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年佛徒应注意的四项
养正院从开办到现在,已是一年多了。外面的名誉很好,这因为由瑞金法师主办,又得各位法师热心爱护,所以能有这样的成绩。
我这次到厦门,得来这里参观,心里非常欢喜。各方面的布置都很完美,就是地上也扫得干干净净的,这样,在别的地方,很不容易看到。
我在泉州草庵大病的时候,承诸位写一封信来,各人都签了名,慰问我的病状;并且又承诸位念佛七天,代我忏悔,还有像这样别的事,都使我感激万分!
再过几个月,我就要到鼓浪屿日光岩去方便闭关了。时期大约颇长久,怕不能时时会到,所以特地发心来和诸位叙谈叙谈。
今天所要和诸位谈的,共有四项:一是惜福,二是习劳,三是持戒,四是自尊,都是青年佛徒应该注意的。
一、惜福
“惜”是爱惜,“福”是福气。就是我们纵有福气,也要加以爱惜,切不可把它浪费。诸位要晓得:末法时代,人的福气是很微薄的:若不爱惜,将这很薄的福享尽了,就要受莫大的痛苦,古人所说“乐极生悲”,就是这意思啊!我记得从前小孩子的时候,我父亲请人写了一副大对联,是清朝刘文定公的句子,高高地挂在大厅的抱柱上,上联是“惜食,惜衣,非为惜财缘惜福”。我的哥哥时常教我念这句子,我念熟了,以后凡是临到穿衣或是饮食的当儿,我都十分注意,就是一粒米饭,也不敢随意糟掉;而且我母亲也常常教我,身上所穿的衣服当时时小心,不可损坏或污染。这因为母亲和哥哥怕我不爱惜衣食,损失福报以致短命而死,所以常常这样叮嘱着。
诸位可晓得,我五岁的时候,父亲就不在世了!七岁我练习写字,拿整张的纸瞎写;一点不知爱惜,我母亲看到,就正颜厉色的说:
“孩子!你要知道呀!你父亲在世时,莫说这样大的整张的纸不肯糟蹋,就连寸把长的纸条,也不肯随便丢掉哩!”母亲这话,也是惜福的意思啊!
我因为有这样的家庭教育,深深地印在脑里,后来年纪大了,也没一时不爱惜衣食;就是出家以后,一直到现在,也还保守着这样的习惯。诸位请看我脚上穿的一双黄鞋子,还是一九二○年在杭州时候,一位打念佛七的出家人送给我的。又诸位有空,可以到我房间里来看看,我的棉被面子,还是出家以前所用的;又有一把洋伞,也是一九一一年买的。这些东西,即使有破烂的地方,请人用针线缝缝,仍旧同新的一样了。简直可尽我形寿受用着哩!不过,我所穿的小衫裤和罗汉草鞋一类的东西,却须五六年一换,除此以外,一切衣物,大都是在家时候或是初出家时候制的。
从前常有人送我好的衣服或别的珍贵之物,但我大半都转送别人。因为我知道我的福薄,好的东西是没有胆量受用的。又如吃东西,只生病时候吃一些好的,除此以外,从不敢随便乱买好的东西吃。
惜福并不是我一个人的主张,就是净土宗大德印光老法师也是这样,有人送他白木耳等补品,他自己总不愿意吃,转送到观宗寺去供养谛闲法师。别人问他:
“法师!你为什么不吃好的补品?”他说:
“我福气很薄,不堪消受。”
他老人家——印光法师,性情刚直,平常对人只问理之当不当,情面是不顾的。前几年有一位皈依弟子,是鼓浪屿有名的居士,去看望他,和他一道吃饭,这位居士先吃好,老法师见他碗里剩落了一两粒米饭;于是就很不客气地大声呵斥道:
“你有多大福气,可以这样随便糟蹋饭粒!你得把它吃光!”
