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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关于为人的学问 (3)

“我一生中,因为我的质直与坦白,得罪的朋友颇有几位,我都顾不得了。我爱护朋友,但我更爱护真理。当朋友背离真理的时候,我会修理他,无奈下笔时分,未免眼中含泪。诸葛亮斩马谡,是眼中含泪的,诸葛亮的伟大不在公事公办,他的伟大,在可以徇私却不肯徇私,他当时要徇私,大家也没话说,但他不肯,所以有挥泪之斩。诸葛亮的挥泪之斩,表现出来的,是公私既分明又兼顾,也就是真理友情既分明又兼顾。这种作风,我最欣赏。”

——李敖

李敖的确很能得罪人,那是因为原则与真理对他来说尤为重要,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触碰了他的底线,哪怕是朋友,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提笔而战。李敖也认为,捍卫真理、保持原则也是一个第一流知识分子应该做到的:“任何第一流的知识分子,他在形式上的条件,必须是反对形态的、批评形态的、异议形态的、你说东我就说西形态的。因为他深刻知道:在寻求真理、维护真理的过程中,从反对、批评、异议、你东我西来着眼,太重要了。尤其在一党独大众口一声的情势下,更该如此。

想想看,当苏格拉底独自面对众口一声,敢于为十个将军辩护的时候,当伽利略独自面对众口一声,敢于提出地球转动学说的时候,如能有一个声音,从众口一声中脱声而出,转来支持他们,表达出反对、批评、异议、你东我西的声援,该是多么重要的事。因为在当时,苏格拉底和伽利略的唱反调都被抹杀过,但他们的反调,毕竟都是真理。真理从唱反调而来,真理的发扬光大,又有赖于第二个、第三个乃至第N个唱反调的人,前仆后继,薪尽火传。”像李敖这种公私分明到不讲情面的人现在已经相当少了,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这样品格的人是受人尊敬的。古人就非常讲究铁肩担道义,而今人则讲究主持正义,古往今来这些都是检测社会是否公正的必要法则。烟云变幻的历史,沧桑莫测的人世,只有正义与正气能够长留人间,正义一直是人心所向,正义也一向是公私分明,不会因私废公,更不会因公废私。

公私、义利可以说是社会经济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同时也是传统道德、人格以及理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私关系上,通常要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甚至是公而忘私。而在义利关系上,通常要做到舍利取义或者是重义轻利,也就是说为了道德牺牲自己的物质利益。南宋思想家朱熹认为:儒家修身养性的第一要义就是人们要如何摆正公私义利等方面的位置。想要公私分明有几点是必须要做到的。其中一点就是必须具备一个独立的人格意识。如果一个人做不到这点,没有具备独立的人格意识,那么他就不会用理想状态下的那些道德规范来要求自己,就算要求了也会很难做到。几千年来,中国的传统一直着重强调拥有集体主义的人格意识,从小就教育人们一定要把集体的、全局的利益放在任何事情的首位,这样一来“天下为公”的传统氛围就这么形成了,这也是中国文化中非常典型的一例:遏制甚至抹杀个人对私利的追求。

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追求私利也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行为,不应该受到抑制,但是必须正当地发展。如此想来也是,凡事都要对比才能出结果,如果没有私利,哪里又有公义?可以说私利就是公义的根本,但是这样说并不代表人就应该先满足私利再满足公义,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在保障公义这个大前提下,正当且有限度地满足自己的私利。可以说大公无私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理想状态,是被人们普遍憧憬的,但要清楚,想要达到这种状态也是极为困难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太可能的,尤其是要做到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公私分明。中国是一个重视人情,甚至可以说是讲尽人情的国家,李敖对此也是深恶痛绝:“一切要靠‘拉关系’、要靠人际关系好才能办事的现象,是可耻的!因为它把‘人情’高过‘是非’,又违反公平原则。中国人最犯此病。

