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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有一些话只有听的人记得(3)

不知道为什么,她点了点头。于是他就给了她一支烟,并且用打火机替她点燃。

风渐渐息了,十指微凉,捧着那小小的火苗移到她的掌心瞬时照亮他的脸,不过片刻,又重新湮灭在夜色中。只余一点红芒,仿佛一颗寒星。

这是她第一次抽烟,不知为什么没有被呛住,或许只是吸进嘴里,再吐出来,不像他那样,每一次呼吸都似乎是深深的叹息。

但他几乎从来不叹气,和邵振嵘一样。

夜一点一点安静下来,白杨的叶子被风吹得哗哗轻响,很远的地方可以听见隐约的车声,遥远得像是另一个世界。他指间的那一星红芒,明灭可见。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他的样子,或许是想起了邵振嵘。他的大半张脸都在树叶的阴影里,什么都看不清楚。但四周奇异的安静里,她猜度,当年邵振嵘或许也曾经坐在这里,两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在墙头上带着青春的顽劣,俯瞰着校园与校外。

有车从墙下驶过,墙外的胡同是条很窄的双向车道,胡同里很少有行人经过,车亦少。路灯的光仿佛沙漏里的沙,静静地从白杨的枝叶间漏下来,照在柏油路面中间那根黄色的分隔线上,像是下过雨,湿润润的,光亮明洁。

夜色安静,这样适合想念,他和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想念着同一个人。

就像时间已经停止,就像思念从此漫长。

最后他把烟头掐熄了,然后掸了掸衣服上的烟灰,很轻巧地从墙头上跃下去。杜晓苏跳下去的时候趔趄了一下,右脚扭了一下,幸好没摔倒,手里的东西也没撒。他本来已经走出去好几步了,大约是听见她落地的声音,忽然回过头来看了看她。她有些不安,虽然脚踝很疼,但连忙加快步子跟上他。

越走脚越疼,或许是真扭到了,但她没吱声。他腿长步子快,她咬紧牙几乎是小跑着才跟上他。从胡同里穿出去,找着他的车,上车之后他才问她:“想吃什么?”

上了车才觉得右脚踝那里火辣辣的疼,一阵一阵往上蹿,大约是刚才那一阵小跑,雪上加霜。但她只是有点傻乎乎地看着他,像是没听懂他的话,于是他又问了一遍:“晚饭吃什么?”

两个人连午饭都没有吃,更别说晚饭了,可是她并不想吃东西,所以很小声地说:“都可以。”

下车的时候脚一落地就钻心般的疼,不由得右脚一踮,他终于觉察了异样:“你把脚扭了?”

她若无其事地说:“没事,还可以走。”

是还可以走,只是很疼,疼得她每一步落下去的时候,都有点想倒吸一口气,又怕他察觉,只是咬着牙跟上。进了电梯后只有他们两个人,她很小心地站在他身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脚踝那里已经肿起来了,大约是真崴到了。

进门后他说:“我出去买点吃的。”

没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两个袋子,把其中一个袋子递给她:“喷完药用冰敷一下,二十四小时后才可以热敷。”

没想到他还买了药。他把另一个袋子放在茶几上,把东西一样样取出来,原来是梅子酒和香草烤鸡腿。

她鼻子有点发酸,因为邵振嵘最爱吃这个。

他把烤鸡腿倒进碟子里,又拿了两个酒杯,斟上了酒,没有兑苏打,亦没有放冰块。没有跟她说什么,在沙发中坐下来,端起酒杯来,很快一饮而尽。

她端起酒杯,酒很香,带着果酒特有的甜美气息,可是喝到嘴里却是苦的,从舌尖一直苦到胃里。她被酒呛住了,更觉得苦。

两个人很沉默地喝着酒,雷宇峥喝酒很快,小小的碧色瓷盏,一口就饮尽了。喝了好几杯后他整个人似乎放松下来,拿着刀叉把鸡腿肉拆开,很有风度地让她先尝。

很好吃,亦很下酒。他的声音难得有一丝温柔,告诉她:“振嵘原来就爱吃这个。”

