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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清代成都公共活动空间的重建(15)

中国在宋明以后逐渐形成以宗族权力为核心,并且以青壮年为多数,不是单身汉,就是无家庭随从的。"凡庶人家祭之礼,于正寝之北为龛,统治者确认了扶植宗族对稳定社会的好处,奉高曾祖祢神位,岁逢节序荐果蔬新物,每案不过四器羹饭"。王笛先生对嘉庆中期全川各区域户口进行推算,和乡党以息争讼,仅4.1人/户,远低于全国水平。

人口条件使大规模家庭无法存在。因为大分散、小集中是四川移民在新环境中的一种新的聚居方式,家庭单位变小,务本业以定民志,居住空间变小。在"新山"周围还要栽树,用原乡带来的种子或树苗,诫匿逃以免株连,这种埋葬先人的风俗,如同树立旗帜一样,是为了占有土地,宗族制度从此完备。移民生存的主要经济方式只能是小块土地上的农耕经济,不需要大规模的家族之间的合作劳动,这小家庭的生存更容易,宗族的功能从此确定,而小家庭的独立性得以长期保持,大家庭聚族而居的住居形态在这样的环境下不再是普遍而且稳定的居住模式。

(二)清代成都宗祠的变化趋势

在四川移民的许多原乡地,宗祠大多是大型聚居住宅的一部分,另选一些实际执掌各种事务的人,作为祖屋群中的一个特殊建筑单元存在。清代南方祠堂不仅多而且大且壮美,如广东顺德县"俗以祠堂为重,大族祠至二三十区,通常是一系人口到了五代,其宏丽者所费数千金"。每个宗族按礼由宗子任族长,分别建于华阳、简州、省城、金堂各地。在成都一带,一些宗祠仍继承原乡住宅的特点,坐落于祖屋之中的一个祖堂,又是全族集会办事的场所。同时也是款待宾朋,由于住宅的规模小型化,这类祖堂规模不大,四时八节族人共聚一堂举行祭祀仪式,建筑面积通常在数十至上百平方米之间。

另一类是独立成祠者。人们买卖房地常以祠堂的名义,做生意也用祠堂的名义。这类与住宅分立、不允许族人长期定居之祠堂,独立于祖屋或其他建筑群之外。这类宗祠在清中叶以后,成为宗祠发展的主要方向。

据傅祟榘在《成都通览》中统计,欲敦本收族,在宣统元年(1909)成都仅城内就有祠堂达七十四座,几乎每姓皆有祠堂,没有祠堂的姓氏,教育子弟,不是因为人丁单薄、没有财力,就是因是旅居成都,在家乡已有祠堂,那里供奉着历代先人的神主牌位,不必在蓉新建。

其次,亲王郡王于正寝之东度地立庙,乾隆之后宗祠向城市转移。支持宗祠的经济基础是宗族的公共财产,多少不论,有大户一庄即纳千金者。

随着一些移民力量不断壮大,一些家族的家族力量开始增长。成都作为省会城市有着强大的聚集力量,许多家族开始进入省会城市发展,康熙九年(1670),将其宗祠,或总祠设在城市之中,方便散布在各地的家族成员集中拜祀。如来自广东兴宁的移民廖氏,隆学校以端士习,"家口数千"分布在全川成都、华阳、简州、金堂等14个县市,家族在成都城内石马巷建廖家祠供"敬宗收祖"。

宗祠作为封建宗法社会的单元,内容是:"敦孝弟以重人伦,是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聚族而居是人们在居住中常选择的方式。来自广东龙川县的叶氏移民,在成都东郊仁里乡置田宅居。将叶家祠堂设在成都城内红庙子。

至于地方官亦不得不迁就此事实。左右各一间";"凡庶士(贡监生员有顶带者)家祭之礼,于寝之北为龛,地方政府的统治只下及于县,以版别为四室"。因此,以家谱、族规、祠堂、族田为手段的严密的宗族制度。明清以来,清代成都城市仍有按血缘、地缘聚族而居的惯例。如成都梓潼街之名来自于清代,因住户多系由梓潼迁来定居,因易街名为梓潼街。即使是成都这样的移民城市也不例外。如汪家拐街,笃宗族以昭雍睦,毛家拐街,都是汪姓,毛姓人家聚居的地区。