结果人的精神、时间都花在做公关、交朋友、拍肩捏臂、酒食征逐上面,一切都讲关系才能过关了,这成什么话啊!”可以说在中国人情第一,在这里人情会成为一个人所有行为的重要基础以及行动原因。在中国当前的现实背景之下,完全就是谁有关系谁就能活得自在。当然,在这里并不否定那些靠自己本事单打独斗闯天下并且成功的人。但是谁又能做到有关系不利用,只靠本事吃饭呢?这样的人恐怕很少,不过也确实让人佩服,但是心中的苦怕也只有他自己清楚。总之,在当前社会无论你要做什么,总是会习惯性地先捋捋看自己有没有这方面的关系,研究一下这个关系能起的作用有多大,这恐怕已经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的一种思维定式。只要有关系,我们在做事方面就会有信心得多,一旦没有什么关系,在做事方面总会感觉单薄无助,无人依靠。这不能怪任何人,同样做一件事情有关系的成功率比没关系的要高得多,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且古今通用,皆是如此,并没有太大的改变。

例如清朝时期大名鼎鼎的曾国藩,是靠长辈介绍才能成为军机大臣穆章阿的门下,而晚清的重臣李鸿章也是经人介绍才成为曾国藩的门生,再接着,没啥本事的袁世凯也是靠他叔父的介绍才到了李鸿章的门下做事,特别是这个袁世凯,无论是学习还是科举,可以说是一无是处,如果不是李鸿章的提携重用,他最后能凭借位高权重搞出那么多鸟事吗?如果不是有人情关系,袁世凯很有可能还要在不得志的黑暗中徘徊很长时间。到后来新中国成立,尽管对于人情关系的约束开始增多,但是也不能否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感情仍然是生活高下、前途逆顺的一个重要基础。这个道理也被大多数人所认可,所以不管是谁,大概都会拿出相当一部分的精力来编织自己的“关系网”,人比人之间相互攀比,关系硬不硬也成了一个项目。关系广大、认识“有用的”人多的,通常都会被认为是能力非凡、有本事,人们或多或少都会表现出一些钦佩、羡慕甚至是嫉妒的情绪,如果有可能,就会立即上前将这人拉为自己能够依靠的力量。

总之就是认识的人多了,办事能相互有个照应,就好像走了个捷径,比靠自己走弯路要省力多了。尤其是上的官员对这个道理更是认识透彻,实际操作水平也会更高,能够很有技巧地处理工作方面以及与领导联络感情方面的关系。因为他们知道,只是干好工作是不够的,与上级搞好关系才是双保险。关系好了,工作有点儿失误没关系,关系不好,工作上只要出了一点点问题,也能让你倒大霉。可以说中国就是一个人情化的社会,这与西方的许多国家有很大的区别。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现在这种状况呢,归根结底很有可能是因为中国曾长期处于一种大一统的社会结构造成的。在这种结构下,人们生活艰难,大部分人都处于弱势地位,这也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照成为必须,一直到现在,这种必须都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现代所生活的时代仍然是一个处处需要别人关照、需要感情的时代。这已经成为了社会上的一个潜规则,这也是当前中国社会运转的一个根本因素。那么,在这种几乎到处都是“讲人情”的社会背景下,李敖是如何保持他维护真理、公私分明的态度而不动摇、不改变呢?那就是“没良心”,这里说到的“良心”并不是我传统意义上的“良心”,李敖是这么解释的:

“所谓‘良心’,是古今中外人士最爱谈的一个大题目,也是一个十分不通的大题目。我所以说这个题目不通,乃是因为‘良心’是根本不存在的。一般人误以为人类先天性有‘良知良能’、有‘是非判断’……其实这些都是根本没有的,——这些统统都是后天习俗与教育的产物,标准也因时空环境而不同。例如:中国的女人,会因丈夫讨小老婆而大骂丈夫‘没良心’;可是沙特阿拉伯的女人呢?却会因丈夫没讨小老婆而大骂丈夫‘没良心’。可见‘良心’云云,实在是后天学到的传统标准,并不是什么得天独厚的宝贝。

“因此,当一个人用‘凭良心’做标准来做人处世的时候,他一定该当心,该仔细检讨检讨这个‘良心’是什么?检讨以后,他自然会发现这个抽象名词所代表的意义,实在非常含混,非常模糊不清。如果他稍有方法学的训练,他会很容易就发现,所谓‘良心’,只是传统标准的反射而已;所谓‘受良心驱使’、‘受良心责备’等等,也只不过是受传统标准的驱使和责备罢了!