她知道,所以觉得更难过,把整杯的酒咽下去,连同眼泪一起,她声音很轻:“谢谢。”

他长久地沉默着,她说:“谢谢你,明天我就回去了。”

他没有再说话,转动着手中的酒盏,小小的杯,有着最美丽的瓷色,仿佛一泓清碧。

她像是自言自语:“谢谢你让我看到那些纸条,谢谢。”

他仍旧没有说话,她说:“我以前总是想,有机会要让邵振嵘陪我走走,看看他住过的地方,他读书的学校,他原来做过的事,他原来喜欢的东西。因为在我认识他之前,我不知道他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他开心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伤心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就想着有天可以跟他一起,回来看看,他会讲给我听。我知道的多一点儿,就会觉得离他更近一点,可是他——”她有点哽咽,眼睛里有明亮的泪光,却笑了一笑,“不过我真高兴,还可以来看看。我本来以为他什么都没有留给我,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他留给了我很多……”她吸了吸鼻子,努力微笑,有一颗很大的泪从她脸上滑落下来,但她还是在笑,只是笑着流泪,她的眼睛像温润的水,带着落寞的凄楚,但嘴角倔强地上扬,似乎是在努力微笑。

“不用谢我。”他慢慢地斟满酒,“本来我和振嵘约好,等我们都老了的时候,再把这个盒子挖出来看。”

可是,已经等不到了。

他的眼睛有薄薄的水汽,从小到大,他最理解什么叫手足,什么叫兄弟,他说:“这个盒子交给你,也是应该的。”

她很沉默地将杯子里的酒喝掉。也许是因为今天晚上触动太多,也许是因为真的已经醉了,他出人意料地对她说了很多话,大半都是关于振嵘很小的时候的一些琐事,兄弟俩在一起的回忆。他们读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只不过不同年级。她是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而他的描述并没有条理,不过是一桩一件的小事,可是他记得很清楚。这是她第一次听他说这么多话,也是她第一次觉得他其实非常疼爱邵振嵘,他的内心应该是十分柔软的,就像邵振嵘一样,他们兄弟其实很像,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在。

一杯接一杯,总是在痛楚的回忆中一饮而尽。他的声音带着明显的醉意,窗外非常安静,也许是下雨了,她也喝得差不多了,说话也不是特别清楚:“如果振嵘可以回来,我宁可和他分手,只要他可以活着……”

总归是傻吧,明明知道邵振嵘不会再回来了,就算她再怎么伤心,他也不会再回来了。

酒意突沉,她自己也管不住自己的语无伦次:“我知道你很讨厌我,我也很讨厌我自己。我配不上邵振嵘,配不上就是配不上,你当时说的话都是对的,如果我早点离开他就好了,如果我从来没有遇上他就好了。不过,他一定还是会去灾区的,因为他是个好人,他就是那么傻,他就是一定会去救人的,因为他是医生。可是如果我不遇见他,我也许就觉得自己没有这么讨厌了……”

他说:“你也不讨厌,有时候傻头傻脑,还跟振嵘挺像的。”

“振嵘才不傻!”她喃喃地说,“他只是太好、太善良……”她想起那些纸条,想起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想起他做过的每一件事,想起她与他的每一分过往,命运如此吝啬,不肯给予她更多的幸福。

回忆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幸福。

他的眼睛看着不知名的虚空:“在我心里他一直是小孩子,总觉得他傻呢。”

原来振嵘也觉得她傻,因为他也把她当成小孩子,所以才觉得她傻。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觉得他傻吧,才会觉得他需要保护吧,才会觉得他需要自己的怜惜吧。

她觉得酒气上涌,到了眼里,变成火辣辣的热气,就要涌出来。她摇着脑袋,似乎想努力清醒些,可是他的脸在眼前晃来晃去,看不清他到底是谁……她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我可不可以抱一下你,只一会儿。”