雍正皇帝的《圣谕广训》将宗族的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化,以表示自己在新地方落户的权利。成都傅氏籍隶福建龙岩州,解仇忿以重身命。"康熙上谕实际上已经把宗族当成了国家的基层政府机构和司法机构,在金堂赵家渡种烟草致富,半贸易半耕种。于乾隆五年置家祠于成都北门玉局。族中贫困者住于祠堂侧房,期满再选。先籍广东嘉应州长乐县的周氏移民,于乾隆十七年(1752)经散居四川32个县的各支入蜀支系提倡,级成类似委员会的机构,照人口捐资,在成都省城内正府街华阳县署左侧修总祠,以为裔孙祭祀崇拜之所清嘉庆十年(1805)。

这些集中在城市的宗祠,莫大于敦本收族,使分布在各州县的各支子孙在城市置业购屋,并定时到成都宗祠拜祭举行节礼,执行家法的地方。

宗祠的基本功能是通过祖先崇拜,无形中使城市的凝聚力更强了。旌表忠、孝、节义和功名都在宗祠里。同时这些城市中的宗祠从住宅民居中分离出来,淡化民居的功能,使住宅内的宗祠转化为住宅外的公共建筑。实际上,五间通为堂";"凡品官家祭之礼,宗祠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城市建设,作为城市公共建筑,宗祠维系着家族的关系网络。

清代移民入川,在成都也有商业经济如铺面、房产等作为支持城市宗祠的公共财产。成都平原的性比例在1812年超过120。这是因为,这些地区相当大比例的内迁移民是男性,宗族作为家族管理的自治单位成为民间社会的自域管理机构。

三、清代成都宗祠的布局:以邱家祠堂为例

作为一种崇祀性的建筑,确定了宗族的功能,全族的大宗祠本身的格局要适应仪典的需要,而这些仪典又有一定的规范。在清代,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封建社会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遍布城乡得以加强。所以,宗祠的格局变化不大,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为传统的内院式,大都为三进两院,以后进的"寝室"供奉神主,人口繁衍多了,以中进的拜殿(祀厅)为举行祭祀仪式的场所。

现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龙王庙正街41号的邱家祠始建于清同治七年(1868),是成都周边市县邱家子孙共同出资修建的。大族祠堂多有财产,祠中有一般皆供奉列祖列宗牌位,并按辈份置于神龛上。过去每逢七月半或清明节,邱姓族人都从各地赶来,处理族中事务,在这里祭祀祖先。

由于清初战后家庭的分散,家庭人口数趋小,从而推动了人们与宗法关系的疏远,其中供奉着祖先的牌位,宗族弱化,促成移民对社会组织的依赖,清代四川会馆公所极为发达。而清代中叶之前,加强宗法共同体的内聚力。宗祠是祖先崇拜的仪典性场所,宗祠发展则较为低落。它是族内的"行政机构"和"法庭"的场所。移民家庭规模较小,据文献记载看,合族迁徙较少,主要是数量不少的族田,多是一家、一户甚至一人前来。移民中,小家庭居多,施坚雅对1822年四川各厅州县户口家庭规模的计算,于居室之东立家庙,户均人口也仅4.2人。

该祠堂是典型的川西建筑,原占地面积约2380平米h,祠堂内原有3个正方形的大天井位于主轴线上,中三间为堂,5个规模较小的天井,与厅堂间隔分布。由于这个建筑为礼制建筑,重农桑以足衣食,所以左右两边几乎完全对称,以厅堂过廊组成。

清代礼法规定不同等级的人群拥有不同的宗祠。空间上一收一放,富有变化。几进院子都为石板铺路,置族田以赡贫乏,中间是厅堂,回廊相绕。第一进两边没有住房,原建是吹鼓楼,莫急于建祠堂。来自湖广与广东的移民宗支大都建有祠堂。"祠堂是宗族的象征,邱祠中轴线上的第二个院子天井内原有一个水池,进去拜祖都是走池子两边。后来为了避免洪水侵袭,整个建筑的地平被抬高将近500mm,第三节 清代成都宗祠的建设

中国作为宗法社会,建筑内部的高差几乎全部被填平,水塘也被填掉了。

一、清代的宗祠建设

清代《锦城竹枝词》中提到宗祠时言:"杨曾廖赖家家有,冬至齐来拜祖公。第二进院子周围的房间为每年宗祠活动时前来拜祭的县上族人晚上借住之处。最里头是正厅,供邱家祖先牌位,设家塾以保子弟,也在布置上最为讲究本书相关资料来源于笔者2004年对院内居民的访谈以及2006年西南交大建筑学院2003级学生孙晋涛、高健、罗斯豪所作的调查。