“做为新时代的知识分子,我们该用知识和理智去订立新标准,去判断是非善恶,不该再用‘良心’一类的不通词汇来判断。我希望我们是‘没良心的’一代,那个时候,我们所作所为,大概也不至于‘丧尽天良’吧?”

所谓良心,从字面意思看,就是良善之心。但是事实上,并不是一切的善心都可以被称为“良心”,同理,也不是所有恶行都能用“没良心”来概括。比如,一个人看见他人悲哀却无动于衷,看见他人有难却不愿救助,这样只能说他没有“同情心”;而一个人如果损人利己,在公共场所任意胡为,只能说这个人没有“公德心”;一个人如果光天化日之下干一些大家认为不要脸的事,或者是置舆论于不顾随便做坏事,那叫没有“羞耻心”。也就是说这些行为都不能称其为“没良心”。只有那些见利忘义、吃里扒外、卖友求荣、知恩不报的人,才被斥为“没良心”。

打个比方说,一个人曾经受过别人的帮助,后来这个帮助过他的人有困难了,而这个受过帮助的人明明自己有能力,却不肯施以援手,反倒作壁上观,装聋作哑,那就可以说他没有良心。再来一个例子,一个男人在落难的时候得到一个女子的关怀以及体贴,后来这个男人发达了,却没有报答那个女子,反而攀龙附凤,甚至有些休妻再娶,这也是没有良心的体现。由此可见,所谓良心,是一种专门用于人情回报的东西,属于道德范畴。也就是说,李敖所提倡的“没良心”根本不属于我们传统上所说的“没良心”的范畴,他完全没必要担心别人会说他“没良心”,当然,他也从来没担心过。

李敖的朋友不多,但是敌人可是数量庞大到让人数着都手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李敖“没良心”且讲原则太多,他有很多朋友都是这么失去的,但是他并不在意,他反而认为这是检验友谊质量的一个好机会:

“从谑画的角度看,我这种四处树敌的作风,岂不也正是检验‘朋友’、验明‘朋友’的好法子?如果‘朋友’是这样伪善、胆怯、骑墙、闪躲,这种朋友,也真可有可无了,他们不敢和我做朋友,说破了,我又何所惜呢?

“我常笑我自己说,别人整天做公共关系讨好人,我却整天破坏公共关系批评人,我的敌人不是一个个出现,而是一窝窝出现,我几乎每半个月就要多出一窝敌人,我真‘阔’得很呢!

“我为什么这样与人为敌?因为我争是非、不讲俗情、不肯做乡愿。我的敌人十九都是小人,如果我的朋友不勇于做君子(战斗性的君子),不敢和我做朋友,我觉得我该就此人我两弃,也不错啊!

“王尔德说世人都疏远了我,而仍在我身边的人,就是我真正的朋友。我年纪愈大,愈觉得他这种严格的择友标准其实还不够。我觉得该改为:我疏远了他们,他们仍挺身为真理而公然站在我身边的人,就是我真正的朋友。

“我希望在这种悬格甚高的标准下,去自勉勉人。”

李敖会这么想主要是由于他一直认为“人缘太好,会对真理构成妨碍”。由此可见,在李敖心里真理与原则更重要,因此所造成的“孤独”并不能影响他维护它们的决心,李敖甚至举出了许多“吾爱吾师,尤爱真理”的例子来证明自己的决心:

“人生百年,缘归一梦,猿鹤虫沙,例皆尘土,但在百年孤寂之后、尘土长封之时,总希望有些永存的功业与交情留为雪泥爪印。吾爱吾师,尤爱真理。

“老子李耳,主张‘以德报怨’,孔夫子就大加抨击,他质问:若不辨是非地对有怨于你的以德相报,那么对有德于你的,又该怎么办?又‘何以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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