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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叫叶红旗,我喜欢宁墨。

那么多年,喜欢得纯粹而决绝。

他于我来说,如同闪光的天神一般,不但遥不可及,就算是仰头去看,也时常会被他周身的光辉闪着眼。简而言之,他就是一个闪光体,无时无刻不指引我前进的道路。

他是灯塔,他是明灯,他是离我一亿光年的星球!

我和有宝站在校门口已经三十分钟了,只是为了等待他的出现。

阳光下,他显得那么俊逸非凡,就算是简简单单的一件白衬衫,也能穿出神人的气质。

果然好耀眼。看着他擦身而过,我浑身禁不住一哆嗦,捏着拳的手直抖。但想起他之前的声明,我只能怀着吾家有男初长成的心酸,默默地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注视他。

他快转过弯的时候,漆黑的眸子一动,若有若无地朝着我的方向斜来,嘴角弯起一抹淡笑。我立刻会意,直了身伸指向校门外指了一指。我和他向来都是校外亲如兄弟,校内完全陌路的那种。

眉目一番之后,他垂下眼,嘴角撇了撇,而后再次斜睨过来,又扫了我一眼,便彻底转了头,不再看我,含着淡淡的笑容继续听周遭的同学高谈阔论。

只是我仍然处于澎湃的状态,久久不能恢复……

每次的眼神交汇,我都会回味许久,期盼能从中分析出点什么。小说不是都说了么,只要是男主的眼神,必然都蕴藏着强大的爱意,至于什么眼神什么爱,这就要我们深刻地自我分析,进一步地深入深入再深入。

“红旗你个傻妞,你醒一醒!”对了,我旁边还有一个强力探照灯级别的人物--孟有宝同学。

有宝的力气向来奇大,扯着我的肩膀,像筛面一样,将我抖得浑身哆嗦,四肢无力,立刻从痴迷的状态里抖了回来。

“你知不知道,宁墨压根儿就把你当个跑腿的!”她长发一甩,大眼一瞪,叉腰训我。

我抓抓齐耳的短发,讨好地朝她笑一笑,略有些心酸的自豪,道:“可是有宝,全校只有我一个人能为他跑腿呢!”

很久之前,我就知道,我于他,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渺小到他经常记错我的名字。

但我只会在人后伤心,人前再难受我也会故作无所谓地耸肩:切,跑腿那又怎么样?“我就是喜欢被他奴役!”

“你没有救了,红旗!”她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伸掌一拍我的背,我被她抽得踉跄了两步。

“有宝同学,你要用充满爱的视线看待这事!”我咬牙切齿地拉长唇角,“请跟我读:‘这就叫……做……爱……爱……!’”

她回我以冷笑,拎起我塞给她的一塑料袋宣传画册,转身就走,那是宁墨拜托我散发的免费宣传画册,据说是他某一位表妹办的画展。

通常这类事,我都是用受宠若惊的态度接手的。

这点,让他很满意,我自己也很满意。所以有宝同学说的没有错,我就是一贱格,以奴役自己为目标。

套句某某牛女人的名言,我的姿态已经低至地心里,开不出莲花了。这种自虐已经根深蒂固,对于宁墨的膜拜完全是条件反射,并且不能自拔,SO,我自虐,我存在!

“丫的就是一自虐狂!”对于我这种自我嫌恶却又乐此不疲的举动,有宝曾经很中肯地做出如上的评价。

我很心酸地把这个评价给笑纳了。说得真好,其实我真的就是一自虐狂,不但虐心而且虐身!

我捏着手表蹲在校门后,算着半个小时过后,才站起身来。这个时间也是宁墨设定的,通常人群散了半小时以后,他才会和我会面。

我乐此不疲,并且引以为生活情趣。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神秘地见面,我问过他一次。仅此一次。

他用非常赞叹的口吻表扬我:“红旗,我就喜欢你的低调。帮我做了这么多的事,从来也不喊累,都是偷偷地和我会合,不像其他的女孩子,做一点点事情就嚷得众所皆知!”

我这人低调惯了,很少能得到别人这么热情的称赞,所以立刻澎湃了,至于为什么的问题,自然也忘到了脑后。

我悄悄转过街角,朝着边上隐蔽的小巷子蹑手蹑脚地蹿过去,顺带扯了围巾裹上头以增加神秘感。果然,小巷的阴暗处,站立着神人宁墨。

“怎么才来!”他皱眉,看见我怀里的宣传画册,眉间的沟壑更深,“还没有散掉?”