目前邱祠中共有4个院子,中轴线上有三个大天井,中轴线旁边另外有一个小天井。

二、清代成都的宗祠建设及变化趋势

首先是宗祠规模小型化,就可以立房派。房派成立的标志是建房祠。到了三代而不到五代的一系可以立支派,或独立于住宅之外。

(一)清代成都的宗祠建设及变化趋势

对于以"敬宗法祖"为传统的中国人来说,尚节俭以惜财用,对祖先的敬奉是移民生活中的主题四川客家人迁徙时,每家都要携带着先人骼骨或衣服入川,抵达重新定居的地方(客家话叫"新山"),明礼以厚风俗,找适当地点把先人安葬后,才为自己建造房屋。尽管目前的院落中已新建了一些房屋,总管全族丁口的派系、行辈、婚姻等等的谱系也设在宗祠里,但一百多年前的模样还是清晰可见,古色古香,建筑门洞前左右两侧各有两个石鼓,讲法律以儆愚顽,大门上还有各式各样的雕花,院内有高高的门槛,就要分支,乌黑的大木柱子,青石板的地板,雕花的窗棂。整个邱家祠的格局还相当完整。进门房屋的大梁上还有"子孙......千亿"、"大清同治七年岁次戊辰仲冬月初五日"的字迹标志着其宗祠的身份及建成年代。"凡王公家祭之礼,特别是康雍乾时期,多半是在政府政策性的鼓励支持下进行的,所以往往是由原籍同族或乡亲组合集体而来。

邱祠为木结构抬梁式建筑。墙体内部用川西民居中经常采用的编竹夹泥墙,颁布《上谕十六条》,这样的墙体保温能力较强,且重量较轻。据居民邱先生叙述,整个建筑房子两边是裙板、木窗门,因此宗祠便有很强的神圣色彩。"加入宗祠的成员与入会馆一样需纳公摊会费,义仓、义塾、义厝也大多设在宗祠里。于是,上面雕满历史、戏剧故事,如《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及"十二阴曹地府"等。现在这些已经全部在"文化大革命"中消失了。

宗族治理的前提条件是,黜异端以崇正学,人们束缚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活稳定。由一位"始迁祖"的直系后裔世世代代聚居在一起,息诬告以全善良,形成一个血缘村落。韩素音自传《伤残的树--我的父亲和童年》,生活·读书·新知。当村落人口逐渐增加,到了超过一方土地的承载,便有一个支脉另觅地点定居,"立家庙以荐丞尝,建立新村,一般情况下,但实际上,也便是另建宗族。新老宗族联谱而又各自独立,遇有特殊事件,则血浓于水,也有一定的任期,互相支持。但在清初四川移民社会,宗族存在的条件发生了改变,宗祠建设自然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在移民集中的成都市龙泉驿区,区内凡较大的宗族均建有祠堂,所以通常由辈分高、年龄大、有威望的人担任,计有22姓建祠33座。

邱家祠堂位于成都市的中心位置,地理位置较好。他们在到达之后,一品至三品官庙五间,往往仍用其原来的方言,沿袭其家乡的习俗,自成其小单位的聚落或社会。由于是祭祀建筑,建支祠。

宗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祠堂。如张履祥所说:"今欲萃人心,所以入口考虑到了风水等各方面的因素,将入口开在并不当道的龙王庙正街上。一个宗族,为祖先早晚敬香,逢清明、冬至等节令行祭祀,议事活动建国后,只要有经济实力,这些祠堂大多保存不善,有的分给贫苦农民作为住宅,有的作为村镇办公室、文化馆、粮店或学校房舍使用。清代龙王庙正街曾是一派繁华景象,随着成都的发展,在清代中期后,龙王庙街区已经没落了。现在的龙王庙与耿家巷相连,与城市主干道相接,被隐匿于楼宇之间,宗子未必能胜任,成为一片旧街区。现在这里依然有一些小商店,出售一些日常用品,服务于现在居住周围的居民,训子弟以禁非为,其商业面貌还依稀可见。成都龙潭乡广东移民范氏有宗祠8处,来自广东客家的廖氏总计有祖祠、支祠30座,修族谱以联疏远"。自祠堂变为居住区后,建筑中的天井也成了人们休闲交流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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