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谕纪泽儿·出殡之事一切皆从俭约
[咸丰二年九月十八日]
字谕纪泽儿:
予自在太湖县闻讣后,于二十六日书家信一号,托陈岱云交安徽提塘寄京;二十七日写二号家信,托常南陔交湖北提塘寄京;二十八日发三号,交丁松亭转交江西提塘寄京,此三次信皆命家眷赶紧出京之说也。八月十三日在湖北发家信第四号,十四日发第五号,二十六日到家后发家信第六号。此三次信皆言长沙被围,家眷不必出京之说也。不知皆已收到否?
余于二十三日到家,家中一切皆清吉,父亲大人乃叔父母以下皆平安。余癣疾自到家后日见痊愈,地方团练,我曾家人人皆习武艺,外姓亦多善打者,土匪决可无虞。粤匪之氛虽恶,我境僻处万山之中,不当孔道,亦断不受其蹂躏。现奉父亲大人之命,于九月十三日权厝先妣于下腰里屋后山内,俟明年寻有吉地再行改葬。所有出殡之事,一切皆从俭约,惟新做大杠,六十四人舁请,给费钱十余千,盖乡间木料甚贱也。请客约百余席,不用海菜,县城各官一概不请。神主即请父亲大人自点。
丁贵自二十七日已打发他去了,我在家并未带一个仆人,盖居乡即全守乡间旧样子,不参半点官宦气习。丁贵自回益阳,至渠家住数日,仍回湖北为我搬取行李回家,与荆七二人同归。孙福系山东人,至湖南声音不通,即命渠由湖北回京,给渠盘缠十六两,想渠今冬可到京也。
尔奉尔母及诸弟妹在京,一切皆宜谨慎。目前不必出京,待长沙贼退后余有信来。再行收拾出京,兹寄去信稿一件,各省应发信单一件,尔可将信稿求袁姻伯或庞师照写一纸发刻。其各省应发信,仍求袁、毛、黎、黄、王、袁诸老伯妥为寄去。余到家后,诸务丛集,各处不及再写信,前在湖北所发各处信,想已到矣。
十三日申刻,母亲大人发引,戌刻下窆。十二日早响鼓,巳刻开祭,共祭百余堂。十三日正酒一百九十席,前后客席甚多。十四日开□(笔者注:原件此字不清),客八人一席,共二百六十余席。诸事办得整齐。母亲即权厝于凹里屋后山内,十九日筑坟可毕。现在地方安静。闻长沙屡获胜仗,想近日即可解围,尔等回家,为期亦近矣。
罗劭农(芸皋之弟)至我家,求我家在京中略为分润渠兄。我家若有钱,或十两、或八两,可略分与芸皋用。不然,恐同县留京诸人有断炊之患也。书不能尽,余俟续示。
涤生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