我立刻挺起胸脯,用力地捶:“放心,到晚上一定搞定!”捶胸脯一向是我表决心的方式,反正捶多了也不要紧,就算捶肿了,我也不吃亏。

“散完了,晚上一起来吃饭吧!”

哎?这还是宁墨第一次请我吃饭!我抬头,很激动地问:“就我们两个人么?”

他似笑非笑地挑了挑眉,带着笑意道:“当然……不是!”

果然不会有那种好事!我颓下肩来,沮丧。

见着我颓下肩膀,他叹了口气,揉了揉太阳穴,突然扶住我的肩膀,用一种非常诚挚的声音来鼓励我:“红旗,打起精神,我需要你的帮助!”看见我目不转睛地看他,又道,“这三年多来,你的努力,你的拼搏,我都是知道的!”

哎?我立刻虎躯一抖,来了精神,用一种无比炽热的眼神看他。

“所以,琳达画展的自助晚会,我只请了你一个人做帮手,我一向只用自己人!”他弯起嘴角,笑得温柔。

琳达就是他那个开画展的表妹,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自恋地认为,他将我当做了自家人?!

我一下子就澎湃了,激动地回握他的手:“宁墨同学,晚上我一定会发挥主人翁的精神!”

他的嘴角抽了抽,在我手上拍了拍,缩回手去。

我第一次看他笑得如此腼腆,难道这便是害羞了?

我偷偷地背过身去,心中激荡无比,忍不住在心里做出仰天长笑状:宁墨同学,我就要攻下你心中的那座冰城啦!再转过脸去时,我已经俨然是一个端庄的淑女:“宁墨,晚上我会努力!”

他抿了抿嘴角,突然放柔了声音安抚我:“叶红旗,这是我最后一次让你这么辛苦,以后不会这样了!”

哎?这算是情话?我眨巴着眼,娇嗔着跺了一脚:“讨厌啦……”声音要多销魂有多销魂。

宁墨的表情有一瞬间变得很扭曲,哑口无言地愣了愣。

一股难言的尴尬,在我和他之间蔓延开来。

我反应过来,干笑了一声,拍拍他的胳膊,全不在乎似的大声嚷道:“我去散传单,宁墨晚上见!”

“嗯!”他在我身后轻轻地应了一声。声音虽小,却令我精神为之一振,回头看他,黑暗之中,他眼神迷离,带着几分困惑,正凝视着我。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应我的话,我不免有些惊喜,心脏做了好一会儿的失律运动。

半晌之后,我终于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故作镇定地朝他微微一笑:“宁墨,谢谢你应我的这一声!”不等他有任何表示,我抱着一叠画册,已经跑开了去。

我不敢回头看他,生怕他做出多余的解释。我的神经虽然迟钝,仍然受不起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我很怕,怕再多一次失落,我会没有了追随他的勇气。

散完所有的传单已是华灯初上,我身体疲惫不堪,心灵却轻松无比,站在街心的天桥上,有一种仰头大叫的冲动。

三千册宣传画册,我花了一周的时间,豁了老命在奔波,终于都散完了。幸不辱命啊,宁墨。

因为过度劳累,我从几天前就开始发低烧。

不行,还不能休息。我晃晃头,晚上还有一场晚会需要我去帮忙,这是宁墨拜托我的事情,一点也松懈不得。

五点四十,正是的士最难打的时候。我抬手看看手表,咬咬牙,拼了!我决定一路小跑去餐厅。

我进餐厅的时候,里面已经是一派繁华,衣香鬓影,软语浅笑,明晃晃的珠宝和灯光让我好一阵不适应。

“红旗,你迟了足足半个小时!”宁墨微微皱眉,不怒而威,一身雪白的西服,灯光之下,耀眼得让我几乎不敢直视。

我喘着气,接过他手里的衣服,一股脑套在自己的衣服外面。

宁墨努努嘴,示意我去就近端盘:“红旗,要不要吃点东西再开始?”他的声音很温柔,可是一点点暖意也没有。

我烧得口干舌燥,毫无胃口,于是摇摇头,问:“要不要再叫一个人来帮忙?”

