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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正式行侧夫人进门礼那日,我又一次见到了莫珩,客厅内外下人来来往往,看样子是在准备返程。

莫珩一脸笑意的望着我,我心里却只觉得无比安宁。

他缓缓问我,可愿随他一同回天启城。

我还以为这件事已经在夫人和莫珩的默许下达到了共识,尽管我不愿去:“奴婢的去留,奴婢从来都做不了主。”

“你可以。”莫珩浅笑:“你自然可以做主,我同你们夫人说好了,只要你点头,其它的都不是问题。”

我也回以微笑:“条件呢?莫城主接受了夫人的礼物,又该回送什么?”

莫珩良久道:“只是些物资罢了。”

我再度笑笑,实在想不透用些物资换取一个只会消耗无限物资的活人的必要性。

我委婉的拒绝莫珩时,他的神情是那样惊讶、失落,好像被伤到一样眼底透出一抹痛色,但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像莫珩这样的天之骄子多半是想要什么便有什么,从未尝到过被拒绝或失去的滋味,所以一时之间难以释怀,可能一辈子都难以释怀,让我有幸成为他一生中唯一的遗憾吧。

“唯一”二字对女人的吸引力是致命的,就像我宁愿当莫珩心底唯一的遗憾也不愿离开城府一样,这真是没事找事自找虐恋的开始。

三位城主离开启城的当夜,天黑压压的不见星斗,月亮却亮的出奇,独揽风采,以往我和合欢共用的寝室只剩下了一张榻,坐在上面,心里凉的不见底。这是合欢用过的,侍从来整理屋子时,我叫他们收了我的那张,留下这张,留个念想。

合欢登门时,见到以前的榻,愣了一下,再看看我,带上门,缓缓走过来:“我来最后看一眼,怎么不留着自己的床?”

我皱眉抬头:“这还重要么?睡在那里不都是在城府么?”

合欢扯出一抹笑,笑的那样生动:“听说你没有随莫城主回去,你该随他走的,这是个好机会,要不然留在这里,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我说:“合欢,为什么你不求夫人将你我一起送给莫珩?还是你觉得,留在这里当个侧夫人更合心意?”

合欢微微皱眉:“怎么不叫我姐姐了,或者夫人,就算是叫名字也是绮罗。”

我说:“我想叫你合欢,以后别人都叫你夫人,城主会叫你绮罗,那么,我就还叫你合欢。”

关于绮罗这个名,我曾想了想,觉得夫人赐名大抵是出于文人相轻美女也相轻的心理吧,胭脂是陪衬,绮罗也是陪衬,因为一个连笔墨都难以形容的美女通常是心高气傲、眼高于顶的,很难过自己心里那道坎的,而我们既然身为侍女就该认这个命,作为陪衬也要做的锦上添花。

合欢一阵恍惚:“哦。”

她临走前,站在门口,看着月亮背对着我,语丝呢喃的告诉我,她何止请求过夫人将我们两个一起送给莫珩,她甚至跪在夫人面前几个时辰,但是夫人的答案只有一个:启城收下莫珩的礼物,只够换一个人的,而夫人身边也不能同时少了两个好帮手,既然莫珩喜欢“胭脂”,那便留下“合欢”。

然后她说:“其实城主并不像咱们平日见得那样严肃,他也是个令人心动的男人。”

再后来,合欢又说了些什么,我已经听得不真切了,只知道夫人的那些话终于将合欢逼上了退无可退的路,合欢也终于选择了春秋的选择。可能合欢突然想通了,认为既然将来只有终身当侍女这一条路,为什么不放手一搏当个侧室也好,倘若生下一儿半女将来也有个依靠,倘若不能也能利用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荣华富贵中。最主要的是,夫人的话等于间接断了合欢最后一丝希望,替合欢做出了最认命选择,合欢又是一个看似认命实则最不甘于被命运摆布的神奇女子,这样的女子往往口上不说,却会在关键时刻出人意表的选择令大家都感到意外且难以接受的选择,用事实证明你瞎了狗眼看错了人,再让你重新认识认识她,真是防不胜防。

由此可见,一个人若是叛逆且不受传统礼教束缚,平时便该带点相,让人觉得你不好惹,千万别惹你,否则你要玉石俱焚神马的,以免人家看你好欺负就真以为你好欺负于是就放手欺负你,却反被你反咬一口真的玉石俱焚了,那就真是一生半世也化解不开的活该了。

在这之后,我又听城主那边的侍女说,曾在合欢进门前听见她和城主的谈话,离得稍远,听不真切,但大抵是说城主终于意识到他将日渐衰老,夫人也将年华不再,百年之后启城便成了无人可继的空城。