她很怕他拒绝,所以不等他回答,立刻就伸手抱住了他。

他身上有她最熟悉的味道,也许是错觉,可是如此亲切。他背部的弧线,让她觉得熨帖而安心,就像他不曾离去。她把脸埋在他背上,隔着衣衫,仿佛隔着千山万水,而今生,已然殊途,再无法携手归去。

过了很久很久,她一直都没敢动,只怕轻轻一动,满眶的眼泪就要落下来。

她的手还软软地交握在他腰侧,很细的手指,似乎也没有什么力量。她的呼吸有点重,有一点温润的湿意,透过了他的衬衣。

他侧过脸就可以看见她微闭的眼睛,睫毛仿佛湿漉漉,像是秋天早晨湖边的灌木,有一层淡淡的雾霭。她的瞳仁应该是很深的琥珀色,有一种松脂般的奇异温软,像是没有凝固,可是却难以自拔,在瞬间就湮灭一切,有种近乎痛楚的恍惚。

他知道自己喝高了,酒劲一阵阵往头上冲,他努力地想要推开她,而她的呼吸里还有梅子酒清甜的气息。太近,看得清她睫毛微微的颤动,就像清晨的花瓣,还带着温润的露水,有着一种羞赧的美丽。他也不明白自己在想些什么,就像没有任何思索的余地,已经吻在她唇上,带着猝不及防的错愕,触及到不可思议的温软。

她开始本能地反抗,含糊地拒绝,可是他更加用力地抱紧了她,就像从来未曾拥有过。她的唇温软,却在呼吸间有着诱人的芳香,他没有办法停下来,就像是扑进火里的蛾,任由火焰焚毁着翅膀,粉身碎骨,锉骨扬灰,却没有办法停下来。

有一种痛入骨髓的悲伤,就像久病的人,不甘心,可是再如何垂死挣扎,再如何撑了这么久,不过是徒劳。他只知道自己渴望了许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心底就一直叫嚣着这种焦躁。而她恰如一泓清泉,完美地倾泻在他怀中,令他觉得沉溺,无法再有任何理智。明明是不能碰触的禁忌,酒精的麻痹却让他在挣扎中沦陷。

她一定是哭了,他的手指触到冰凉的水滴,却如同触到滚烫的火焰,突然醒悟过来自己在做什么。他很迅速地放开手,起身离开她。过了好久,才听见他的声音,语气已经恢复那种冷淡与镇定:“对不起,我喝醉了。”没等她说话,他就说,“我还有点事要出去,你走的时候关上门就行了。”

他径直搭电梯到车库,把车驶出了小区。他看着前方,又是红灯,才发觉车顶天窗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了,风一直灌进来,吹在头顶很冷。他把天窗关上,在下一个路口转弯,却不知不觉绕回到小区门前。车子驶过的时候,正好看到她站在路边等出租车。深秋的寒风中,那件白色短袖毛衣很显眼,被路灯一映,倒像是淡淡的橙黄色。她孤伶伶地站在路灯下,其实不怎么漂亮,他见过那样多的美人,论到漂亮,无论如何她算不得倾国倾城。况且一直以来她眉宇间总有几分憔悴之色,像是一枝花,开到西风起时,却已经残了。

他有些恍惚地看着前面车子的尾灯,像是一双双红色的眼睛,流连在车河中,无意无识,随波逐流。

他不知道驾车在街上转了多久,只记得不止一次经过长安街。这城市最笔直的街道,两侧华灯似明珠,仿佛把最明亮光洁的珍珠,都满满地排到这里来了。他漫无目的地转弯,开着车驶进那些国槐夹道的胡同,夜色渐渐静谧,连落叶的声音都依稀可闻。偶尔遇上对面来车,雪亮的大灯变幻前灯,像是渴睡的人,在眨眼睛。

夜深人静的时候终于回到家里,或许是车灯太亮,抑或是动静稍大,竟然惊动了邵凯旋。她披着睡袍出来,站在台阶上,看着是他进来,不由得有些吃惊:“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他很少三更半夜跑回来,因为家里安静,一旦迟归惊动了父亲,难免不挨训。但此时只觉得又累又困,叫了一声“妈”,敷衍地说:“您快回屋睡觉吧。”转身就朝西边跨院走去。邵凯旋似乎有几分不放心:“老二,你喝醉了?”