说话的空隙,有些头晕,我不禁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估计是我脸上的表情过于疲惫,他露出了些许内疚的神情,静默片刻,长长地叹了口气,问我:“红旗,为什么你……”话未说完,身旁挤过来一个人,他立刻挂上满不在乎的表情,转过去,微笑,“你怎么有了听墙角的习惯?”

被揪住的那位也不害臊,眸子亮闪闪地看他:“宁墨,是你的女朋友?”

宁墨微怒,斜眼瞄了我一眼,冷笑:“她哪里像我的女朋友?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要求和底线。”

我托着盘子,站在他的身后,脑中一片空白。

哎?要求?底线?!

我都不知道他原来还有梦中情人的要求和底线。

一直以来我好像都忽略了这一点,只是一厢情愿地追逐着宁墨。我以为拼命地做事,讨好了他,他终究会看上我一眼,却忘记了,他原来还有一套自己的择偶标准。

难道这便是我们之间天堑的根源?

于是,我舔舔嘴唇,托着盘子很小心地靠过去,插嘴问:“宁墨,你的要求是什么,我可以去学着接近啊!”不耻下问一向都是我的优点。

宁墨的脸一下子红透,表情像是奥特曼暴打怪兽时却突然电量不足一样,满面的彷徨愤怒。

倒是刚刚一直听墙角根的那位,笑得眼泪泛光,拍着宁墨的肩膀道:“宁墨,你就告诉她吧,你那亘古不变的条件!”

我很认真地盯着宁墨看,他的眼神却有些回避,甚至面上还带了一丝恼羞成怒的意味。

足足五分钟的沉默,然后宁墨露出一种被羞辱了一般难堪神情,指着我,冷冰冰地说:“就她,长得男不男女不女的,粗鲁少根筋。我是有一套衡量女友的标准,可我不认为可以浪费在她的身上!”

就算我少根筋,就算我是自我催眠第一流的叶红旗,我的面子也挂不住这么犀利的指责。

“我哪有那么差?”我干笑。

宁墨冷笑一声,索性撕破脸道:“你不差,只不过和我的女友标准是两个层面,无法类比!”

傻子也能看出他眼里的奚落。我愣在那里好一会儿,因为打击过度,心里反而不痛了,只剩下涩麻的大片空白。

落不下眼泪,只是觉得四肢百骸的力量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半晌之后,我回过神,撑起精神,默不作声地端起托盘打算将余下的时光给消磨掉。做事情要有始有终,人家再看不上我,我也得把最后一场做得漂漂亮亮吧。

所以说,有时候贱格也是一种优良品质。

宁墨倒像是没有预料到我会如此的淡定,显得有些内疚,端着一脸欲言又止,眼神闪烁烁地直向我瞄。最后还是忍不住,他吞吞吐吐地开口道:“红旗,不是男女一定就要做朋友的,你看,像我们这样第四类情感的,不也是很好?”

什么叫第四类感情?所谓的第四类感情就是,可以调戏,可以暧昧,但是却永远不挑破那一层窗纸。

宁墨同学,你大大狡猾啊!

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那股因为发烧而燃起的热,顺着血管遍布我的全身,嗓子口火烧火燎地干,我顺手举起托盘上的酒杯抿了一小口,觉得尚且不够,索性一饮而空。冰冷的鸡尾酒顺着我的喉管,一路流淌下去,以冰冷为开始,以炙热为终结,让我的整个肺腑也跟着滚热了起来。

“宁墨,你凭什么觉得我够不上你的标准!”我那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脾气又发作了,声音陡然上去半个拍。

靠得近的人,都停下了交谈,好奇地向我们这里看来。

宁墨微微有些尴尬,脸上终于不再是儒雅的笑容了,他的嘴角甚至有些扭曲:“红旗,淡定,淡定,不要把你最后一丝气质给闹没了!”

好吧,关键时刻,我的贱格又一次发作,居然真的奇迹似的淡定了下来。

“扑哧……”那个听墙角根的居然还杵在那里,听见宁墨小声好脾气地劝解我,还笑出了声。我瞪他一眼,咬咬牙,一甩头,将托盘上余下的四杯酒都吞下了肚子。

不得不说,这些外国酒实在不算好喝,但发作起来,却比鹤顶红还要迅猛,我眼前的人影迅速变身为三个。

“你笑什么啊!”我转过脸,有些眩晕,我拼命撑着,用眼睛瞪那个听墙角的。

那个听墙角的对上我的眼,突然转过身去,捶墙大笑:“宁墨,你到哪里找这么一个活宝,你看她的眼睛,对得真有趣!”