他们的爱情或许是令人钦羡的,可是爱情不能延续国家,国家是需要生命延续的,这个生命既然不能诞生在夫人腹中,那便只好……

听了这番话,我真不知作何感想,只觉得城主身为一个男人可以一生只爱一个女人,却又被政治所迫不能一生只睡一个女人,倘若合欢的肚子也许就没有消息,城主或许还会去睡第二个、第三个,永无止尽的睡下去,又或者直到太医宣布城主也不能生育时,这件事才会作罢吧?这说明当政者宁愿让国家毁了爱情,也不愿让国家毁于爱情,若是前者那便是明君,千古流芳,若是后者那便是昏君,臭名万世。

而合欢,她只是不甘愿一生为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相比合欢,夫人就是宁为瓦全不为玉碎的信徒了。

几个月后,侧夫人房里传来喜讯,启城城府将会迎来十几年来的第一个小生命,大家都很高兴,夫人这里也很高兴,因为她是当着我的面真真切切的又哭又笑的。她笑的眼角露出了细细的纹路,她一向是不允许自己如此放肆的,接着眼眶微红,那是感伤的征兆。

我很难理解夫人复杂的心情,到底什么是又高兴又悲伤,多半是高兴城主后继有人又悲伤自己造人无能吧。

我问夫人:“倘若城主先去了,侧夫人尚能依附子女,您怎么办。”

夫人说:“城主去的那日,我也不会独活。”

她就那样轻轻巧巧的说了这句话,接着抿了口茶,听在我耳里就好像我问她“今天该梳什么发髻”,而她回我“你看着办吧”一样轻巧。我想,或许这般看破生死的念想是我这辈子都不会拥有的,因为我一向把人命看的比什么都重,认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钱没了可以赚,男人没了可以再找,爱情没了更可以激励我活下去的欲望,将精神投向物质追求,成为响当当的女强人,再用赚来的钱包养无数美男,让他们的生命里都不得不留下我的脚步,成为他们生命里唯一的神话。于是白日做梦了这么久,这一切的一切都必须要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

这世上有这样一种人,他接近谁谁就倒霉,他爱上谁谁就嗝屁,他恨谁谁就不得好死,这种人大多被算命的成为天煞孤星,而且据说,天煞孤星的嘴巴是很灵验的,俗称乌鸦嘴。我虽不是天煞孤星,但自问嘴上功夫是不输的,换句话说,我也是出了名的乌鸦嘴。

话说就在合欢有孕的一个多月后,那孩子就没了。怎么没的没人知晓,倒是有人提过,前几日我曾念叨过一句“要是能保住便好”之类的闲话,城主便派人来调查,我只好承认,因为我不认为这话有任何问题,但不想却被当场拿下,关进我来了城府一年多唯一一个没有去过的地方,监牢。

这座监牢里没有老鼠,有的全被囚犯拿去吃了。听传话的人说,侧夫人悲痛欲绝,几度昏死过去,但言语间却透露着不信此事与我有关的意思,所以城主已经缓和了态度,打算关我几日就放出去。

我又问来人,夫人怎么样了。

来人说,夫人恐怕自身难保,因为连傻子都想得到这件事里最大的获益人是谁。

再后来,事情发展的额外迅速,真是赶上了日新月异的速度,仅仅是阔别七日,世间已经天翻地覆。

把我带出牢房的人,是城府的老侍从,我想他应该是全启城活的最久的人,因为他在找我时,是直接把脸贴在我跟前才分辨得清我的相貌的,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城主要找一个看不清人的侍从来接我。

出了牢房,我本以为会见到耀眼的日光,早已做好半遮着眼睛以免散光更严重的准备,也准备闻着花香,聆听鸟语,一路慢慢悠悠的回到夫人那儿,装作若无其事的问她一句“您今天要梳什么头”。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只看到沉浸在阴暗天空下的一座死城,四周没有一点人气,只有风声,遍地的蝗虫尸骸和黄土,令我讷讷不能成言。

老侍从说,启城历经了一场蝗害,但启城并没有足够的存粮给予百姓,仅余的那些都已经分光了,城主连夜召集大臣们商议,也拟了求救书送到另外三国和中央政府,可惜就在前一日,城主忽然暴毙在自己房间内,房里没有人,门窗紧闭,在这样一个密室里,城主显然是死于自然。而夫人尚存一丝性命,秉承城主的遗愿苦撑大局,以期等到三国的救粮,但却在一日后听到三国哄抬物价、紧闭物资运输的消息,启城的百姓人心惶惶,死的死,逃的逃,连大臣们也一在一夜之间少了一多半,剩下的大多是年迈体弱一时间走不远的。

夫人终于明白大势已去,也无力再拼,一心想着找城主团聚,遂挥退了侍女,找来一条白绫,撒手人寰了。

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踉跄两步急忙往侧夫人房奔去,那老侍从在我身后喊着“侧夫人临去前命老奴放姑娘出来”,我又连忙跑了回去,抓着老侍从摇晃了几下,急道:“什么临去前,侧夫人去哪儿了!”