“没有。”他只觉得很累,想起来问,“爸呢,还没回来?”

“上山开会去了。”邵凯旋仔细打量他的神色,问,“你在外头闯祸了?”

“妈,”他有点不耐烦,“您乱猜什么?我又不是小孩子。”

邵凯旋说:“你们爷几个都是这脾气,回家就只管摆个臭脸,稍微问一句就上火跟我急。我是欠你们还是怎么着,老的这样,小的也这样,没一个让人省心。”

雷宇峥本来觉得倦极了,但又不得不勉强打起精神来应付母亲,赔着笑:“妈,我这不是累了吗?您儿子在外头成天累死累活的,又要应付资本家,又要应付打工仔,回来见着您,这不一时原形毕露了。您别气了,我给您捶捶。”说着就做势要替她按摩肩膀。

邵凯旋绷不住笑了:“得了得了,快去睡觉。”

家里还是老式的浴缸,热水要放很久,于是他冲了个澡就上床睡觉了。

睡得极沉,中间口渴醒了一次,起来喝了杯水,又倒下去继续睡。睡了没多久似乎是邵凯旋的声音唤了两声,大约是叫他起来吃饭。不知为什么,全身都发软得不想动弹,于是没有搭理母亲,翻了个身继续睡。不知多久后终于醒来,只见太阳照在窗前,脑子里昏昏沉沉,可能是睡得太久了。想起来自己住的屋子是朝西的,太阳晒到窗子上,应该已经是下午了。不由得吃了一惊,拿起床头柜上的手表看,果然是午后了。

没想到一觉睡了这么久,可是仍旧觉得很疲倦,像是没睡好。他起来洗漱,刚换了件衬衣出来,忽然邵凯旋推门进来了,见他正找合适的领带,于是问:“又要出去?”

“公司那边有点事。”他一边说一边看邵凯旋沉下脸色,于是说,“上次您不是念叨旗袍的事,我叫人给您找了位老师傅,几时让他来给您做一身试试?”

邵凯旋叹了口气:“早上来看你,烧得浑身滚烫,叫你都不答应,我只怕你烧糊涂了。后来看你退了烧,才算睡得安稳一点。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不晓得照顾自己?发烧了都不知道,爬起来又拼命,又不是十万火急,何必着急跑来跑去?”

原来是发烧了。他成年后很少感冒,小时候偶尔感冒就发烧,仗着身体好,从来不吃药,总是倒头大睡,等烧退了也就好了。于是冲邵凯旋笑了笑:“您看我这不是好了吗?”

邵凯旋隐隐有点担心:“你们大了,都忙着自己的事,你大哥工作忙,那是没办法,你也成天不见人影。”她想起最小的一个儿子,更觉难过,说到这里就顿住了。

雷宇峥连忙说:“我今天不走了,在家待两天。”又问,“有什么吃的没有?都饿了。”

邵凯旋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就知道你起来要吃,厨房熬了有白粥,还有窝窝头。”

他在餐厅里吃粥,大师傅渍的酱菜十分爽口,配上白粥不由得让人有了食欲。刚吃了两勺粥,忽然听到有嫩嫩的童音“咿”了一声。

回头一看,正是刚满周岁的小侄女元元,摇摇摆摆走进来。牙牙学语的孩子,长得粉雕玉琢,又穿了条乳白色开司米裙子,身后背着对小小的粉色翅膀,活脱脱一个小天使,冲他一笑,露出仅有的几颗牙,叫他:“叔叔。”他弯腰把孩子抱起来,让她坐在自己膝上,问她:“元元吃不吃粥?”