诸位!以上所说的话,句句都要牢记!要晓得:我们即使有十分福气,也只好享受三分,所余的可以留到以后去享受;诸位或者能发大心,愿以我的福气,布施一切众生,共同享受,那更好了。
二、习劳
“习”是练习,“劳”是劳动。现在讲讲习劳的事情:
诸位请看看自己的身体,上有两手,下有两脚,这原为劳动而生的。若不将他运用习劳,不但有负两手两脚,就是对于身体也一定有害无益的。换句话说:若常常劳动,身体必定康健。而且我们要晓得:劳动原是人类本分上的事,不唯我们寻常出家人要练习劳动,即使到了佛的地位,也要常常劳动才行,现在我且讲讲佛的劳动的故事:
所谓佛,就是释迦牟尼佛。在平常人想起来,佛在世时,总以为同现在的方丈和尚一样,有衣钵师、侍者师常常侍候着,佛自己不必做什么;但是不然,有一天,佛看到地下不很清洁,自己就拿起扫帚来扫地,许多大弟子见了,也过来帮扫,不一时,把地扫得十分清洁。佛看了欢喜,随即到讲堂里去说法,说道:
“若人扫地,能得五种功德。”
又有一个时候,佛和阿难出外游行,在路上碰到一个喝醉了酒的弟子,已醉得不省人事了;佛就命阿难抬脚,自己抬头,一直抬到井边,用桶吸水,叫阿难把他洗濯干净。
有一天,佛看到门前木头做的横楣坏了,自己动手去修补。
有一次,一个弟子生了病,没有人照应,佛就问他说:
“你生了病,为什么没人照应你?”那弟子说:
“从前人家有病,我不曾发心去照应他;现在我有病,所以人家也不来照应我了。”佛听了这话,就说:
“人家不来照应你,就由我来照应你吧!”
就将那病弟子大小便种种污秽,洗濯得干干净净;并且还将他的床铺,理得清清楚楚,然后扶他上床。由此可见,佛是怎样的习劳了。佛决不像现在的人,凡事都要人家服劳,自己坐着享福。这些事实,出于经律,并不是凭空说说的。
现在我再说两桩事情,给大家听听:弥陀经中载着的一位大弟子——阿冕楼陀,他双目失明,不能料理自己,佛就替他裁衣服,还叫别的弟子一道帮着做。
有一次,佛看到一位老年比丘眼睛花了,要穿针缝衣,无奈眼睛看不清楚,嘴里叫着:
“谁能替我穿针呀!”
佛听了立刻答应说:
“我来替你穿。”
以上所举的例,都足证明佛是常常劳动的。我盼望诸位,也当以佛为模范,凡事自己动手去做,不可依赖别人。
三、持戒
“持戒”二字的意义,我想诸位总是明白的吧!我们不说修到菩萨或佛的地位,就是想来生再做人,最低的限度,也要能持五戒。可惜现在受戒的人虽多,只是挂个名而已,切切实实能持戒的却很少。要知道:受戒之后,若不持戒,所犯的罪,比不受戒的人要加倍的大,所以我时常劝人不要随便受戒。至于现在一般传戒的情形,看了真痛心,我实在说也不忍说了!我想最好还是随自己的力量去受戒,万不可敷衍门面,自寻苦恼。
戒中最重要的,不用说是杀、盗、淫、妄,此外还有饮酒、食肉,也易惹人讥嫌。至于吃烟,在律中虽无明文,但在我国习惯上,也很容易受人讥嫌的,总以不吃为是。
四、自尊
“尊”是尊重,“自尊”就是自己尊重自己,可是人都喜欢人家尊重我,而不知我自己尊重自己;不知道要想人家尊重自己,必须从我自己尊重自己做起。怎样尊重自己呢?就是自己时时想着:我当做一个伟大的人,做一个了不起的人。比如我们想做一位清净的高僧吧,就拿高僧传来读,看他们怎样行,我也怎样行,所谓:“彼既丈夫我亦尔。”又比方我想将来做一位大菩萨,那末,就当依经中所载的菩萨行,随力行去。这就是自尊。但自尊与贡高不同;贡高是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胡乱行为;自尊是自己增进自己的德业,其中并没有一丝一毫看不起人的意思的。
诸位万万不可以为自己是一个小孩子,是一个小和尚,一切不妨随便些,也不可说我是一个平常的出家人,哪里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萨。凡事全在自己做去,能有高尚的志向,没有做不到的。
诸位如果作这样想:我是不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萨的,那做事就随随便便,甚至自暴自弃,走到堕落的路上去了,那不是很危险的么?诸位应当知道:年纪虽然小,志气却不可不高啊!
我还有一句话,要向大家说,我们现在依佛出家,所处的地位是非常尊贵的,就以剃发、披袈裟的形式而论,也是人天师表,国王和诸天人来礼拜,我们都可端坐而受。你们知道这道理么?自今以后,就当尊重自己,万万不可随便了。
以上四项,是出家人最当注意的,别的我也不多说了。我不久就要闭关,不能和诸位时常在一块儿谈话,这是很抱歉的。但我还想在关内讲讲律,每星期约讲三四次,诸位碰到例假,不妨来听听!今天得和诸位见面,我非常高兴。我只希望诸位把我所讲的四项,牢记在心,作为永久的纪念!时间讲得很久了,费诸位的神,抱歉!抱歉!
