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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北川的灯(4)

汪志刚遇到王彩霞那年,或者说王彩霞遇到汪志刚那年,她十九岁,他二十三岁。

准确地说,应该是“再次遇到”。因为之前,他们两人曾经是乐至县中学的同学。

一九九三年中学毕业后,汪志刚考入省水电学校。转过年的春天,一个无所事事的日子,他打电话给在都江堰水电学校的一个男同学,约好了周末到他那里去玩。

周末到来的时候,汪志刚如约来到同学所在的都江堰。到了车站他没有见到来接他的同学,他想也许是同学临时有事来不了,就一直走到校门口。在校门口等了半天,还是没有见到人。那个时候既没有手机也没有传呼,加上是周末,无法联系,汪志刚是个守信的人,就傻乎乎地一直站在门口等。

时间过去了快两个小时,已经快傍晚了,还是没有见到同学的影子。汪志刚闷闷地在校门口又转了一圈后,他决定回去算了。

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你是找人吧?

汪志刚回过身来,一个百合花一样清新的女孩子站在自己面前。

女孩子亲切地说:你找谁啊?

汪志刚觉得这个女孩子似乎有点面熟,但是没等他反应过来,女孩子已欣喜地叫出了他的名字:你是汪志刚吧?

这一下,汪志刚也想起来了:王彩霞!

两个人都笑起来,原来是乐至县中的同学。因为毕业后就失去了联系,将近两年过去了,俗话说女大十八变,所以第一眼汪志刚没有认出她来。

意外地见到老同学,当然十分开心,两人当下就到了彩霞的宿舍,开始聊天。当汪志刚说完了来龙去脉后,王彩霞爽快地说:算了,他不在没关系,这一带我熟悉,明天我带你去玩。

汪志刚说:好的。

后来汪志刚一直在想,其实虽然是同学,他中学时并没太多与女生交往,对这个王彩霞也算不上多熟悉,怎么会一见了面两个人像是老相识一样完全没有隔膜呢?

这一天是一九九四年的四月五日。王彩霞生于一九七五年四月,这一年她刚好十九岁。

当晚,彩霞安排他借宿在男生宿舍。第二天一早,彩霞来敲他的门说,走吧,我带你去青城后山。

他们在幽静而山清水秀的青城后山玩了一天,又去了都江堰著名的离堆公园。傍晚后,二人告别,汪志刚离开了都江堰。

对汪志刚来说,这个春光明媚的四月成了他人生一个美妙的起点。

回来后,汪志刚给这个名叫王彩霞的女生写了一封信,信中表达了对老同学热情招待的感谢,于情于理都中规中矩的。

王彩霞很快回了信,无非是不必客气、欢迎有空再来之类的话。

一来二往的,两人开始通信。一开始谈些同学间的家常话,也有关于学习和专业上的讨论。汪志刚发现她是一个认真而且用功的女孩子,聪明、思维敏捷、成绩十分优秀,再有就是她信中和本人所传达出的一种纯净和轻松。读信写信成了他生活中一件十分愉快的事情。

之后的事情顺理成章。一九九六年,他们同时毕业了,开始认认真真地恋爱。

汪志刚分在了电业部门,彩霞分在了成都水电设计工程公司。

一九九八年,汪志刚被安排到北川供电所工作,离开了绵阳。

两个相恋的人肯定是要在一起的,不久,彩霞辞了职,追着汪志刚来到了北川。

起初的生活是清贫的,他们租住在一间又旧又小的房子里。汪志刚的意思,彩霞是女孩子,又是为自己而来,不想让她太辛苦,汪志刚虽然收入并不太高,但对于北川这个地方来说,养活老婆是没有问题的,但彩霞是个自立的人,安顿下来后,自己找了个工作:到新崛起的移动公司工作。

这是二○○一年的元月。

关于彩霞找工作这一点,汪志刚一直非常骄傲,也很佩服。她是一个有目标有能力的女孩子,十分清楚地明白自己的位置,不自夸,也不懈怠。果然,进了移动公司不久,就成为部门的得力干将。

二○○三年,他们结了婚。一年后,他们有了女儿。

得知怀孕后,彩霞再一次做了件让他惊异并且钦佩的事情:她又辞职了。

如果你不辞职,国家规定,产假都会有补助,而且,产假后你还可以有工作的。

彩霞脆生生地一句话回他说:我靠我自己,不想给公司添麻烦。

汪志刚心想,自己真是找对了老婆,她像一朵洁白的百合花一样清澈透明。

从相恋到结婚到婚后,一晃数年,数年里,汪志刚和他的彩霞都是幸福的。这个能干快乐又率性的女孩子,每天哼着歌子上下班,做家务,料理好自己和家里的一切,永远不抱怨他汪志刚的清贫。

女儿两岁半后,该上幼儿园了。彩霞决定再出去工作。汪志刚又说了一遍“如果当初不辞职的话”,这一回,妻子没有抢白他,也许是做了母亲变得更温和了,她只是笑眯眯地说:我就不信找不到个好工作!

几天后,彩霞笑眯眯地说:我上班了,在新华文轩 书店。

春节过后,岳父看到两个人都要上班,就跟岳母商量,让她去北川帮着小两口带孩子,做做家务。汪志刚的工作是天天在外面跑,彩霞上班也走不开,孩子小,家里没有个人可不行。

于是,二月一过,岳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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