老侍从说:“侧夫人早在城主暴毙的第二日,也在城主床前饮毒自尽了。”

我一下子跌在地上,心里空的好似再也填不满了,空的连眼泪也流不出一滴。我抚上面颊,好似不能接受自己冷酷无情的事实,但无论怎么摸,都是干涩一片。类似的场景曾在我娘身上看过,当传话的人告诉她我爹去世时,她也是一脸死灰但却不哭不闹,六神无主之余也不断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直到她亲眼目睹我爹的尸体才崩溃哭了出来,因为理智已经不能说服更多,唯有相信现实。

我问:“合欢去前,还说过什么?”

老侍从交给我一块琉璃,那是合欢的贴身物:“她说,留给她的妹妹,还说其实她并不记恨莫城主,也不嫉恨她的妹妹比她幸运,只是一直不甘心生为奴才就要一生为奴的命运,总想着打破,可没想到打破了命运,也打破了身边亲人的心,她很后悔,更不愿放下城主和夫人,知道夫人早晚会跟上来,所以先一步过去为他们打点好一切,希望在阴间继续为奴补偿生前欠下的一切。哦,还有,她说如果有可能,希望她的妹妹不要再为奴为婢。”

离开启城前,在老侍从的帮忙下,我们简单处理了城主一家三口的尸首,尽量将他们都放上一张床。

看着合欢的脸,我终于哭了,哭了多久已经忘了,只记得在哭的时候,眼前是黑压压的,大约快要失明了一般。我终于能理解我娘为何把眼泪留到最后了,因为事实摆在眼前,活人已退无可退,斯人已矣,再没什么可失去的,活人却要承受言语难以形容的悲痛,难怪老一辈人总说亲人去后,活人也会折寿五年,那五年多半是被哭掉的。

我爹去世的时候我没哭,我娘改嫁的时候我也没哭,倒是合欢去了,我一次哭了够本,后来想想,这是因为血缘上的亲人还不如合欢来的亲吧,毕竟我和爹娘感情淡薄,合欢身上便倾注了我所有的亲情,所以这一哭,便意味着我已经没有亲人了。

老侍从问我:“城府的人都跑光了,姑娘打算怎么处理剩下的事?”

我恍恍惚惚的站起身,环顾四周,张了几次嘴才发出声音:“哦,那便烧了吧。”

这时我才明白当初为何没有和莫珩走,上天安排我留下来为他们了结后事,因为老侍从一个人实在是无能为力。

听当时城外正在研究蝗害尸体的自然科学家说,远远就见启城最高处染了红霞,煞是好看,好像是这座即将死去的城池最后一次燃烧了生命,许久许久后,见城门那儿走出两人,一老一少,一男一女,两人回头望着天边红霞,身躯映在红光内,形成了一幅难以言喻的美感。

不得不提的是,在启程灭亡的过程里,天朝那边没有采取任何援救措施,可能是路上传信耽搁了,也可能是天朝认为启城招安另外三国已经完成了历史任务,早该自然灭亡了吧,正所谓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少了启城,余下三国更容易行程三足鼎立的局面,互相牵制。毕竟古往今来多少吵架,都是双数掐,单数和,就好比两口子总会吵架,多了一个孩子就会和睦些的道理一样。

之后,我和老侍从一起上了路,沿着国道往天启城走,途径的人都在谈论城主三人先后殉情的传奇佳话,好似启城的灭亡还抵不上爱情的殉葬来的津津乐道。

老侍从问我,为什么选择在天启国重头开始。

我说:“哦,没什么,就是想问问莫城主为什么不救启程吧?”

说起莫珩,我又想起了合欢,也许这种条件反射将会持续到我生命终结的那一日。

而合欢到底喜欢城主多一些,还是莫珩多一些,这已经成为了永远的谜。若是硬要我分析个头头是道,我只能说,莫珩是合欢的遗憾和潜藏在心里的梦,这个梦是瑰丽的,只除了最后那一道美中不足的裂痕,但这世间没有完美的人或物,所以我也相信合欢是可以原谅这种美中不足的,而城主是合欢唯一经历过的男人,就算不是最爱,也因他付出了她唯一一次的生命,自古殉情都高于爱情,所以就算他们之间没有爱,也有理解、关怀和一路相随的默契。

这么一评价,合欢的历史地位立刻得到了升华,到底在这样一个女人心中,是国家的爱更崇高,还是儿女私情更可贵,答案不言而喻,早在若干年前,她已经辞去了一段初恋,又何况心里从未实现过的梦呢,真是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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