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是生产力,马克思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指出:"生产力里面也包括科学在内。"邓小平同志在此基础上作了更进一步的阐述,响亮地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种生产力与马克思提出的生产力包括劳动者、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三要素的观点并不相悖,因为科学技术是作为"第一生产力"融入到各要素中,转化为具体的生产力。纵观近现代人类社会的演变,从过去的军事政治对抗到"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格局主流,国家间的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竞争正成为不可抗拒的趋势,而其中的焦点便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尤其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革命在21世纪的相继爆发和向纵深发展,各种新兴科学技术崭露头角,如今已变成社会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推动力量。在国家面临如汶川特大地震这样的巨大自然灾难和突发事件时,先进的科技更彰显其无与伦比的威力。
这次抗震救灾真可谓困难重重--灾重,路阻,雨大。然而这一切难不倒由各军兵种组成的英雄的十几万人民子弟兵,他们就是在这种异常艰难的情况下向灾区挺进--陆路,不惜一切代价向汶川进发;空路,卫星、通信、空降齐上阵;水路,几十艘冲锋艇逆流而上。他们再一次充任了抗震救灾的主力军,充分体现了科技强军在关键时刻所起到的特殊作用。此次救灾中一批专业救援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探测仪、搜救犬等有效提高了救援力度;一些院士、专家等科技人员与医护人员应用更为先进的手段参与救援;还有更多的公安干警、消防部队、志愿者等也都在各自的岗位上,用高新技术手段为灾民施救。总之,在灾区人员转移治疗,灾民安置卫生防疫以及牵动人心的几十处堰塞湖排险等方面,无不体现了科技的巨大作用。
前方一线殊死战斗、奋力救人,后方则紧急动员、群策群力。为应对抗震救灾工作,科技部迅速作出了相关的工作部署和安排,采取了6项科技应急措施,并组织了一个跨部门、跨学科,由100多名专家组成的群体。他们夜以继日地工作,为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献计献策,担当着参谋部的角色。专家组根据灾区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实用技术手册。手册系统汇集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等科技计划研究成果,从多方面为受灾群众安置以及灾后重建等问题提供系统的技术支持和应急技术支援。科技部以最快的速度将这些实用技术编印成册,并及时送达抗震救灾一线。
中央其他有关部委同样以各自的科技优势支援着抗震救灾,如国家发改委组成抗震救灾基础设施工作组: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力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卫生部启动抗震救灾应急响应机制;水利部重点做好堰塞湖等水利工程保安工作;农业部加强疫情监控和灾区动物疫病防控;环保部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防科技工业局利用《空间核重大灾害国际宪章》减灾合作机制,请各有关成员国提供灾区卫星图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系统进入一级应急状态;中国交通通信中心为震区提供海事卫星设备;无线电管理局要求所属单位充分发挥无线电通信指挥和调度在抗震救灾中的重要作用。
更多的高科技企业也一马当先,如国家遥感中心、中国移动通讯公司、中国移动总部、北京宇视蓝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贝尔阿尔特卡公司等。许多省的科技厅也纷纷组织专家奔赴抗灾一线,献智抗震救灾。四川省科技厅在2008年5月16日就将一份《科技救灾专家咨询建议》紧急报送给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该建议是由省科技厅组织地质、地震、环境、水利等方面20多位专家根据一线灾情,经过反复讨论提出的。这份建议主要涉及5个方面,立即引起四川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迅速落实。江苏省科技厅及时组织高科技企业向灾区发送科技赈灾物品,如太阳能发电机组、穿墙探测雷达、航空管制雷达、新型生态杀菌流动厕所、多功能LED聚光灯卫星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国家863计划支持开发的网络计算机和服务器等高新技术产品。这些科技含量高、性能优越、使用效果好的装备和设施为灾区解了燃眉之急。
在备受人们关注的唐家山堰塞湖抢险工程中,每一步都离不开高新技术的支撑,如采用的溃坝模型的演进方式、遥感遥测技术、应用工程技术、利用宽带无线监控水情系统等。还有国家863计划环境监测的最新成果--多类水源化学品污染综合监控和预警水质在线生物安全预警系统被成功应用于成都市区饮用水源的安全监控与预警。
高科技在抗震救灾中的成功应用,得到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充分肯定。副总指挥、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指出:"地震等方面的专家要为抗震救灾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灾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遵循客观规律依靠先进科技,实现科学抗震,科学救灾。"
就是因为高新技术的应用,使这次汶川特大地震中更多的灾民得到及时救助,灾害的损失得到及时控制,并在最短的时间里取得了抗震救灾阶段性的重大胜利,使重建家园的速度得以加快。这无一不说明了现代科学技术的重大作用。由此,人们不禁会联想到32年前的唐山大地震。基于当时的国力有限和科技水平不高的制约,很难应用上先进的抗震救灾手段。