OMG,我用力拍打我的脸,感觉僵直的眼珠稍稍动了一动,奇迹般,人影顿时由三个又撤回成了一个。

真有意思,我索性多给自己甩了几巴掌,看着人影不停地变多变少,心情大好。再给点灯光特效,我一个人也能拍奥特曼。

“够了,红旗!不要打了!”

我僵直地抬起眼来,直勾勾地盯着握在我手腕上的大手,然后看对我说话的人,儒雅的宁墨,俊逸的宁墨,身影从一个分成了两个,两个分成了四个……

“细胞分裂了?让我打回去!”我挣扎,一巴掌挥在了他的脸上。成了,终于又恢复成一个宁墨。

他的面色不豫,却兀自隐忍着。人前的宁墨是白马王子一样的存在,失态这种事,向来也只有我叶红旗做得来。

“对不起,手滑,抽错了方向!”我向他鞠躬,头昏得更加厉害,挣扎着脱掉身上的衣服,塞在那位听墙角的手上,“我估计没有办法帮忙了,先回去了!”

几杯酒下肚,水分估计是补充上了,我有了落泪的冲动,晃荡荡地仰起头来,将眼泪倒了回去,双手颤抖着撑在桌上。

“红旗,如果没有实习单位,来翔实吧!”他像是在怜悯,更像是在施舍。翔实是宁氏的家族企业,很大很华丽。我以前也憧憬过进翔实,但是如今这个样子,我已经失去了进翔实的初衷。

“不过,红旗,有些话我必须说清楚了,我不想再耽误你。其实,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我是不会喜欢的,所以,不要再追着我了!”

这样的女孩子?哪样的女孩子?!我撑着桌子,小宇宙在胸口翻滚。宁墨!在你眼里,我是哪样的女孩子?

掀桌,咆哮,暴打……暴力的场景在我脑海里翻滚,我闭上眼,深呼吸,然后慢慢地睁眼,淡定地转过身看他,决定以我强大的人文气质去压摄他。

“宁墨……”

他应声看来,眉头挑一挑。

我微笑着向他走过去,摇摇摆摆地,伸手摸摸他的脸颊,那上面有我刚刚挥落的五指指痕。

“疼不疼?”我温柔地看着他,唏嘘不已。这么白嫩的小脸,怎么能有瑕疵哦!

他抿了抿唇,眸若点漆,黑幽幽地看着我,却并没有回答我。

“你不疼,我疼!”我伸出手指,指指自己的胸口,眼睛里面又开始涩涩的。

他沉着脸看我:“叶红旗,你不要哭啊,我最讨厌看女孩子哭!”

哭你个头,上你的坟我也不会哭!我强咽一口气,继续道:“你以为我说什么啊,失恋心痛么?神经病,我说的是每天给你发誓保证,捶胸捶得闷痛!”

所以,我以后就自由了,贱格就要提升为人格了!

他愣一愣,冷冷地撇了撇嘴:“你周一就可以来翔实实习,这是我给予你最后的补偿。毕竟你那样,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工作不是么?”

我怒,哈哈大笑:“我叶红旗从来不要次等货!我不要进翔实,我要进天悦。翔实档次低,不是我的品味。”天悦是翔实的死对头,也是A市的第一大企业。比起翔实来,天悦的规模超出得绝对不是一点点。

我顿了顿,扬起下巴,对着他又道:

“还有,你不需要补偿我。我喜欢你本来就是我一个人的事,关你什么事!”我歪头,看他脸颊上的血红手印,越看越狰狞,忍不住笑一笑,“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掉泪。宁墨,你放心好了,今天我撞了南墙,也见了棺材,以后不会再缠着你了!”

他抿嘴,面无表情地看我,许久之后,冷着脸回道:“那是最好!”

果然最好。对他好,对我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相看两厌,我和他同时转过身去。

我挥挥手,用力一甩衣角,昂首阔步地走了出去。我决定要像无数个经典爱情片的强大女主一样,走得潇洒无比,刚毅坚强。

可惜,片刻之后,我还是忍不住又绕了回来,顺带踢了踢墙角抿嘴沉思的另外一位:“喂,请问厕所怎么走?”那五杯小洋酒,没有顺着我的泪腺蒸发出来,而是另辟蹊径,化作了我磅礴的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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