本文系弘一法师一九三六年二月在厦门南普陀寺佛教养正院开学日讲
2.改习惯
吾人因多生以来之夙习,及以今生自幼所受环境之熏染,而自然现于身口者,名曰习惯。
习惯有善有不善,今且言其不善者。常人对于不善之习惯,而略称之曰习惯。今依俗语而标题也。
在家人之教育,以矫正习惯为主。出家人亦尔。但近世出家人,惟尚谈玄说妙。于自己微细之习惯,固置之不问。即自己一言一动,极粗显易知之习惯,亦罕有加以注意者。可痛叹也。
余于三十岁时,即觉知自己恶习惯太重,颇思尽力对治。出家以来,恒战战兢兢,不敢任情适意。但自愧恶习太重,二十年来,所矫正者百无一二。
自今以后,愿努力痛改。更愿有缘诸道侣,亦皆奋袂兴起,同致力于此也。
吾人之习惯甚多。今欲改正,宜依如何之方法耶?若胪列多条,而一时改正,则心劳而效少,以余经验言之,宜先举一条乃至三四条,逐日努力检点,既已改正,后再逐渐增加可耳。
今春以来,有道侣数人,与余同研律学,颇注意于改正习惯。数月以来,稍有成效,今愿述其往事,以告诸公。但诸公欲自改其习惯,不必尽依此数条,尽可随宜酌定。余今所述者、特为诸公作参考耳。
学律诸道侣,已改正习惯,有七条。
一、食不言。现时中等以上各寺院,皆有此制,故改正甚易。
二、不非时食。初讲律时,即由大众自己发心,同持此戒。后来学者亦尔。遂成定例。
三、衣服朴素整齐。或有旧制,色质未能合宜者,暂作内衣,外罩如法之服。 四、别修礼诵等课程。每日除听讲、研究、抄写、及随寺众课诵外,皆别自立礼诵等课程,尽力行之。或有每晨于佛前跪读法华经者,或有读华严经者,或有读金刚经者,或每日念佛一万以上者。
五、不闲谈。出家人每喜聚众闲谈,虚丧光阴,废弛道业,可悲可痛!今诸道侣,已能渐除此习。每于食后、或傍晚、休息之时,皆于树下檐边,或经行、或端坐、若默诵佛号、若朗读经文、若默然摄念。
六、不阅报。各地日报,社会新闻栏中,关于杀盗淫妄等事,记载最详。而淫欲诸事,尤描摹尽致。虽无淫欲之人,常阅报纸,亦必受其熏染,此为现代世俗教育家所痛慨者。故学律诸道侣,近已自己发心不阅报纸。
七、常劳动。出家人性多懒惰,不喜劳动。今学律诸道侣,皆已发心,每日扫除大殿及僧房檐下,并奋力作其他种种劳动之事。
以上已改正之习惯,共有七条。
尚有近来特实行改正之二条,亦附列于下:
一、食碗所剩饭粒。印光法师最不喜此事。若见剩饭粒者、即当面痛诃斥之。所谓施主一粒米、恩重大如山也。但若烂粥烂面留滞碗上、不易除去者,则非此限。
二、坐时注意威仪。垂足坐时、双腿平列。不宜左右互相翘架,更不宜耸立或直伸。余于在家时、已改此习惯。且现代出家人普通之威仪,亦不许如此。想此习惯不难改正也。
总之,学律诸道侣,改正习惯时,皆由自己发心。决无人出命令而禁止之也。
三十八年农历端阳前夕子时于榕舍外院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三年秋在泉州承天寺讲
3.改过实验谈
今值旧历新年,请观厦门全市之中,新气象充满,门户贴新春联,人多着新衣,口言恭贺新喜、新年大吉等。我等素信佛法之人,当此万象更新时,亦应一新乃可。我等所谓新者何,亦如常人贴新春联、着新衣等以为新乎?曰:不然。我等所谓新者,乃是改过自新也。但“改过自新”四字范围太广,若欲演讲,不知从何说起。今且就余五十年来修省改过所实验者,略举数端为诸君言之。
余于讲说之前,有须预陈者,即是以下所引诸书,虽多出于儒书,而实合于佛法。因谈玄说妙修证次第,自以佛书最为详尽。而我等初学之人,持躬敦品、处事接物等法,虽佛书中亦有说者,但儒书所说,尤为明白详尽适于初学。故今多引之,以为吾等学佛法者之一助焉。以下分为总论别示二门。
总论者即是说明改过之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