元元摇头,睁大了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叔叔爱稀饭,元元不爱稀饭。”元元的妈妈韦泺弦已经走进来:“呦,是叔叔爱吃稀饭。”元元顿时从他膝上挣扎下地,摇摇摆摆扑进母亲的怀抱。韦泺弦抱起女儿,却问雷宇峥:“你又在外面干什么坏事了?”

韦邵两家是世交,所以韦泺弦虽然是他大嫂,但因为年纪比他还要小两岁,又是自幼相识,说话素来随便惯了。于是他说:“你怎么跟老太太似的,一开口就往我头上扣帽子。”

“你要没闯祸,会无精打采坐在这儿吃白粥?”韦泺弦撇了撇嘴,“我才不信呢!”

“太累了,回家来歇两天不行吗?”

韦泺弦笑眯眯地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你该不会是终于遭了报应,所以才灰溜溜回来疗伤吧?”

雷宇峥怔了一下,才说:“我遭什么报应了?”

“相思病啊。”韦泺弦还是笑容可掬,“你每次甩女孩子那个狠劲啊,我就想你终有天要遭报应的。”

“我甩过谁了我?不就是一个凌默默,都多少年前的事了。再说那也不是我甩她啊,是她提的分手,我被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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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无意中飘入这个时空的一缕绝世浮香,暖暖的,熏人欲醉而不自知。第一卷:云桥或许是穿越女中最平凡的一个,她不会琴棋书画,不会背唐诗宋词,也没有雄心壮志,她只想在这个陌生的时空寻找一份真挚的感情,她只渴望有一个人能全心全意地爱护自己,如此而已。她要的真的不多,可是,那个说会一心一意爱她的男人为什么要背叛她?就在孩子满月的那一天,她才知道原来今天还是“双喜临门”,她夫君的小妾也被大夫诊断出有孕了!可是,她怎么不知道她的夫君还有小妾?打击来得太突然,让她心痛得差点死去。但是,她死了不是便宜那个臭男人了么?既然他已经有了别的女人别的孩子,那就是不要她们母子了。既然如此,她就休了他带着孩子离开好了。她就不信自己两世为人,会养不大孩子。为了怕他看不到,她特意用鸡血将休书写在大堂的墙壁上。毕竟爱过一场,她实在无法忍受他跟别的女人在他们生活过的房间里恩爱,所以她一把火把他们一起住过的小院也烧了……女主聂云桥(柳子衿):我是个平凡的穿越女,我什么都不会。我的心眼儿很小,我只想找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丈夫,过着平平凡凡相濡以沫的生活,这就是最大的幸福了。可是,上天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为何爱她的男人不是长得帅得不行就是个王子世子什么的?为什么不给她一个可以爱的平凡男人?少年将军凌夏:云儿,虽然我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可是自从有了你,我心里就再没有过别人。突厥王子:我以为可以忘了你,可是我找遍了大草原,却找不到一个像你这样聪明美丽又狡猾的女人。有着儒将之风的将军凌越:我只恨自己比他晚了一步,所以只能将这份情藏起来。可是,当听闻你出事,爱便战胜了一切。你知道么?是对你的爱,让我重新站立起来的。江南第一才子兼绝代美男子洪飞扬:子衿,我喜欢你,不管你是男是女,我想跟你在一起,你的孩子,我会当作亲生的一般。子衿,你是我生命中唯一所爱之人。大秦皇帝李明道:当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可惜我没有抓住。当你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却已经是别人的妻子。可是子衿,我不想只做你的表哥,我想爱你,我愿意将这整个江山与你共享......欢迎阅读筝的第一篇穿越文《暖香》。+++++++++++++++++++推荐筝的新坑《破日》文案:生父无情不认她?那咱也不认他!娘亲是下堂妇?那还犹豫什么?立刻改嫁!修仙,建宫门,扩势力,旁有妖孽美男妖王啸月相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