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嘉宾不应该留在讲台上。不久前,我参加了雷蒙德罗宾斯在布鲁克林作的一系列演说。当时,我与其他一些人作为嘉宾被邀请坐在讲台上。但是我拒绝了邀请,因为觉得这样对演讲者很不好。在第一场演讲中,我注意到,听众经常会看看台上嘉宾,因为这些人经常会转一转身子,变换坐姿,或跷起二郎腿,而听众的注意力就会被这些举动不可避免地干扰了。所以,在第二天演讲前我告诉了罗宾斯我所看到这一情况。于是,接下来几天的演讲中,他就明智地让嘉宾坐到了台下了。
因为怕分散听众的注意力,大卫比拉斯可在演讲时,向来拒绝使用红色花朵作为讲台点缀。基于同样的道理,聪明的谈话者也不应该在沟通进行的时候让与沟通无关的人坐在身边。
姿态的艺术
在沟通过程中,听众更希望看到谈话者以一种意气风发、飒爽帅气和干练的新颖形象出现在现场,而你表达观点时也应该尽量避免尴尬僵硬地坐在会场里。
当你和别人交谈时必须要十分注意自己的坐姿,尤其是在一
些正式的场合。因为在有些情况下,的确是需要谈话双方坐下来进行沟通的。以演讲为例,或许你就曾经见过有这样一些演讲者:他们只为寻找一把椅子,在讲台上到处寻觅,然后,他们会一屁股重重地坐在椅子上,连自己的最后一点风度也丧失掉了。而一位懂得就座艺术的演讲者就会时刻都坐得笔直,因为他好似感受到了椅子在敲打着他的神经,他的一举一动都让整个身躯处于完美的自我掌控中。
在上文中,我们谈到一个话题,就是为了避免分散听众的注意力,讲话者切忌在沟通的时候玩弄饰物或者做一些小动作。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说话者不停的小动作会给听者留下很不好的印象,他们会认为你太缺乏自制力。事实上,讲话者任何不符合谈话现场情境的行为都会严重影响沟通效果的,而且,人的任何行为在谈话现场上都会引起他人的关注和评价。所以,讲话者在讲台上要控制好自己的各种行为,这有利于心理上的镇静。
沟通时的大忌就是,在匆忙之中开始表达。当你准备发言之前应该深呼吸一下,然后平静地看着你的听众片刻,静静等待人群中喧闹的现象平息下来。而且,你平时就应该注意,要随时挺起胸膛,而不要等到只有正式场合的沟通时才这么做,因为在紧张的沟通环境中,你就有可能忘记保持自己的姿态了。
路德嘎勒克在其《高质量的生活》一书中提道:“很少有人在平时的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我们要让自己的脖颈挺得直直的,头昂得高高的。”因此,我们推荐一个嘎勒克的日常锻炼方法:
首先,尽可能地慢慢地吸气,同时,脖颈紧贴在衣领上,尽量后仰;然后,努力坚持这样的姿势。即使我们用一种很夸张的方式去做,这种修身的方法,对身体也不会有害,它的目的就是使我们的脖子变得更加挺直。长此以往,你也会感觉到自己的胸脯也变得宽厚起来了。
我们放置自己双手的最理想状态,就是忘记它们的存在,让它们自然地垂在身体的两侧。听众们对你的双手是毫无兴趣的,你也一定不要想象着听众会去注意你的双手,除非你的双手在做各种小动作或是夸张的动作。
只有这样做了,你的双手才不会分散听众们的注意力;即使是再挑剔的评论家也不会觉得有任何不妥;如果沟通时需要辅之以动作时,你的双手会自然而然地伸出来,而不是不知所措地,不知道放在哪里好。
但是,如果你非常紧张,无意中发现你把自己的双手放到了身后,或是衣兜里,或放到了讲台上,这个时候该做些什么呢?其实,你大可不必担心,只要通过最自然的动作化解稳妥就可以。我曾恭听过许多当代著名的演说家的演讲,他们之中有许多人在演讲的过程中,会把手插进衣兜里,比如布莱恩先生、查恩西戴普尤先生、泰迪罗斯福先生,甚至还有吹毛求疵的花花公子狄斯雷利先生等等。但是,他们的演讲也并未因此而受到影响。所以,只要讲话者拥有独一无二的观点和满腔的热情,他的肢体动作毕竟是次要的。因为在沟通中,最重要的是讲话者的心理,而不是其他。
合理运用肢体语言
谈到切忌荒谬的肢体语言这个话题,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在沟通中滥用一些肢体语言的现象。这让我回忆起了我的第一堂由美国中西部一所大学的校长讲授的公众演讲课。在那堂课上,校长教给我们很多经典的演讲的动作—这些动作不但一无是处,而且还让人误入歧途。我们被手把手地告诉,演讲的时候,要把手垂放在身体两侧,手指虚握同时手掌心朝后,拇指贴在裤缝上;同时,还被告知,在抬起胳膊的时候要与手腕相配合,做出海浪起伏的状态;在伸开手的时候,先是食指伸开,依次是中指、无名指、小拇指,这个动作像是在完成一项经典的飞翔;当一套滑稽的动作完成后,我们的胳膊又要垂放在身体两侧。这整套动作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原创,这么没有创意,活活像个木偶在表演,没有真情的流露,我想他最初的意愿是做出一个与众不同的演讲动作吧。
