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少年调皮的对着狐狸眨眨眼:“以后我就叫你小红,好不好啊。”
狐狸亲昵地蹭了几下少年的手臂,高兴地直点头。
一人一狐在山林间互相追逐,嬉玩。时时传来少年爽朗的笑声。
就这样玩了足有一个时辰,少年抬头看看天色,对着狐狸小红说道:“小红,我要回去了,娘还等着我吃饭哪,明天再来找你,给你打山鸡吃。”
狐狸眼中泛起依依不舍,亲昵地将头蹭在少年身上。少年拍了拍它的背部:“小红,我真的要回去了,明天见。”
少年告别了狐狸小红,穿起上衣,手持钢叉,飞奔而去。
过了大约快一个时辰,飞奔的少年看到前方有一座简陋的茅屋眼中带起笑意。
“娘,我回来了。”少年大叫着向着茅屋奔去。
“枫儿,你又疯哪去了。”只见茅屋之内走出一个年约四十多岁的妇人,一脸慈祥地看着少年。
少年咯咯地笑着扑入妇人怀中:“娘,我把偷吃我们家鸡的那个小红给逮住了。”
妇人一呆:“小红?”
少年笑嘻嘻地说道:“小红就是偷我们家的鸡的那只狐狸。娘,你不知道,我和它成了好朋友。”
“你这个孩子,整天就知道玩,娘昨天教你的《论语》背会了没有?”妇人语中带着丝丝的询问。
“娘,枫儿已经背会了,不信,我背给娘听。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少年在妇人怀中曼声背起了《论语》。
一篇《论语》大约万字左右,少年只用了半盏茶功夫就已背诵完毕。在妇人怀中撒娇着:“娘,咋样。”
妇人亲昵地用手指戳了一下少年的头部,笑着说:“好,好。我们的枫儿真是聪明,快去洗一下,吃饭了。”
这少年是谁?原来真是那林大成出世的婴儿。自林大成遭雷电死亡,二夫人(就是开篇中的那个中年妇人)独揽林家的大权。听信老道之言,认定婴儿就是祸害,所以安排林福将婴儿抱出去,找个地方杀了,然后再埋了。
林福抱着婴儿,来到大山之内,实在不忍心将主人的唯一骨肉害死,便将婴儿秘密的送给了大山中的一户人家。这户人家户主姓叶,是个老实巴交的猎户。猎户正好膝下无子,自然是对婴孩十分疼爱。这猎户的妻子,原本是一个没落的书香世家的小姐,自小断文识字,就给婴孩起名叶枫。
叶枫在猎户夫妇两精心照看之下,倒也是平安的过了几年。但是就在叶枫八岁那一年,猎户入山打猎,坠入山崖,不见了影踪。妇人便领着叶枫,艰难地度日,每日里教他识文断字。
叶枫很是聪明,什么《三字经》,《诗经》,《论语》啥的,只要是教他读过一遍,就能背了下来,简直就是神童转世。就这样,母子二人互相相依为命,倒也没再发生大的变故。
第二天一早,吃完早饭,叶枫心里惦记着那个狐狸小红。拿起钢叉,对着正在忙碌的妇人打了一声招呼,便向着山中跑去。
妇人在他身后喊道:“枫儿,早点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