而惩改之。第二,贵体孝道。推祖父母之爱以爱叔父,推父母之爱以爱温弟之妻妾儿女及兰、蕙二家。又,父母坟域必须改葬。请沅弟作主,澄弟不可过执。第三,要实行“勤俭”二字。内间妯娌不可多写铺张。后辈诸儿须走路,不可坐轿骑马。诸女莫太懒,宜学烧茶煮菜。书、蔬、鱼、猪,一家之生气;少睡多做,一人之生气。勤者生动之气,俭者收敛之气。有此二字,家运断无不兴之理!余去年在家,未将此二字切实做工夫,至今愧恨,是以谆谆言之。余详日记中,不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