在这次沉闷无聊的课堂中,我们根本不知道如何在演讲中去激发肢体语言,也不知道怎样去使用;不知道真正自然的生活中如何插入生动的肢体动作;更没有意识到演讲和行为要大胆地放松自己,贴近听众。所以,那时候我们的演讲生硬得就如在古老的打字机上打字一样,就像小鸟找不到回家的路线一样没有了生机和活力,更像一份品质粗糙的杂志,里面的内容看起来是那么不合时宜。
你会觉得在今天居然还有人在教授这么笨拙的演讲动作,这简直不可思议。可事实上,就在不久以前,竟然出版了一本试图把人塑造成为一个机器人的关于演讲动作的书。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不停地告诫人们,在你演讲的同时每一句话都要有与之相配合的动作,哪些话要举左手,哪些话要举右手,甚至举手的高度和角度都有严格的控制。有一次,我就亲身经历了这样的一堂课。20多个学生站在教师前面,他们手中拿着同样的一段演说词,显然这是一段从一本书中节选下来的极富华丽词藻和严密逻辑的演说词。那些站在讲台上的同学都严格按照这本书中所写的,在一遍一遍演练着演讲时的动作,样子就像马戏团里的小丑,可笑至极。这种既无聊又毫无意义的演说教导让大家倍感疲惫。不久前,马萨诸塞州的一个著名大学的教务长宣布他们的大学没有开设公共演讲课程,因为他觉得开设这么没有实用性,又对演讲毫无帮助的课程简直是在浪费时间,对此,我很认同。
长期的实践证明,很多关于沟通时举止的文章都是白白浪费笔墨纸张,并且一无是处。那些文章里所讲述的肢体动作应用到实际中的时候简直是矫揉造作。因为,真实的动作是来源于讲话者的心灵、思想、表达的欲望。讲话者在沟通时表达自己的过程中瞬间爆发的激情举动胜过任何格式化的动作。因此,沟通时的举止是人的内心世界的外在表现,正如人们的亲吻、悲伤、快乐、晕船一样,而绝对不是像在聚会中穿的礼服一样呆板无趣。
讲话者在沟通时的举止应该完全属于他自己,就和生活中的他一样。在对每一位沟通技巧的学习者进行沟通技巧课程培训的时候,追求千篇一律的风格是不可能,而每位讲话者的言行举止都应是独具风格的。我们大胆地假设一下,如果把林肯缓慢、迟滞的讲台举止改换成道格拉斯幽默、端庄的风格,那一定会贻笑大方的。
林肯演讲时的经典动作被圣人高登斯刻成了雕像,屹立于芝加哥的林肯公园里。林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者、他的传记作者对他在才演讲中所使用的肢体语言有这样的描述:
林肯在演讲的时候,运用头部多于手势。他在刻意强调演讲内容意义重大时,常常频繁地、满腔激情地甩动头部。个别时候,他也会突然挺直自己的身子和脖颈子,就像可燃场扔进了电火花一样,让人感到激动和新奇。但是,他却极少使用许多雄辩家都经常使用的、好像要把时空划分成分似的剧烈的手部动作,在演讲中,林肯偶尔也会走动一下,但他绝不会为了可以追求某些好的效果而设计自己演讲时的动作。在演讲中,他看上去显得无比轻松和极富魅力,又是那么的高雅和自然,从某种程度上讲,演讲时的他是那么吸引人。林肯在演讲时的动作有一种大众化的意义和强调作用。
当他的右手那细弱、有力的手指伸向听众们的头脑时,就为了表达一种喜悦之情,当他手心向上举起双手,几乎与地面成五十度角,好像在热情地迎接着他所向往的东西。他是非常看不起虚假、做作、卖弄是非的,如果要表达一种厌恶之情,例如针对农奴制,他会紧握双拳,高举双臂,在空中挥舞—这也是他的经典动作之一。从他的演讲动作中,我们就可以领悟到他废弃旧事物并永远把它们抛弃的坚定决心。林肯总是安静地站在讲台的中央,从不前后脚站立,在演讲中也不会用手扶着某些东西以寻求支撑。他从来不会在讲台上来回走动,只是改变一下站立的姿势。他有时会用左手握住外套的翻领,腾出右手去做一些手势,这只是为了放松一下紧张的手臂。
与林肯表达自己时的举止相比,罗斯福的表达则显得更加激情洋溢、热情似火、充满活力,他演讲的时候善于利用面部的表情,这种激情贯穿于全身的每一个部位,他的整个身体都在散发着演讲的信息;布莱恩在演讲中则经常挥动手臂;格莱特斯通却时常用手击打着桌子和手掌;劳德罗斯伯利则会在高举右臂后用力落下。无论怎样,讲话者在表达观点时最应该具备的就是其精神和心理都要充满信念,只有这样他在沟通时的动作才会显得坚定有力、自然顺畅。
对沟通时的动作最好的诠释就是富于自然和生活。巴克尔骨
瘦如柴,而且他的动作十分呆板迟滞;庇特在挥动手臂时就像“一个蹩脚的小丑”;劳德麦考雷的演讲动作单一又滑稽可笑,格莱敦、巴奈尔等人也不例外。所以,刚刚去世不久的剑桥大学的劳德可申在国会演说中说道:“这是显而易见的,著名的公众演说家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经典的演讲动作,而且他们的长相和笨拙的行为在他们具备了整洁的外表和优雅的举止后,也显得不再那么重要了。”
很多年来,我曾经听过一位让数万人皈依基督教的演讲家、著名的吉普斯史密斯所做的布道。他那雄辩的演说深深触动了我。在他的表达中,他会使用许多手势,而他所做的这些手势像呼吸空气一样自然,我想这就是沟通时最理想的境界吧。