汶川特大地震给中华民族带来了灾难和悲痛,但是从另一个方面又告诉我们:要战胜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除了信心、勇气和力量外,还要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即强大的国力和高新技术,否则也很难应对。当然,在看到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科学技术飞跃发展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的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相信,通过这次汶川大地震,这种差距必将增强我国广大科技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其赶超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强大动力,不断用其自主创新的科学技术,服务于祖国、服务于人民。
1.2.2我国减灾事业已进入综合减灾阶段
人类对自然灾害的认识是由灾害的发生和不断的经历而逐步前进的。古代人对自然灾害的认识有限,抱着"听天由命"的心态,帝王以"拜天求恕"为鉴,以"赈灾"、"治水"、"安抚"、"解怨于民"为主,同时也建立了一部分防灾的吏政和避灾之戒律。
到了清末民初,尽管科教体系有所改良,天文、地理、生物等有所引进,可是仍然很少直接面对灾害,而是被动地应对自然灾患。在1800-1949年共150年内,华北、华中、华南和西北东部这些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区发生了25次巨灾(死亡10万人以上),共死亡4 993万人,如加上数百起中小灾害的死亡人数,估计近亿,年均灾亡人口达60万以上。可惜那时的直接经济损失尚不易统计。尽管如此,早期对减灾事业的努力,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初级发展阶段。中华几千年的文明史中积累着以众多灾民的生命和财富为代价的灾害史记,特别是些关于近两千年自然灾害所呈现巨灾事件时空分布的规律性及与灾害伴生的一些"异常现象"和思考等的记载,都正在为我们现代人所发掘、引用和研究,这是十分宝贵的灾情史料。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在"为人民服务"的方针指导下,伴随一次次巨大自然灾害的发生,逐步建立了专业性和兼业性的减灾机构,如担负减灾科技事业的气象局、水利部、农业部、林业部、地震局、海洋局、地矿部等部门,大力发展对各类自然变异的监测、预报以及相关的防灾工程。
几十年来,这样一些专科性灾事的研究单位和工程单位,在各类灾害的形成机理研究和预测的能力上已取得了重要进展,对各类巨灾对社会的影响也取得了一些基本认识:如干旱是影响社会发展最深远的;洪水是危害农事和社会工程最普遍的;地震是引起社会恐慌和局地人口伤亡最重的;飓风是破坏沿海经济发展最敏感的;地质灾害多数伴随工程建设的不当而遍布新建的地区。同时,对七大类灾变的监测、预报、评估等要素的观测研究系统总体已形成拥有二万余个站、台和近百万人参加的队伍。各类防洪、防旱、防风、防震、防滑等工程的建设也都有了相当广泛的布设。加上伴随经济的发展,城镇建设防灾标准的提高,部队大力参与的救灾能力和物资、医疗等部门都在减灾效能方面发挥着巨大的社会救灾效益。统观新中国成立至今近60年来,尽管我国减轻自然灾害的事业已有了长足发展,也取得了一些重要的减灾效益,但灾亡人数总计仍在60万人以上,年均灾亡1.2万人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减灾事业的发展虽很明显,但现今的减灾能力和探明灾理的水平仍存在许多难点,有待探究。
21世纪开端以来,在中国、亚洲乃至全球,由于伴随半个世纪的增温趋势与大环境的变异,一系列极端性的灾事,如飓风、暴雨、酷热、地震、海啸、洪水、滑坡、火灾等,频频发生,所以确有必要加大全球性减灾的社会需求力度,以便实施全面地组织社会整体性防灾和减灾措施,从而奋力开拓"综合减灾"新理念,全面加大单专业减灾部门科技发展,同时更普遍地提升全社会各有关灾事部门备灾、救灾和减灾的职责效能,特别是努力开展全民减灾意识和减灾自卫行动的培训。近几年来,国务院正在大力筹划国家安全的应急措施,突出灾事应急方方面面的职责队伍、工具、技术、信息,特别是应急法规和问责制的建立等等,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和社区群众的减灾意识与能力,这可以说是开创全社会综合减灾的有力开端。同时,我们应该清楚当今社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要卓有成效地综合预防和治理自然灾害,就必须尊重科学,充分利用各学科知识,为防灾减灾工作服务。这将是有利于调动整个社会力量,有效地、综合地减轻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灾害的行之有效的方式。
尽管中国社会经济可望持续发展,但仍属于发展中国家;虽然中国对减灾投入不断增加,但仍难以满足防治自然灾害的巨大资金需要。为此我们必须探索适应中国国情的减灾发展方向,建立科学的减灾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减灾能力,满足科技资源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1.2.3依靠科技是防灾减灾发展的必由之路
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8级特大地震,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灾情就是命令,面对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全国的科技工作者迅速行动起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各级政府特别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动员和组织下,充分发挥科技优势,积极为抗震救灾作贡献。通过这次地震灾害的发生、发展和救灾工作,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科技在防灾减灾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依靠科学技术来不断提高我国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